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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中的禁用词和慎用词——民族宗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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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中的禁用词和慎用词——民族宗教问题 民族宗教问题是编校工作中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如果不重视,就有可能出“大 事”!下面针对《新华社新闻信息报道中的禁用词和慎用词》所列内容,逐条说 明。 对各民族,不得使用旧社会流传的带有污辱性的称呼。不能 使用“回回”“蛮子”等,而应使用“回族”等。不能随意简 称,如“蒙古族”不能简称为“蒙族”,“维吾尔族”不能简 称为“维族”,“朝鲜族”不能简称为“鲜族”等。 “回回”本身并不是污辱性的称呼,有人认为来源于“回 纥(回鹘)”。“回回”在历史上是回族人的通称,比如李维 汉写的《长期被压迫与长期奋斗的回回民族》《回回问题研 究》。回族人自己也认可这样的称呼,也自称“回回”,比如 一些回族人开的清真餐馆叫“老回回餐厅”。但在特定场 合,“回回”有污辱性,这类似于“支那”这个词(关于“支 那”,以后再讲)。在书稿中,尽量使用“回族人”或“回 民”这样的规范称谓,但在某些场合仍可使用“回回”,且不 含污辱性。 此店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 禁用口头语言或专业用语中含有民族名称的污辱性说法,不 得使用“蒙古大夫”来指代“庸医”。不得使用“蒙古人”来 指代“先天愚型”等。 这一点务必注意,即使在小说、话剧等文学作品中也不要使 用,参见“百名蒙医状告《大宅门》主创人员”事件。 少数民族支系、部落不能称为民族,只能称 为“××人”,如“摩梭人”“撒尼人”“穿(川)青 人”,不能称为“摩梭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