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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省领导在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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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省领导在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2023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 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时指出:“民营经济是我们党长期执 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 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在党 的方针政策指引下,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 断发展壮大,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为创造 中国发展奇迹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 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论述为推动新时代我 国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导和根本遵循。必须坚持以 习近平经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 记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论述思想精髓,破除各种思想障 碍,深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动我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正确认识民营经济的性质         改革开放春风拂,民营经济应时生。回眸1978年,当 时我国是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之一,占全球总人口68.04%、 约6.5亿人生活在国际贫困线标准以下,日生活费不 足1.25美元。站在历史潮头的中国改革开放总设计 师邓小平高瞻远瞩,将改革开放作为中国现代化建设 的突破口:“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 力。”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的指引下,我们 认识到过去几十年建立起来的公有制经济和计划体制所 存在的缺陷和弊端,改革开放可谓势在必行、应时而生。         从本质上看,改革开放就是逐步认识、承认、确立 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基础性地位的过程,也是逐步认识、 承认、培育、确立和保护民营经济市场地位和功能的过 程。1979年4月,国务院批准《关于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 会议的报告》,明确“不能把小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等同起 来,不能把正当的家庭副业当作‘资本主义的尾巴’去割,不 能把国家允许的集市贸易当作‘资本主义道路’去堵”,开 始“恢复集市”“放开城市农副产品市场”。1980年12月,温 州颁发了中国第一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当年全国 批准新开业个体工商户就达到10万户。1981年,党的十一 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 出:“一定范围内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 充”,1982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订规定:“在 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 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同 时,伴随着个体经济中雇佣工人、资本积累等生产关系的出 现,手工、建筑、运输等行业的民营经济(其时主要用“私 营经济”一词)也逐渐发展起来,1987年1月在《关于把农村 改革引向深入的决定》中正式提出“对私营经济也应当采取 允许其存在、加强管理、兴利除弊、逐步引导”的方针,并 在同年10月党的十三大报告中进一步明确了“把私营经济、 中外合资合作经济、外商独资经济同个体经济一起作为公有 制经济的必要和有益的补充”的方针。而后,在1988年《中 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增加“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 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 的补充”,从宪法高度确立了私营(民营)经济的合法地位。         正确认识我国民营经济的性质,需要从我国社会主义 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出发,深刻理解民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 的关系。马克思曾经指出:“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 的生产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决定 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 切其他色彩,改变着它们的特点。”我国实行的是公有制为主 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制度,占主体地位的公有 制就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普照的光”,它决定着社会主义社会 的性质,并决定着其他所有制经济成分的地位和影响。正是 依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党的十八大以 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重申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 不动摇”。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基本经济制度是我们必 须长期坚持的制度。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 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我们强调把公有制 经济巩固好、发展好,同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不是对立的,而是有机统一的。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应 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抵消。”“我 国基本经济制度写入了宪法、党章,这是不会变的,也是不能 变的。任何否定、怀疑、动摇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言行都不符 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都不要听、不要信!”在全面建设社会 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必须坚持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 地鼓励、支持和引导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二、正确认识民营经济的地位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 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 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 来,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成为创 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 要来源,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农村富余劳动力 转移、国际市场开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民营经济 的基本性质,决定了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的内在要素,这是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中的根本地位。         近年来,我国民营经济日益发展壮大,在国民经济 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 谈会上指出,民营经济具有“五六七八九”的特征,即民营 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 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 业数量,并强调“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 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的重要力量,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 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也是我们党长期执政、 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 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这为做好民营经济工作、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民营经济的每一步发展,都离不开党和政府的政策支持。         随着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地落细,民营经 济发展出现了积极变化。从体量上看,从2012年到2022年,民 营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以下简称“GDP”)的比重从不 到50%迅速提升到了65%以上。从企业数量来看,2012年我 国民营企业数量为1085.7万户,民营企业在企业总量中的 占比为79.4%。到2023年4月初,民营企业数量突破5000万 户。截至2023年9月底,全国登记在册民营企业数量超 过5200万户,民营企业在企业总量中的占比提高到92.4%。 从实体经济看,2012年至2023年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 私营工业企业(以下简称“全国规上私营工业企业”)数 量从18.93万家增加至35.42万家,占全部规上工业企业 数量比重从55.06%增加到74.35%。从税收数据来看,我 国民营企业税收占全国税收的比重由2012年的48%提升 至2021年的59.6%,从而成为我国税收增量的主要来源。         从吸纳就业来看,民营经济也是稳就业的核心力量 和就业转换的稳定器。2012年,全国城镇私人企业就业人员 和个体就业人员分别为7557万人和5643万人,国有单位就业 人员为6839万人;2019年,城镇私人企业和个体就业人员分别 为14567万人和11692万人,国有单位就业人员数量为5473万 人;2020年国有单位就业人员数量为5563万人。2012年 至2022年,规上私营工业企业吸纳就业占比从32.1%提高 至48.3%。从总体上看,近十年来,民营经济吸纳的就业人 数已超过城镇新增就业的总量,成为吸纳就业的绝对主力。         从外贸走势来看,自从2019年开始,民营企业就成为 了我国第一大外贸主体,2022年我国民营企业进出口规模所占 比重达到50.9%,对我国外贸增长贡献率达到80.8%。2023年 上半年,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速高于整体6.8个百分点,规模 占进出口总值的比重提升至52.7%,拉动外贸整体增长4.4个 百分点,成为外贸稳增长的主力军。近年来,我国电动载 人汽车、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等出口量大增,取代 服装、家电、家具被称为出口“新三样”。“新三样”产品 不仅满足了发达国家节能减排法案要求下的市场需求,而且 是我国长期以来在绿色低碳能源相关产业进行战略布局的结 果,成为外贸新增长点。民营企业作为这些产品生产和出口 的主力,更加显示出其作为外贸稳增长主力军的活力与韧性。         从科技创新来看,民营经济是我国科技创新 的重要主体。目前,全国65%左右的发明专利、70%左右 的技术创新和80%以上的新产品都来自民营企业,80%的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和90%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民 营企业。在研发投入方面,截至2022年年底,全国研发 投入前1000家民营企业的研发费用总额1.24万亿元,占 全国企业研发经费支持的51.75%。“2023中国民营企 业500强”榜单中,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超过3%的企 业326家,超过10%的企业175家;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超 过3%的企业86家,超过10%的企业8家。2022年中国有独角 兽企业356家,居全球第二位,其中90%以上是民营企业。         为此,应全面认识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在我 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及其在各个方面发挥的重 要作用,牢固确立“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 人”的基本认识。民营企业家既要心怀家国情怀,践行以 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先富带后富、促进共同富裕;还 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此外,民营企业家应秉承“商以诚为德,人以信为本”的 理念,筑牢依法合规经营底线,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做 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从而 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开辟更加广阔的空间。         同时,我们也必须承认和看到,在我国民营经济发 展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权钱交易腐败行为、制售假冒伪 劣产品坑害消费者、违法拖欠克扣甚至逃付员工工资以及 其他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等现象,对于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和国家社会的稳定都是十分不利的。正是因为存在这些消 极现象,所以社会上时不时有人发表一些否定、怀疑民营经 济的言论,比如,有的人提出所谓“民营经济离场论”,说 民营经济已经完成使命,要退出历史舞台;有的人提出所 谓“新公私合营论”,把现在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曲解为新 一轮“公私合营”;有的人说加强企业党建和工会工作是要 对民营企业进行控制,等等。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这 些说法是完全错误的,不符合党的大政方针。”习近平总 书记强调:“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 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