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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体系构建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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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体系构建情况汇报 老有所养是重大民生工程,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大关切。**市老年人口基数大、 增速快,目前共有常住老年人口约141万人,占常住总人口22%;户籍老年人口约188万 人,占户籍总人口27%,已迈入中度老龄化社会。面对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我们大 力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积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 养老服务体系,努力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一、基本情况 (一)强化养老服务顶层设计。20**年,颁布实施了全国首部居家养老地方法规 《**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让养老服务工作走上了法治轨道。编制《**市养老服务 专项规划(2021年-2035年)》,统筹谋划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按照“政府保障基 本,市场提供多元化选择”的原则,围绕设施规划建设、运营扶持、“放管服”改革、公 办民营改革、人才队伍、综合监管、养老服务津补贴、社会优待等方面,建立起了以 主干政策为支撑、配套政策为补充,基本涵盖养老服务各领域、全流程,相对完备、 互相衔接的养老服务“四梁八柱”政策制度体系。 (二)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建立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制度,统筹实施困 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高龄津贴制度。20**年政策实施以 来,累计发放补贴津贴82亿元,年均25亿元,惠及92万老年人。建立重点保障对象入 住养老机构补助制度,对城乡特困、低保、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和重度 残疾人入住机构的,给予每人每月1200至3600元的补助。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 系,通过政府购买驿站服务方式,为20余万居家重度失能老年人提供巡视探访、个人 清洁、应急呼叫、养老顾问等4项基本养老服务。建立老年人社会优待制度,老年人持 养老助残卡可享受免费乘坐地面公交、逛公园等44项优待服务。 (三)构建就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一是打造“三边四级”服务管理体制。依托 市、区两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构 建形成了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管理体制、覆盖老年人周边、身 边、床边的服务体系,推动居家老年人周边有餐有医、身边有床有助、床边有护有 康。目前,建成养老照料中心292家、驿站1424家。二是开展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试 点。按照“培育一类主体、构建两种模式、实现全面覆盖”的总体思路,支持市场主体 搭建综合为老服务数字化平台,整合居家护理、健康医疗、养老助餐、家政服务等方 面的需求信息和供给资源,建立普惠型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去年10月以来,利用 疫情稳定可上门推广的2个多月时间,完成80余单服务协议签约、2000余单助餐服 务,验证了试点的可行性,初步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模式。三是扩大就近养老服务供 给。推进街乡镇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压实街乡镇属地养老服务责任。建设养老家庭 照护床位9000余张,将专业机构养老服务送到老年人家中。制定养老助餐支持政 策,建立助餐服务补贴制度,推动各区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养老助餐体系,建成养老 助餐点1168家。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完成2.86万户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推进医 养结合,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健康指导等 服务。2022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老年人健康管理157.1万人,管理率68.53%。 (四)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产业。一是培育市场主体。按照“低端有保障、中端有供 给、高端有市场”原则,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产业化,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 业。深化公办民营改革,发挥国有企业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公办养老机构连锁化品牌 化运营。目前,全市共有养老机构571家,其中公办机构212家,社会办机构359家;养 老床位11.2万张,90%养老床位由社会力量运营。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取消养老机 构设立许可,改为备案制。降低准入门槛,为开展连锁经营的工商登记企业开辟绿色 通道,集中办理登记注册。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出台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支持、运营扶 持等系列政策,针对社会办养老机构、养老照料中心、驿站等不同类型机构,形成分 类支持政策体系。出台新建小区配建养老设施建设移交办法,配建养老设施产权无偿 移交给民政部门。四是规范服务提供。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市、区、机构分 级培训体系,建立毕业生入职奖励、养老护理岗位奖励津贴制度。开展服务质量星级 评定,引导市场主体提升服务质量,目前共有星级机构458家、星级驿站814家。 (五)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一是出台监管政策。推动出台《养老机构综 合监管暂行办法》,制定《关于养老机构重大事项报告的有关规定》《养老服务合 同》等政策,制定地方标准30项,建立养老服务机构管理禁止性规定、负面清单、准 入、退出机制及相应罚则。二是健全监管机制。依托市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会同 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建立横向协同机制,推行市、区、街道(乡镇)三级联 动,部门联合监管,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 督作用,形成权责明确、协同共治的综合监管体系。三是创新监管方式。建立“6+4”综 合监管模式,研究制定《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合规手册》《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 检查单》。开展数字化监管试点,在石景山等4个区对近百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全流程 数字化监管。集中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常态化飞行检查,全面加强养老服务机构 设施、运营、服务质量、资金等安全监管。2022年,累计检查机构2000多家次,实现 多轮、全覆盖检查,对各类问题隐患均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二、主要问题 (一)基本养老服务保障仍不到位。基本养老服务设施统筹规划不够,目前仍 有56个养老照料中心应建未建空白点。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水平不高,虽然实现了 兜得准、兜得住,但在兜得好上还有差距。服务对象覆盖广度不够,部分独居孤寡老 人未被纳入巡访关爱服务对象。 (二)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不够充分。部分养老照料中心没有发挥居家社区辐射功 能。驿站对老年人需求较大的居家长期照护、助餐、助医等服务供给能力不足。居家 长期照护服务供给严重不足,居家照护人员短缺、专业能力不强,目前仅 有6000人,远不足以满足20多万居家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需求。 (三)养老服务市场发育程度较低。政府投入引导效应不强,我市每年投入四亿 多元通过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方式补机构“床头”,部分机构患上“补贴依赖症”。养老市 场主体小散乱,部分社会办养老机构呈现轻资产、小团队、专业水平低等状 态;1424家驿站由700多个市场主体运营,服务供给能力差,抗风险能力弱,远未形成 规模化集约化养老产业发展格局。 (四)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尚不健全。与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办法配套的落地措 施还有缺项,机构退出机制、奖优罚劣措施尚不明确,部门协同联动尚未形成长效机 制。信息化监管手段运用不足,尚未形成上下贯通、横向对比、规范统一、闭环可追 溯的数字化监管体系,未能做到监管全覆盖和实现精细化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