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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行动方案汇编(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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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整治 工作行动方案汇编(21篇) 目录 1.XX街道燃气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2 2.XX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9 3.XX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21 4.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工作方案......................................45 5.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实施方案......................................62 6.区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83 7.全区水利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93 8.全县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123 9.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139 10.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155 11.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166 12.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183 1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199 14.县交通运输局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209 15.县住建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218 16.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工作方案............................. 243 17.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260 18.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274 19.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292 20.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313 21.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332 XX街道燃气领域重大事故隐 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国重大 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及省市区具体 方案相关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年底,开 展辖区燃气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 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 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市区细化措施,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突出城镇燃气 使用安全,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城镇燃气餐饮场 所,以强有力的行业安全监管和精准严格的安全执法,督 促并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具体措施,认真排查 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重大事故隐患倒查机 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 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并坚决守牢 兜住安全发展底线,确保全区燃气行业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 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 生产法定职责,组织企业员工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并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使企业排查整治重大 事故隐患的能力和质量有明显提高;各有关单位对照“三个 必须”要求,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加强督促和服务指 导,不断提高行业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各有关单位聚 焦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企业安全检查和精 准执法,不断提升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和水 平;通过专项行动,使辖区燃气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 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事故得到有 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燃气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对照省住建厅《燃气重点检查事项清单》,结合《关 于开展燃气管理工作全面检查的通知》(闽建城函 〔2023〕14号)等要求,重点整治瓶装燃气企业管理、餐 饮场所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管道被占压圈围等易导致事 故突出问题。 (一)瓶装燃气企业经营管理问题 重点排查瓶装燃气企业所属供应站点安全管理制度落 实不到位、人员配置及安全投入不足、瓶库安全间距不 够、钢瓶超量存储、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 治理不闭合、从业人员无证上岗、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 岗前培训不到位、入户安检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不落 实、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风险隐患。 (二)餐饮场所安全用气问题 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 间,用气场所不通风,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 室、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 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 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 效,消防器材配备不到位等风险隐患。 (三)燃气管道被占压圈围问题 配合管道燃气责任单位排查整治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 老旧管道、高中压管道被占压圈围、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 距不符合要求等突出问题隐患。 三、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社区、各燃气企业要按照各 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严格按照5月25日全市燃气工作 会议的部署动员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方案,召开专题 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二)自查自改阶段(2023年6月10日至7月10日 前)。燃气供应站、燃气餐饮馆要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 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 动。 (三)检查执法阶段(2023年11月15日前)。街道执法 大队、各社区、安监站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 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瓶装燃气供应 站点、餐饮场所等重点场所开展日常巡查检查,联合多部 门开展联合执法,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推 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12月31日前)。全面总 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 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 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到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是国家、省、市逐级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 批示精神精心部署的年度安全最重要工作,要结合正在开 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 育和正在开展的调查研究工作,夯实并打牢各级领导干部 职工的思想基础。 (二)强化组织部署。成立以安全分管领导为组长、 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执法大队、安 监站依职责开展专项行动,并负责上下协调和信息报送工 作。各社区结合本行业业务实际,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 落实到位。 (三)突出排查重点。一是要结合正在开展的行业安 全风险分析研判成果,精准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二是 结合正在开展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督促重点企业落 实“双重预防”建设。三是结合企业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六 项重要任务(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动企业全员落实安 全生产岗位责任、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发 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抓好动火作业、外包作业、有限 空间作业及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开展精准排查。 (四)严格精准执法。要强化部门协同配合,通过严 格精准执法倒逼企业履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职责,提 高企业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能力及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 要通过联合执法,提高安全监管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战本 领。各社区、各燃气供应站要积极收集各类燃气违法线 索,并及时上报XX街道及区执法部门。 (五)按时报送信息。参照市、区安委会做法,街道 将专项行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请各社区、各燃 气企业从6月起,每月23日前将本月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附 件3报送街道安监站。 XX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 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有关 工作决策部署,深刻汲取近期事故灾害教训,全面摸清我 辖区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底数,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风 险管控,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全力保障人民 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全国、全省、全 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和 《大亚湾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 案》,经研究,我街道决定从即日起,在辖区范围内开展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 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 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国务院“15条”、 省“65条”、市“75条”、区“86条”和街道“88条”安 全生产工作硬措施,全面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明确党 政同责,一岗双责,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 输(含道路、铁路、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 燃气、渔业船舶、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 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 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排查行动,督促推动 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 故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 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 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 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 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 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对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 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安全监 管,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党 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 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 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辖区 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升。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打通责任落 实“最后一公里”,特成立XX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 整治2023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办事处主任吴子豪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委员、 办事处副主任陈庆辉同志担任,成员由各相关行业主管办 公室主任和各村(社区)主任组成。 四、任务分工及重点内容 根据工作职责,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本行业(领域)内 危险性较大、治理难度较高、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大社 会影响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政府层面 1.危险化学品安全。聚焦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使用储 存硝酸铵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涉及爆炸性危险货物 港口堆场、使用储存硝化纤维素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 业等重点部位监管不到位,化工特殊作业“四令三制”、 动火作业“三个一律”、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准”等重 点安全措施不落实,企业违章作业、违规操作、对安全规 程视而不见等突出风险隐患,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 任,确保危险化学品销售、使用、运输、废弃物处置等环 节安全风险都得到有效管控。(责任单位:应急办牵 头,执法办、XX派出所、XX交警中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道路交通安全。严格按要求做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 排查整治工作,集中力量开展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旅客 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运输站场、公路、港口、航道、 渡口、渡运等方面的安全管理,严管“两客一危一货”等 重点车辆,严厉查处营运车辆“三超一疲劳”、长途客车 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闯红灯、毒驾、酒驾等严重交通 违法行为,对货运源头管理,严禁超限超载,加强事故多 发和危险路段、病险桥梁排查整治。保持治超的严管高压 态势,加大摩托车和电动车综合治理力度,深化危险路 段、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XX交警中 队,综治办、应急办、城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安全。进一步加强农村自建房 施工安全监管,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 护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集装箱宿舍、临时工棚、削坡建 房等重点场所的检查,深入开展人员聚集场所加层加建改 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建筑质量安全。扎实开展 城镇燃气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经营行 为,常态化开展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使 用、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推进餐饮场所安装燃气报警器 工作。(责任单位:城管办牵头,综合执法队、应急办和 各村(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消防安全。聚焦高层建筑、学校、养老院、医院、 出租屋、民宿、窝棚、仓储物流等火灾防范重点场所,做 好火灾防控工作,统筹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巡查力 度,打击“四个非法”(非法加油站店、非法再生资源回 收站、非法固废处理、非法停车场),严查“三合一”违 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消防车通道堵塞等 突出风险,加强供用电管理,切实减少电气火灾、小火亡 人火灾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应急办牵头,生态办、城 管办和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渔业船舶安全。聚焦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执行不严 格,渔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到位,渔民超强度捕捞作 业,船东船员防范商渔船碰撞、夜间航行和停泊避碰、按 规定使用救生设备等安全意识淡薄,涉渔“三无”船舶一 边打击一边流入等突出风险,严格落实渔船安全生产“六 个100%”,严防渔业船舶事故发生。(责任单位:船舶办 牵头,霞新村委会、新村村委会、霞景公司、千岛公司按 职责分工负责) 6.工矿贸行业安全。聚焦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动火 作业等危险作业风险管控不到位、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 准”和防高处坠落、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事故防范 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风险,深化工贸行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 规范化建设,督促企业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整改闭环工 作,强化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应急办)  7.旅游安全。密切关注汛情预报,加强旅游场所设施 安全隐患排查,杜绝带病运行。酒店民宿电气火灾专项治 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用火用 电用气管理制度加强落实。加强游艇游船、休闲渔船等旅 游船舶安全监管。(责任单位:文体旅服务部、应急办、 专职消防队,霞景公司,千岛公司、霞新村委会、新村村 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企业层面 1.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 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 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 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 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 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向街道应急管理办 公室报告;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 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 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 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 少1次)。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 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 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突出管理团队安 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 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 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 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 量。 3.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 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 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 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 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 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 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 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 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 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 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 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 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 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 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 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 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 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 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全体从业人 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 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五、判定标准 重大隐患的判定与监督管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执行。 六、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下旬)。制定具体实施方 案,明确职责,落实分工,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点事故隐 患重点检查事项。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上旬至12月下旬)。按照方 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整治,摸清本辖区各行业领域重大 事故隐患具体情况。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下旬)。做好本区域本行 业领域重大隐患整改工作,认真总结排查整改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坚持以大概率 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高度关注源头性苗头性问题和重点 领域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不敢查、不会查、走过场、不 作为,杜绝隐瞒不报等行为。要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切实 落实落细落具体,严防失察漏管造成事故灾难。 (二)全面建立台账,形成闭环管理。要立足于解决 问题,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期限 和相关责任人,并督促整改责任人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定 期销号;短期内无法整改完毕的,要制定管控措施、持续 推进,确保安全风险隐患“闭环管控、问题归零”。 (三)强化宣传教育,推动社会共治。着力推进安全 生产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 升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素养。要畅通群众参与渠道,积极 发动群众查找身边隐患,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参与的 大排查大整治局面。 XX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 整治2023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 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区内外火灾事故教 训,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力推动排查整治重 大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 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党委和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以及永 宁县安委会2023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和永宁县重大 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工作要 求,从即日起,在全乡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 治2023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 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全面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以及银 川市委、市政府,永宁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人民 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国 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加强安全生产工 作“20项具体措施”、银川市“55条措施”和永宁 县“65条措施 ”,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全面摸清并 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加大排查整改力度,全面压 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党政领导责任,突 出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消防、燃气、工贸农业农村、 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 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 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坚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 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 工作措施,认真排查 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 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 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 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 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 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 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对照“三管三必 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 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 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重大 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 特大事故得到坚决遏制,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 好。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经乡党 委研究决定成立胜XX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和排查整治工作。指挥 部下设4个工作小组。 第一组:XX、XX带领工作人员主要负责胜XX村小微 企业和“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 第二组:XX、XX带领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杨显机砖厂、 征沙二期小微企业排查整治 第三组:XX、XX带领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我乡温棚园区 排查整治 第四组:XX、XX带领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各物业小区和 生产经营居住性自建房排查整治 工作职责:各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 理, 各村(社区)对辖区内各类经营主体和村庄开展安全 隐患排查整治 三、主要内容 (一)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 和整改的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 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 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消除重大事故隐 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要突出 抓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并落实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 全生产岗位贲任指导清单》要求,建立健全员安全生产岗 位贵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线从业人员 (包括劳务派遣 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从员工行为安全上 进行刚性约束,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作业、不可 控不冒进,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企业的每个车间、每个班 组、每道工序、 每个岗位。 (2)各企业要突出管理体系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 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围绕本次专项行动制 定工作任务清单,定期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研究解决专项行动发现的重大问题。 (3)各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安全生产条 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 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4)各企业要充分XX用各类专家指导服务力量,结合本 企业实际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 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 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5)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重点学习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 技能、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以及隐患排查方式方法等岗位知 识,提高人员安全制度执行力,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 改落地见效。 2.研究并组织开展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坚定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 生产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 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抓好防风险、 除隐患、保安全各项工 作,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 线。 (2)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入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 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结合本企业生产实际划 定检查重点区域、明确检查重要点位、制定检查重点内 容。 (3)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研究学习县乡两级专项 行动方案,准确把握专项行动工作内容、具体要求、时间 阶段等,在本企业对标对表部署开展重大隐患自查自 改,及时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 里。 (4)各企业对查明的重大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 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 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 部门报告,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5)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关注全国各地安全生产动 态,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县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举一 反三,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严防发生 同类生产安全事故。 (6)企业主要负责人在专项行动期间每季度要对本单位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7)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有效治 理“三违”现象,各级负责人要带头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和劳动纪律,带头检查、监督和纠正“三违”行为,坚 决遏制“三违”行为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3.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加大排查整治力度。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 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2)各企业要健全完善动火等特种作业审批制度,严格 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 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 (3)各企业要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 禁带病作业,坚决清理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 (4)各企业要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 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 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 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 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5)各企业要组织开展有限空间、高处作业、检维修等 易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开展 风险辨识,建立危险作业安全风险台账,严防群死群伤事 故发生。 4、强化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整治管理。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 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 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 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 处理。 (2)企业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 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 查,发现安全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3)对集中建设的标准厂房,原注册经营主体因故将厂 房转租、出租和分租的,产权主体单位要对承租主体、承 租期限、转租情况等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建立清单,坚 决防止因未经审批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加工、住 宿“三合一”等问题隐患管理不到位引发事故。 (4)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 单位要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 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 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 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5.认真组织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评估。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企业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 应急资源调查,认真组织编制、签署发布本单位的应急预 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2)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 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从业人员 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 施。 (3)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 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 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 (4)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围绕演练科目,精心策划演练内 容,力求演练贴近预案、贴近实战,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 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 路线),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确保演练取得实 效。 (5)企业要建立演练评估机制,把评估纳入演练筹划、 准备、实施、总结的全过程,做到以评促备、以评促 战,根据评估结果修改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应急预案真 实、管用。 (二)围绕重点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切实提升监管部门 精准严格执法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办公室、各村(社区)要按照“三管三必 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 头”的原则,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和推动企业落实 落细安全生产措施,切实加强行业管理、专业管理和过程 管理,坚决杜绝监管缺位、监管失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 及时向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上报反馈,请各部门能 有的放矢,精准执法。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 主体责任落实。 1、尽快明确细化排查整治标准要求。 乡安委会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明确的重大 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结合本辖区实际,将专项行动内容、 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传达到各企业,指导企 业制定重点突出、简洁管用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方 案,开展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1)危险化学品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 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忠判定标准(试行)》等法律 法规标准,重点整治化工企业防冻防凝、防火、 防中毒、 防滑防冰凌以及人员防冻措施不落实,生产负荷频繁调整 等问题;设备检维修保养不及时、设备带病运行、装置超设 计能力生产、设备超负荷运转等问题;未结合企业实际制定 具体的人员、物资、技术、设备和应急措施等问题。结合 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梳理完善本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 故隐患事项清单,制定符合实际的专项整治方案,指导企 业防风险、除隐患。(责任单位: 乡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村、 社区) (2)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整治“两客一危” 车辆带隐患 上路、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驾驶 员上岗、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从事运输、农村车辆 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酒驾醉驾等问题;农村道路未落实动 态监控、日常维护、线路风险评估等问题;雾、雨、雪等恶 劣天气车辆未采取“限速、控距、亮尾”等安全措施;摩托 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落实“一盔一带”安全守护措 施等问题。对重点路段进行专项治理,对重点车辆进行重 点管控、减量控大,确保不发生恶性交通事故。 (责任单位: 乡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村、社区) (3)消防领域。重点围绕火源管理、电源管理、易燃可 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安全疏散条件、防火分隔、消防 设施设备、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存放易燃易爆 危险品、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初期火灾处置十个方 面,结合全县“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 动,全面排查整治具有较大火灾风险隐患、容易造成群死 群伤和重大社会影响的人员密集场所(包括饭店、商铺、集 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敏感特殊场所(包括医院、学 校)和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分租、转租形成的“园中园” “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及餐饮、文化、 体育等多业 态、多乡功能于一体的合用场所),重点整治消防安全主体 责任落实不到位、火灾风险把握不到位、高风险场所火灾 隐患治理不到位、消防“生命通道”清理不到位.劳动密集 型企业灾防控措施不到位、消防设施设备配备管理不到 位、单位员工消防安全培训不到位等消防安全领域突出问 题.结合我乡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梳理完善我乡消防领域重 大火灾事故隐患事项清单,制定符合实际的专项整治方 案,并将专项行动内容、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 项传达到消防重点单位、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和经营单 位,强化联合执法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有效防范小火亡 人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发生。(责任单 位: 乡综合执法办公室,乡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 室,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业) (4)燃气领域。重点整治燃气经营、输送配送、使用、 管线施工存在的重大隐患;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违规充装非 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或翻 新“黑气瓶”隐患;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商住混合体、农 贸市场、学校、医院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大排档、小吃店 等存在的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使用不合格的燃 气灶具、报警器、软管、阀门等问题。结合我乡安全生产 实际情况,梳理完善我乡燃气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事项清 单,并将专项行动内容、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 项传达到燃气经营、储存、使用等单位和相关行业管理部 门,加强安全用气指导,进一步推动燃气用户安装燃气泄 漏联动保护装置,全面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 和坚决遏制燃气重特大事故发生。(责任单位: 乡综合执法办 公室,各村,社区,各燃气公司) (5)工贸领域。按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 准》,对照“粉尘10条”“有限空间4条”重点整治事 项,重点整治易燃易爆气体、有限空间作业、外包作业管 理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措施不 到位,危险作业、检维修作业、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等重 点部位和环节“三违”行为等问题。并将专项行动内容、 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传达到辖区工贸企 业,督促指导工贸企业扎实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确保 工贸企业生产安全。(责任单位: 乡综合执法办公室,各 村,社区,各企业) 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 乡综合执法办公室要XX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 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1)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 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 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 意愿。 (2)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梳理形成的重大事故隐 患事项清单)作为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的重点学习内 容,切实提升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执法专题培训要进一步明确重点执法检查事项,执 法检查依据、有关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 求,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人员 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 3、深入开展排查整治监管执法。 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五项 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检查,严格实施打非治违专项 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 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贵问效。 (1)各村(社区)要建立安全监管责任倒查机制,严 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显存在问题却 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 责问责。 (2)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企业严 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视情况予以约谈、通报,情况 严重的按规定将相关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压紧压实乡村两级领导责任,切实强化领导安全 生产工作的水平。 各村(社区)、辖区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 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 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 要亲自带头抓,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提供坚实保障。 1、切实守牢安全生产红线底线。 (1)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 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 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重要要求。 (2)专题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20项具体措施”、银川市“55条措 施”和永宁县“65 条措施”,逐条对照检查,发现并补齐 本辖区在抓落实上存在的差距和短板。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 (1)各村(社区)要迅速研究制定本辖区专项行动工作 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 制。 (2)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 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 题,督促推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 (3)主要负责同志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 署,按照“一竿子插到底”随机暗访抽查要求,带队暗访 抽查辖区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对辖区重大安全风险做到心 中有数、应对有方,进一步提高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 平。 (4)其他负责同志要落实“一岗双责”,严负其责、严 管所辖,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做好分 管领域排查整治工作。 3、拓展宣传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1)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高标准举 办“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 全公益宣传,切实增强全民风险防范意识。 (2)落实《永宁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 行)》,通过12345市民热线,广泛发动群众、企业职工全面 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积极举报风险隐患以及“三 非”、“三违”、瞒报事故等行为。 4、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基础保障。 (1)安全生产的投入,要事先预算好、保障好,对重点 问题隐患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2)督促辖区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按照 法律法规规定规范使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完 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3)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功能作用,督促辖区 高危企业全面依法依规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四、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村(社区)、辖区相关单位和企 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上旬)。制定专项行动方 案并印发至本辖区各企业,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 患判定标准(或梳理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事项清单)和重点检 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要加大专项行动方案 的宣传力度,确保全社会广泛参与。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辖区单位帮扶阶段(2023年5月上 旬至2023年11月30日) 。企业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 合实际,制定企业专项行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 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村(社区)、辖区相 关单位对重点企业开展帮扶,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 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部门精准执法阶段(2023年5月中旬 至2023年11月30日)。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相关部 门,配合相关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 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 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 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 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 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 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 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辖区相关 单位和企业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主要负责同志要对专项 整治行动负总责,靠前指挥、靠前调度,结合我乡实际情 况调整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健全工 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统筹推动本辖区企业专项整治工 作, 确保专项行动落实落细。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 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推进专项行动有关工作,及时开 展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整治质效。 (二)全面统筹,强化协调推进。全乡重大事故隐患专 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领导、组织全乡专项 整治行动,定期听取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专项整治 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及时研究部署。乡安委会办公室要抓 好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落 实,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严肃纪律,严格问效问责。各村专项行动开展情 况将作为年度安全生产效能考核重要内容,对整治工作推 进有力、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整治工 作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到位、监管不严格、 成效不明显,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 报批评;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 规严肃追责问责。 (四)注重总结,强化信息报送。专项行动过程中,各 村(社区)要加强工作情况总结分析,按照重点行业领域 重大事故隐患事项参考清单(见附件3)梳理完善各村(社 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事项清单,自2023年5月份起,每 月28日18:00前报送各村(社区)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和重 大隐患台账; 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 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工作方案 各县工信、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 按照中省《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 治2023行动》统一部署,根据省工信厅、市安委会《全市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工作安 排,从即日起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 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 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 要指示,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主题教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 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50条具体措施,深刻 汲取近期一些行业和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深入 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建立健全责 任倒查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提 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努力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 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2023年安全 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 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全面管控并彻底完成重大事故隐患 整改,全面完善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机制;推动企业 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显著提高,行业主管部门发 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进一步夯 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实现风险 有效防控、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的总体目标。 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企业层面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 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 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 故隐患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各县市区工信、民 爆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 全面落实法定职责和履行法定义务。 1.学习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开展重大事 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学习研究并熟练 掌握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重大事故隐 患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自查自改;组织建立 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 改的,要迅速予以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 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 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及时汲取专项行动 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 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带 队对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2.充分发挥管理团队和安全专家作用,全面落实全员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健全“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 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完善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 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覆盖所有管理和 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建 立安全生产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 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 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 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科学治理,提高重大事故 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民爆行业直接接触危险品等高危 工作岗位,严禁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已使用的要全部有序 退出。 3.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彻底整治各 类火灾事故隐患。要深刻汲取近期违规用火引发的重特大 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要严格履行 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自觉遵守消防 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 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要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 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 焊设备。民爆行业重点针对任意变动易燃易爆作业场所重 点的电气设备、在危险区域内的焊接与动火作业未履行内 部审批手续、应设置而未设置固定焊接动火地点、焊接动 火地点与危险工房或场地安全距离不够、周围内有杂草和 其他可燃物品、焊接动火期间无专人监护、在危险性建筑 物和构筑物内焊接动火作业未进行彻底清理危险品及未经 安检人员验收等违规行为开展排查整治。举一反三组织对 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 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 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 岗位上岗作业。 4.组织对外包外租、自建房等开展排查整治,坚决整 治安全责任悬空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 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 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 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 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 题。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 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力度,定期进行安全检 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按照有关自建房安全 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做好自建房排查整治,严防企业使 用经营性自建房。 5.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企业 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特殊时段应急值守 方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 度,并做好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要根据本行业领 域事故特点,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 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 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 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救能力。 6.建立安全生产投入机制,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 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保证本企业安全生 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 况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本单位是否编制年度安全生产 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是否足额提取并使用到位、是否为 员工提供安全生产防护用品、是否依法投保工伤保险和安 全生产责任险、有无继续使用应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 施设备等问题。要督促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 度,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 限,落实责任,确保按规定提取和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 用。 7.运用信息化、数字化等科技手段,提升企业重大风 险防范水平。企业要将信息化深度融入安全生产工作,鼓 励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推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 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整 治能力。对当前安全风险大、传统手段“看不住、管不全、 管不好”的特殊作业管理,日常巡检、人员定位、双重预防 机制等作为必建场景,构建安全生产“智慧监管”模式,防范 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 8.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加强对保险机构服务 情况的监督。各县市区要督促保险机构建立生产安全事故 预防服务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落实到各环 节,协助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以下工作:安全生产和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安全评 价;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安全 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救援演练;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应 用等,切实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作 用。 (二)夯实行业主管部门、属地监管责任,切实提升 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属 地管理责任是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 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履职尽责、担当作 为,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 各类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通过精准严格有效的监管倒逼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提高政治站位和安全意识。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突 出位置常抓不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 要论述,全面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结合本地区实际逐 步补充完善专项整治重点内容。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 上,大力实施源头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 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加强安全管理业务能力建设。要结合学习贯彻落实 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激励安全管理人员明责知责、履责 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 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 准、督导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切实提升安全管 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的能力水平;依托行业专家库等优质资源,建立常态化安 全管理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机制,通过集中培训、网络培 训等形式,强化提升业务能力,提升安全管理工作质量。 3.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各县市区要依法履职、全面履 职,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 字、谁负责”,对确有问题却未查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 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违 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移 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 排查整治不力的企业和个人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 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同时,市工信局对问题严 重的县级工信、民爆行业主管部门、企业进行约谈通报。 4.创新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效能。各县市区要积极运 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管理能力,避 免走形式、走过场;要组织专家对重点单位帮扶指导,切 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 (三)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属地领导责任,切实强 化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各县市区工信、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园区党 委(党工委)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 责任,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 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负责同志要带 头抓、带头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 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七 项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各 县市区工信、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园区领导班子要深 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 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 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 线”,并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列入党 委年度宣传工作内容。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 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 节把好安全关,不断降低安全门槛,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 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提高本质安全水 平。各县市区工信、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园区要专题 学习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50条具体措施和我市 重点任务清单,结合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 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文件精神,逐条 对照狠抓落实。要定期举办专题辅导,围绕落实安全生产 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提高依法治安水平、 大力提升安全基础水平、提高应急处突能力等安全生产重 大问题开展研讨。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 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 展。 3.加强排查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全面做好动员部署工 作。各县市区工信、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园区要高度 重视专项行动,成立工作专班,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 总,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完善排查整治内 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 行动取得实效。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 行动员部署,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 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 治;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 查,督促各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动员各分管领导、科 室负责人到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及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调查研究,着力破解安全生产复 杂难题。各县市区工信、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园区党 政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 责”规定,定期深入企业开展“解剖麻雀式”调查研究,掌握 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主动发现安全生产突出问 题,指导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提高查找问 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虚心听取企业负责 人、基层干部、广大群众意见和建议,精准掌握安全隐患 内在规律,切实做到科学治安。 5.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加强全社会共同 监督。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今年6月份 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内容,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法规、政 策、知识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监督 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各县市区工信局、工业园区要在 主流电视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及时宣传排查整治 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 开曝光力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鼓励“内 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举报案件查证属实的,按 照“谁受理、谁奖励”的原则落实奖励政策。 6.加强财力人力保障,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取 得实效。各县市区工信、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园区要 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 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 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政府 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健 全市县两级基层安全监管体制,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 员,强化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 患查处能力。 7.严格督查督办和督导检查,强化考核巡查结果运 用。各县市区工信、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园区要建立 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 隐患整治督办制度,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检查,每半年通报 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各县市区工 信、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园区要把排查整治开展情况 作为2023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 干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内容,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 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 不查、查而不改的地方,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三、时间安排 从2023年5月至2023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上旬前)。各县市区 结合年度工作安排,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全市重大事故 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在深入分析辖区 企业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基础上,制定本地区重大事故隐 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并督促属地企业认真开展自查 整改工作。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阶段(2023年5月中旬 至8月底)。各县市区、各民爆企业按照排查整治主要内容 和行业法律、法规、规划、政策、标准要求,坚持问题导 向,结合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查找本辖区、 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 故隐患台账,实行挂账销号。要通过驻点帮扶、专家指导 服务及督导检查等形式,指导企业提升事故隐患排查水 平,建立隐患自查自改自报自销的闭环管理机制,鼓励企 业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三)部门检查部门阶段(2023年12月份)。要紧盯 风险隐患突出的关键环节和重点企业,聚焦第一责任人履 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督导检查,严查各类非法 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 报告重大事故隐患。要加大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曝 光,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各县市区、各民爆 企业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取得主要成效,剖析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深层次原因,总结有效经验做法和制度 性成果,并提出深化治理的工作措施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专项行 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行 动,是应对当前严峻安全形势的有力举措,也是稳定安全 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 的内在要求。各县市区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立即行动起 来,紧紧围绕“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 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下功夫,精心组 织实施,以最严格措施、最严谨作风、最严肃问责狠抓落 实,务求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沟通联 系,强化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惩戒 等工作机制,合力推动专项行动工作深入开展。专项行动 要奔着“重大事故隐患”去,针对长期存在、反复产生的事故 隐患和风险,建立重点风险联合管控和难点隐患联合治理 机制,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整改。 (三)加大管理力度。各县市区要加强对本辖区、本 行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综合运用通报、约 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并把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推动工作任务和工作 责任落实。要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重大隐患该发现而未 发现、该盯住整改而未盯住,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责 问责,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真正做到“四不 放过”,推动真查问题、查真问题,确保整改到位、隐患消 除。 (四)做好总结报送。各县市区要分阶段总结专项行 动开展情况,分别于7月15日、11月15日、12月15日前将相 关总结材料报送市工信局。从5月起,有关统计表于每 月1日、15日前上报截至上月末、本月15日的累计情况。 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 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村党支部、各村委、各站所办、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按 照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乡党委政府决 定在全乡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 简称“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省委、省政府、 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五不为过”“五个必 须”和“十抓安全”总体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 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 硬措施及全县细化的75条具体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 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政领导责任,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 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 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 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 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 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 防转型,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 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进一 步巩固全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工作成果,全 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 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 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 高;各有关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 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 能力水平显著提升;各村级党支部、村委会统筹发展和安 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明显提 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 成效,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守 牢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领 导组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应急办,负责起草 全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开展乡级督 导巡查,收集汇总上报工作情况,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 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崔沁波兼任。 (二)成立乡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行动领导组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消防、交通运 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经营性自建房、电力、文化旅 游、特种设备、森林防火、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地质灾害 治理、水旱灾害防御、危险废物、民爆物品等17个重点行 业领域,分别成立专项领导组,组长由党政班子成员担 任,成员由各站所办负责人担任。专项领导组负责统筹推 进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其他行业领 域根据实际参照执行。 (三)各村成立专项行动组织领导机构 各村成立由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任双组长的专项行动 领导组,统筹推进本辖区专项行动,负责统筹协调、定期 调度、汇总上报,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三、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 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各站所办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 法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 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制定本单位专项行动 具体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全员集中培训、 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改。 (2)组织全面集中培训,学习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判 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岗位安 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知识。 (3)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 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 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在企 业醒目位置公开,并按分级属地原则报告。 (4)对我市莒山煤矿“1·27”透水事故及省内外发 生的典型事故,要通过安全例会、班组班前会通报事故情 况,开展警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并迅速组织排查整治 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 (5)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周要对本企业 重大   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安全检查,要对照重 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逐条逐项检查、建 档,对发现和解决的重大问题及隐患要记录在案。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 用。 (6)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 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 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7)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并督促 落实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 工作清单。 (8)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齐配强专兼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9)技术力量薄弱的企业,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 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并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 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10)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安全责任“23条”、重大 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相关制度,从人员机构、安全管 理、责任落实、持续提升、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全面规 范。 3.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和突出风险开展排查整治。 (1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 重特大事故教训,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 动。 (12)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 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 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 (13)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 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 (14)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 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一次全 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 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 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15)强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控,开展危化企 业装置带“病”专项整治。 4.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 (16)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 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至少组 织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 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 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的要坚决依法处理。 (17)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 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 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18)紧密结合新发展阶段灾害事故演变生成的新情 况,及时组织做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备案、实 施、评估等工作。 (19)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 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至 少组织开展2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 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 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意识和能力。 (二)狠抓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 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要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各站所办要 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 好以下五项工作: 1.尽快明确和大力宣传排查整治标准要求。 (1)乡站所办要结合县级职能部门要求制定专项行动 方案,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可从现 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 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事故教 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各县级职能部门会专门 发文关于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整治的重点事项) (2)各站所办要将专项行动方案及时通知到企业单 位,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要到企业带头宣讲专项 行动方案。 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 (3)各站所办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开展 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重点学习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 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切实提 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 (4)各站所主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五项十九条 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 对企业自查以及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挂 牌督办,并明确跟踪督办的具体责任人。 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 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不予行政处罚。 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 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 罚”。 (5)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 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 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依法从严从 重处罚,并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 罚而不管。 (7)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 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各村、各站所办每月至少 上报1个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典型案例)。 4.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 (8)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 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显有重大事故隐患 却查不出,或查出后应处罚未处罚以及跟踪整改不到位 的,要移送纪检监察部门问责处理;对导致发生事故 的,依法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 任。 (9)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村和站所办要给予通报;情况 严重的,将视情况对其进行约谈、通报,直至移交纪检监 察部门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10)对事故调查处理决定的落实情况开展“回头 看”,对未处理到位的责任人进行追溯倒查追责。 5.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11)各站所办要积极运用明察暗访等工作方式不断提 高执法质量。对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风险隐患严重的不 放心企业,要加大检查频次,必要时派人盯守。 (12)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 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 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 (13)要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 导,积极服务企业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 作。 (14)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 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计分办法,压实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 人责任。 (三)压紧压实领导干部责任,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工 作水平 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 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1)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 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 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自觉担负起“促一 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2)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全县75条具 体措施,逐条对照狠抓落实。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 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 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3)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 安全,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 关,不得降低安全门槛。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 (4)各村要迅速研究制定本辖区专项行动工作方 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 (5)各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分管行业和所包村 每周至少开展1次现场检查,各站所办负责人对监管行业每 周至少开展1次现场检查,了解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 况,督促其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6)各支部书记每周召开1次专题会议,每周至少开 展1次安全检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重 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3.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 (7)“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重点围绕重大事故隐 患排查整治行动,组织开展“6·16”安全生产咨询日、应 急演练、事故警示教育等活动。 (8)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公开群 众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线索、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 患以及核查、整改情况。 (9)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常态化机制,鼓 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并依法保护举报 人,对核查属实的按规定予以奖励。 4.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 (10)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涉及公共安全等重点问题隐患 加大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 产工程治理措施。 (11)完善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 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监管体制,配齐配强监管执法人 员,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 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加 强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建设。 5.严格安全生产督查考核。 (13)要加强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此次排查整治开 展情况将作为各村2023年度考核排名的重要依据。 四、阶段安排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从2023年4月25日起 至12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各村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 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15日前)。各村、各企业 和17个专项行动领导组结合实际制定行动方案,召开专题 会议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改(2023年6月底前)。各村、各企业认 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并形 成常态化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站所办精准执法(2023年7-11月)。各站所办 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 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 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 (四)巩固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 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 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 制。 五、保障机制 “专项行动”期间实行“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 四考核、一追溯”工作机制:在处理重大事故隐患上,实 行“发现隐患、移交办理、信息公开、督导巡查、考核通 报”全过程闭环管理。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上,对重大事 故隐患移交所属地及行业部门负责督促整改治理。在加强 社会监督上,对重大事故隐患清单、隐患整改治理推进情 况和整改治理结果在媒体上进行公开。在考核问效上,将 专项排查整治总体情况、企业自查自改进行抽查检查情 况、部门精准严格执法情况、党委政府组织领导情况作为 重要指标进行评价考核。在责任追溯上,对重大事故隐患 该发现而未发现,该盯住整改而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 的,要实行“一案三查”(企业负责人、监管部门负责人 和党政领导),严肃追责问责。 (一)明确责任。实行企业“两级确认”,各企业开 展自查后要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 字后报上级主体企业和行业监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定期上 报隐患整治情况;实行部门“两个指标”,各村、各站所 办每月至少上报1个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典型案例;实行政 府“两级调度”,乡政府每月至少召开1次调度会议,各村 每月至少召开1次调度会议,研究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 治工作;实行县乡“两级比对”,在精准执法阶段,将定 期对检查发现重大隐患进行比对,凡上级发现而本级未发 现的重大隐患,要对相关企业、站所办、村级负责人进行 追责问责。 (二)细化流程。各村、各站所办、各企业于每 月25日前向乡应急办上报本村、本行业领域企业自报、群 众举报、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逐项编号、 建立台账。 (三)加强督查。乡党政班子成员对所包联村、分管 行业每月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四)定期通报。乡党政办每月对各村、各站所 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同时纳入年度安全生 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六、工作要求 各村、各站所办、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结合 本村、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适当充实完善排查整治内 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 行动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失职追责、齐抓共管”的要求,由各分管行业班子成员牵 头,高位推进专项行动。各站所办要坚持严管与服务,加 强联合执法检查,形成工作合力。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 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 自纠,全面提高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建设水平。 (二)抓好统筹协调。落实“账单管理、办结销号、 打分排队、情况通报、警示约谈、督导巡查、定期调度、 目标考核”等工作机制,推动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 展。乡安委会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调度会议,掌握工作情 况,交流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部署推动工作。 (三)规范监管执法。各站所办要充分运用行政处 罚、责令停产、暂扣吊销证照、查封扣押等法律赋予的权 力,采取常规执法、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相结 合的方式,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要运用安全生产不良 行为“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 法衔接,加大企业违法成本,形成有力震慑。 (四)加强信息报送。17个专项领导组、各村、各企 业要加强调度,按时报送信息。 区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专 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推进本区特种设备领域隐患排查 整治,有效防范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根据《市场监 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 知》(市监特设发〔2023〕37号)《上海市重大事故隐患 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安委会 〔2023〕5号)《上海市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 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沪特安联办〔2023〕2号),制定 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推进安全主体 责任落实,切实强化监管能力提升,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重 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牢牢守住特种设备安全底线,以高水 平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专项行动工作小组 成立XX区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 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全面统筹推进专项行 动。其中,区市场监管局为工作小组组长单位,特种设备 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为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各 成员单位应当指定专人为专项行动联络员。 (二)职责分工 区市场监管局作为牵头单位,负责本区特种设备重大 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制定、工作推进、督查检 查、传达要求、汇总上报等任务。各成员单位按照“三管三 必须”要求,在职责范围内督促所属行业领域企业落实专项 行动各项任务要求,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共同推进专项行 动。 各街镇(园区)要将特种设备领域专项行动纳入街 镇(园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中,加强 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工作。 三、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突出“关键少数”,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广泛开展“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深入贯彻实施特 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两个规章,推动特种 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1.强化安全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 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要依法配齐(质量)安全总监 和(质量)安全员并落实岗位职责。主要负责人要落实全 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 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单位每月 至少1次)。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结合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 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并实施日管 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归 集应用和分析,充分发挥企业自查自纠自改和第三方安全 管理评价等作用,推动风险防范关口前移。要在巩固已有 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行业主管作用,加快推进医 疗卫生、文化旅游、教育、商业、轨道交通等重点行业领 域主体责任落实和双重预防工作,并逐步实现全区从业单 位全覆盖、重点区域全受控目标。 3.提高排查整治质量。要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火灾和 本区历年来特种设备事故的教训,结合企业实际,重点加 强对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辆司机作业、现场管理等危险 作业的风险识别和管控,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 格、未取得作业人员证书的人员上岗作业,严格落实作业 过程监督和现场管理。要加强外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排 查整治 ,将外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 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 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4.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督促企业根据本行业领域事 故特点和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 案,确保应急预案有效可行。企业要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 应急救援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要让 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切实提高从业 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二)突出能力提升,狠抓精准严格执法 深入开展“基层队伍监管能力提升年”活动,切实增强监 管队伍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精 准执法水平。 1.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大力开 展能力提升活动,加大对基层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 培训实效,通过监察员取证培训、实操应用、现场带教、 研修研学、技能比武等形式,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 能力。要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 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学习,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 实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素质。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 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及《特种设备安 全法》实施十周年等,大力弘扬先进,发扬“四特”精神,激 发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 2.创新方式提升效能。各部门要加快推进监管模式转 变,强化风险事前预防,加强风险隐患跨部门联合监 测,实现风险隐患动态监测、科学评估、精准预警和及时 处置。要加快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加强综合监管协 同,开展联合抽查检查和信用监管,推进问题线索联合处 置,强化联合惩戒的震慑作用。要加快推动监管方法升 级,全面推进智慧监管,充分应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 链、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建设智慧监管平台,推进监管 数字化转型。要大力推进信用监管,完善基于风险的分类 监管,发挥“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监管威力。 3.实施精准严格执法。各街镇(园区)要根据辖区在 用特种设备特点,开展区域风险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专 项整治计划。要突出隐患治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各类 隐患切实落实整改。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 叉检查、网上督查、双随机联合检查等方式切实提升监管 效能,形成立体式、多维度执法监督模式。要以顽强的斗 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问 题,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严重事故隐患要盯紧不放、不改 不放,督促企业坚决落实整改到位。要有力震慑违法违规 行为,通过严格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突出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排查整治 各街镇(园区)要结合工作职责,突出重点和弱 项,针对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高压气瓶安全和气瓶质 量安全追溯体系运行、油气长输管道和燃气压力管道安 全、客运架空索道应急救援能力、游览接待场所特种设备 等方面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方案见附件,其 中游览接待场所特种设备安全专项行动方案见4月20日工作 提示)。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底前) 制定印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细化明确工作任务措 施,并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街镇(园区)要 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重点帮扶(2023年6月底前) 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并按照落实主体责任两个规 章要求,配齐(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逐步 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建立重大事故安 全隐患台账。各街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重点领 域、重点企业帮扶,指导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提高安 全管理能力。 (三)精准执法和强化督查(2023年11月底前) 各街镇(园区)相关安全监管部门要聚焦重大事故隐 患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事项,聚焦落实主体责任两个规章 执行情况,深入企业、直插一线开展精准执法,严厉查处 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实现闭环管 理。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 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专项行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 处。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底) 各街镇(园区)要边排查边治理、边总结边提炼,系 统梳理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制度措施,建立健全长效 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形成工作合力 各部门、各街镇(园区)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 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采取扎实有力措施,确保专项行 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加强部门间统筹协调 和联合互动,形成齐抓共管格局,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成 效。 (二)加强督查执法,务求工作实效 各部门、各街镇(园区)要在企业全面自查自纠的基 础上,加强监督检查并指导帮扶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 题;对重大隐患、重点问题要盯住不放、一抓到底,推动 重点难点问题彻底解决;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 题,及时向地方党委和政府报告。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违 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要敢于动真碰硬,该停必停,该关 必关。 (三)加强工作宣传,注重信息报送 各部门、各街镇(园区)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 网络、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载体加强工作宣传,推动 排查整治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开展。要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 头抓总,并确定专人作为专项行动联络员。各市场监管 所、执法大队应于5月25日前报送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 况;在6月至11月期间,于每月24日前报送排查整治推进落 实情况;于12月24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至区特种设备安全工 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全区水利重大事故隐患专 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 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和水利 部决策部署,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重大事故隐患,严密防范 化解水利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水利 厅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水利系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 查整治2023行动 (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 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 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 措施、自治区二十条和水利部、水利厅若干条具体措 施,全面压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 门监管责任,突出水利工程施工、水利工程运行、水利设 施公共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领域以及重点部位 环节,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 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水利安全 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 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 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时时放心 不下的责任感,扎实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坚决守牢安 全发展底线。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 数,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 法定职责,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排查整改重大 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 机制”进一步落实;各级水务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 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 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安全发展理念进一 步筑牢,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 作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 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区水利 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水利生产经营单 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 的质量。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 体,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 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消 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主要负责人在 全面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 上,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研究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1)主要负责人必须坚定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 产重要论述为指导,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 发展理念,坚决抓好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各项工 作,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 线。 (2)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研究全区水利专项整治行 动方案、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附 件4-1~4-4)和重点检查事项 (附件3-1~3-6),对标对表组 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 (3)要建立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对查明的 重大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 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 分级属地原则向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确保重大隐患 动态清零、闭环管理。 (4)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关注全国各地安全生产动 态,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举一 反三,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单位同类事故隐患,严防发生 同类生产安全事故。 (5)主要负责人在专项行动期间,每季度要带队对本 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其中水 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主要 负责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检查。 (6)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健全本单位制度、完善机 制,有效治理“三违”现象,各级负责人要带头执行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带头检查、监督和纠正“三 违”行为,坚决遏制“三违”行为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2.压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 (包括劳务派遣人 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从员工行为安全上 进行刚性约束,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作业、不可 控不冒进,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每个段 所、每个班组、每道工序、每个岗位。 (2)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本单位 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任务 清单,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研究解决专项行 动发现的重大问题。 (3)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宁夏 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设置本单位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 按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4)要充分利用各类专家指导服务力量,结合本单位 实际需要,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 或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 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 改的质量。 (5)要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重点学习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和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 能、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以及隐患排查方式方法等岗位知 识,提高一线人员安全制度执行力,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 查整改落地见效。 3.加大危险作业风险整治力度。 (1)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主要负责 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 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要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 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 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 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 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 制度。 (2)要健全完善动火等特种作业审批制度,严格履行 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 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 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要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 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坚决清理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 焊设备。 (3)要组织开展有限空间、高处作业、检维修,以及 起重设备、挖掘机作业范围等易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作业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危险作业安全风险台账,落实风 险管控措施。 4.深化外包外租活动排查治理。 (1)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单位生产实际和场所外包外 租 (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 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 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 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 理。 (2)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水利生产经 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 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项目 的安全管理,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 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 转包给第三人,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 单位。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水利行业事故特点,至少组织 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其中水利工程项目法人、 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应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 (2)主要负责人要围绕演练科目,精心策划演练内 容,力求演练贴近预案、贴近实战,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 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 (或避 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确保演练取 得实效。 (3)要建立演练评估机制,把评估纳入演练筹划、准 备、实施、总结的全过程,做到以评促备、以评促战,确 保应急预案科学可行。 (二)狠抓水行政主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 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 则,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 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生产经营单位的非法违规问题,坚 决杜绝监管缺位、监管失位,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 松软虚”问题,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水利生产经 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指导服务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明确整治内容。 (1)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 责任人职责,紧扣本次专项行动主要内容和重点,结合本 地区本单位实际,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抓紧制定印发 专项行动方案,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既要对本单 位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系统部署,明确落实责任分 工,也要将方案通知到管辖范围内各类水利生产经营管理 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宣讲解读,指导生产经营管 理单位开展专项行动工作,确保专项行动上下协调、全面 统筹推动。 (2)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水利生 产经营单位宣传宣讲解读专项行动方案、水利生产安全重 大事故隐患清单等内容,务必要将专项行动内容及重点、 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传达到管辖范围内各水 利生产经营单位,指导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治任 务,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升水利生产 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利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 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 训,主要内容至少包含: (1)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学思想、强党性、 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 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 意愿。 (2)要重点培训学习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水利工程运 行管理、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单位、水文监测单位重大事故 隐患判定标准,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 能力水平。 (3)要重点培训学习水行政执法 (行政处罚和行政强 制)事项指导目录中关于安全生产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 准,提高监管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 3.深入开展排查整治监管执法。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针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 责人前述五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严格实施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1)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 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 追责。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 事故的,要指定专人挂牌督办,依法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 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 (2)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水利生 产经营单位,要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 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 放,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 代管、罚而不管。 (4)要建立执法案件台账,依法逐案作出行政处理措 施、行政处罚决定,实行销号制度,并将有关情况填报水 行政执法相关信息系统。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 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公开曝光一批、停产整顿 一批问题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 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 (5)要大力实施重大安全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对国务 院安委会第十九综合检查组反馈的154项安全隐患和安全生 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百日专项整治、岁末年初安全生产 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风 险集中治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自建房专项整治等 反馈的问题隐患开展“回头看”督导检查,确保重大事故 隐患动态清零。 4.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 (1)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责 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 明显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 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 责任。 (2)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水 利生产经营单位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 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5.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 (1)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 明查暗访、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 走形式、走过场。 (2)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监管实 效,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 负责人和重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精准有效监管。 (3)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重要抓手,推动企业 积极创建达标。严格落实达标单位动态管理,加强事后抽 查验证,杜绝标准化创建成为“一锤子买卖”。 (4)实施重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帮扶行动,坚持督帮 并举,激发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内生动力,组织专家对重点 地区、重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帮扶指导,解决“查不出、 不会改”的问题,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防风险、除隐 患。 (三)压紧压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领导责 任,切实强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 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落实好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 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 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 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五 项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 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 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 的红线”。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 和安全,推动水利工程设计安全审查、设计批复等初始环 节把好安全关,不得降低安全门槛,自觉担负起安全生产 的政治责任。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其贯彻 落实举措,逐条对照狠抓落实。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 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 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水利高质量发展。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要建立健全专项行动 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 织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 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重大隐患排查 整治;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 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3.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要将重大 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今年6月份“安全生产 月”专题活动的重要内容,推动在多媒体上开设安全生产 宣传专栏,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进一步健全安全 生产举报奖励体系,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 报,查实重奖。 4.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要督促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 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治理资金支持 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 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指导帮扶的工作机 制。健全基层安全监管体制,大力配备安全监管人员,着 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 故隐患查处能力。 5.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考核。要进一步运用好水利安 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强化对重大风险隐患的监督检 查,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深入基层加强督导 检查,压紧压实各地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查、改、 督、销”责任。对不按时整改的,报请自治区党委“四 防”工作常态化督查组进行督查。 四、专项行动整治重点 各级水务部门和单位要针对水利工程施工、水利工程 运行、水利设施公共安全、消防安全、水文监测、水利勘 测设计、水利科研与检验等重点领域,开展执法检查及自 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发现一 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实现闭环管理,消除一批重大 事故隐患,解决一批安全问题。 (一)水利工程施工安全。要以高边坡开挖、深基坑 施工、隧洞施工、高支模施工、塔吊施工、挡水围堰等重 大危险源为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和抽查检查。 1.是否落实水利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 处置、责任“六项机制”;是否存在违法转包分包行 为;是否存在倒卖、出租、出借、挂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 法转让施工资质行为;是否按规定编制并严格执行安全技 术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存在不按方案施工、盲目抢 工期赶进度、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行为。 2.施工现场临时便道是否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 施工;临时便道在狭窄、陡坡、急弯、穿越电力通信地段 时,是否设置交通警示标志;机动车辆是否存在带故障或 超载运行的情况,是否存在超速行驶的情况;自卸汽车、 油罐车、平板拖车、汽车吊、转载机、翻斗车等特殊车辆 是否存在违规载人的情况;机动车驾驶员是否无证驾驶、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酒后驾驶。 3.是否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开展焊接、切割等动火作 业,是否严格履行电气焊、切割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是 否对电气焊、切割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是否使用淘汰 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切割设备,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 上岗。 4.是否编制度汛方案及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在建工 程形象面貌是否符合安全度汛要求;是否落实应急救援人 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是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二)水利工程运行安全。要以水库、蓄水池、淤地 坝、水闸、堤防、骨干渠道、河道等为重点,开展自查自 纠和抽查检查。 1.检查小型水库、淤地坝“三个责任人”是否落 实;水闸、堤防防汛责任人、管理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是 否落实,淤地坝工程是否纳入地方防汛责任体系;水库大 坝、溢洪道、放空设施以及河道堤防、险工险段、穿堤建 筑物等关键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是否对巡堤人员 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培训。 2.退水渠退水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交叉建筑物、 排水建筑物、高填方段、高地下水位段、泵站、闸站以及 山洪、隧洞施工作业面等防汛关键部位是否存在风险隐 患;排水建筑物、导(截)流沟、交叉河道清淤,闸门启 闭、通讯网络、电力设施等设备设施和雨水情监测系统、 工程安全监测系统汛前维修养护工作是否到位;油气管 道、公路铁路桥梁等穿跨邻接工程是否存在影响工程安 全、供水安全、水质安全风险隐患。 (三)水库调度泄流及河道管理。 1.重点检查水库、小水电站等是否落实水利工程管理 与保护范围内的河道有关安全防护设施配备;是否对妨碍 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保障河道行洪通畅,是否在河 道禁采期、禁采区采砂,进入禁采期之前是否将河道内临 时堆砂及弃渣弃料、采砂机具、采砂场等全部清理或撤离 河道;调水工程退水渠退水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 对危险河段、敏感水域加大巡河频次;是否强化河道等重 点区域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 2.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库、蓄水池、渠道是否存在游 泳、钓鱼等涉水危险活动,是否合理配置安全警示标识和 安全设施;是否对危险河段等加大巡河频次,是否强化河 道等重点区域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 (四)消防安全。 根据全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 动要求,结合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 宣传“家喻户晓”专项行动,重点对建设工地、水博馆、 水利学校、办公场所、集体宿舍、职工食堂等人员密集场 所消防安全进行整治。 1.火源及材料管理。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 工无审批,违规动火动焊、冒险作业;是否存在违规存 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存在活动板房、彩钢房等 临时性建筑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心板材。 2.电气管理。排查整治水利建设工程电气系统设计和 建设、电气产品的采购与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 题,是否存在配电箱 (柜)电线连接不规范,是否存在电 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电器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电线现 象;排查整治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电气设备系统管理、 使用和维护的违章违规行为。电动自行车违规在建筑门 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 区域停放或充电,电动自行车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 违规充电。 3.消防设施设备及管理责任。是否存在未按要求设置 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 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等设 施,或消防设施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 能。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 防安全操作规程。 4.安全疏散条件。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 未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存在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 练。 (五)安全度汛。 重点检查堤防防汛责任、监管责任和管理主体责任是 否落实;水库大坝、淤地坝、溢洪道、放空设施以及河道 堤防、险工险段、穿堤建筑物等关键部位是否存在度汛风 险隐患;汛期淤地坝是否违规蓄水;是否编制度汛方 案,开展度汛演练,防汛物资、设备、人员等准备是否充 足;是否对巡堤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培训;是否 存在非法围垦河道、湖泊及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 物,特别是侵占山洪沟道等情况。在建工程是否编制度汛 方案及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在建工程形象面貌是否符合 安全度汛要求。 (六)其他。 1.水文监测重点检查测船、缆道、吊箱、巡测车等设 施设备的安全防护是否到位;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以及剧毒 药品管理是否规范;水质野外采样和水文外业观测、测 验、测量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安全管理是否规范;作业人 员是否进行安全和应急教育培训,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 位。 2.水利勘测设计重点检查勘察 (测)设计成果是否符 合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 规范要求;野外勘察、测量、设计查勘、现场设代等作业 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3.水利科研与检验重点检查试验厅 (室)危险化学 品、大型实验设备管理使用是否规范。 水利行业其他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重大 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五、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级水务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 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23年5月20日前)。制定印发 专项行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阶段 (2023年5月上旬至2023年11月30日)。水利生产经营单位 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对于排查出的问题隐患登记造册、闭 环管理,将隐患问题录入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各 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 展帮扶,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 生产月”活动。 (三)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精准执法阶段 (2023年5月 中旬至2023年11月30日)。各市、县 (区)水务局组织对 管辖范围内不少于总数10%比例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水利 设施以及其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检查,对照安全 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 情况,深入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水利工程施工一线开展精 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对水利 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未查出或查出后未按规定报告或未采取 措施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依法惩处。水利厅组织 开展重点督导检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 (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 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 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 机制。 六、水利厅执法检查安排 水利厅成立10个检查小组,每个小组承担1-4个市、县 (区)或厅属单位的检查任务,以“四不两直”方式开 展,各检查组结合工作实际自行安排时间, 7月31日、 10月31日前完成两次检查并提交检查报告。 检查组组长:厅领导 检查组成员 :规计处、政策法规处、水资源处、节水 供水处、建设处、农水处、河湖处、水保处、科信处、安 监处、水库处、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水保总站、质量安全 中心、灌排中心、水文水资源中心、河湖中心。 检查小组及任务分工: 第一组:建设处、规计处,检查范 围:XX市、XX区、XX区、XX县;XX管理处。 第二组:农水处、灌排中心,检查范围:XX县(XX电 站)、XX区、XX区;固海管理处、XX管理处。 第三组 :河湖处、河湖中心,检查范 围:XX市、XX区、XX县;XX堡管理处。 第四组 :水保处、水保总站,检查范 围:XX区、XX县、XX县; 第五组 :政策法规处、安监处,检查范 围:XX市、XX市、XX县;渠首管理处、盐环定管理处。 第六组 :水库处、节水供水处,检查范 围:XX市、XX县、XX县、XX县; 第七组 :防御中心、水文水资源中心,检查范 围:XX市、XX区、XX区、XX县;XX管理处、XX管理 处。 第八组:质安中心,检查范 围:XX区、XX县、XX市;XX管理处、XX管理处。 第九组:水资源处、水文中心,检查范 围:XX市、XX市、XX市、XX市、XX市水文水资源分 局; 第十组:科信处,检查范围:水博馆、水科院、水利 学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水务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 视专项行动,主要负责同志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负总责,靠 前指挥、靠前调度,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统筹 推动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调整 完善排查整治内容,压实责任,全力推进各项整治任务落 实落地,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统筹协调推进。各单位要落实专项行动工作组 织,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协调各部门、各领域,统 筹自治区、水利部已经安排部署的专项行动,及时研究解 决整治工作中有关问题,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 治2023行动与各专项治理工作一并落实到位。要将水利厅 专项行动方案、本单位专项行动方案印发至水利在建工程 各参建单位,确保专项行动工作落实到在建工程生产一 线。 (三)严格问效问责。各单位要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对整治工作推进有力、 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整治工作思想不 重视、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到位、监管不严格、成效不明 显,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 评;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 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信息报送。请各级水务部门和单位 于2023年5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动员部署情况报送水利厅安 委会办公室。专项行动过程中,各级水务部门和单位要加 强工作情况总结分析,自2023年5月份起,每月28日 18:00前将本单位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和重大隐患台账 (附 件1、 2)报水利厅安委办,情况统计表内容应围绕专项排 查整治工作并对照方案具体要求如实填报。贯彻落实情况 分别于2023年6月20日、 8月 1日、 12月 1日前报至水利厅 安委办。 全县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 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根据《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 于印发全市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方案的通知》和《X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重大 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 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县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 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贯彻党的二十大及省委、市委、县委防风险保安全工作会 议和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动员部署会 议精神,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 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 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省、市细化落实措施,进一步强化安 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扎实组织开展住建领域重大 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全 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 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压紧压实企业全员落实安全生产 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治理模 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 生,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推动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 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县级专项行动领导组 为确保此次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 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全县住建领 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专项领导组(暨建筑施 工(含隧道施工)专项行动领导组,以下简称“专项领导 组”),组长由副县长李佩斯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副 主任王斌杰、县住建局局长张俊虎担任。领导组办公室设 在县住建局,负责专项行动统筹协调等工作,办公室主任 由县政府办副主任王斌杰、县住建局局长张俊虎兼任。 (二)住建部门成立专项行动组织领导机构 住建部门报请同级党委、政府,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 任组长的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领 导组,负责统筹推进住建领域专项行动。 三、重点任务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 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 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 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 1.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1)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 责人等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 任,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 项,组织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组织全 员集中培训,对标对表自查自改。 (2)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 管理。 (3)开展警示教育,及时吸取省内外典型事故教 训,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特别是要深刻吸 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对动火等危 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 (4)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至少每季度要带队对 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1次检查,对发现和 解决的重大问题及隐患要记录在案。 (5)根据行业特点,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 动;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特别 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 实增强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2.压紧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1)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 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 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2)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我省建 筑企业安全总监配备管理规定,配齐配好安全总监,组织 制定并督促落实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 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 (3)严格落实房屋市政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 派制,确保人员配置齐全;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 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并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 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狠抓关键岗位人员责任 建筑施工安全方面。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管理制度,认 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 消防安全管理等制度,确保执行到位。加强特种作业人员 管理,严格落实持证上岗规定,严禁带病作业、聘用和招 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 岗位上作业。强化履职尽责,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 少数”要强化安全意识,扎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 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4.加强对分包单位监督管理 (1)总包企业要对项目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情况组织 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 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依法合规及 时纠正。 (2)总包企业要将项目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纳入本企 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 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 感,及时发现并推送、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 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 倒逼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1.扎实做好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 专项行动领导组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采 取多种方式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 训,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 (1)各相关单位要围绕整治重点任务,加大监督执法 力度。 对企业自查以及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挂 牌督办,并明确跟踪督办的具体责任人。 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 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 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 罚”。 (2)对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要 依法依规给予企业主要负责人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 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依法上限处 罚,并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 不管。 (4)要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 批、联合惩戒一批、停工整顿一批,并分期分批公布安全 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3.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 (1)专项行动领导组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 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 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应处罚未处罚以及跟踪整改不到位 的,要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对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法 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单位,要下达提醒函、督 办函,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要求,督促整 改到位。 4.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1)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工作方式不 断提高执法质量。 (2)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单位间互 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 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涉及多个单位、区域性 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单位协调联动。 (3)严格落实《山西省住建系统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 产分类分级监管实施办法》《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 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实行差 异化精准监管。 5.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 (1)“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重点围绕重大事故隐 患排查整治行动,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6·16”安全生 产咨询日、应急演练、事故警示教育、安全知识竞赛等活 动。 (2)各有关单位公开举报电话、邮箱,广泛接受职工 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鼓励“内部吹哨 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对核查属实 的按规定予以奖励。 6.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 (1)专项行动领导组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 善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检 查,及时通报整治进展情况。 (2)专项行动领导组要把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作 为2023年度住建系统年度目标任务验收的重点内容,加强 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对存在安全检查图形式走过场、监 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 查而不改的,一律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三)突出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强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风险排查。全力推进房屋市政 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按照本行动方案和《XX市房屋市 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关于 开展全省市政工程隧道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 求,对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 准》(2022版)和《市政工程隧道施工安全现场检查要 点》,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对房屋市政工程安全 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治情况进行“回 头看”,严守安全生产底线红线。 加强建筑工程(含隧道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 理。按照《XX市住建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和 《县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近期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 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建筑工程(含隧道 工程)施工现场电焊作业等动火作业管理,强化临时用 电、临时建筑材料、保温材料使用等环节消防安全管 控,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四、工作安排 本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从即日起 至2023年12月底结束。 (一)强化动员部署(2023年5月20日前) 住建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 案,全面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要 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负责同志要深入基层和企业 宣讲专项行动方案。 (二)企业自查自纠和部门帮扶(2023年7月底前) 各相关单位要督促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围绕重点任 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安全生 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要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 导,住建、审批等部门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证 发证服务。要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不断培育 全行业安全意识。要及时开展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促 进监管人员履职能力和监管水平提升。 (三)部门精准执法(2023年8月-10月) 各相关单位要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 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 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各相关 单位要对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完成一轮全覆盖检查。要充分 运用行政处罚、责令停工、暂扣吊销证照等法律赋予的权 力,采取常规执法、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相结 合的方式,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倒逼企业认真排查治 理重大事故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要严格规范公正文 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巩固提高(2023年11月-12月)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 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 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保障机制 专项领导组办公室实行“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 四考核、一追溯”工作机制:在处理重大事故隐患上,实 行“发现隐患、移交办理、信息公开、督导巡查、考核通 报”全过程闭环管理。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上,对重大事 故隐患移交住建局负责督促整改治理。在加强社会监督 上,对重大事故隐患清单、隐患整改治理推进情况和整改 治理结果及时进行公开。在考核问效上,将专项排查整治 总体情况、企业自查自改进行抽查检查情况、部门精准严 格执法情况作为重要指标进行评价考核。在责任追溯 上,对重大事故隐患该发现而未发现、该盯住整改而整改 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责问责企业负责人、监管 部门负责人。 (一)发现隐患。各相关单位负责收集汇总本行业领 域企业自报、群众举报、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 患,于每月25日前上报专项领导组办公室,进行逐项编 号、建立台账,形成每月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对于群众向 专项领导组办公室举报的问题隐患,将移交相关单位进行 甄别,属于重大隐患的及时进行反馈,纳入清单管理,属 于一般问题隐患的,由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处置。 (二)移交办理。专项领导组办公室对上级交办和群 众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线索,按照涉及的归属地,及时向 相关单位交办。在收到交办清单后,自交办之日起,每星 期三前以正式文件向专项领导组办公室反馈整改治理情 况,需办结销号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并签字确认。 (三)信息公开。对上级交办、群众举报和执法检查 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隐患整改治理推进情况和整改治理 结果,及时进行公开。 (四)督导巡查。专项领导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 形成联合督查组对各相关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督导巡查。 对工作推进缓慢、重大事故隐患发现偏少以及整改率偏低 的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重点督查。 (五)考核通报。专项领导组办公室每月对相关单位 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在一定范围公布考评结 果;专项行动结束后,对住建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并将结 果作为年度目标任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六、有关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明确有关负 责同志牵头抓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充实完善排查整治 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 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相关单位、各企业要深入学 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 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 不可逾越的红线”,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 安”的政治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 感,切实把“五不为过”“五个必须”的要求落到实 处,全力防范化解住建领域安全风险隐患,以高水平安全 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 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组,要坚持政治引领,高位推进专项 行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工作落实落地;各 有关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 力。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推动工作开展,召开党组会、专 题会等进行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压实监管责任,确保专 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抓好统筹协调。专项行动领导组要认真落 实“账单管理、办结销号、打分排队、情况通报、警示约 谈、督导巡查、定期调度、目标考核”等工作机制,推动 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相关单位从5月份开始,每 月25日前,报送“全县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及印证 资料。 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 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决策部署,结合我 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我省105条工作举 措,围绕“责任落实了没有、工作到位了没有、风险隐患 消除了没有”,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 地方党政领导责任,紧盯重点场所单位和行业领域,突出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含道路、铁 路、民航、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消 防、燃气、渔业船舶、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 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 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排查整 治,坚决防止“死角”和“盲点”,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 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 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推 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遏制重特大生 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细化责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各部门“三 定”规定以及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 等,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三个必须”责 任,省应急厅牵头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 竹、工贸;省公安厅牵头负责道路交通;省住房城乡建设 厅牵头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燃气、自建房;省交通 运输厅牵头负责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城市轨道交通、公 路水运工程建设;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负责渔业船舶、农业 机械;省水利厅牵头负责水利设施和水利工程建设;省市 场监管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负责文 化旅游行业安全;省教育厅牵头负责校园安全;省林业局 牵头负责森林防火和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省消防救援总 队牵头负责消防;中国铁路上海局合肥铁路办事处牵头负 责铁路;民航XX监管局牵头负责民航;其他安全监管、行 业领域主管以及支持保障等有关部门分别依职责抓好专项 整治相关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统一领导部署,根据 各地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部门责任 分工,及时消除新业态新领域安全职责不清导致的监管盲 区漏洞。 (三)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并动态掌 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 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 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对 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 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 强;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 工作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 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省安 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内容 (一)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全员安全生 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 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 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 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 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 上,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1.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企业主要 负责人要贯彻落实《XX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 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学习本行业领域重大 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自查自改。要 组织细化企业各层级排查整治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完善 企业内部奖励机制,发动全员包括车间班组一线员工积极 排查整治。要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 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 位。要及时吸取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 查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 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 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 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 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突出管理团队安 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 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 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 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 量。 3.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吸取近期国 内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 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 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 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 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 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 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 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 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 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 度。 4.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吸取近期省内 有限空间事故教训,紧盯有限空间事故易发的市政、工 贸、化工、煤矿、非煤矿山等领域,聚焦重点部位、重点 场所、重点时段,针对有限空间风险辨识、设施设备设 计、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防护应急设备配备和使用、安 全教育培训等重点事项,开展全方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5.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要 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 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 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 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 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 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 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 促整改。 6.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要根据本行业领 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 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 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 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二)狠抓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 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 感,分兵把守、齐抓共管,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 关部门要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 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 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 实。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尽快明确细化排查整治标准要求。省安委会各有关 成员单位要抓紧制定印发本部门专项整治方案,加强各系 统专项行动“条”上的统筹推动。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 管用,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可从现 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 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事故教 训,首先在方案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同时要按照 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抓紧制定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各市、县相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整 治内容,通知到行业内企业单位,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 传解读。 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 各有关部门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 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要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 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 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 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 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 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 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 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 责的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五项重点任务 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 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 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 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 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 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 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 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根据监管 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 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 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4.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 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 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 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 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 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地区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 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省安委会办公室将视情进行 约谈、通报。 5.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负有 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 查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 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 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 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涉及多 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 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要 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积极服务企业 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提供特种作 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 (三)压紧压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 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 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 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 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 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 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 线”。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 全,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 关,不得降低安全门槛,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 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 及我省105条工作举措,逐条对照狠抓落实。要大力实施源 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 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要迅速研究制定本地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 督导检查机制。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 议进行动员部署;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工作进 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 业领城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政府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 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排查 整治工作。动员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 专项行动方案。 3.发挥宣传组织优势推动全社会共同监督。组织开 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江淮行”专题活动,丰 富“安康杯”竞赛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安全生产公 益宣传活动开展形式。在各级主流电视媒体及主要门户网 站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及时宣传专项整治工作中典型 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 进一步修订并宣传落实好《XX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 法》,推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平台升级改造,鼓励检举重 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 4.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督促有 关部门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 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 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 工作机制;健全市县安全监管体制,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 检查员,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切实 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5.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各地要建立重 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要 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 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开展督查检查,每半年通报整治 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各地要把排查整治 开展情况作为2023年度考核巡查的重点内容,对存在安全 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 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地方,一律不得评 为“优秀”。 三、阶段安排 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各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 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中旬前)。各地各有关部 门制定印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 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 署。 (二)企业自查和部门帮扶(2023年8月底前)。企业 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并 按规定报告。各级、各有关部门组建专家库,加大重点 县、重点企业帮扶力度,动员各方专业力量为企业提供技 术服务,完成党政干部和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组织开 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 (三)精准执法(2023年11月底前)。相关部门聚焦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 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 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 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 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排查 整治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 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 机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明确有 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 适当调整完善专项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 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省安委会办公室 建立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 制,定期调度掌握各地各部门专项排查整治进展情况(调 度表附后),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请 于2023年5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省 安委会办公室,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 于2023年8月20日、2023年12月20日前报送省安委会办公 室。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重大事故隐患 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 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 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XX 副组长:XX XX XX 成 员:XX XX XX 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办公室,由 副局长王仁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局重大事故 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 二、任务分工 (一)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环卫处、徐建 鹏要督促北控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 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七项工 作: 1、学习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经常组织开展重 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学习研究并 熟练掌握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重大事 故隐患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 改;组织建立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 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予以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 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 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及时 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 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 负责人每月要带队对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 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月至少1次)。 2、充分发挥管理团队和安全专家作用,全面落实企业 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强化管理团队 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 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科学治 理,提高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要建立健全全 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 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 任,确保人人讲安全、时时抓安全、处处有安全。 3、全过程排查电焊切割等施工作业, 彻底整治各类火 灾事故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 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专项行动期间,每季度至少组织开 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要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 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 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 业过程监督。要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 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 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 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至少进行1次全面 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 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 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全面排查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整治安全 责任悬空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要 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 作等类似方式)情况,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 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 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 理。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 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 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5、定期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从业人员避 险意识和自救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 故特点,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 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 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 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救能力。 6、建立安全生产投入机制,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 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保证本企业安全生 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 况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本单位是否编制年度安全生产 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是否足额提取并使用到位、是否为 员工提供安全生产防护用品、是否依法投保工伤保险和安 全生产责任险、有无继续使用应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 施设备等问题。要督促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 度, 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 权限, 落实责任,确保按规定提取和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 用。 7、运用信息化、数字化等科技手段,提升企业重大风 险防范水平。企业要将信息化深度融入安全生产工作,鼓 励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推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 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整 治能力。对当前安全风险大、传统手段“看不住、管不 全、管不好”的特殊作业管理, 日常巡检、人员定位、双 重预防机制等作为必建场景,构建安全生产“智慧监 管”模式, 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企业本质安全水 平提升。 (二)做好消防安全。局属各单位对办公区域内的供 电、用电设施进行全面细致检查,排除火灾隐患;加强日 常各种电器的安全使用和检修工作,全面消除影响电力线 路安全运行的各种隐患。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三)做好执法安全。坚持721工作法,执法过程中要 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解决执法工作中的热点问题;要 以“愚公移山”的精神做好执法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灵活 处理各种执法矛盾,确保不发生人身伤害和重大财产损 失,坚决摒弃简单粗暴和有损我局良好形象的方式方法。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四)做好车辆安全。严格执行《车辆管理使用规 定》,加强对车辆安全管理,定人定车,按时归队;严查 渣土车冒顶运输、无证驾驶、证件过期、不符等现象。对 车辆要定时维护,定时检修,将各类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 芽状态;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等行为的发生。 责任单位:车管股、各用车单位、执法大队 (五)做好户外广告安全。加强户外广告监管力 度,确保户外广告设置安全;对破损、陈旧、不符合设置 要求、未经审批的户外广告要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根 据情况依法予以拆除和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户外广 告设置安全。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市政处 (六)做好违法建设查处。执法大队对城区各建筑工 地各类手续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 时查处,确保安全。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七)做好流动摊点查处。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周边 流动摊点查处力度,消除安全,在早、中、晚时段等重点 时段、区域进行联合执法巡查,确保校园周边环境安全。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八)做好雨污井窖安全。要进一步对城区雨污井窖 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严防雨污井窖损坏造成安 全事故。 责任单位:市政处 (九)做好涉水安全。要进一步加强广场公园水系安 全管理,加强巡查力度,发现涉水及时制止,劝其离 开,确保安全。 责任单位:广场公园管理中心 三、阶段安排 从2023年5月至2023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2023年5月中旬前)。按照市安委会 办公室研究制定《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 动工作方案》,专题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各单位结合实际 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要求,细 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 项,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全面组织实施。各单位要通过广 播、电视、微信、微博和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专项行 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监督检查(2023年5月 下旬至8月底)。各有关单位、各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结 合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查找本行业领域 和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挂账销号。各有关单位 要通过驻点帮扶及监督检查等形式,指导企业提升重大事 故隐患排查水平,督促企业按规定主动向行业监管部门报 告重大事故隐患和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 (三)部门精准执法(2023年9月份)。聚焦安全生产 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 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 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 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 患。要加大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强化安全生产 警示教育。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各单位要自觉 提高政治站位,立即行动起来,紧紧围绕“切实提高风险 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 愿和能力水平”下功夫,精心组织实施,以最严格措施、 最严谨作风、最严肃问责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实在在成 效。 (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单位要 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 法、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合力推动专项行动工作深入开 展。专项行动要奔着“重大事故隐患”去,针对长期存 在、反复产生的事故隐患和风险,建立重点风险联合管控 和难点隐患联合治理机制,实现排查一批, 治理一批,管 控一批的目标。要坚持严格执法和指导服务相结合,组织 专业院校、行业专家等力量参与,采取暗查暗访、异地执 法、交叉互检等方式,开展执法与服务,积极帮助企业查 隐患、解难题。 (三)严格问效问责,推动隐患整改落实。各有关部 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 查,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并把专 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地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 效考核,推动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落实。要建立责任倒查 机制,对重大隐患该发现而未发现、该盯住整改而未盯 住,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坚决移 送司法机关处理,真正做到“四不放过”,推动真查问 题、查真问题,确保整改到位、 隐患消除。 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 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 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统筹抓好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 整治、安全生产“四重”服务保障、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等 行动,全面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从即日起在 全市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 产“国15条”“省25条”“市35条”硬措施,构建“刚性 精准执法和温暖帮扶提升”监管新机制,进一步压实安全 生产属地、行业、企业和岗位“3+1”责任,着力从根本上 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 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较大影响 事故,为勇闯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新路子提供安全保 障。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突出消防、交通运 输(含道路、水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 工矿、农业、旅游、城镇燃气、生产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 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 非法违规行为、设施设备故障、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 隐患,结合《XX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 案》,对“1+3+8”领域开展全面系统排查整治,全面摸清 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 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推动企业严格履行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 定职责,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 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二是推动各有关部门主动 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厘清行业交叉和新兴业 态监管职责,强化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 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提升;三是地方党委政 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显 著提升,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以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为重点,扎 实落实企业主要责任人第一责任。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 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 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聚焦 落实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 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一是组织 学习隐患判定标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组织学习本行 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 二是建立隐患排查整治机制。要组织细化企业各层级隐患 排查整治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完善企业内部奖励机 制,发动全员包括车间班组一线员工积极排查整治。及时 吸取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本企业同 类事故隐患。三是组织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要组织建 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 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并按照分级 属地原则每月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排查整 治情况。四是定期带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期 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 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月至 少1次)。 2.压实企业安全管理队伍安全责任。一是明确企业分 管负责人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推动实施全员安全生 产责任制,明确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 生产岗位责任(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基础 上,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 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齐抓共 管推进排查整治。二是合法合规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要按 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三是合理利用外部资源。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 全生产专家,强化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技术指 导,并研判新的重大风险,制定管控措施。 3.全面排查整治动火等危险作业。一是要深刻吸取近 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 警示教育活动,加强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的教育培 训,督促其在进行电焊等作业时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 规程。二是要严格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督促作业人员 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 实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三是要全面检查电气焊 设备,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 设备。四是要结合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组 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进行1次全 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 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 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全面排查整治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一是要针 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外包外租情况组织开展1次 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 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 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 依法处理。二是要落实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 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一是要根据本行 业领域事故特点,在6月底前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 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和应急 处置措施,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是要加强企业一线员工岗位工作责任教育、事故应急处 置能力培训,推动建立员工熟练掌握岗位应急“关、避、 喊、报、助”五步法,切实提高员工自救能力,努力做 到“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二)以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 平为核心,全面夯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 各有关部门,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 提高的安全监管业务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 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 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重点抓好以下五 项工作: 1.明确细化排查整治标准。一是抓紧制定行动方案。 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抓紧制定印发本部 门专项行动方案,加强本系统“条”上的统筹推动。方案 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要衔接结合好《XX市安全生产隐 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二是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隐患 判定标准。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省级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判定 标准,同时,可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 容,并通知到行业内企业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 读。 2.开展专业服务指导。一是要结合实际健全优化行业 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优势,通过“开小 灶”“重点帮扶”等方式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开展针对 性指导服务,精准查找、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切实提 高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二是要动员科研、高校、行 业协会、安全评价、安全培训等机构单位积极为企业服 务,提升企业排查整治技术支撑能力。积极服务企业对电 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提供相关特种作 业岗位人员培训服务。 3.举办安全生产培训。统筹全面学习落实党的二十大 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 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基层一线监管执法人员至少 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结合入职培训和年度轮训 有针对性地安排安全生产相关课程,重点加强专项行动相 关法律法规、制度、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执法检 查事项等业务知识的教育,要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 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发现问题的强烈 意愿和能力水平。 4.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企业主 要负责人第一责任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紧盯执法检查 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 罚代管、罚而不管。一是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 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 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 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 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 究刑事责任。二是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曝光,根据监管执 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 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 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三是要建立安全监管 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 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整改不到位导致发 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到人到岗。 5.强化多跨联合检查。一是要依托“互联网+监管”等 信息系统,促进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数据碰撞分析,实 现风险隐患动态监测,对企业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被纳 入失信名单等生产经营不良的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 管。二是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按 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要求,优化组织方式,强化部门协调 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 (三)以强化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为保证,压 紧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 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 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带头抓、带头研 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 障。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做好动员部署。一是各地要迅速研究制定本地区专 项行动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 查机制。二是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 进行动员部署;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工作进 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 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政府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 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排查 整治工作;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要到企业宣讲专 项行动方案。三是注重发挥基层“网格”作用,切实把专 项行动有关要求通知到辖区每一家企业(单位)。四是各 级安委会及其成员单位要广泛发动社区家庭,组织开 展“五个一”活动,即讲一次安全课、开展一次警示教 育、组织一次应急演练、赠送一批应急与安全知识手册、 发放一批宣传资料, 2.开展安全培训。各地要组织开展1次由地方党委政府 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重点加 强新上任领导干部的安全教育,集中宣讲阐述习近平总书 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相关政策法规,加强专项行动 重点工作要求的解读,进一步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红线 意识和专业能力。要专题学习安全生 产“国15条”“省25条”“市35条”硬措施,逐条对照狠 抓落实,强化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科技强安,特别是在 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各地要严把“安全 关”,切实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 任。 3.发挥宣传优势。要组织开展好6月份的“安全生产 月”专题活动,在当地主流电视、媒体等开设安全生产专 题栏目,突出重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及时宣 传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隐患的公 开曝光力度。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拓宽 举报渠道,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内部举报,鼓励匿名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