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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实施方案汇编(2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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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行 动实施方案汇编(26篇) 目录 1.2023年XX开发区聚焦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3 2.2023年XX区构建全周期企业服务关爱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 16 3.2023年XX省国资委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58 4.2023年XX省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64 5.2023年XX省水利厅推进职能转变优化提升水利营商环境实施方案...........................71 6.2023年XX市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78 7.2023年XX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86 8.2023年XX市再创营商环境新优势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117 9.2023年XX市政府采购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125 10.2023年XX市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揭榜挂帅”工作实施方案.................. 135 11.2023年XX县加快建设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139 12.2023年XX县营商环境迎评工作方案.....................................................................159 13.2023年第二季度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创新实施方案........................................164 14.2023年度获得“用水用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168 15.2023年深化改革创新打造营商环境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 176 16.2023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192 17.XX高新区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十大改革行动方案...............................................200 18.全省2023年度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工 作方案....................................................................................................................................208 19.省财政厅2023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221 20.省教育厅2023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228 21.省商务厅2023年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234 22.市2023年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39 23.市2023年营商环境创新年办理建筑许可实施方案...............................................246 24.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255 25.县供电公司2023 年营商环境创新年实施方案.................................................... 317 26.县司法局2023年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324 2023年XX开发区聚焦产业高质量 发展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 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抢抓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 点机遇,深化广东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围绕 产业发展全链条、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系统推进改革,营 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经济实现 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全力打造有温度、有气 象、有格局的开发区,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释放新温度,优化专业高效的政府服务环境 (一)便利市场准入准营。推行人才商事服务“极速 办”工作机制,扩大商事登记“跨境通”覆盖面。率先开 展食品经营许可“一证多址”改革,促进企业连锁化、规 模化发展。拓展“一类一策”“一品一策”改革范围,持 续破解食品新产品、新业态准营堵点。 (二)优化项目筹建机制。优化项目筹建合伙人工作 机制,同步推进招商引进与用地用林、征拆平整、道路配 套等要素保障,建立分类支持项目加快投产工作机制,推 动项目“快筹快建快投”。优化土地出让流程,无特殊环 保和安全生产要求的项目,无需在土地挂牌出让前完成预 环评、安评、稳评等事项。 (三)推动项目审批提速。深化订制式审批服务体 系,将服务前延至招商引资、选址阶段。深化规划用 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评合一、多测合一”改革。 深化市政相关事项“一件事”集成化审批改革,推进排污 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机衔接改革试点。推动城市 更新项目建设全流程信任筹建。 (四)升级税务集成服务。提供跨区域迁移业务“一 件事”便捷服务,开通绿色通道服务重大项目。打造“埔 小税”数字客服,快速响应税费服务诉求。搭建“埔税魔 方”税费知识谱系平台,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便捷了解办税 流程及税费知识。 (五)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修订市场主体参与营商环 境建设办法,优化营商环境观察员组成,创新“吐槽大 会”专题。强化区政企沟通服务中心线下“政企面对 面”沟通交流功能,提升政府涉企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有 效性。 (六)持续升级政府产业服务。建设“埔企通”一站 式数字化企业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涵盖招商、筹建、投 产运营等阶段的全生命周期服务。完善“企服电波”企业 供需对接平台,建立应用场景“机会清单”发布机制,促 进市场供需对接。升级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创 新实行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技术核查分级分类管 理,建设国家级智能装备行业中小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提升试点。 (七)强化区属国企产业服务。聚焦主责主业、分产 业链开展产业服务,完善投资融资、园区建设等全产业链 服务功能。新增投资30%以上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国 有资本85%以上集中到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探索“战略直 投+基金+基地+产业”投资模式,对设立的投早投小基金实 行按完整生命周期予以评定。 (八)优化产业政策服务。完善“1+N政策”体系,清 理政策兑现中的沉睡事项。建设惠企政策智能问答平 台,提升线上线下政策咨询服务。建设“政策北斗”平 台,依托数据和算法提供定制化政策匹配服务。扩大政 策“免申即享”覆盖范围和领域。 (九)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推动印发深化知识 产权综改试验方案。探索建立国内快速预审与国际专利审 查高速路(PPH)衔接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场 景下的价值评估模型并形成地方标准。推进重点产业知识 产权证券化。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创新、专利代理对外开 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等试点。加强海外风险防 控与纠纷应对指导服务,做大做强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 险。深化全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工作。 (十)强化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省信用建设服务 实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以信用园区为载体,建设一 批“信易+”应用场景。建立政府引导,园区、机构、企业 三方参与的信用园区合作共建机制,培育和孵化一批高质 量信用园区和信用企业。 (十一)夯实新型监管机制。推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和“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推 行重点企业“综合查一次”制度。深入推行重点行业企 业“白名单”管理。深化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领域运 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非现场监管。争取开展国家审管联动 试点。 (十二)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实行涉企审批事项“不 同意的上报一级”。完善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 制。依托法治保障共同体,提升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全面 推行小额诉讼程序要素式审判。搭建埔法善治e平台,整合 全区司法解纷服务资源推进线上诉源治理。制作企业版法 治地图2.0,为企业矛盾纠纷化解、经济风险预警等提供决 策辅助参考。 (十三)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深入推进省自贸 区联动发展区建设,推动中新XX知识城片区、人工智能与 数字经济片区鱼珠片率先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创新经验。 加快建设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扩大“大湾区组 合港”“湾区一港通”试点应用范围,推广“两步申 报”叠加“提前申报”改革。探索拓展保税研发物理空间 范围,推进全球中心仓建设。 (十四)加强国际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推进粤港澳大 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逐步实现医疗、教育等领 域的优秀境外专业人才在中新XX知识城便利执业。开展建 筑师负责制试点,促进与国际标准政策接轨。推进港澳工 程建设管理模式试点应用落地,推动XX、南沙两区建筑工 程领域港澳专业企业和专业人士互认。 (十五)强化营商环境改革基层探索。推进联和街道 建设XX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街镇,在企业服务、政策 宣传、知识产权保护、行会商会建设、监管执法等领域先 行先试。升级XX国际生物岛“十分到位”创新服务,健全 企业服务精细到位和快速响应机制。 二、展现新气象,提升“六链融合”的产业生态环境 (十六)系统提升产业链能级。优化提升“双链 制”,围绕创新驱动、公共技术平台建设、应用场景开放 等重点领域,加快构建现代产业链生态体系。重点围绕主 导产业链,绘制产业地图,明确招商引资的目标区域、目 标产业、目标企业和目标项目。支持优质存量企业和本土 成长企业发展壮大、转型升级、以商引商。 (十七)激发创新链活力。高质量建设“2+3+N”战略 创新平台集群。健全“创客空间(苗圃)—孵化器—加速 器—科技园”大孵化器发展模式,完善“科技型中小企 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科技企业培 育链条,形成全链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鼓励国企深 度参与创新平台的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建设。落实 新型研发机构经费使用“负面清单”,鼓励更多机构开展 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 (十八)强化人才链支撑。聚焦国际人才自由港建 设,出台更加积极有效的人才政策,探索建立“XX人才蓄 水池”,开展“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更好引进、 培育和集聚人才。选聘智慧大使,铺设产才交流中心,打 造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制定技能人才集聚专 项扶持政策。创新人才评价方式,完善人才举荐方式。打 造国际人才会客厅,用好“一站式”人才服务专区。引进 高端医疗机构,为高层次人才等提供高端医疗和健康管理 服务。 (十九)深化数据链赋能。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 顶级节点扩容,加快重点区域连续优质5G网络覆盖。推动 完善工业互联网顶级节点接入和数据运转体系建设,打造 高能级工业互联网服务生态。动态制定和实施公共数据开 放清单。 (二十)优化资金链配置。争创广深科创金融改革试 验区核心区,在科创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等方面先行先 试。强化“开信融”平台与粤信融等公共平台对接,提升 征信集成和产融撮合水平。优化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 制,扩大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围绕产业园区、 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领域开发发行一批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 信托投资基金(REITs)。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与资 产管理中心。 (二十一)加快政策链贯通。推动省区共建生物医药 先行先试改革创新合作协议2.0落地,争取XX国际生物岛开 展实验室自建方法(LDT)区域试点。开展无人驾驶示范运 营,打造大湾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区。完善低空 飞行基础设施网络、保障体系和运营服务体系,开展智能 驾驶低空载人飞行器试飞及组网试点,积极申报全域低空 试点。依托中新XX知识城等平台,争取一批省、市级行政 管理权限。 (二十二)全面提升招商引资质效。高效运营XX产 业“云招商”,打造即时化、零距离的招商服务平台。推 动产业载体超市升级扩容,为项目选址落地提供更高效、 更丰富的选择。完善临港智慧招商数字云平台,建立招商 联动机制,推动临港片区招商引资和产业集聚。 (二十三)实施专精特新育成行动。建立“专精特 新”中小企业培育库。成立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促进联 盟,完善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相关标准体系、管理 机制。依托专精特新产业园,鼓励更多专精特新企业集聚 发展,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能办大事”创新示范区建 设。 三、构建新格局,完善优良可靠的基础配套环境 (二十四)创新产业用地保障监管体系。创建省国土 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示范区。试点单宗土地混合利 用和成长型中小企业联合拿地,推行多宗土地整体打包的 产业链供地模式,探索在片区尺度下二三产业的综合开发 和混合利用。完善工业用地项目投入产出监管机制。深化 提容审批改革,强化提容项目产值税收监管。 (二十五)加强制造业优质空间保障。建设适配先进 制造业需要的高品质产业用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 分割销售或长租,规范转售转租管控。进一步做优“摩天 工坊”,推动“工业上楼”“园区上楼”。鼓励区属国企 参与盘活低效闲置工业用地,对工业园区实施统一规划、 开发、运营、管理。 (二十六)加强公共服务能源保障。加强现代化绿色 低碳强电网投资建设,为重点企业提供双源双回路接入条 件。开展工业园区转供电改革。探索临电租赁共享模式。 创建国家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对临时用水和外 线接入管径≤DN300且长度≤200米的永久用水项目,探索 免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十七)提升优质教育服务。与教育部中外人文交 流中心、XX市教育局共建中外人文交流XX(XX)教育创 新区。持续做好招生入学划片、阳光招生等工作,修订完 善重点企业指标入学政策。鼓励社会申办港澳子女学校和 外籍人员子女学校。 (二十八)优化安居宜居服务。加大公租房、保障性 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建设力度,积极探索实施“非改 住”。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用地配套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 赁住房,探索区属国企闲置物业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 模式,鼓励发展品牌化连锁化运营的蓝领公寓,加大制造 业企业产业工人住房保障。多措并举扩大人才住房供 应,优化人才住房空间布局,因地制宜构建租购并举人才 安居保障体系。 (二十九)完善公共出行服务。优化区内公交线网布 局,加强接驳轨道交通的运力保障,优化智能网联无人驾 驶公交等便民服务车体系。实施全区智慧停车建设实施方 案,探索利用公交总站性质用地附带开发公共停车楼等交 通服务设施,在土地出让的规划条件中或者提容审批时明 确要求配建或增建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停车位。 (三十)完善产业附属配套。加快推进危险物品卸 载(仓储)基地建设。优化东部固废项目运营模式,推进 中小微企业危废集中收储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一般工业固 废综合利用项目选址建设。推进水系控制线优化调整,开 展水系数字孪生建设,加快推进市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 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实施、强化协同配 合,结合工作实际加快制定具体改革措施方案,确保各项 任务落地见效;要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营造支持改革、鼓 励创新的良好氛围;要做好改革宣传推广,及时总结改革 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争取在更高层面复制推广。区 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 用,强化考核评估管理,推动营商环境改革持续走深走 实。 2023年XX区构建全周期企业服务关 爱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 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构建XX“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打 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2023年度版)》,加快构 建XX全周期企业服务关爱体系,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 境,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正确的改革举措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 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 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区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遵循市 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积极促进商品、服务、资金、人 才等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稳步推进规则、规制、管 理、标准等制度建设,全面打通企业反映强烈的痛点、难 点、堵点,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 期的环境,使构建全周期企业服务关爱体系、打造一流营 商环境这场深刻改革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更大激发市场活 力和社会创造力,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坚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坚持以规则为基 础、以服务为根本,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做到“十个没 有”,即:没有推诿扯皮、没有吃拿卡要、没有权钱交易、 没有暗箱操作、没有随意执法、没有侵权争利、没有违规 收费、没有优亲厚友、没有诚信失守、没有插手干预,充 分落实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要求。 ——坚持转变政府职能。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市 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多为企业发展 着想,任何改革都不得增加企业负担,任何服务都不得附 加额外条件,任何监管都不得简单一罚了之。正确把握营 商环境改革的核心是审批制度,审批制度改革的核心是简 政放权,简政放权改革的核心是市场归位,市场归位改革 的核心是市场能干好的一律交给市场,最大限度减少政府 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坚持动态优化调整。坚持以开放和发展的观念建 设营商环境,推动《XX市XX区构建全周期企业服务关爱体 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 案》)有节奏地进行迭代更新,既保持政策体系相对稳 定,又充满生机活力。根据对营商环境改革实行“一年一评 估”“一年一修订”“一年一发布”的原则,2023年修改形成 《行动方案(2023年度版)》,并发布实施,始终把以年 度为周期滚动更新作为营商环境改革推进机制,确保营商 环境改革不止步,各项措施始终处于优势地位,从根本上 解决打补丁、加码式出台新政策造成体系混乱和互相矛盾 等问题。 二、全面落实XX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全面对照《构建XX“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打造一流营 商环境的行动方案(2023年度版)》,对涉及XX的51条改 革措施,按照最高标准、最严要求进行落实,力争在商事 制度、工程项目审批、办税服务、跨境贸易、金融服务、 行政审批、行政监管、法治环境等方面取得更大改革突 破,实现企业、公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 (一)深化商事制度“1时代”改革 1.“1”环集成。将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银行预开 户、申领发票、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 业缴存登记等事项整合为1个办事环节,一次性集中办 理。(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人行XX支行) 2.“1”窗受理。打破办成一件事的部门、层级、区域壁 垒,优化“一窗通办”标准化服务规范,深化前台综合受理、 后台集成服务,实现“一个标准、一窗办理、一个系统、一 档通办”。(牵头单位:区政务数据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3.“1”网通办。全面实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全流程 网办“一日办结”率达到100%。打通企业开办平台与市场监 管、社保、公积金、公安、税务、银行的数据壁垒,推动 相关系统直连互通,推进企业登记信息变更全程网上办 理,实现“零见面”“无纸化”。(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区政务数据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4.“1”照通行。深入推进“证照联办、一照通行”2.0改 革,探索涉企审批服务按企业需求灵活组合,实现“一企一 照、一照通行”。深化“一照多址”改革,探索“一证多址”改 革。(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数据局、区行政 服务中心) 5.“1”单全免。对开办企业实行全程免单,免费赠送一 套四枚“法定名称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 专用章”,落实全市统一的政府买单送章标准,免费提供税 务Ukey,免费覆盖率达100%。(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 局、公安分局、区税务局) (二)深化工程项目高效审批改革 6.统一规范审批流程。开展项目全流程“一张表单、一 套材料、一网通办、一家牵头、一次办好”,审批事项全面 上线省、市级审批平台“全程网办”,推动投资项目审批平 台、“多规合一”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政务服务平 台和水电气网市政公用服务系统信息共享。全力推行“一次 征询、并联审批”,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部门现场办公“联审 联批”。探索用地、环评等审批事项承诺制。深化简易低风 险项目审批改革,对水、电、气等附属小型市政公用设施 接入实行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牵头单位:区政务 数据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建水利局、区招 商局、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区行政服务中 心、XX供电局,各镇〈街道〉) 7.统一提供区域评估。实施区域评估改革,将申请后 审批转为申请前服务、单个项目评估转为区域整体评估、 企业付费转为政府买单。在大型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 集中连片储备用地等,由项目所在地政府统筹开展重要矿 产资源压覆、节能、地质灾害、地震安全、文物保护、水 土保持、洪水影响及环境影响等综合性区域评估,形成整 体性、区域性评估成果,由区域内建设项目单位共享共 用,项目建设单位不再对相同事项进行单独评估。对暂未 实施区域评估的建设项目所需前置性评估事项,由项目所 在地政府参照上述原则开展综合评估并提供评估成 果。(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分局,各镇〈街道〉) 8.统一储备标准用地。探索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 制”改革,扩大“拿地即开工”实施范围、明确适用条件,采 用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技术辅导”“全程代办”“告知承 诺”等方式,凡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均可享受“拿地即开 工”。(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水利局、区招商 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各镇〈街道〉) 9.统一实行“多测合一”。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 址、规划许可、施工、竣工验收、登记发证等环节测绘事 项,进行全面整合优化,实现“多测合并、联合测绘、成果 共享”。(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分局) 10.统一组织配套联动。建立政务与水电气网接入联动 机制,优化“水电气网+”一窗受理服务模式。大力推行水电 气网接入外线工程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告知承诺免审批 制度改革,实现一张表单、联合踏勘、联合施工、一并接 入。配合市出台城市市政管廊和综合管廊的费用减免办 法,实现电力外线工程电缆线路免费接入使用。对满足接 电条件的地块开展“电力预装”服务,实现“拿地即用电”。建 立健全企业用电用气用水监测预警保障服务机制,减少因 设施破坏而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牵头单位:区政 务数据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住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 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招商局、自然资源分局、区行政服 务中心、XX供电局) 11.统一合并验收登记。对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 目,开展联合验收“一口受理”,优化联合验收程序,简化竣 工验收备案手续。建设“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和网上办 事大厅,设置不动产登记企业综合服务专窗,融合在线签 约、评税核价、缴税、登记、水电气过户等功能,实现“线 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推行“交地即发证”“验收即发 证”“交房即发证”。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开展不动 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查询。(牵头单位:自然资源 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住建水利局、区政务数据局、区 行政服务中心、区税务局) (三)深化办税服务“零上门”改革 12.合并办税更省力。探索“要素化申报”“确税式申 报”“免填单”申报等多种申报模式,推进财产和行为税与企 业所得税综合申报,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持续推广电 子税务局、粤税通、V-Tax零跑动远程可视化办税系统 等“非接触式”零上门办税渠道,打造企业所得税“全链智能 式”管理服务机制,选取试点推行“100%非接触式”办税,提 升企业纳税便利度。(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13.一体办税更省时。推进智能纳税服务运营中心建 设,实行线上办税1小时响应服务。优化税费政策精准推送 机制,拓展“彩虹服务”税企互动沟通群等渠道,实现税费优 惠政策的系统集成、精准定位、智能推送,打造“税e询”咨 询平台,向纳税人提供全天候一站式咨询服务,提高线上 咨询服务便利度。(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14.智能办税更省心。全面推行“云退税”,将汇算清缴 退税、减免退税、先征后退、误收退税等退税业务全部纳 入“云端办理”,实现退税全流程电子化。优化退税提示提醒 自动推送服务,推行使用电子化方式留存出口退税备案单 证。打造“税安易”风险预防体系,及早提醒纳税人自查自纠 可能发生的涉税风险。对不动产登记全业务实行“一窗办 理”,探索“税费同缴”“自动算税”。(牵头单位:区税务 局、自然资源分局) 15.便企办税更省事。深化数字化电子发票改革,24小 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开具、交 付、查验等服务,推进数字化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 账、归档。推行发票“网上申请、免费邮寄、配送到家”,对 代征税款试行实时电子缴税入库的开具电子完税证明。推 广涉税服务容缺受理,多措并举帮助纳税人及时修复纳税 信用。推广纳税遵从评价体系,上线纳税信用评分主动推 送服务,向重点企业和高信用风险企业实时推送纳税信用 评价扣分指标。(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四)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 16.“单一窗口”系统集成。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 务,拓展完善地方特色应用项目,探索国际贸易、金融等 各行业深度融合和协同创新应用,实现经企业授权和“单一 窗口”平台认证,企业申报信息及海关部门处理结果信息可 为金融机构开展融资、保险和收付汇等服务提供信用参 考。探索在重点货运信息平台嵌入和利用区块链技术,促 进物流信息共享和业务行业协同。(牵头单位:区经济科 技促进局、XX海关驻XX办事处) 17.数字贸易开放协同。全面推进数字贸易领域信息共 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风险防控、社会信用、统计检 测等体系建设,配合市大力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提 升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开拓市场的能力与水平。(牵头单 位:区经济科技促进局) 18.加强外贸规则对接。强化对RCEP国家宣传推 广,向RCEP国家展会倾斜,配合组织企业参加市重点推荐 展会,扩大RCEP区域内产品进出口。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 入前国民待遇及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区经济 科技促进局) 19.货物通关畅通便捷。依法减少进出口环节审批事项 和单证,鼓励企业积极运用“提前申报”“两步申报”模式,提 高通关时效,对于提前申报通关存在差错的,按照相关容 错机制办理。推进水铁空公多式联运信息共享,实现运力 信息可查、货物全程实时追踪等,促进多种运输方式协同 联动。(牵头单位:XX海关驻XX办事处、区交通运输局) 20.监管查验远程智能。大力推广各类海关业务网上办 理、无陪同查验和远程监管。优化资信推送以及公共数据 服务,探索实现企业咨询问题线上受理、线上反馈。(牵 头单位:XX海关驻XX办事处) (五)深化金融服务普惠性改革 21.优化融资流程。打造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配合市 深化“益晒你”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金融信贷板块建设,打造快 贷类金融产品,加强企业画像数据归集,推动“秒批秒贷”银 行产品对接,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产品检索、融资对接 等“一站式”金融服务。支持商业银行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建立 风险定价和管控模型,优化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审批流程 和模式,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牵头单位:区经济科技 促进局、人行XX支行、XX银保监分局XX监管组) 22.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领域的 投融资产品,建立多样化的知识产权融资模式。配合市推 动广东(XX)制造业转型发展基金募资工作,加紧推进基 金投资工作,提高基金运作效率,围绕数字化、智能化转 型发展的制造业企业开展股权投资,提升制造业企业数字 化智能化转型直接融资比重。提升金融创新服务“村改”水 平。总结推广“村改贷”业务试点运行经验,创新金融产品和 手段。(牵头单位: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财政局、区国 资局、区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分局、XX银保监分局XX监 管组,各镇〈街道〉) 23.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优化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 政策,加强与银行机构合作,进一步拓宽企业、个体工商 户受惠面。推动政银企多方联动,帮助中小微企业按期还 贷、顺利续贷,做到能续快续、应续尽续,降低企业转贷 成本。积极稳妥扩大融资担保基金业务规模,推动区级设 立更多政策性担保公司,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中 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担保费率降至不超过1%。建立“电 商贷”和“供应链核心企业贷”融资模式,探索开展出口信用 保险“信保+担保”业务。健全知识产权质押投融资风险补偿 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质押投融资发生风险的项目 提供一定比例的补偿。(牵头单位:区经济科技促进局、 区财政局、区国资局、区市场监管局、人行XX支行、XX银 保监分局XX监管组) 24.强化征信服务。大幅提升金融机构信用查询便捷 度,依托“粤信融”“中小融”“信易贷”等平台,及时有效准确 反映企业信用信息。加强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发 展,鼓励依法收集利用政务信息等数据资源。引导推动银 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适度提高普惠型小 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牵头单位:区政务数据局、区 发展改革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人行XX支行、XX银保监 分局XX监管组) (六)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 25.服务流程标准化。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清单化管 理,按市要求建立标准统一、体验一致的政务服务模式。 大力向市场放权,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合并简化事项,加快 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全国同类城市最少。(牵头单位:区政 务数据局) 26.服务平台标准化。配合市集成涉企服务资源。完 善“益晒你”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用好大数据中心,不断 丰富“数据赋能”业务场景,全面推进“一网统管”,配合市加 快建设数字XX“城市大脑”,完善市区纵横联动、多级协调 的工作体系,着力打造市域治理“一网统管”试点标杆城市。 完善网上申报、手机端审批、线下邮寄等服务模式,实现 高频事项“网上办”“指尖办”。(牵头单位:区政务数据局) 27.服务方式标准化。实施惠企政策标准化、便捷化兑 现,拓展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快速直达”服务范围,加快实 现政策自动匹配、精准推送、“主动找人”。完善“企业服务 员”制度。加快推进“免证办”,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 电子签名等“应用尽用”,推进部门核发证照共享调用。(牵 头单位:区财政局、区政务数据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28.全市通办标准化。按照就近办理的原则,大力开展 政务服务“全市通办”“异地可办”,配合上级部门梳理形 成“全市通办”“异地可办”事项清单;依托“跨域通办”窗 口,为市场主体跨省或跨市办事提供服务;探索设立“跨境 通办”专窗,实现高频服务事项“跨境通办”,解决申请人办 事“多地跑”“折返跑”问题。(牵头单位:区政务数据局、区 行政服务中心) 29.特殊服务标准化。设立“疑难事项”办理窗口。对特 殊疑难事项,通过集中受理、一事一议、专人跟进,创新 解决企业办事“疑难杂症”,确保企业“能办事、办成 事”。(牵头单位:区政务数据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30.秒批秒办标准化。通过申请信息自动识别、自动填 充、自动推送,实现申请办事零信息填报、零材料提 交,推动简易事项100%“马上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秒批 秒办”。(牵头单位:区政务数据局) 31.服务管理标准化。完善“好差评”制度,推动评价、 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衔接。深化政务服务“体验官”制 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和群众代表等全流程 体验政务服务并提出意见建议。(牵头单位:区政务数据 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七)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化”改革 32.坚持职能监管无乱象。持续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理顺各级、各部门职能关系,全面解 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能交叉分散问题。(牵头单位:区 政务数据局) 33.坚持平台之外无交易。实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管 理,探索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平台体系的标准和方 式,坚持应进必进的原则,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覆盖范围 扩大到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各类公共资源。探索建立 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牵头单位:区政务数据局) 34.坚持交易流程无纸化。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 动,深化“互联网+招标投标”,规范运用“智能评标”系 统,实现政府采购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智能化。建立政 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制度。探索推动招投标平台与预算 管理一体化系统信息共享,实现在线提交发票和工程款支 付网上查询。(牵头单位:区政务数据局、区财政局) 35.坚持异地交易无障碍。配合完善全市统一的公共资 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推进数字证书(CA)跨部门、跨 区域互认,提高交易效率和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区政 务数据局) (八)深化行政监管“精准化”改革 36.统筹综合监管。以现有的市市场监管服务信息化平 台为依托,配合市建设权威、统一、动态的监管数据库。 探索非实地远程监管,提高核查效率效能,推动实现监管 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政 务数据局) 37.全面联合监管。更新全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部门 联合检查事项清单,明确部门联合抽查程序规则,推进部 门联合监管常态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地 减少和避免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牵头单 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数据局) 38.严格重点监管。完善重点监管清单制度,对疫苗、 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两客一危”车辆等涉及公共 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特殊行业领域,依据权限探索 开展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牵头单位:区 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局) 39.创新信用监管。健全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体 系,依据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 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和频次。严格执行全国失信惩 戒措施基础清单,将信用奖惩措施嵌入部门业务办理流 程,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在各领域应用。(牵头单 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 40.包容审慎监管。配合市完善对“新技术、新产业、 新业态、新模式”经济形态实施包容审慎的监管规则。除法 律、法规、规章明确禁止或者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 众生命健康等情形外,对符合政策导向、有发展前景的新 业态新模式企业,探索给予合理的执法“观察期”,优先采取 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提示、行政指导、 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各行 政执法主体按职责分工负责) 41.实施“双免”监管。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清 单、免于强制清单、减轻处罚清单,推动“双免”清单覆盖至 市场监管各行业领域,实行“小过错、及时改、不处罚”,让 企业感受到“执法的温度”。探索建立市场监管、税务领域行 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市 场监管局、区税务局) 42.强化行业监管。实行中介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及时 规范和公布中介服务事项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 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 构,坚决纠正行政审批取消后由中介机构或部门下属单位 变相审批、违法违规收费等现象。(牵头单位:区发展改 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数据局) (九)深化法治化环境机制改革 43.构建市场主体服务法律机制。抓好《XX市市场主 体服务条例》贯彻实施。围绕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融 资、公平竞争等重点领域,出台一批惠企护企助企政策。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 机制,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制度文件,全面清 理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文件,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 的良好制度环境。(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 局、区发展改革局) 44.加强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机制。公正高效办理涉 及市场主体的各类案件,切实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最大 限度减少羁押。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 主要管理人依法慎重采取拘留、逮捕等人身强制措施。对 市场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的违法犯罪行 为,行政和司法机关应当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 施;依法需要采取上述强制措施的,不得超标的、超范围 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并应当采取措施减轻对市场 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对拟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 的制度办法,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建立市场主体法治体检 自测系统。指导市场主体全面加强合规管理,切实防范合 规风险。加快出台商事审判中依法加强对中小投资者保护 的意见,对小股东诉大股东案件,合理确定举证责任,适 时引入司法鉴定机构等第三方,依法查明事实。(牵头单 位:区纪委监委,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区法院、区 检察院) 45.深化知识产权“一站式”保护机制。明确知识产权执 法机构统筹大案要案办理,查处侵权案件,推进知识产权 保护工作站建设,向创新主体提供公益性维权援助服务。 配合市深化“XX市知识产权纠纷调审一体化处理中心”建 设,打造诉调对接2.0版本。对智能制造装备、建材等产业 的专利申请提供快速预审通道,争取拓展专利预审服务领 域,搭建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司法衔接的“一 站式全链条”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平台。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 纷预警防范和纠纷应对指导机制,支持企业积极应对海外 知识产权纠纷。(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46.完善财产处置保全机制。统一破产企业土地、房 产、车辆等处置规则,健全涉众型破产案件提前会商机 制,完善困境企业市场化融资机制。配合上级部门建设破 产资产网络信息交互平台,对接破产企业需求与市场要素 供给。依托重整投资平台,引入金融机构为有重整价值的 企业继续经营提供流动性支持。引导市场主体灵活选择现 金担保、信用担保等形式,合理确定财产保全担保金比 例。支持破产企业的相关权利人推荐破产管理人,建立线 上信息共享机制,赋予破产管理人查询权限。(牵头单 位:区法院) 47.建立涉法维权“绿色通道”机制。依托12309检察服 务中心,及时督办市场主体举报、控告和申诉等案件,对 信访件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办理进 展情况或结果。建立完善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机制,依法 有序推动检察机关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牵头单 位:区检察院) 48.实施全链条法律服务机制。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站、工作室,提供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 推动和指导法律专业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咨询、合同 审查、知识产权保护、股权设计、融资、税务、劳动用 工、涉外纠纷等全链条服务。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园 区,推动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完善商事调解机制。配 合上级部门开展“万场法律服务进万企”活动,开展“法治文 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西江产业 新城管委会,区法院) 49.完善诉讼服务机制。建立完善窗口立案、网上立 案、微信立案、跨域立案等多种服务方式,实现平均立案 耗时控制在5天以内,对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委托合 同等商事案件开通网上直接立案渠道或绿色通道。配合上 级部门建设集诉讼风险智能评估、在线立案、跨域立案、 在线调解、在线提出执行申请等多功能的手机端平台,探 索在已有诉讼服务平台开设律师“微服务”专用平台。探索推 行人民法院档案电子化管理。(牵头单位:区法院) 50.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深化“一站式”多 元解纷,加强调解员队伍、集中速裁团队建设,确保调解 成功加集中速裁同期收案占比达30%的目标。探索创新涉 外民商事审判工作机制,促进跨境商事纠纷争端解决机制 多元化解。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 道。实现70%的一审民商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加强 长期未结诉讼案件预防和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减少1年以上 长期未结案件数量。(牵头单位:区法院) 51.健全企业高效注销机制。不断优化市场主体注销网 上服务平台,实现企业注销申请跨部门预检、清税证明实 时传送。全面实施简易注销,探索建立市场主体除名制 度,拓宽依职权注销、特殊情形代位注销等多种企业退出 渠道。(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三、提速构建我区全周期企业服务关爱体系 立足全区实际,以补短板强弱项为导向,主动对标先 进城市,充分借鉴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深化自主改革举 措,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周期企业服务关爱体系,努力将我 区建设成为“企业家最容易做生意的地方”。 (一)营造服务最优的发展环境 1.强化企业开办跟踪服务。完善企业开办风险提示机 制,加强风险提示系统建设,尽早推动系统上线运行。构 建企业开办风险提示长效机制,有序推动风险提示内容部 门自主管理,扩大系统知晓率、使用率,帮助企业规避经 营风险。全面落实涉企经营许可清单管理制度、涉企经营 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对市场 主体承诺信息收集,强化后续跟踪服务。(牵头单位:区 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 2.完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精准服务机制。完善领 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和项目制度,建立“企业吹哨、部门报 到”的公共事务跟办机制,落实“首席企业服务官”等精准服 务措施,为企业提供最优、最精准服务。探索建立全链条 企业服务政策顾问团队,由企业服务关键部门组建“智囊 团”,全方位为企业提供全周期企业服务的政策、专业支 持。建立企业服务专线,实现专项受理,提供专门服 务,并按照咨询、求助、投诉、建议等进行分类建档,一 问题一编号,实行清单式台账管理。(牵头单位:区经济 科技促进局、区政务数据局、区招商局、区行政服务中 心) 3.构建全周期审批代办服务机制。依托区企业(代 办)服务中心,为新招商引资项目提供从企业设立登记到 不动产权证办理“全周期”免费审批代办服务,优化“巡回审 批”辅导服务,做到企业谋划项目时“贴上去”、审批中“全程 代”、开工后“跟到底”,并把“诊所”搬到项目现场,让企业 少跑腿甚至不跑腿。(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招 商局) 4.探索建立国资国企服务项目市场机制。培育壮大国 资国企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为项 目落地提供强有力企业要素支撑。(牵头单位:区国资 局) 5.加大行业协会商会扶持力度。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提 升参政辅政能力、市场化运营能力、“双招双引”支撑能力。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商会 参与惠企政策调研、制定、推送、宣传和解读工作,促进 惠企政策红利充分释放。支持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开 展有偿中介服务、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运用线上线下手 段,为企业转型升级、经营发展提供精准高效专业服务。 建立区领导挂点联系行业协会商会制度,研究解决行业企 业发展面临的困难与问题。(牵头单位:区工商联、西江 产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道〉) 6.打造高质量发展综合服务平台。深化企业高质量发 展综合评价改革结果应用,探索建立“一企一单”经济体检表 制度,实施更精准的资源要素配置、企业服务和包容审慎 监管措施。(牵头单位:区经济科技促进局) 7.强化品牌建设服务。配合市强化“XX制造”品牌建 设、品牌保护和品牌推介,持续扩大“XX标准”产品覆盖范 围。加强质量基础设施(NQI)“一站式”平台建设,为中小 企业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 务。引导企业建立品牌发展规划,培育更多拥有较高知名 度和美誉度的“XX产品”。(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 委宣传部) 8.深化服务企业“反弹琵琶”备案报备机制。对企业诉 求缓办、迟办、不办的,必须按月向区委、区政府书面报 备,说明缓办、迟办、不办的理据。(牵头单位:区行政 服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局) 9.深化信用修复主动告知机制。优化企业信用修复流 程,实现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次办成、结果同步”。推动 清单化信用修复提醒,引导鼓励企业通过改正违法失信行 为、消除社会不良影响等方式重塑自身信用。对轻微违法 行为不纳入失信联合惩戒。(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10.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引 导支持企业开展文化建设,活跃职工文化生活,全力打造 服务职工暖心平台,增强员工归属感,提高企业对产业人 才吸引力,降低企业员工流失率。(牵头单位:区总工 会、团区委、区妇联) (二)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11.推进数据资源“一网共享”。探索推动数据要素流通 配置中心规划建设,探索建立部门数据资源统筹管理机 制,全面推广首席数据官制度,有序实现区级资源挂接、 编目、共享全覆盖,通过大数据赋能,促进公共数据资源 深度开发利用,为企业提供更优质、更精准、更智能的数 据服务。(牵头单位:区政务数据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12.推动项目电子化全流程监管。按照“一个项目、一 套台账”的原则,建立产业项目落地全链条电子档案,实现 产业项目从洽谈签约至企业开办、项目立项、工程建设、 不动产登记、竣工投产的全流程动态式监测闭环。对工程 建设办事过程、各个环节实行全流程监测监督,对部门是 否及时审批、出具意见是否合理等做到早发现、可提醒、 可问询。(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政务数据局、区 招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13.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推广二手房带抵押过户,实 现带抵押房产过户转移登记和抵押权登记手续同步办 理,进一步简化过户程序,降低交易成本。(牵头单位:自 然资源分局) (三)营造“一次办好”的审批环境 14.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分 级分类管理,通过取消审批、实施备案制、豁免清单制、 告知承诺制、应用“秒批”等,打造企业投资低风险项目简易 审批快速通道。对规划建设条件明确、建筑结构相对简单 或按“标准地”供应方式获得用地的项目的建设工程,实行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联合办理。对新报建工 业、仓储项目及政府投资类项目实行企业承诺制。探索取 消工业项目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图纸审核政策,优化工业项 目规划报建流程,推动工业项目审批跑出加速度。(牵头 单位:区政务数据局、区住建水利局、自然资源分局) 15.优化项目土地供给保障机制。深入推进工业用 地“标准地出让”和“带方案出让”改革,优化“带方案出让”调 整机制,清单化可调整情况,提高方案可操作性,加速项 目落地。优化工业用地储备流程,并联推进规划调整、土 地整备、道路建设、土壤评价等关键流程,形成随用随供 的“工业用地标准库”,实现产业用地信息与企业用地需求精 准匹配。按照效益优先、成熟优先、投产优先原则,建立 优质企业增资扩产项目优先供地机制,开通快速供地“绿色 通道”。(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分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 区招商局、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道>) 16.推进区域环评全覆盖。持续深化“区域环评+清单式 管理”改革,落实“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环评与排污许可联 动改革”等惠企利企措施,并扩大改革区域范围,重点支持 落实规划环评、边界明确清晰、配套集中治理设施的园区 和工业集聚区实施改革,让改革红利惠及更多企业。(牵 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17.深化招投标领域改革。持续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实 施专家异地评标、远程评标。依托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 合平台,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行业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招 投标;在工程建设领域推广使用电子保函;鼓励减免政府 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牵头单位:区政务数据局、区住 建水利局) 18.全面提升通关服务效能。深入实施各类便利通关政 策措施,简化进出口环节随附单证,实行企业提交单证一 次性告知制度,完善企业向海关“主动披露”制度和容缺机 制,进一步推广原产地证企业自主打印,实现企业办证“少 跑腿”或“零跑腿”。(牵头单位:XX海关驻XX办事处) 19.压缩进出口环节边境合规时间。深化“提前申报”“两 步申报”“两段准入”等改革,落实报关单“日清”机制,推广 应用“一港通”业务模式,把整体通关时间保持在合理区 间。(牵头单位:XX海关驻XX办事处) (四)营造综合成本最低的投资环境 20.畅通惠企利民政策兑现“最后一公里”。推行“自动 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方式,简化税费优惠政策 适用程序。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确保取消、停征、免 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及时兑现落实。(牵头 单位:区财政局、区政务数据局) 21.加大支持科技创新力度。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比 例,鼓励企业建立省、市级研发平台,持续推进省、市级 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建 设,引导全社会提高研发经费投入比重。(牵头单位:区 经济科技促进局) 22.优化融资服务。支持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积极稳妥 扩大区级融资担保基金规模,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再担 保机构与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担 保业务。完善政府、保险公司、银行合作机制,引导政府 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探索优化知识产权质 押融资审批流程,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全链条服务体 系。(牵头单位: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财政局、区市场 监管局) 23.提升金融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能力。创新金融服 务园区建设、企业技术创新等模式,推进“金融+产业”融合 发展,建立健全金融风险处置机制,构建多元化、多层 次、多渠道金融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区经济科技促进 局) (五)营造活力迸发的创新创业环境 24.优化土地开发利用。实施集中连片动态储备工业用 地,加大土地连片开发建设力度,探索多种土地所有权、 使用功能的“混合开发”模式,推动工业用地连片、产业成 带。支持各镇(街道)打造连片特色产业园。(牵头单 位:自然资源分局,各镇〈街道〉) 25.强化工业用地管理。划定工业区块控制线,控制线 范围内严控“工改居”“工改商”。加大“工改工”支持力度,推 广“工业上楼”,对城市更新“工改工”项目和村级工业园拆除 重建项目给予扶持奖励。加大力度处置通过股权转让等方 式变相炒卖工业用地等行为。(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分 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各镇〈街道〉) 26.完善工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引导国有资本和社会 资本参与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完善交通路网、市政配套、 绿化景观等基础设施,加快布局商务、住宿、餐饮、娱乐 等生活性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园区管理运营单位设 立“一站式”企业服务受理点,并针对重点产业制定专项服务 清单和个性化服务代办清单。(牵头单位:西江产业新城 管委会,各镇〈街道〉) 27.强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后服务。健全“土地管理人”和 国有建设用地开竣工管理机制,加强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后 全过程监管和服务,建立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制度,重点监 管竣工后投资强度、达到税收等情况,推动土地资源高效 利用。(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分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 区招商局、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区税务局,各镇〈街 道〉) 28.推动产业集群发展。整合产业发展重点依托的空间 载体,做优专精特新产业园、村级工业园等产业载体,集 中布局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推动建立“头雁引领群雁 飞”“大手牵小手”产业生态,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牵头 单位: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招商局,各镇〈街道〉) 29.系统性优化人才政策体系。动态优化与调整推 进“智汇XX”人才集聚工程,持续优化人才引进、入户、培 育、评价、激励等机制,持续深化人才评价、职业职称评 定等人事人才管理制度改革,打造底部数量大、腰部质量 优、顶部技术尖的“金字塔型”人才结构,为XX全域高质量 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财政局) 30.加大力度全方位引才育才。实施卓越工程师和技能 人才引进计划,为企业提供引才育才补贴。组建XX区博士 赋能团,通过挂职、校企共培等模式引入专家博士,为企 业解难题、促发展。(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经济科 技促进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1.优化人力资源供给服务。发挥区镇两级合力作 用,设置招聘常设点,加强就业创业、职业技能提升、失 业援助、就业困难援助等公共就业服务,深入推进“粤菜师 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工程,优化企业招聘与职工职业 培训管理服务,帮助民营企业缓解“招聘难”问题。建立多元 化人力资源供给服务机制,优化完善与省内外人力资源丰 富地区建立劳务对接机制,协助企业开展定向跨区域招 聘,吸纳更多省内外人员到我区企业就业;建立企业用工 需求和院校供给清单,促进供需信息精准对接。大力弘扬 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让XX成为各类技能人才 和青年职工创业就业的热土。(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局、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 32.优化人力资源培养培训。实施“产业技能型人才培 训工程”,加快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以产业需求为导 向,加快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 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逐步形成与经 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比例结构基 本合理的格局。创新政校企协同育人模式,探索建立技能 人才培养联盟,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力争全面新增多个“现 代学徒制”“订单班”等校企合作项目。面向“三农”、乡村旅 游等领域,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乡村旅游专业人才等 各类技能人才培养。(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体局) 33.拓宽人力资源服务渠道。积极对接联系周边人力资 源服务产业园,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整 合“政府、社会组织、市场”等各类服务力量,为企业提供人 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人才招聘、职业中介服务 等全链条服务。加强对企业用工管理指导、培训,构建和 谐劳动关系。(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镇 〈街道〉) 34.推进“引企入教”改革。支持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 构、企业与中高职院校建立“招培就”合作联盟,以多种方式 参与学校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教学设计,共 建兼具生产与教学功能的公共实训基地、技术工艺和产品 开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实施个性 化寻聘、定制化培养和菜单式服务。(牵头单位:区教育 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5.加大产权保护力度。探索建立产权保护统筹协调工 作机制,完善产权保护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快完善“一站 式”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知识产权服务聚集区建 设,积极引进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和知识产权高端人 才。加快建设XX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完善知识产权人 民调解机制,快速有效化解知识产权纠纷。打造知识产权 大数据服务运营交易平台,为我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创 造、保护、运用和金融一体化服务。(牵头单位:区委政 法委、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调整完善XX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 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局。完善区分管领导指标负责制。加大 营商环境改革宣传力度,鼓励各镇(街道)、各部门探索 具有特色的优化营商环境新做法、新模式。在区行政服务 中心加挂“益晒你”企业服务中心,让XX“益晒你”服务企业 理念和品牌广为传播。将本《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纳 入“一月三问”工作落实机制。(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区委区府办、区委宣传部、区政务数据局、区行政服务中 心) (二)推进机关作风整治 将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纳入巡察监督内容,发挥《聚焦 作风》监督栏目作用,开展党政机关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 治,有效解决干部“庸懒散拖乱”的突出问题。开展重大项目 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化基层 执法领域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行营 商环境问题线索限时办结,建立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 报机制。用好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担当作为、靠前服 务,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开展清风护航行动,构建查处、 整改、治理、激励贯通推进机制,助力基层干部摆脱束 缚、“轻装上阵”。(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 (三)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设立营商环境作风监测点,搭建纪企沟通“绿色通 道”,开展“亲而不清、清而不为”专项治理,严查侵害企业 利益行为。重拳整治应批不批、拖着不批等“(科)股长中 梗阻”现象。全面整治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打招呼行为,建 立插手干预行为登记备案制度,在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 购、城市更新、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查处、安全生产监管 等重点敏感领域,严禁领导干部直接过问说情,对领导人 员插手干预行为全面、如实登记备案,做到逢问必录、逢 打招呼必录。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自觉接受社 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发展改 革局) (四)落实“三走”责任要求 全力推进各级领导干部扎实开展“三走”活动,切实帮助 企业纾困解难、稳定发展、做大做强;千方百计引入优质 项目,推动项目快开工、快建设、快达效;全力争取上级 资金、政策、资源支持。健全抓招商、抓项目、抓投资“党 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推动党委政府全体系全员额 全链条投入和服务招商引资工作,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全生 命周期服务,加快推进招商项目落地。(牵头单位:区发 展改革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招商局) 2023年XX省国资委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 部署,按照省政府关于《XX省高效便利政务环境、公平公正 法治环境、利企惠企市场环境、保障有力要素环境4个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具体任务安排,结合省国资委职责定位实 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关于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培 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指示要求,以破解制约 营商环境优化的关键瓶颈为重点,以监管企业满意为标准,坚 持服务与监管并重理念,持续优化监管方式,强化为企服 务,塑造优质高效国资监管营商环境,促进监管企业高质 量发展。 二、任务分工 (一)持续优化监管方式手段。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 要求,树立监管与服务并重的监管理念,围绕管好资本布 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强化 监管方式手段,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在组织开展监管手册 和权责清单后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形成2023年版 《监管手册(权责清单)》,厘清权责边界,规范履职。 组织召开监管工作手册宣贯培训会,进一步明晰国资委和 企业的权责边界,规范企业报批报审及报告行为,切实增 强监管的规范性。举办“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实务”专 题培训,将公平性竞争审查纳入规范性文件合规性审查体 系中同步推进,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制发文件的公平竞争审 查意识,明确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能 力。推动企业加强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和法治建设,开展法 治建设考核评价,组织召开合规管理培训,强化企业依法 合规参与市场竞争的意识和能力。 (二)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指导监管企业 依法合规经营,强化诚信意识,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督促 监管企业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 支付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及时 支付,认真做好清欠投诉事项的核实反馈工作。 (三)持续优化国有产权交易系统。升级改造XX长春 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系统并对接到XX省公共资源交 易公共服务平台,增加互联网实名身份认证功能,完善电 子签章功能,实现国有产权交易政务公开。将国务院国资 委监测系统与产权交易中心联网对接,及时监控国有资产 交易情况。 (四)搭建平台促进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召开以“新 能源助力XX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2023年度驻吉央企 座谈会,进一步强化XX省和驻吉央企在能源领域,特别是 新能源领域的沟通合作。积极推动入选吉浙对口合作项目 的“吉浙战略品牌合作”和“玉米产销合作”两个项目与 浙江省相关企业进行对接洽谈,适时组织企业赴浙江开展 的“十城百场”线下对接活动。指导企业与驻吉央企对接 洽谈,助力驻吉央企强化与企业间的合作,实现共赢。 (五)夯实营商环境建设基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 策部署,以持续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激发企业竞争 力、营造良好营商氛围为目标,制定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 施方案,配备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联络员,加强营商环境建设 工作督办落实,打牢营商环境建设基础工作。围绕省委、 省政府和省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年度营商环境建 设重点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并明确责任处室、责任人 及完成时限。根据有关部门工作要求,适时对新增重点工 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及时做好国资监管文件解读 及回应关切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报道机会,展示我委营 商环境建设的亮点和成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争取有较多 经验做法被国家级、省直媒体宣传报道。深入贯彻落实 《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领导相关批示指示精 神,激发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主动性、能动 性,切实提升工作作风。持续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更好 激发监管企业活力、竞争力,切实督促监管企业履行社会 责任、改进国资国企工作方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国资 监管氛围。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准备。按照《XX省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 案(试行)》中的部门分工,明确全年营商环境建设所要完成的 任务目标及责任处室,对所要完成的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列出 完成时限,在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任务实施。对照任务分工和具体工作措施,认真组 织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各处室每季度底向法规处报送 本处室营商环境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做法。法规处每 季度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工作总结及涉软案件情况报省 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12月15日前,各处室要对照本方案确定 的任务和相应细化工作进行自查,上报相关情况、主要做 法、初步成效、取得的经验等内容,由法规处汇总后形成年 度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总结材料。同时各相关处室要指派专 人负责准备相关工作材料,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考核。 2023年XX省深化营商环 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 政府工作部署,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持续打造一 流营商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和人民群众关切,树立“服务企业 贵在无事不扰、支持企业就要有求必应”的理念,持续深 入开展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通过破除制约市场主体发 展的制度性障碍,强化政策精准供给,推动重点领域攻坚 突破,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增强企业和 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全面建设更具吸引力、竞争力的 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 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对标一流。自觉对标世界银行最新评估指 标体系、对标先进典型经验,坚持“拿来主义”与“自主 创新”相结合,力求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能我 行”,全力深化改革创新。 (二)坚持系统集成。围绕企业从开办到注销的全生 命周期,进一步加强全要素保障能力,提升全过程服务和 监管效能,构建全方位法治保障支撑,推动全闭环解决企 业诉求。 (三)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 题、调研评估发现的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出台改革举 措,加强跟踪督导指导,全面提升改革创新质效。 (四)坚持数据赋能。注重用数字化手段推动营商环 境各领域改革创新,加强数据汇聚融合、共享开放和开发 利用,持续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 三、重点任务 (一)创新提升全周期服务水平。围绕企业准入退 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登记财产、获得电力、纳税服 务、跨境贸易、办理破产等领域攻坚,重点在便利市场主 体登记、拓展“一照多址”、健全歇业制度、推行“验登 合一”、优化联合竣工验收、深化建筑师负责制试点、推 广不动产“带押过户”、加强破产企业信用修复等方 面,实现更大创新提升。 (二)创新提升全要素供给能力。围绕金融服务、用 地保障、劳动就业、人才流通、科技创新等领域攻坚,重 点在拓宽融资渠道、降低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拓 展“用地清单制”改革范围、推进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 改革、开展就业“直补快办”行动、探索境外职业资格认 可、发布人才政策清单、扩大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范 围、增强创新券使用效益等方面,实现更大创新提升。 (三)创新提升全过程监管服务效能。围绕知识产权 保护运用、监管执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务服务等 领域攻坚,重点在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开展数据知识 产权登记试点、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加强政府采购 和招标投标数字化监管、推广远程异地评审、推动惠企政 策“免申即享”“快速兑现”、深化“无证明之省”建 设、打造现代“政务综合体”、推广“企业码”服务体系 等方面,实现更大创新提升。 (四)创新提升全方位法治保障支撑。围绕解决商业 纠纷、市场竞争、保护中小投资者、法治保障等领域攻 坚,重点在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开展隐性壁垒清理整治、 扩大在线调解范围、推动开展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 案件专项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加强公平竞争审 查、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等方面,实现更大创 新提升。 (五)创新提升全闭环解决企业诉求机制。围绕企业 发展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诉求办理质效,重 点在优化企业诉求“接诉即办”机制、升级12345热线平台 功能、全面提升响应速度、健全完善“统一受理、依责办 理、限期办结、审核督办、科学考核”全流程闭环运行模 式、加强对企业诉求解决情况的跟踪督导和定期评价等方 面,实现更大创新提升。 (六)创新开展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协同省 纪委监委开展“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建立季度 会商、联合督查、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选取不同层级企 业作为营商环境监督监测点,组织营商环境专项察访,定 期发布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把握监督导向,惩治不担 当不作为,保护敢担当善作为,营造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持续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健全完善省政府分管 领导各领域“总指挥”协调推进机制,强化改革任务督导 落实。省营转办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及时协调解决重点 难点问题;各领域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职 责,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领域改革任务落实。各 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并报省营转办 备案。建立改革任务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对标对表,动态 调整创新提升行动改革举措,不断提升改革综合效应。 (二)持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创 新“揭榜挂帅”活动,力争用2-3年时间打造一批具有XX特 色的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鼓励有条件的市瞄准最高标 准、最高水平开展先行先试,支持济南、青岛、烟台等争 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加强典型经验推介推广力 度,定期发布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常态化组织优化营商环 境主题宣传活动。 (三)持续强化跟踪督导问效。健全完善台账式管 理、工程化验收、走流程体验等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营商 环境大走访大调研活动。探索建立重大营商环境问题直督 直办机制,适时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健全完善营 商环境考核指标体系,推行“无感监测”模式,每年至少 组织2次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推动营商环境考核创新。 (四)持续构建亲清统一新型政商关系。完善政商交 往正面、负面清单,建立领导干部常态化联系服务经济组 织制度,探索开展“政商早餐会”“亲清会客厅”等活 动。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宣传和评估机制,各级制定经济 发展政策、规划等,要充分征求、吸收各类企业意见。加 强正向激励宣传引导,推出一批敢闯敢干、改革创新的企 业家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亲商、富商、安商”的良 好氛围。 2023年XX省水利厅推进职能转变 优化提升水利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持 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 境“四大工程”任务,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实现水利 高质量发展,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一)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编制和修订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 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同步制定行政许可事项 实施规范,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等内 容,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根据工 作实际和上级清单调整情况,及时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 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二)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水平。进一 步规范水利政务服务标准,逐步实现同一水利政务服务事 项在各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规范“无差别”综合受 理审批服务流程,规范管理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 (三)深入推进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系 统梳理可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水利政务服务事项,细化 办事承诺方式和承诺事项监管细则,完善容缺受理服务机 制,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智慧化 (四)提高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持续优化审批服 务,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加快所有省级水利政务服 务事项电子文书和电子印章制作,推动水利审批事项通 过“吉事办”移动端审批办理。 (五)强化数据归集共享。按照《XX省政务信息资源 目录》所列涉水政务信息资源,完成目录事项认领和发 布,按时上传相关挂载资源,加强数据动态管理,做到共 享信息实时更新、应归尽归。确保数据全面,可用可共 享,实现目录注册率达100%,资源挂载率达 100% 三、纵深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六)深化水利建设招投标领域改革创新。严肃全省 水利建设招标投标制度规则制定活动,清理利用规范性文 件搞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擅自设立审核备案证明事项 和办理环节、违规干预市场主体自主权等行为。进一步完 善电子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加强水 利招标投标过程监督管控。 (七)在水土保持重点领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 监管机制。注重事前预防,指导全省开展水土保持事前事 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连续推动省 级遥感监管全覆盖,运用高新技术实现“智慧监管”。充 分利用“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抽查方案质 量,加强源头监管。坚持寓管于服,落实水土保持惠企优 惠政策,凡符合条件的项目,一律按规定免申请主动办 理。继续推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加强成果共享。 (八)推进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通过水资源论证区 域评估,明确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提出区域用水总量、 强度控制目标和项目准入水效标准清单,强化水资源刚性 约束和事中事后监管,为评估区域内项目实行取水许可告 知承诺制创造条件,进一步提升审批效能。 四、持续优化政务服务 (九)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从便利企业和 群众办事角度出发,探索套餐式集成审批,推动关联性 强、办事需求量大、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强的多个政务服务 事项集成化办理。优化业务流程,通过系统对接整合和数 据共享,减少办事环节、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 (十)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 识,规范政务服务工作程序,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 告知、AB岗替代限时办结等管理制度,推行线上线下全面 融合,倡导贴心服务,全面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时效,实 现提前办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五、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十一)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 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健全审管衔 接机制,实现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探索完善双随机 抽查机制,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与企业信用风 险分类管理结合起来,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检查次数。 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充实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规范双随 机检查程序。 (十二)深化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健全 完善工作机制,运用行政检查备案智能综合管理系统,通 过开展检查人员资格审查、对标认领行政检查事项、健全 完善检查对象名录等措施,打造“事前报备、电子亮证、 扫码迎检、事后评价”行政检查新模式,从根本上杜绝无 证检查。 (十三)严格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深入落实包容审慎 监管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注重惩罚与教育相结 合,采用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告诫约谈等措施,及时教育 整改和纠正管理对象的轻微违法行为,杜绝“一刀切”式 执法,最大限度减少对管理对象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让 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十四)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规 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要 求,制定水利行政裁量权基准,规范行政执法,避免执法 畸轻畸重。 (十五)深入开展行政监督检查。全面落实《XX省行 政执法监督条例》,从严落实执法责任和监督责任,开展 水利部门法治建设情况的督查,重点检查落实习近平法治 思想,以及实施“三项制度”、执法案件查处等情况,堵 塞执法监管漏洞,消除执法薄弱环节,完善执法程序,强 化水利内部监督,促进执法能力和水平提升。 优化营商环境事关振兴发展大局,各处室、单位要提 高思想认识,切实把优化水利营商环境工作放在更加突出 的位置,强化工作统筹和系统谋划,对照本方案工作要求 逐项细化,提出具体举措,明确完成时限,坚持定期研究 调度,切实解决便民利企、优化环境方面的重点难点问 题。要及时总结工作创新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 推广、具有应用价值的典型经验,为全省水利深化改革推 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扎实的理论实践支撑。 2023年XX市进一步优化电 力接入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和省、市创建一 流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提升XX市电力接入营 商环境,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 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的通知》(皖政办秘 〔2023〕1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该方案将通过进一步压减办电时间、压缩环节资料、 降低办电成本、强化政企协同,切实提高电力接入效率和 服务水平,推进全市电力接入环境持续优化。 三、编制过程 2023年4月,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的通 知》(皖政办秘〔2023〕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编 制了《XX市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工作方 案(2023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市有关单位和各 区县意见。根据市直有关单位及各区县反馈意见进行修改 完善,并提请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 发。 四、工作目标 (一)低压小微企业用户。办理环节压缩为“用电申 请、装表接电”2个;不涉及电力接入工程的,全过程办理 时间平均不超过3个工作日,涉及电力接入工程的,实行告 知承诺制,全过程办理时间平均不超过8个工作日。 (二)10kV普通用户。取消设计审查、中间检查和外 部工程实施环节,办理环节压缩为“用电申请、供电方案 答复、竣工检验与装表接电”3个;电力接入工程300米以 内的实行备案制,2个工作日内完成,由工程建设单位提供 破路、破绿、占路保护恢复方案和承诺即可先行施工,政 府相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0kV普通用户实行限时并 联审批,办理时间不超过22个工作日(不含工程建设时 间),其中行政审批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三)其他10kV用户和35kV用户。对需行政审批的其 他10kV用户实行并联限时审批,5个工作日内完 成;将35kV用户电力接入工程纳入限时并联审批,行政审 批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并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 (四)其他电压等级用户。办理环节为“用电申请、 供电方案答复、设计审查、外部工程实施、中间检查、竣 工检验与装表接电”6个环节。将110kV及以上电力接入工 程清单内事项纳入并联审批范围,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 (五)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在规定时限基础上进一步 合理压减办电时间,鼓励对涉及电力接入工程的低压小微 用户,将业务全过程办理平均时间压低至6个工作日以 内;鼓励对10kV普通用户,将业务平均办理时间压低 至15个工作日以内(不含工程建设时间),其中行政审批 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五、主要内容 《XX市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工作方 案(2023版)》围绕进一步优化我市电力接入流程环 节,进一步压减办电时间、压缩环节资料、强化政企协同 等方面,提出了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工作安排。 (一)用电申请 用户通过线下或线上渠道提出用电申请,低压用户只 需在用电申请环节提供用电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用电地址物 权证件,高压用户还需提供用电工程项目批准或备案文 件,供电公司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受理申请。推行 窗口办电“一证受理”,用户凭用电人有效身份证件即可 启动办电程序,其他资料在后续办电环节收集。依托“皖 事通办”平台,开展政企协同办电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 动省、市、县跨层级纵向联通,加强与供电企业办电渠道 的横向联通,推广居民用户“刷脸办电”,企业用户“一 证办电”。 (二)供电方案答复 对高压用户,由客户经理和相关专业人员组 成“1+N”服务团队,提供从技术咨询到装表接电的全过程 服务,对低压用户,由客户经理提供网格化、片区化、一 站式服务。深化移动作业终端应用,推进勘察设计一体 化,实现电网资源数据与用户需求互联互通,供电方案智 能辅助编制,压减现场勘查时间。同时对其他10kV用户 和35kV及以上用户的设计审查环节,由供电企业统一进行 会审,尽量削减审查时间。 (三)行政审批 依托“皖事通办”“XX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建 立完善电力接入工程全流程网办平台,按照最新审批政策 动态优化平台功能,推动平台应用扩大至所辖县(市)范 围,供电企业或用户可通过平台提交审批申请,住房城乡 建设(城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并联办理,统一出具办理 结果,并自动反馈供电企业,审批流程公开透明,用户可 在线查询。 (四)外部工程实施 建设单位要强化内部管控,严格实行业务办理限时 制,加强物资供应保障,推行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契约 制,要建立健全与延伸电网投资界面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和 服务流程,加强电网配套工程建设管理,保障用户快速接 电。同时鼓励采取各种方式优化精简其他10kV用户 和35kV及以上用户的中间检查环节。 (五)竣工检验与装表接电 对于低压用户的外线接入工程,供电公司应在完成电 力接入工程告知承诺事项后,平均7个工作日内完成外线工 程设计、施工,并同步装表接电。对于高压用户的外线接 入工程,竣工检验环节需提供工程竣工报告(含竣工图 纸),供电企业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用户电气装置施工 质量及其生产准备的全面检查及装表接电。 六、创新举措 创新将其他10kV用户和35kV用户纳入限时并联审 批,并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在规定时限基础上进一步合 理压减办电时间,鼓励对涉及电力接入工程的低压小微用 户,将业务全过程办理平均时间压低至6个工作日以内;鼓 励对10kV普通用户,将业务平均办理时间压低至15个工作 日以内(不含工程建设时间),其中行政审批时间不超 过3个工作日。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发展改革委、国网XX供电公司要充分发挥XX市“获 得电力”工作专班作用,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 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统 筹推进电力接入相关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二)严格督促落实 国网XX供电公司应根据优化后的时限、环节,进一步 优化办电流程,压减办电时间,更新完善相应的办事指 南;各审批单位要进一步优化电力外线工程并联审批流 程,拓展并联审批办理事项范围,严格控制审批时间,推 动实现市区县跨层级的纵向联通。 (三)强化监督保障 对电力报装接入过程中发现的承诺不兑现、隐瞒事实 真相、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推拖不办等行为的,记入责 任主体信用档案,并纳入XX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 台。 八、下步工作 按照《XX市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工作方 案(2023版)》要求,加强部门沟通联系,优化审批系 统,推进工作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九、咨询方式 XX市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能源管理 科),咨询电话:XX(办公时间:工作 日8:00-12:00,14:30-17:30) XX供电公司市场营销部,咨询电话:XX(办公时 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2023年XX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 神,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更大力 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筑牢经济运行整体好 转坚实基础,助力“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 局,实现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及 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 念,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 新,坚持问题导向、首善标准,以提升企业获得感为目 的,以实现各类市场主体更好更快发展为目标,以公平竞 争、市场准入、产权保护、信用监管等方面体制机制改革 为重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巩固和扩大行政审批 制度改革成果,着力破除一体化综合监管体制机制障 碍,加快建设智慧便利高效的现代政务服务体系,以更大 力度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统筹推动更多助企利 民优惠政策精准直达快享,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全方 位打造与首都功能相适应的企业发展生态,实现营商环境 全面优化提升,始终保持营商环境首善之区的地位。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助力市场主体 恢复发展壮大 1.推动企业开办更加简便。实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 利化、标准化、规范化措施,支持更多企业及早开业、扩 大业务。全面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拓宽企业出 资方式,探索支持知识产权使用权出资。允许个体工商户 自愿变更经营者,并可同步申请变更食品经营、卫生等许 可证。制定支持网络经营者发展的意见,允许个体网店将 网络经营场所变更为线下实体经营场所。扩大外商投资企 业登记注册“全程网办”范围,外籍人员持护照可在线办 理企业设立、变更登记。逐步完善企业住所标准化登记信 息库,简化登记材料。全面实行“登记注册核准人”制 度,发布登记注册标准手册,加强企业合规服务指导,提 高登记注册规范性。 2.实现更多市场主体“准入即准营”。全面实行行政 许可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 可。制定全市统一的全领域、全要素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及 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开。清理和规范行政备案事项,明确 设定依据、实施要素、办理流程等内容。完善和推广告知 承诺制度,强化告知承诺审批与监管衔接,完善审批、监 管、信用归集和修复、异议处理全流程闭环管理。在工程 建设、市场准入等领域再推出30个以上告知承诺审批事 项。重点推广“一业一证”改革,制定全市推广“一业一 证”改革行业目录,完成药店、餐饮店、便利店等40个场 景改革,实现行业综合许可凭证在全市范围互认通用;建 设“一业一证”网上申办系统,将“一业一证”事项纳入 综合窗口,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证准营”。优 化消费领域企业准营制度,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食品 经营许可远程核查,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 前消防安全检查的事前指导和服务。 3.降低企业存续和退出成本。完善市场主体歇业备案 制度,制定市场主体歇业社保经办服务指引,探索允许未 产生经营收入的歇业市场主体按次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 费。推动市场主体歇业“一次办”,实行市场监管、税 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公积金等5个部门办理事 项“一窗受理、一网申报、并联审批”。优化企业注销审 批,实行营业执照、税务、社保等登记注销“一网通 办”、企业简易注销联审,信息实时推送、即时反馈,便 利市场主体快速退出。 4.推动工业产品快速准入、投产上市。全面提升工业 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全程网办”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发 证、注销等事项“跨省通办”。探索在电信、信息技术、 家用电器、汽车等领域,允许符合生产、管理、信用等条 件的生产企业开展自检自证试点。推广质量基础设施“一 站式”服务,提供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等线上线 下综合服务。 5.进一步破除隐性壁垒。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 单”管理要求,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加快完善与 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相适应的审批机制、监管机制。推 动清单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 估,建立长效排查清理机制,全面清理市场准入显性和隐 性壁垒,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公平竞争。 6.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 权和企业家权益,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一视同仁给予政策 支持,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程 序性规定,建立重大政策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制度,研究制 定重点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提高专业审查水平。制定 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提高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意识和风 险识别能力。推进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建立健全 经营者集中申报预警机制,制定经营者集中申报系列指 南,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高案件审查质量和 效率。 7.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更加规范公开。切实规范招标投 标主体行为,制定招标投标负面清单,明确妨碍市场公平 竞争的各类情形和责任。健全招标投标领域常态化治理机 制,对设置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等行为严格依法实 施行政处罚、纳入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示。降低招标投标 交易成本,在XX经济技术开发区探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 案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企业承诺招标方案符合相关条件 即可开展招标工作。鼓励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对 信用良好的投标人减收或免收投标保证金。推进政府采 购“一照通办”,企业无需购买数字证书(CA),通过电 子营业执照即可完成全流程政府采购活动。积极扶持中小 企业恢复发展,全面落实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 业10%—20%的价格扣除评审优惠等政策,鼓励采购人结合 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从高选择 价格扣除比例。加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线上“一站式”服 务,引导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服 务,在不超过合同金额融资限额内实现应贷尽贷。 (二)重点营造良法善治的法治环境,切实保护市场 主体合法权益 8.着力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管。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 度。出台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 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采取精简、整合、分 级分类等方式优化综合检查单,根据企业“风险+信用”评 级结果开展差异化监管,为“一业一册”“一业一 单”等4项场景化综合监管措施落地创造条件。创新监管方 式、推进流程再造,加快建设全市统一数字监管平台,有 效利用风险、信用等6项监管手段,实现“一网统管”。全 面推广市场主体身份码(以下简称“企业码”),检查人 员扫描“企业码”获取检查任务、填报结果、全程留 痕,规范检查行为;市场主体可扫描“企业码”获取定制 版合规经营手册,开展自主管理。加快推进全国市场监管 数字化试验区建设。实施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 度,一类事项制定一册合规指南,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合 规经营要求,稳定市场主体监管预期。在全市推广餐饮、 旅游、物流等31个场景综合监管改革,并对外公布综合监 管合规手册。在成品油流通、自建房安全、单用途预付卡 等领域开展综合监管试点,推动“一业一证”改革和综合 监管有效衔接。 9.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全面实施跨部门联合抽查检 查,制定第四批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事项 清单,推动消防安全、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生态环境等 领域纳入联合抽查清单的事项全部实行跨部门联合检 查,对信用好、风险低的企业原则上同一事项一年只查一 次。重点推进信用监管,加快推动教育、民政等领域建立 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基本实现重点领域信用监管 全覆盖。在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领域实施信 用风险分类管理,探索实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自我查 询,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大力推行科技监管,在安全 生产、食品药品、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工程建设等领域 运用信息化技术实施非现场监管,避免对市场主体正常生 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 10.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过罚相当、宽严相 济,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 同罚、过度处罚等问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 度”和违反公平执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制定规范行 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最大程度压缩裁量空间。完善轻微违 法行为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推动各相关行政执法领 域全覆盖,惠及更多市场主体。加强对地方性法规、政府 规章设定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法律审查,严禁行政规范性文 件违法设定罚款,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执法等 行为。 11.加大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力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 制度,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出台数据知识产 权登记操作规定。支持海淀区、通州区全国商业秘密保护 创新试点建设,建设XX市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提升企 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健全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机制,建 立专利申请精准管理白名单,提高审查管理效率。提高商 标侵权行政处罚类案件办理效率,平均办理时间压减 至70日以内。加大知识产权侵权处罚力度,严格执行知识 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权利人损失、侵权人获利、许可 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案件,支持法院提高法定范围内的酌 定赔偿标准。建立专利代理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将行政处 罚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 务,高标准建设XX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通州分中心和顺义 分中心,2023年,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达到100个 以上,实现服务企业3万家以上。加快专利运营交易和转 化,充分发挥专利开放许可信息发布与交易服务平台作 用,为供需双方提供精准对接服务,降低获取专利成本。 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推动京津冀海外维权服 务资源共享。 12.推进司法质效不断提升。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支持 法院推动诉讼主体、诉讼类型、诉讼流程“网上办”全覆 盖,拓展“云法庭”功能,推行诉讼费电子专用票据,实 现线上申请、及时退费。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支持法 院依法拓展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提高适用案件标的 额。提升异地执行质效,支持京津冀三地法院签订执行合 作备忘录,建立常态化执行联动机制,高效办理异地财产 调查、扣押、拍卖和房产腾退等事项。推进国际商事仲裁 中心建设,加大仲裁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提高外籍仲裁 员比例。积极争取申办国际性仲裁会议,参与国际仲裁规 则制定。 13.深化企业破产制度改革。强化府院联动机制,重点 在推进企业执行转破产、预重整、金融支持、行业协会建 设等方面发挥作用。加强企业破产援助服务,出台破产援 助基金筹措和高效使用管理办法,实现多元化渠道筹 措,快速拨付。拓展办理破产窗口服务功能,市、区两级 政务服务大厅提供集中办理破产信息查询、通知政府债权 人债权申报等服务。支持法院规范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程 序,加强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 (三)主动营造开放包容的投资贸易环境,为企业在 京投资兴业提供支持和便利 14.不断优化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环境。全面落实外商投 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制定XX市外 商投资条例,维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依托“服务 包”工作机制,建立外商投资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 开展中外商协会、企业座谈,为外商投资企业在京扩大投 资和新设机构提供全方位服务。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 投资,实行与新增外资相同配套政策,支持先进制造业、 高新技术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加强土地、能源等要 素保障,加快推动一批外资标志性项目落地建设。支持重 点园区设立海外招商站。搭建多渠道服务体系,拓展市政 府国际版门户网站办事服务功能,推出涉外“一件事”集 成服务,提供企业设立、项目许可、人员入境、工作生活 等服务事项“一网受理”;推动涉外政务服务事项统一进 驻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办 理”;依托12345企业服务热线,提供多语种服务,更好解 决外商投资企业问题和诉求。 15.大力提升国际贸易发展环境。发挥机场“双枢 纽”国际贸易空中通道作用,积极拓展欧美等地客货运航 线资源,提升本市航空运输国际竞争力。加快多式联运发 展,建立完善智慧货运综合服务平台,推进铁路、港口、 船公司、民航等信息共享,实现运输全程可监测、可追 溯;积极争取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试点,探索推行标 准化单证。提升国际贸易监管效率,大力推广“提前申 报”“两步申报”等申报方式、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 出口货物“抵港直装”等作业模式,与自报自缴、汇总征 税等政策形成叠加优势。继续推广免到场查验、入库查验 等灵活查验方式,提高应用比例,进一步优化进出口货物 通关模式。加大“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培育和服务 力度,建立重点企业培育库,支持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成 为高级认证企业,积极落实便利化措施。优化跨境贸易服 务,发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示范区和服 务中心作用,借助本市“单一窗口”平台,加强国际贸易 规则指导培训,充分利用自贸协定优惠条款,提高进出口 贸易质量和水平。鼓励贸促机构、会展企业举办或参加境 内外展会,帮助外贸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拓展国际贸 易“单一窗口”物流、金融、监管等特色功能,提供通关 物流信息查询、出口信用保险办理、跨境结算融资、进口 关税配额联网核查等跨境贸易综合服务。设立贸易政策专 栏,集中发布国际贸易全流程办事指南、贸易政策等信 息。跨境电商“一站式”服务平台增加优惠政策申报辅 导、通关物流信息跟踪、海外仓信息共享、争端解决等一 揽子服务。探索在市内延伸拓展线上线下融合的跨境电商 体验消费场景,争取在市内自贸试验区片区、重点商圈增 设保税物流中心(B型)、自提柜、前置仓。发展数字贸 易,推进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提升XX国际大数据交易 所能力,积极推进数据资产登记、审核、评估、定价、交 易等全环节服务。争取数据跨境流动先行先试改革,推动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制度、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制度、个人信 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制度落地实施。加快建设跨境数据服 务中心和服务平台,为具有数据跨境需求的企业提供数据 跨境合规服务。 16.营造更具吸引力的国际人才发展环境。落实全市统 一的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进一步拓展认定范 围。允许与本市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 会组织等机构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港澳台地区和外籍专业 技术人才在本市申报职称,符合条件的可在京从事相关职 业。在全市范围推行工作许可证和居留许可证“两证联 办”,实现“一窗办理”、5个工作日办结。支持私营、外 商投资和港澳台投资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主要商务人员 及技术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在国际交流活动中享受 快速通关便利。加大科技、教育、医疗、冰雪运动等领域 人才引进力度,促进国际人才流动。 (四)全面营造便利高效的政务环境,广泛惠及企业 群众 17.系统创新政务集成服务。大力推进“一件事一次 办”,出台“一件事”集成服务推广实施方案,制定“一 件事”目录清单,推动举办会展、大型演出和商贸促销活 动、幼儿入园、高等学校毕业生落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 请、股权转让、知识产权保护等20个以上事项实现集成服 务。提高“一件事”办理服务质量和效率,以优化再造审 批流程和“AI+政务服务”为突破点,将“一件事”事项全 部纳入市、区、街道(乡镇)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推 行“全程网办”,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 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口发证”,大幅提升企业群 众办事便利度。 18.全方位优化利企便民服务。完善企业服务体系,强 化“服务包”“服务管家”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市、区、 街道(乡镇)三级联动走访活动,为企业解难题、办实 事。建立基层企业服务网络,加强对新设企业服务,实时 获取企业登记注册信息,主动了解企业诉求,实现注册即 联系、联系即服务。鼓励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 集中咨询办理窗口。加快建设一体化政策支撑平台,实现 政策精准测算、推送、兑现和结果评估,逐步实现行政给 付、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 享”全覆盖。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在醒目位 置开设惠企政策专区,集中公开和解读政策文件,便利企 业快速准确查询。拓展惠企政策移动端服务功能,为企业 提供在线申请、在线反馈、应享未享提醒等服务。 19.提升政务信息化服务。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智能化 水平,推行智能导办、智能预填、智能预审、智能审批等 服务和审批办理模式,除涉密事项等特殊事项外,实现 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事项100%“全程网办”,社保、医 疗、住房、就业等领域600个以上服务事项“掌上办”。更 加注重从扩大规模范围向应用落地转变,以“一网通 办”用户易用性、感受度为重点,全面梳理查找系统“多 次跳转”“中断下网”和部分线下办、稳定性等问题,切 实提升“一网通办”质量。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广泛 应用,在涉企经营、医疗卫生、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民 生保障等领域推出60个事项“一证(照)通办”,企业群 众仅持电子证照即可完成事项办理,实现户口簿、身份 证、营业执照等高频电子证照在办理就业创业、不动产登 记、企业经营、投资建设、监管执法等事项时自动调 用,力争全年高频电子证照应用率提高至85%以上。鼓励存 量企业办理电子印章,持续扩大电子印章在企业开办、不 动产登记、合同签订、招标投标等领域的应用范围。 20.推进政务标准化服务。全面统一市、区、街道(乡 镇)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和 审查标准并向社会公开,确保“市区同标”“同事同 标”。加快建设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平台,市政 务服务网为统一申办受理线上渠道,各区、各部门办事事 项逐步统一归集。2023年底前,新增单位住房公积金、档 案接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保障卡等400个以上事 项,实现统一预约、申请和办理。全面优化窗口服务,强 化服务意识,编制窗口人员业务手册,建立窗口人员岗前 培训考核与持证上岗制度,完善服务窗口管理和激励制 度。加强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社会监督,组织开展协商 式民主监督,探索建立覆盖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全过程的常 态化协商机制;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改革政策阅 评,解决企业“看不懂”“不会用”等问题;组织社会监 督员、政务服务体验员开展窗口评价,解决“不落实”的 问题;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区级营商环境评价,广泛开展 企业问卷调查,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精准性。持续清理规 范政务服务领域无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 事项,动态调整公布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目录和保留目 录。坚决整治交通运输、公用事业等领域行政机关变相指 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干预市场主体选取中介机构等行 为,依法查处中介机构强制服务收费等行为。 21.重点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全面推行纳税缴费“网上 办”,实现95%以上税费服务事项“全程网办”、个人高频 税费事项100%“掌上办”。推行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 票,为纳税人提供24小时在线开具、交付、查验等服 务,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全面推行 智能退税,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误收多缴退税、 增值税留抵退税等各类业务,全部实行自动甄别企业、自 动推送提醒、自动预填数据、自动计算税额,纳税人“零 填报”即可完成退税办理。持续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实 行政策精准匹配、自动提醒、主动推送,实现增值税、企 业所得税、“六税两费”等各类税费减免政策“免申即 享”“即申即享”。 22.积极开展稳定和扩大就业服务。加强高等学校毕业 生就业服务,推动人力资源、教育、国资、高等学校就业 招聘平台信息共享,组织开展300场以上应届毕业生线上线 下招聘、就业创业指导等活动。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 度,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持续为失业人员、农村 转移就业劳动力等重点人群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支持 各区开发100个以上培训项目。支持灵活就业,将零工信息 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区开设零工信息网 上专区服务,在本市“就业超市”信息平台免费发布零工 招聘信息、提供求职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完善 重点行业用工保障制度,健全重点企业对接、临时用工调 剂、跨省劳务协作等工作机制,帮助快递、工程施工、家 政服务、保安、餐饮等行业解决用工短缺问题。 23.不断提高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完善投资项目 高效审批机制,总结并固化“一会三函”改革等经验做 法,探索建立部门集中联合办公、手续并联办理机制,推 动一批重大项目实现早开工、早建设、早落地、早见效。 全面深化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巩固和完善重点环节制 度性改革,推进“多规合一”数据衔接、底图叠合,加 强“多图联审”事后监管,出台实施全流程“多测合 一”地方标准,推广“区域评估+标准地+承诺制+政府配 套”改革,提高以承诺制方式落地开工项目比例。简化项 目前期办理手续,继续推行环评、水评、规划许可等事项 承诺制、容缺办。针对规划许可、环评等环节,率先实行 风险管理制度,根据项目风险等级和企业信用等级,分类 简化办理。精简规范设计方案审查,制定建筑外立面设 计、装饰装修、改造案例参考,减少论证和反复审查次 数。优化项目建设管理,推行“分段施工”制,对施工现 场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先期开展土方、护坡、降水等作 业,平均压减建设工期60日以上;对满足安全条件和使用 功能的重大产业、公共服务领域等的项目可单独开展验 收,允许项目局部先行建设使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智慧 审批,推动在设计方案审查、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环节 智能审查,着力打通涉及工程建设项目、不动产、市政公 用服务等审批服务系统,提升“全程网办”深度和服务能 力。 24.提高市政公用设施报装便利度。提高市政公用设施 审批效率,推行外线工程审批全覆盖改革,对市政接入工 程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占掘路和占道施工许 可等事项,分类实行非禁免批、并联审批;实施报装、勘 查、施工、接入等事项联合服务,实行水、电、气、热、 通信、有线电视、网络等全部服务事项“一口受理、一次 踏勘、一站办理”。降低市政公共服务成本,落实用户建 筑区划红线外水、电、气、热接入零投资政策,用户不再 承担红线外接入费用。将“一证办电”“刷脸办电”、在 线合同签约、建立服务可靠性奖惩机制等用电服务推广至 水、气、网络等领域,推行“免申办”“信用办”“亮码 办”。支持宽带进商务楼宇,为企业开展商务活动提供便 利;对于阻碍宽带接入通行权等违规行为开展联合整 治,加强信用惩戒和违规曝光力度。加大市政公用企业信 息公开,建设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提供市政 设施规划建设、运行服务和公众查询服务;完善信息公开 和服务投诉机制,定期公开水电气网等服务质量、可靠性 和可持续性相关指标、投诉处理流程及结果等情况,提高 满意率。 25.用好各类金融工具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大中小微 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继续执行首次贷款贴息或担保费用补 助政策,推进无缝续贷增量扩面,研究设立普惠融资风险 补偿资金,力争全年普惠小微贷款同比增速明显高于各项 贷款增速。扩大“政银企”数据共享范围,提高金融机构 贷款审查效率。探索制定“企业健康指数”,依托征信平 台培育优质中小微企业,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创新科创和 文化企业融资模式,建设中关村科创金融服务中心,试点 开展银行认股权贷款。推动辖内银行增设文化金融专营组 织机构,用好用足“京文通”等专项再贴现工具,提升文 化企业票据融资便利度。鼓励首台(套)企业和保险公司 积极对接保险需求,完善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保险产 品和服务,探索研究保险服务集成电路产业途径。加快提 升证券市场功能,推动XX证券交易所高质量扩容,着力培 育标杆上市公司,支持其开展政府债券交易,丰富REITs等 交易品种,推动与境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鼓励新能源、 生态环境等领域企业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探索在一 定区域推行以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代替行政合规证明,便利 企业上市、融资等经营活动。加快绿色金融发展,推动提 高绿色债券在债券市场中比重,支持金融机构和企业按照 《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赴境外发行绿色债券,开拓 国际绿色资本市场融资渠道。推动通州区、大兴区、密云 区等与XX绿色交易所合作,探索共建气候投融资项目库、 氢能行业绿色项目库,推进环保信息与金融机构共享,为 绿色金融提质扩面提供数据支撑。 26.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继续推动不动产登 记“网上办”“合并办”。拓展不动产登记“全程网 办”范围,转移登记已购公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 可全程网上申请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协助购房人在线 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预告登记及转移登记业务;企业办理 贷款时,政府性担保公司在线申请办理抵押权首次登记、 注销登记业务,实现群众买房、企业贷款“一站式”办 理。简化不动产登记税费缴纳流程,实现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收入与不动产登记业务税费、登记费合并同缴。上 线“房产交易税费计算器”,为纳税人提供自主计算一手 房、二手房交易相关税费的公共服务。 (五)共同营造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区域协同 发展 加快落实京津冀营商环境一体化发展“1+5”合作框架 协议,围绕现代化首都都市圈和统一大市场建设,着力破 解制约区域市场主体经营发展体制机制性障碍。 27.加强区域商事制度协同改革。统一规范企业登记服 务,建立健全认证数据共享互认机制,推动实现京津冀企 业注册登记、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等业务“跨省通 办”,推动商事登记领域电子营业执照互认互通。落实公 平竞争审查区域协作机制,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互查抽 查,推动三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整体提升。优化跨区域迁 移服务,进一步推行京津冀跨省(市)涉税事项迁移便利 化措施,符合条件的企业“一键迁移”涉税信息,无需办 理税务注销再开业。推动制定京津冀地区企业税收优惠资 质异地共认清单,保障跨区域迁移企业生产经营有序衔 接。 28.推进京津冀协同监管。着力加强区域标准、技术规 范协同,发挥京津冀“3+X”标准化协作机制作用,共同制 定三地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计量技术规范,为 重点领域量值溯源提供计量保证。持续优化区域信用环 境,完善京津冀(晋)公共信用信息标准,实现首批8类公 共信用信息跨地区共享。在交通、旅游、医疗等重点领域 推进京津冀三地守信联合激励和信用监管联动。不断完善 京津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协同合作机 制,加大统筹推进和协同协作力度,确保跨区域安全风险 处置协同高效。统筹开展税务监管执法,京津冀全面统一 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首违不罚”事项快速办 理。 29.强化京津冀政务服务合作。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 项“跨省通办”,新增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子女投靠父 母户口迁移、社保缴费、公积金补缴等19项“跨省通 办”事项,在移动端服务专区新增30项高频办理事项,推 进自助终端事项集成服务,方便企业群众异地办事。围绕 京津冀自贸试验区政务服务“同事同标”事项,大力提 升“网上办”“自助办”“专区办”深度。发布不动产权 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等120类京津冀电子证照共享 清单,推动电子证照跨区域应用。促进三地中介服务合 作,推动中介服务机构信息、信用信息等对接共享,实现 中介机构互认率达到50%以上,推进区域服务深度融合。 30.促进京津冀跨境贸易协同开放发展。不断深化口岸 合作和通关监管一体化改革,支持三地海关口岸“提前申 报”“两步申报”、进口“船边直提”和出口“抵港直 装”等监管改革,实施报关单优先审核、汇总征税、多元 化税收担保、主动披露等便利化措施,不断完善“直 提”“直装”联动运作机制,大幅提高三地通关效率。持 续完善“通道+枢纽+网络”物流体系,依托京津冀“单一 窗口”,建立完善区域物流信息共享机制。推动XX空港、 陆港与天津港融合发展,加快发展集装箱海铁联运,形成 多式联运综合物流枢纽。强化“单一窗口”功能,推进京 津“单一窗口”互联互通,为企业提供全流程通关物流信 息查询等服务,实现跨区域通关协作提速增效。 31.推动京津冀知识产权全链条协同保护。着力完善知 识产权协同发展体系,做强京津冀知识产权发展联盟,通 过三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联合开展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咨 询。完善知识产权市场运营机制,联合发布三地知识产权 交易信息,为区域知识产权交易提供信息挂牌、交易撮 合、科技成果评价等服务。实施专利转化专项工程,有力 推进创新主体专利转化运用,加快三地中小企业专利技术 供需对接。着力完善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体系,推动三地 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加强联合执法,对商标恶意 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加强执法协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 治站位,切实将营商环境改革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 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要强化责任意识,注重改革的整 体性和协同性,加强组织实施,制定任务台账,加快出台 配套政策措施。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改革任务的统筹协 调和督促落实,将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检验各项 工作的标准。市司法局牵头推动相关法规立改废释,市经 济和信息化局牵头推进相关系统平台建设。各区、各部门 要密切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快速 实施、落地见效。 (二)强化企业服务“接诉即办”工作体系。充分发 挥12345企业服务热线、“服务包”“服务管家”、营商环 境专家咨询委员会等多种渠道作用,健全政府部门与市场 主体、行业协会商会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市场主体 关切。从用户视角考虑和研究问题,搭建政策智能问答数 据库,及时准确解答企业提出的问题。做实做细“接诉即 办”企业服务各项措施,高效解决企业诉求,加快形成解 决企业诉求的高效工作机制。 (三)强化数字赋能。依托智慧城市建设,以人工智 能、大数据等新技术为驱动,全面强化跨地区、跨部门、 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大力推进“一网通办”“一 网统管”“一网慧治”,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以场 景化应用为牵引,重点围绕“一业一证”“一件事”、一 体化综合监管,大力推动营商环境改革数字技术应用,促 进政府治理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探索建 立综合论证、联合审批、绿色通道等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 新模式。 (四)发挥重点示范作用。支持自贸试验区、XX经济 技术开发区等探索制度创新和先行先试,实施营商环境领 跑行动。继续深入开展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用好国家 综合授权,结合各区优势特点,培育一批营商环境改革示 范区。继续抓好东城文化创新融合改革示范区、朝阳国际 投资贸易示范区、海淀网络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大兴企业 服务创新示范区、XX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改革创新示范区 建设,以区域创新发展带动全市营商环境水平整体提升。 (五)狠抓改革政策落地见效。启动实施“营商环境 改革推广落实年”计划,全面评估《XX市优化营商环境条 例》落实情况,开展“十四五”营商环境专项规划中期评 估,加强《清理隐性壁垒优化消费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任 务督导落实。各区、各部门要全面评估此前出台的优化营 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总结一批典型案 例,推广一批经验做法,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切实发挥引导 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的作用。 (六)加强政策宣传培训。开展系列政策宣传,以企 业群众视角广泛开展政策解读,确保出台政策“看得 懂”“用得上”。加强业务培训,着力提升一线工作人员 服务意识和专业化水平。继续开展领导“走流程”行 动,着力解决一批企业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切实打通政 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确保政策“落得实”“用得 好”,不断增强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 2023年XX市再创营商环境新优 势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一、背景依据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土壤,事关城市核心竞 争力。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决策部署,聚焦企业所需所盼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创新,积 极争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扎实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创 新,再创营商环境新优势,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 上,结合XX实际,起草形成《XX市再创营商环境新优势助 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 案》)。 二、主要目标 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坚持将市场主体获得感 作为主要评价标准,以更大的格局、更高的站位巩固提升 外循环层级,增强内循环动力,打造新发展格局节点城 市,为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努 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强有力支撑。 三、工作进展 2022年12月,启动《行动方案》的研究起草工 作。2023年2月8日、2月23日两次征求各区各部门意 见,3月7日根据全省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发现的短板 弱项提出针对性改进举措,3月17日公开征求社会意 见,3月22日召开企业座谈会,充分吸收各方意见,4月7日 再次发部门确认,相关争议事项经市府办协调后各部门达 成一致意见,且各项任务均已明确责任分工,2023年6月经 市政府研究同意正式印发。 四、范围期限 该政策适用范围为XX市辖区内,自发布之日起施 行,有效期三年。 五、主要内容 (一)打造三方面优势 1.推进重点领域改进提升和集成创新,激发市场活力 新优势 (1)建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 域企业高频证照变更联办“一件事”,便利市场准入退出;清 理指定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保函,防范变相限制出具 保函等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推进无 还本续贷增量扩面,完善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 贷”长效机制,加强融资支持服务;严格落实收费目录清单 管理制度,依法查处强制摊派、征收过头税费等行为,规 范涉企收费;强化监管事项目录动态管理,完善市、区跨 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健全信用分级分类制度,实施差 异化监管,提高市场监管水平。 (2)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建立司法拍卖前税费 测算机制,建立网格员协助执行机制,高效解决商业纠 纷;在电子信息、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持续推动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严格 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 处罚清单,提升司法与行政执法水平;支持设立破产案件 共益债务融资基金,解决企业破产案件共益债务融资难问 题,加大中小微企业破产程序实践探索,促进企业重 整,优化办理破产。 (3)构建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推进个人和企业全生 命周期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优化政务服务水平;强化“多 规合一”平台策划生成与审批工作衔接,推进用地预审与选 址即来即办,提升获取经营场所便利度;推行供电、供 水、供气及互联网服务可靠性管制计划,并加强监督,完 善市政公用设施报装。 2.畅通国际国内双循环,打造特区开放新优势 (1)巩固提升外循环层级。率先探索完善以数字产品 为核心的经贸规则、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等领域研 究,形成“XX方案”,打造制度型开放范本;开展多式联运 提单改革试点,探索多式联运“一单制”金融物权属性,建设 国际一流口岸设施;培育建设离岸贸易发展创新区,加强 国际贸易模式创新。 (2)着力增强内循环动力。加快物联网、区块链等技 术的应用,建设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实 验室,加强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大力推进海丝中央法务区 建设,完善涉外商事海事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提升特色专 业服务能级;完善市场主体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商事主体 登记信息与诉讼纠纷信息共享平台,优化消费营商环境。 (3)推动双循环联通促进。深化全国内外贸一体化试 点,开展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推进行动,优化内外贸 一体化体制机制;提升金融市场国际化水平,对跨境资金 流动实施双向宏观审慎管理,提升国际国内两种资源配置 能力。 3.强化区域先行先试,构建全域创新新优势 主要包括自贸试验区打造开放创新高地,聚焦建设数 字自贸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XX自贸法务先行区、知 识产权服务集聚区等方面;火炬高新区打造科技创新高 地,聚焦集聚优质创新资源、建设金砖创新基地核心区、 优化提升高新区政策体系等方面;各区打造各具特色营商 环境,思明区打造全省营商环境“首善之区”、湖里区打 造“亲清一家人”营商品牌、海沧区打造战略新兴产业一流营 商环境标杆、集美区引领两岸营商环境融合、同安区打 造“全馨办”投资项目帮办服务品牌、翔安区打造相对集中行 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示范区。 (二)强化四方面机制 一是强化营商环境全链条创新机制。进一步强化营商 环境工作力量配置,完善营商环境改进提升的分层梯度推 进工作机制。支持各区、各指标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营 商环境研究智库、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主动开展重大前 瞻性研究,加快研究成果转化。以市场主体感受为主要衡 量标准,优化营商环境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原创性差异化 营商环境创新举措遴选激励机制。 二是建立营商环境指标双牵头机制。各区结合各自特 点和产业优势,选择1个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或世界银行 营商环境评价指标(B-READY),由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共 同牵头推动指标优化提升试点工作,并根据试点情况在全 市推广实施。双牵头指标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由各区区 长、市直部门正职任组长。双牵头指标的营商环境推进工 作情况纳入市对区、市直部门绩效考核。 三是构建政策宣传和精准服务机制。完善中小企业服 务体系,拓展延伸服务队伍,推动各区、各部门、各单位 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解读,建立政策发布、解读、宣 传三同步机制。各区建立一站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实现 涉企政策兑现、政企互动沟通、企业诉求跟踪督办等。结 合营商环境改革重点,集中开展政策解读、案例效果、典 型事迹等重点宣传活动,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适时开展 由第三方机构主导、企业家代表、重要企业服务机构参与 的涉企政策实施效果评估。 四是市场主体满意度动态监测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 境体验官活动,使体验活动真正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 线”。建立企业满意度动态监测机制,完善营商环境问题反 馈闭环机制,提高政策精准度和企业获得感。主动向有关 部门、研究机构、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定向开放市场主体 诉求响应数据,找准问题的堵点难点痛点,从制度、政 策、规划等多方面提出系统性解决的意见建议。 2023年XX市政府采购创 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 落实中央及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政府 采购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充分发 挥“徽采云”平台作用,对标省内外标杆城市,建立“公开透 明、公平公正、统一高效”的政府采购市场,积极营造法制 化、规范化、市场化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进我市稳固 全省标杆水平,各项工作持续保持全省先进水平。 二、改革提升举措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规范预留中小企业份额比例。采购限额标准以 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 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全额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 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 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其中货物和服务项目 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工程项目预留给小微企 业的比例不低于60%。(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 公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相关单位) 2.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 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以及其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履约 保证金最高缴纳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鼓励采购人 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 缴纳比例,采购人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险、保函等非现金 形式提交的保证金。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 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牵 头单位:市公管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市直相关单位) 3.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的货物、 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 企业给予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 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 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至4%-6%。政府采购工 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牵头单位:市公管 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相关 单位) 4.提高合同预付款比例。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 中约定预付款比例,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 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对供应商为 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 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 款。预付款应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 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 公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相关单位) 5.支持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 力度,在采购文件中落实国家有关政府采购促进绿色发展 政策要求,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从设计、采购、建造 等多环节探索推进绿色采购。通过鼓励优先采购、享受评 审优惠等措施,加大对“三首”产品支持力度,助力科技成果 转化,支持企业发展。(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公管局、 市财政局、市经信局 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 直相关单位) 6.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运用“政采贷”线上融资 平台,与有关金融服务平台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采购合 同数据在线推送,鼓励引导供应商、金融机构开展“政采 贷”融资,积极推进“银企”对接交流,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为 企业开辟融资“绿色通道”。(牵头单位:市金融局 责任单 位: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二)促进政府采购市场公平竞争。 7.持续放宽市场准入。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 形式审查,实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 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且无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 失信记录,采购组织机构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牵头单位:市公管 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相关 单位) 8.持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 法。采购人在公开采购文件前,应进行必要的审查,破除 歧视性、隐蔽性的政府采购壁垒,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 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畅通投诉渠道,加大问题 查处力度。(牵头单位:市公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相关单位) 9.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工作,按照规范格式文本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并保证 公告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对应予公开的招标(采 购)公告、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公告等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以及投诉处理决定、行政 处罚、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管信息,要在指定的媒体上 予以公开,着力提升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度。(牵头单位: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公管局、市直 相关单位) 10.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违约补偿机制。加强政府采购合 同执行管理,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违约、超 期签订的合同,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违约补偿机制。采购人 和供应商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条 款,如有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延期支付合同款项,或因 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依 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和补偿。针对因 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 情形,采购人应与供应商充分协商,给予合理补偿。(持续 推进)(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公管局、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市直相关单位) (三)加强监督管理。 11.规范投诉处理行政处罚行为。健全政府采购行政裁 决机制,畅通供应商维权渠道,依法及时处理供应商提出 的质疑投诉举报,对于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投诉事 项,原则上应当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严禁“以管代罚、应罚 不罚”现象,对投诉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坚决予 以查处并予以行政处罚,同时依法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 申辩权、听证权等。在行政裁决过程中引入调解机制,双 方在质疑投诉做出前达成一致的,可终止投诉处理。(牵头 单位:市公管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市直相关单位) 12.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对进入XX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市场主体开展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建 立评价标准、行为认定、量化记分、信息公开及信用修复 全流程管理,充分运用好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不断提 升采购专业化水平。推动交易信用信息跨行业和跨地区互 认,探索实现交易信用信息长三角城市互认。(牵头单 位:市公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 13.加强监督考核。加强代理机构从业管理,规范开展 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星级评价和集采机构考核,定期、不 定期开展监督评价,对存在问题下发整改意见书,对查实 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罚,不断提升代理机构专业化 水平,提升政府采购质效。(牵头单位:市公管局、市财政 局 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社会代理机构) (四)提升政府采购效率。 14.充分发挥“徽采云”平台作用。深化“徽采云”平台推 广应用,推动完善政府采购监管审核、电子卖场、电子交 易“一张网”建设,为各类政府采购当事人提供“一网通办、 一次不跑”的全流程电子化服务。运用“徽采云”监管系统搭 建政府采购预算单位、监管部门、代理机构共同使用的监 管服务平台;运用“徽采云”电子卖场方便采购单位小额零星 多批次电子化采购;率先推行运用全新电子交易系统,实 现政府采购活动安全、高效、快捷。(牵头单位:市财政 局 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5.深化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除涉密项目、框架协 议、“三首”产品采购、电子卖场采购以及因不可预见的原因 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外,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全部公开采购 意向,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 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相关单位) 16.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建立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体 系,实现采购需求调查、采购需求编制、采购实施计划、 采购需求审查等环节全过程管理,采购人承担编制本单位 采购需求的主体责任,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牵头单 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公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市直相关单位) 17.加力推行政府采购标书范本。修订完善我市政府采 购工程类等项目招标(采购)标书示范文本,推进示范文 本在政采购领域中的应用,加快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提高 政府采购效率。(牵头单位:市公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 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8.加快合同签订和资金支付进度。采购人应尽量缩短 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全面推行合同网签,不得晚于中 标(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完成合同签订,合 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完成公开。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 延签订合同,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签订的除 外。采购人不得在采购合同中随意添加采购文件中没有约 定的事项。采购人应当在项目完成且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 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履约验收,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 定,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 应商账户,不得以进行审计作为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条 件,杜绝拖欠或延迟采购付款行为。(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公管局、市直相关单位) 2023年XX市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 商环境“揭榜挂帅”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 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政府采购领域创新提升,破解政府采 购领域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堵点、难点,在全市范围内建立 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改革任务“揭榜挂帅”机 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XX的重 要指示要求,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 求,锚定“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工作目标,完善机 制,创新举措,充分发挥政府采购职能作用,不断深化改 革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 展。 二、任务目标 (一)坚持高标定位。各“揭榜挂帅”单位要对照国 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最新要求,对标国内最高标准、 最佳实践,大胆创新、勇于突破,力争形成一批全国领先 的创新成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揭榜挂帅”单位要瞄准政 府采购改革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通过流程再造、系统 完善、优化服务等措施,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三)立足市场主体感受。把市场主体满意度作为评 判改革的重要标准,提高营商环境改革政策的针对性、实 效性,不断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让市场主体成为改革的 监督者、推动者、受益者。 三、工作流程 (一)建榜。6月10日前,多途径征集重点改革任 务,建立“揭榜挂帅”项目库。一是对照省、市优化营商 环境最新要求和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梳理重点改革任 务。二是通过调研座谈、征求意见等渠道,收集政府采购 营商环境堵点、难点问题。三是对标国内先进经验、最佳 案例,梳理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四是各县(市、区)根 据工作开展实际和改革推进情况,提报的改革创新事项。 (二)发榜。6月15日前,市财政局组织有关部门、专 家,根据市场主体需求、任务迫切程度、全市改革推进情 况等因素,研究确定“揭榜挂帅”重点改革任务,发 布“揭榜挂帅”改革创新试点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三)揭榜。6月20日前,各县(市、区)财政局对照 任务清单,至少申请一项“揭榜”任务,也可自主确定一 项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创新性的改革任务,要围绕改革任 务,明确工作措施、时间节点、成果形式和预期效果。市 财政局根据任务申请、工作基础等,择优确定“揭榜挂 帅”单位并张榜公布。 (四)评榜。9月底前,“揭榜挂帅”单位应完成任 务,于10月15日前报送任务推进情况及印证材料。10月底 前,市财政局组织有关部门、专家验收“揭榜挂帅”成 果,对于实践效果好、市场主体评价优、可复制推广性强 的任务,通报表扬并在全市推广。 四、有关要求 (一)完善保障措施。各“揭榜挂帅”单位要切实扛 起改革攻坚责任,建立完善改革攻坚机制,主要负责人要 亲自“挂帅”,分管负责人要靠上指挥,组织攻坚队 伍,壮大人员力量,加大保障力度,确保高质量、按节点 完成攻坚任务。 (二)注重协同配合。各县(市、区)财政局要充分 发挥改革牵头作用,积极组织相关县直部门和所辖 镇(乡)街,强化协同配合,注重上下联动,推进改革任 务,及时报送本地区“揭榜挂帅”任务进展情况。 (三)强化推进督导。市财政局将加大跟踪督导力 度,对“揭榜挂帅”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督导调度,对 于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现场督办,督促其加快工作进 度;对故意拖延、消极怠工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 取消其“揭榜挂帅”资格。 2023年XX县加快建设 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会议 精神,结合省、市“5+2+N”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经县 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 升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营商环境实现大踏步前进、大幅 度提升,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和党的二十 大精神,认真落实倪岳峰书记重要讲话和省委十届二次、 三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 署,以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 的,以助力抓投资上项目促发展为主线,以跨层级联动、 跨部门协同整合推进为基本路径,以持续提升我县市场环 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信用环境、要素环境为主攻方 向,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大力推进营商环境 优化走深走实,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经济强县、美丽XX县 提供重要支撑。 二、主要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争创最优营商环境,全 力打造“五大环境”,即:“着力打造竞争更加公平的市 场环境、着力打造办事更加便捷的政务环境、着力打造多 元保障的要素环境、着力打造监管更加规范的法治环境、 着力打造行为更加守约的信用环境”,实施“优化企业开 办流程、优化办理建筑许可流程、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招 标投标提升、市场主体权益保障、优化获得电力流程、优 化不动产办理流程、优化纳税办理流程、优化获得信贷服 务、优化执行合同、优化政府采购流程、企业家直通车、 诚信社会建设”等“十大专项行动”。彻底转变服务观 念,落实工作责任,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扎扎实实的成效 不断营造尊商亲商安商的浓厚氛围。 三、重点任务 (一)打造公平有序、预期稳定的市场环境 1.放宽市场准入。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和典型案例 归集上报,推进准入效能评估和信息平台建设。落实跨 县“一照多址”改革,贯彻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标 准化。加快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全程电子化。推行 企业名称申报承诺制。(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行政审 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XX东经济开发区) 2.便利准营退出。深化“一证多址”改革,推动更多 事项“准入即准营”。健全企业迁移、歇业制度,同步办 理信息变更、税务迁移等事项。扩大简易注销适用范 围,推动税务注销、银行销户、公章注销等事项一网服 务、同步办理。完善市场主体除名制度。(责任单位:县 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地方金融 监督管理局,XX东经济开发区) 3.深化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改革。全面推行政府采 购“信用+承诺”制。推进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和变 更、资金支付等事项“一网通办”,实现CA数字证书省内 跨地区、跨平台兼容互认。(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县财政局) 4.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组织政策制定单位清 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开展制止滥用行 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排查行动,依职责查处资本无序扩 张、妨碍诚信和技术进步等行为。(责任单位:县市场监 督管理局) 5.健全新型监管机制。依托食品、药品、化妆品、器 械平台监管系统,及时上传并掌握各地监管动态。推进监 管数据资源共享,实现一地预警全域行动。强化“双随 机、一公开”监管,着力推进部门联合抽查、信用风险差 异化抽查,随机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3%,企业信用风险差 异化随机抽查企业占年度抽查企业的80%。年底前完 成“XX州质量综合管理平台”应用,进一步提高基层执法 监管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XX东 经济开发区) 6.降低税费负担。加强市政公用服务价格监管,降低 企业水电气热和通信、污水处理等成本。依法查处强制摊 派等行为。制定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政策。持续整治 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行为。(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市 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 7.落实惠企政策。建成运行“免申即享”惠企服务平 台,推动行政给付、资金补贴、税收优惠等高频事项线上 办理、快速兑现。提速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按照上级要求 严格落实相关政策,留抵退税全程线上办理,2个工作日内 完成受理、审批、推送至国库;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六 税两费”减半征收实现“申报即享受”。完善常态化财政 资金直达机制。以商协会为抓手,打通惠企政策分享“最 后一公里”。健全政策发布、解读、回应体系,加强惠企 政策末端落实监督检查。开展涉企政策实施效果评 估。(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县财政 局、县税务局、县科技工信和商务局、县工商联,XX东经 济开发区) (二)打造服务周到、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8.持续深化简政放权。继续削减行政权力,实现行政 权力事项一周内削减10%,一个月内再削减10%。(责任单 位:县行政审批局,XX东经济开发区) 9.政务事项清单化管理。出台我县政务服务事项清 单(除行政许可、行政备案)2022年版及行政备案事项目 录,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清单之外无备案”。推 行13件“一件事一次办”套餐、45件事项“网上好 办”,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 理、一网办理”。(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XX东经济 开发区) 10.推动行政审批提速。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推行容缺 审批和“不见面审批”。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政务服 务事项清单及实施规范、办事指南,实现同一事项全省无 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行政许可事 项告知承诺制改革。推动企业开办、涉企不动产登记、出 生、身后等事项“一件事一次办”。(责任单位:县行政 审批局、县司法局,XX东经济开发区) 11.深化工程建设审批改革。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 清单制”改革,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跨部门联合验收。分期 实施的建设工程可以分期进行竣工验收。推行“桩基先 行”,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批复后可单独办理桩基施工许 可。完善联合选址会商机制,探索开展“智慧选 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县住建局,XX东经济开发区) 12.优化不动产登记。推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 费“一网通办”,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 窗受理、并行办理”。企业纯土地抵押、在建工程抵押、 房地一体抵押“即申即办”。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集成 办”“合并办”“无差别办理”,推动新供地项目和新建 商品房项目实现常态化“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 证”。(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税务局、县 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13.深化税务“精细服务”。认真推广数字化电子发 票,积极落实“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措施。优化“远程帮 办、问办结合”咨询服务,提高远程帮办中心业务占比 率。(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14.加快市政公共设施报装。完善水电气网(宽带)联 合报装机制,实现一表申请、一口受理、联合踏勘。在城 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水电气热企业投资界面延伸至用 户建筑区划红线。优化占掘路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 限时办结。(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供电公司、县 水务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XX东经济开发区) 15.推进政务数字化治理。编制全县统一的政务数据资 源目录,推进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资源和电 子印章、电子档案等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互通互认互 用。制定智能审批事项清单,探索推行数据自动比对、系 统自动审批。(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16.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设置综合导办服务台,建 设24小时自助服务区。优化综合窗口“一口入、一口 出”的运行模式,到6月份完成20个事项“一键制证”。 在“冀时办”增加XX州“城市名片”模块,实现“掌上 办”民生服务增至500种、“打包办”民生服务套 餐20种,“冀时办”装机量持续提升。(责任单位:县行 政审批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民政局、 县残联、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积金、县交通运 输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供电公司,XX东经 济开发区) (三)打造多元覆盖、保障顺畅的要素环境 17.拓展融资渠道。创新融资产品和服务,发展订单、 仓单、保单、存货、应收账款融资和知识产权质押融 资,加大中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加快推进首贷、续贷中心 建设。(责任单位: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18.降低融资成本。在银行账户服务、人民币结算等基 础支付领域开展减费让利。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 补政策。实施中小微企业“首贷户”贷款贴息贴费,提升 小微企业首贷、无还本续贷占比。(责任单位:县地方金 融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 19.优化融资服务。整治银行未按规定披露服务价格信 息、在融资服务中不落实小微企业收费优惠政策等行为。 充分发挥“金融超市”服务平台作用,建设“融资需求数 据库”,坚持定期开展线下银企对接,围绕“3+3+4”现代 产业体系,分层次、分领域开展专项专题对接。引导金融 机构围绕先进制造业资源禀赋、产业发展方向和金融政策 导向,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大项目资源倾斜力 度。加大“贷款明白卡”向各类市场主体投放,做到贷款 申请流程、贷款利率、资料准备、联系方式“一卡明 白”,提高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责任单位:县地方金 融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 20.强化引才育才。实施引才政策,对引进人才从住房 保障、医疗保障、子女就学保障、配偶和子女就业保障、 政治待遇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全力做好高层次人才等群 体就业。定期对全县重点产业、重点领域人才需求情况进 行全面摸底统计,帮助企业解决用人难题。通过开展“春 风行动”、“金秋招聘月”等大型就业人才招聘会、民营 企业招聘周系列宣传活动,积极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搭建 就业平台,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持,全年 计划举办各类型招聘会6次以上,其中直播待岗3次;同 时,充分利用人才通就业服务平台建立微信就业服务群提 供更多就业岗位,预计11月份实现XX县全域19个乡镇517个 行政村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科技工信和 商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教育 局、XX东经济开发区) 21.强化高层次人才激励保障。对引进的高层次人 才,在帮助办理省、市奖补基础上,按照《关于加强人才 立县推动XX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XX县字 〔2022〕1号)文件规定,再给予一定奖励,并配备服务专 员。(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科技工信和 商务局) 22.优化就业服务。建成全市首家市级人力资源产业 园。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00万元以上。促进企业和求职者 精准对接。深化企业员工录用“一件事”和就业参保登记 一体化改革。完善劳动投诉申诉处理、争议解决机制,推 动灵活用工单位普遍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时限和休息休假 制度,确保劳动仲裁法定时限内结案率达100%,调解成功 率达75%。(责任单位:县人社局,XX东经济开发区) 23.创新土地供应。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 性年期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对不涉及压覆矿业权的建设 项目,合并办理压矿评审备案与压覆审批手续。(责任单 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4.加强土地供给。开展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保障攻 坚,精准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现省重点项目用 地需求“应保尽保”。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 制,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三年行动。(责任 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5.加大研发投入。落实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对 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的科技型企业,财政对企 业上一年度享受优惠的实际研发投入新增部分按一定比例 予以补助。建立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和省属重 点工业企业科技投入通报制度,逐步实现国有规模以上工 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责任单位:县科技工信和商务 局、县财政局) 26.提升创新能力。加快建设省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 心。支持创新基础良好的单位创建省级以上产业创新平 台,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奖励。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 区,支持地方政府与龙头企业共建中试熟化平台。(责任 单位:县科技工信和商务局) (四)打造遵法守纪、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27.开展精准监管。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扩 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完善企业信用风险监测 预警,建立市场监管、税收管理、进出口等领域信用分级 分类监管制度。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生态 环境等领域推行非现场监管。(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 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税务局) 28.规范行政执法。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禁未 经法定程序要求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制定完善市场监 管、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应急、消防、生态等领域执法 工作指引和标准化检查表单。加大涉企犯罪打击力度,提 升社会治安防控效能。在“三新”领域探索开展触发式监 管等新型监管模式。(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 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XX县分局、县公安局、县消防 救援大队) 29.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商标侵权、假冒专利、 违法使用商标和恶意注册申请商标等违法行为的检查力 度,及时向市局移送专利侵权线索。(责任单位:县市场 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县科技工信和商务局) 30.强化智慧法院建设。推动实现网络司法查控系统对 被执行人的公积金财产在线查询功能,健全破产账户监 督、管理人报酬制度,完善审判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破 产审判专业化。(责任单位:县法院) 31.提升诉讼便利度。制定商业纠纷“一次办好”立案 材料清单,优化商事审判生效信息即时推送、律师在线查 询涉案信息等机制。深化民商事繁简分流改革,推广小额 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专项行 动。(责任单位:县法院) 32.加快破产审理。健全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常态化 协调机制,推行“立审执破一体化”改革。优化破产案件 财产处置、破产预重整等制度。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制 度,推进破产积案清理。(责任单位:县法院) 33.推动全县诉源治理工作。构建党委领导下内外联 动、上下协同、有序衔接的诉源治理格局,推动化解矛 盾、定分止争职能向源头和前端延伸,向引导和疏导端用 力,落实在线委派或委托调解、调解协议在线司法确认等 工作,为在线调解提供支持和保障,积极引导当事人开展 诉前调解,努力实现总体收案数量下降。(责任单位:县 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司 法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县 总工会、县工商联、县妇联、县人社局) 34.完善司法执法保障。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 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健全完善我县行政裁量权制 度,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等。持续推行 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对全县《免罚清单》《减轻处罚事项 清单》进行扩容。(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五)打造诚实守信、遵约践诺的信用环境 35.加强政务诚信。建立“府院联动”协同治理工作机 制,落实政府承诺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 度,强化失信治理,加强审计监督。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对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政府机构实施失信惩戒。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 制,支持第三方机构对各级各部门开展政务诚信评价评级 并公布结果。(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法院、县行 政审批局、县审计局、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县科技工 信和商务局) 36.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应用。推动信用信息全类全量归 集,优化公共信用信息开放机制,实现自然人信用记录、 市场经营主体七类行政执法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裁 决)全覆盖。落实科研、纳税、资本市场行政许可等领域 信用承诺制度。完善各类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档案,对 信用评价等级高的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信贷融 资等方面予以优惠和便利。(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XX东经济开发区) 37.完善信用修复。加大信用修复知识宣传和培训力 度,建立企业信用修复帮扶机制,对失信市场主体实行一 企一策,通过部门帮扶,促其退出失信主体名单。健全行 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制度。建立破产信用修复机制,对法 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依法调整相关限制和惩 戒措施。(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地方金融监督管 理局) 38.加快京津冀营商环境一体化发展。落实京津冀营商 环境一体化发展“1+5”合作框架协议。扩大政务服务事 项“同事同标”范围,推进企业登记规则统一、流程统 一、全程网办。推进知识产权资源共享共建,加强案件移 送、协助调查、送达执行等协同执法联动。完善京津冀联 动执法机制,推动京津冀执法协作、信息互通,实现执法 良性互动、优势互补。(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 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法院、县司法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设置,建立县领导分工牵头、各部门协同推进的跨部门工 作机制。县领导要定期研究牵头领域改革工作,督导推进 重点任务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 置,着力解决跨层级、跨部门协同改革问题,推动营商环 境持续改善。(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 (二)加强协同配合。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 室要切实履行综合协调职责,统筹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 各项工作。县委办、政府办把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纳入 重点督查任务,纪委监委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监督检查范 围,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县委巡察办把 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巡察范围。县有关部门要出台本领域优 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或配套政策,一体化推进相关领域改 革。(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 局、县纪委监委、县巡察办等县有关部门,XX东经济开发 区) (三)深化改革创新。县工商联要动员引导商协会会 长及会员企业参与“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调研,力 争我县名次靠前。有关部门要对标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标杆 城市,制定牵头指标领域创新突破配套措施,按照时间节 点抓好落实。(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商联等县有关 部门) (四)严格督查评价。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固定监测 点、义务监督员等制度,畅通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企业意 见建议征集等渠道,提高改革精准度和企业获得感。(责 任单位:县发改局、人大常委会等县有关部门) (五)注重宣传引导。开展常态化营商环境宣传活 动,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营造尊商亲 商安商良好氛围,提升XX县营商环境感知度、影响力。通 过“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宣传政策,提高政策可读性、易 读性。(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委宣传部等县有关部 门,XX东经济开发区) 2023年XX县营商环境迎评工作方案 为有效降低制度性成本,制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 境,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进程,科学准确评价我县营 商环境便利度,根据《2023年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 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 精神为指导,以市场主体期待和诉求为导向,以营造稳定 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目标,围绕省营商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