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xx局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情况汇报
尊敬的督导调研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xx局热烈欢迎xx副厅长为组长带队的省委乡
村振兴调研指导组到我局检查指导工作!
2024年,xx局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
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的总体
部署,聚焦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
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
述,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紧扣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
战略,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
中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有力的能源支撑。按照要
求,现将我局2024年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
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工作要
点情况
2023年5月9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吉林省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工作要点》附件中
列出了涉及44个中省直部门(单位)的89项年度工作清单,其
中涉及省能源局的工作任务主要为“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
设”部分的“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具体推进措施是“实
施3001个行政村风光发电乡村振兴工程建设,实现全省村级全
覆盖”。
(一)关于责任落实
xx局高度重视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建设,截至2022年
底,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已覆盖全省6338个行政
村,余3001个,覆盖率达到68%。考虑进一步为项目建设预留
时间,为村集体早日获得收益争取时间,在年初1月3日,印发
《xx局关于申报2023年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的通知》,启动本
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尚未开展新能源乡村振兴的地区全部完成
申报。在梳理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经xx局2023年第3次党组(扩
大)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3月13日,省能源局印发《关于下
达2023年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建设指标的通知》,将3001个行
政村建设指标下达给相关县(市、区),覆盖率达到100%。
(二)关于政策落实
4月6日组织召开全省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调度推进视频会
议,邀请大安市、宁江区介绍项目推进先进经验,促进各
县(市、区)特别是2023年度计划开展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的
县(市、区)间交流学习,吸取优秀经验,加快本地区项目建
设速度。同步通过电话答疑解惑、办公室座谈交流等形式随时
为地方和相关企业开展政策宣讲。本年度在推进新能源乡村振
兴工程过程中,着重关注边境县市,指导相关边境地区做好资
源详查工作,帮助边境村引入条件更好的项目建设主体。
(三)关于工作落实
本年度3001个行政村多分布在东部地区,受土地资源限
制,项目选址存在一定难度,同时东部风光资源等天然条件不
及西部地区,项目收益相对较低。xx局立足实际情况,支持相
关县(市、区)之间沟通协调,在西部资源禀赋好的地区异地
建设或合并建设,增加收益。在3月13日下达本年度3001个行政
村建设规模后,省能源局指导各县(市、区)在公平公开的前
提下履行优选程序确定项目开发主体,目前,已推动相关
县(市、区)全部完成优选工作,并将项目建设信息转发至省
发改委,有序推动项目建设。同时xx局每周调度项目建设进
度,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推动本年度已下达指标项目及早
核准、及早开工建设。
(四)关于成效巩固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