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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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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一法一 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 国式现代化”。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 育工作,党组书记、副主任乌兰于2023年4月4日召开会议 就相关事项进行了专题研究,党组成员、副主任陈飞、周 农、彭国甫等领导同志就相关事项先后作出了批示。为了 促进党中央和省委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战略有效实施,根据 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 任彭国甫的具体领导下,省人大教科文卫委近期牵头组织 有关单位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 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深入 调研。先后赴长沙、常德、xx三市及其5个县(区)实地了 解妇幼保健院、托育机构、计生协服务项目等情况,听取 相关部门和基层干部意见建议,走访部分失独家庭和独生 子女伤残困难对象,面对面听取群众代表意见,邀请部分 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 总的来看,全省各级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 署,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取得较好成效。一是配套支 持措施不断完善。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促进人口长期均 衡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市县 两级结合实际制定实施了相应鼓励生育的具体措施。全省 依法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废止不适应“一法一条例”的 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439件。二是优生优育水平明 显提升。2022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7.08/10万、5岁以下儿 童死亡率3.66‰、婴儿死亡率2.09‰,均明显优于全国平均 水平。出生缺陷发生率由2015年的218.39/万下降至2022年 的163.11/万。三是普惠托育服务开局良好。近3年我省新增 普惠托位2.28万个。目前全省共有托育机构2404个,提供托 位16.66万个。四是扶助关怀工作深入开展。全省建成“暖 心家园”112个,先后四次提高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标 准,其中失独家庭由每人每月340元提高至640元,并 且14个市州执行标准均高于省定标准,有11个市州对失独 家庭发放5千至5万元不等的一次性慰问金。 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贯彻优化生育政策上,有的地方认识不到位、发力 不精准 一是紧迫感不强。省委明确要求2022年末各市州要在 贯彻优化生育政策上出台具体的实施意见或措施。截 至2023年4月底,只有长沙、株洲、湘潭、常德、张家界、 湘西自治州等6个市州落实了省委的这一要求。华容县出生 人口连年呈断崖式下 降(2020年5279人,2022年3357人),但该县尚未出台有 效措施鼓励支持生育。一些地方在多层次、全方位推进养 老服务体系建设上明显滞后于养老需求。 二是内生动力不足。一些干部认为,人口与计划生育 工作是潜绩,短期看不出成绩。一些中心城市可以坐收人 口红利,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动力不足。一些人口流出 的市县则认为,“即使做再多工作,孩子长大后还是要去 发达地区工作”,因此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上也没有积 极性。 三是领导力量减弱。一些地方人口工作领导小组很少 召开会议研究人口发展问题。乡镇(街道)原计生办并入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只有1至2名兼职人员。2022年以 后,人口监测工作经费从基本公卫资金中剥离,没有文件 规定经费从哪里出,人口监测经费严重不足。 在保持适度生育水平上,工作力度不够、系统性不强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采取支持措 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调研发现,尽管 配套的支持生育措施各地出台了不少,但“含金量”不 够、刚性不足,落地效果不佳。 一是部门协同“弱”。有关部门在落实积极生育支持 措施上协同推进力度还不强。比如,托育机构用水、用 电、用气执行居民生活价格等优惠政策还未全面落实。基 层的同志反映,上级部门没有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下面很 难跟进突破。 二是措施效果“差”。各地出台的措施没有聚焦解 决“不想生、不敢生”“生不起、养不起”“没人带、没 人管”等难点堵点问题,不能真正激发生育意愿。比 如,教育方面,虽然“双减”有效减轻了学生作业和考试 负担,但受一些落后教育理念的影响,一些家长的教育焦 虑并没有根本缓解,“内卷”依然严重。 三是落地落实“难”。产假、育儿假等还没有形成合 理的成本分担机制。长沙市对合法生育三孩及以上的本地 户籍家庭给予每孩发放1万元的育儿补贴,对两个及以上子 女的本地户籍家庭增加1套购房指标,但收效甚微。有人大 代表和群众建议,一孩才是生育萎缩的主因,不能只奖励 二孩、三孩。 在落实计生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上,存在不 到位现象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获得《独生子 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 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 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 扶保障制度”。截至2023年3月,我省共有计生家庭特别扶 助对象8.74万人。随着年龄增长,他们面临着生活、养老、 就医、精神慰藉等诸多现实困难。 一是政策“碎片化”“短期性”。2015年省政府六部 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 怀工作的通知》已超过文件有效期,且部分内容与中央新 的政策不符。目前全省没有一个管总的、长期的政府规章 或实施方案,现行的各项帮扶保障政策散见在各部门、各 项目中,没有体现计生特殊保障对象的法定性、荣誉性。 二是精神慰藉服务严重不足。机构改革后,基层工作 队伍弱化,缺乏进行精神慰藉、护理指导和心理疏导的专 业机构和人员,难以满足计生特殊家庭强烈的精神慰藉等 需求。 三是重病大病防治补贴偏低。从2015年起,省计生协 为全省计生特殊家庭每人每年购买150元健康保险,重病大 病住院每人每天发放护理补贴100元(全年不超 过5000元)。计生特殊家庭普遍反映,目前护工市场价为 每天180元—300元,现有100元的护理补贴标准过低。 在育龄妇女生育意愿上,总体存在持续走低现象 据统计,我省育龄妇女总人数逐年减少,已由2016年 的1884万降到2022年的1676万,下降比为11%。调研发 现,常德市女性平均初育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