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区财政局2023年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要求,镇
党委、镇政府高 度重视,扎实安排,及时组织人员
对2023年度全镇财政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
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自查内容
(一)补贴性资金发放情况。2023 年截至 8 月底,全
镇共发放补贴性 资金X万元,其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
补贴X 万元,残疾人托养补贴X 万元;草原管护员补助X万
元;草原禁牧补助X万元;动物防 疫基层工作人员补助X万
元;孤儿基本生活费X万元;生态护林员补助X万元;农机
购置补贴X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集体和个人所有 公
益林部分)X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X万元;天然林
资源保护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管护补助天然林资源保护
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管护补助X万元; 乡村公益性岗位
补贴X万元;雨露计划两后生补助X万元;“七一”前夕组
织开展走访慰问金X万元;临时救助X万元;自然灾害困难
救助金X万元;新增脱贫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费X万
元;全额资助对象 2022 年度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
险代缴费用X万元;2023 年独生子女领证户父母奖励费X万
元;2023 年奖励扶助资金X万元;2023 年特别扶助资金X万
元;2023 年村组干部报酬X万元;村级办公经费X万。
(二)项目类资金发放情况。2023 年度全镇共发放项
目类资金X万元。其中X社区产业路工程项目X万元,提灌
维修维护工程项目X万元。
二、财政监管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我镇始终把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
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能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制定
了城关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进一 步明确资金监管的
目标、范围及各业务部门职责,确保每一项资金无论在哪
个环节都有人负责,有人管理,确保运转畅通。
(二)沟通协调。加强与区直各部门沟通协调,努力
营造良好的乡镇财 政资金监管氛围,确保乡镇财政资金安
全高效运行。为了更好地对项目或资 金进行监督,切实提
高项目或资金的使用效益,在项目批复或资金下达的同
时,将项目或资金管理办法、管理要求及时转发或传达到
各社区,确保政策 信息到位。同时,进一步完善了镇级监
督检查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确保城关镇财
政监督规范化、制度化。
(三)公开透明。一是政策公开。及时将各项惠农补
贴政策的落实范围、 补贴对象、政策依据、发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