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张清单”为抓手,推
进高校治理能力现代化
高等教育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家治
理具有同构性,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具有重要地
位。积极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新
时代赋予高校的历史使命和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
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双一流”目标的重要保障,对加快
建设教育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2015 年,国务院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
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对于推进高等院校“双一流”建设
做出了总体部署,把“加快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现代化”作为一项重要的建设目标。2018 年,教育部、财
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
流”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再次提出要“完善中国特
色
现代大学制度”。通过40多年的发展,我国大学的治
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质增效,形成了主要包括党委领
导形成的政治权力、校长负责形成的行政权力、教授治学
形成的学术权力和师生参与形成的民主权力等四种要素构
成的大学治理体系。近年来,通过健全和完善体制机
制,正确协调处理四种权力关系,在提高规范管理学校各
项事务和增强依法治校的综合能力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在新一轮“双一流”建设背景下,需要通过不断提升高校
的治理能力现代化来增强办学治校的内生动力。
新征程上,建设教育强国的时代号角已经吹响,从教
育大国迈向教育强国是一个系统性的跃升和质变。作为龙
头的高等教育,必须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系统观
念,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
改革,破除制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观念束缚和体制机
制弊端,全面提高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推进高等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高等教育制度体
系是重中之重。在完善高等教育制度建设过程中,建立科
学的决策机制、高效的执行机制、完善的监督机制是推进
大学治理现代化的过程性保障。而在决策执行中,协调统
一、职责明晰、协同联动、快捷高效的督查督办工作机
制,是贯彻和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上级党政机关、主
管部门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领导的批示、交
办、转办重要事项,学校年度工作要点、重大决策落地落
实的过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