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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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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成年人社区矫 正检察监督问题与对策 20xx年x月,最高检印发了《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 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的通 知》(以下简称“集中办理通知”),未成年人检察部门 成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主力军。为此,xx市S区 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S区院”)组织力 量,对20xx至20xx年间本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深 入调研。通过查阅社区矫正执行档案、与该时间段内xx名 在矫未成年人一对一访谈、与司法矫正工作人员座谈、开 展司法所巡查等方式,了解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情 况,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更有针对性地履行检察监督 职责,提升监督效果。 一、S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现状及遇到的问题 (一)在矫未成年人和矫正工作人员情况 1.在矫未成年人基本情况。年龄方面,入矫时xx周岁以 下x人,xx至xx周岁xx人,xx周岁以上xx人;解矫时未 满xx周岁的x人,已满xx周岁的xx人。罪名和刑罚方面,犯 盗窃罪xx人,故意伤害罪x人,聚众斗殴罪x人,其他类型 犯罪xx人,且均系宣告缓刑后接受社区矫正。身份特征方 面,男性xx人,女性x人;无业人员xx人,学生xx人,打 工x人。 2.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在人员数量上,S区共 有xx个司法所、xx名社区矫正专门工作人员,另有司法协 管员xx人。在人员配备上,大多数司法所为“x名专门工作 人员+x名司法协管员”具体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在专业素 养上,大多数矫正工作人员不具有教育学、法学、心理学 等专业背景。 3.矫正小组的情况。此次调研的xx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 象,除x人档案中无矫正小组成员内容外,另xx人的矫正小 组均由x-x名成员组成。各组组成人员差别较大,虽然均由 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组长,但仅有x个小组将教师、监护人 纳入矫正小组,x个小组将社会志愿者纳入帮教小组,关心 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妇联等儿童工作相关人员几无参与。 (二)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x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 下简称《社区矫正法》)设“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 定”专章,要求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与成年人分别进 行,采取针对性的矫正措施,保障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完 成义务教育以及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在复学、升学、就业 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其他未成年人同等的权利。但相关规定 较为原则,S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差别较大。 1.矫正措施情况。在常规矫正措施方面,均为每日手机 打卡,每周、月按时报到、定期参与劳动和学习、撰写思 想汇报。在特色矫正措施方面,20xx年xx月,S区司法局委 托心理咨询机构开展“萤火微光,正新计划”社区矫正对 象心理矫治项目。社区矫正人员入矫后,直接在司法局 做SCL-90、社会支持量表以及“房树人”投射测试进行初 筛,若其存在抑郁和焦虑症状,再用SDS、SAS进一步筛 查。由心理咨询师对上述量表结果进行分析,提出矫正建 议。若发现心理不健康未成年矫正对象,再根据问题的严 重程度开展个别心理咨询或团体心理辅导等。另外,针对 未成年人还会在初次面谈后提供x-x次生涯规划咨询。 2.学习教育情况。在学习内容上,xx名未成年矫正对象 主要学习法律知识,20xx年增加疫情防控相关内容。通过 访谈了解到,在矫人员学习的法律知识主要集中在刑法、 《社区矫正法》《xx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爱国主义教 育等。虽然学习面较广,但与其所涉犯罪、青少年相关犯 罪相结合的内容不够丰富。在学习时间上,矫正对象每月 集中学习8小时。在学习效果上,大多数矫正对象认为这种 被动式法律知识学习效果不佳,认为照本宣科式的学习教 育过于枯燥、容易走神、学不进去。 3.劳动教育情况。查阅xx人档案发现,采用打扫卫生完 成劳动的有xx人,除杂草x人,清除道路“牛皮 癣”x人,撕乱张贴、斑马线安全指导员各x人。开展劳动 的地点也不尽相同,有社区街道、司法所、农贸市场、未 成年人自己家等。经了解,各司法所之所以没有组织大规 模矫正对象劳动,主要是出于人身安全、疫情防控的考 虑。同时,调研发现近x年来这一情况有所改变。已有部分 司法所组织矫正对象走上街头,以志愿者的身份开展普法 宣传,或以“青少年普法宣传”活动为平台,组织在矫未 成年人到场协助签到、维护秩序。 4.落实分别矫正情况。调研发现分别矫正情况并不乐 观。在学习方面,xx人中仅有xx人为个别教育;劳动方 面,仅有x人采用个别劳动。另外,从座谈的x名在矫人员 情况看,x人受邀加入了所在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微信 群,而微信群成员同时包括了在矫成年人和未成年人。 (三)矫正中存在的问题 1.社会调查工作亟待改善。一是社会调查报告内容简 单、质量不高。2022年xx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了《xx市未 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社会调 查办法》),该文件附件中社会调查报告内容的要求较为 详实,列举了家庭情况、成长经历、性格特点、社会交往 等多个项目。但司法部“社区矫正执法格式文书”中的 《社会调查评估意见书》内容较为简单。实践中出于便利 考虑,社会调查员常会选择使用司法部的格式文书。由此 引发了《调查评估意见书》格式不统一、内容简单、质量 不高问题。二是社会调查员未认清社会调查报告的功能定 位,亦未将其作为制定矫正方案的依据。调研中发现,司 法所工作人员认为社会调查仅是法院判处缓刑的参考,故 部分社会调查既未留存也不归档,更没有作为制定矫正方 案的依据。 2.矫正工作专业化还需加强。对于基层社区矫正机构而 言,人力不足、工作不专的情况现实存在。矫正工作人员 数量较少,身兼多职,精力和专业能力均有不足。S区xx个 司法所工作人员普遍在x至x人,未有司法所安排专门人员 具体负责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更有一些司法所长时间 甚至从未接收过未成年矫正对象,故不仅人手紧张、专业 知识缺乏,且实践机会极少。同时,由于社区矫正专业化 程度低,导致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方式、项目与成年人没有 实质性区别,未能有效体现《社区矫正法》关于“分类管 理、个别化矫正”的要求。另外,矫正项目缺乏针对性、 吸引力,很难调动未成年矫正对象的积极性。如与在矫人 员王某某座谈时,谈到对社区矫正的感受,王某某回 答,“社区矫正就是在熬时间,把判决书上的时间熬完 了,我就解脱了”。 3.社会力量参与度不高。在法律层面,随着未成年人保 护法、《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的建立健全,未成年人 保护法律体系日趋完善,并特别强调了对未成年人社区矫 正工作的社会力量参与,稳步推进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 社区矫正工作具有强大的后盾支持。但由于对志愿者并没 有明确定义,导致各社区矫正机构对志愿者存在不同理解 而影响工作开展。S区司法局虽然推行了“萤火微光正新计 划”项目,但由于社工组织主要在司法局开展工作,与各 司法所相隔较远、交流不多,加上心理评估相关资料归 入“矫正执行档案”而非司法所的“矫正工作档案”,故 社工的前期工作并未被司法所有效利用,在一定程度上出 现脱节。 4.家庭、学校的融入度不够。针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 正,应更加注重组织适应其身心特点,有针对性的教育矫 治。矫正过程中,家庭成员、学校的参与极为重要。但在 实践中,除了个别家长和学校老师被纳入未成年人矫正小 组外,大多数情况下家庭和学校的功能缺位。调研中,仅 有少数矫正方案提及“督促家属发挥一线监督帮教作 用”等内容,且档案中亦未反应出家庭成员对矫正的具体 作用。另外,通过座谈发现,在读的矫正对象担心影响学 校生活,并不愿意将自己被判处刑罚的情况告知学校,这 也是学校参与度不高的原因之一。 二、S区未成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现状及遇到的问题 (一)工作开展情况 1.监督主体。S区院是统一集中模式试点院之一,未成 年人检察部门主动介入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与刑事执 行检察部门共同开展监督工作。但由于未检人员大多对刑 事执行检察业务不够熟悉,加之“捕、诉、监、防、 教”一体化模式下工作内容繁杂,故目前未成年人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