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我的足迹

机构改革投资配套政策

加入Vip免费下载 立即下载
机构改革投资配套政策 一、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布局。按照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要求,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 和落脚点,结合现有投资政策方向,对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填平补齐,合 理测算乡镇撒并后交通、市政、公共服务、政权设施等建设需求,确保原有设施暂 时保留、新增投资项目合理布局,切实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有效供给。 (二)坚持建设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划和建设标准,以满足功能 需求、更好服务人民群众为基本要求,科学测算项目建设规模,避免超标准、超规 模建设。国家相关建设标准调整的,按照调整后的建设标准执行。 (三)分清轻重缓急。根据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总体进度和群众需要的紧迫 程度,分清项目建设轻重缓急,合理制定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分层分类推进项目建 设。统筹整合、充分利用被撤销乡镇原有基础设施,有效发挥社会服务功能。 (四)形成推进合力。根据交通、市政、公共服务、政权设施等不同建设项目 事权划分,合理测算争取国家部委资金、安排省级资金和市、县级配套资金,鼓励 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创新投融资方式,形成项目建设合力。 二、具体投资政策 (五)完善农村公路路网结构。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仍以调整前的乡镇为节 点,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既有公路路网实际,统筹推进农村公路路网规划调 整,注重加强与国省干线公路有效衔接,优化完善农村公路路网结构,实现公路路 网对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前和调整后所有乡镇的有效覆盖,持续提升农村公路互联互 通水平。 (六)保留原有农村公路等级。农村公路路网规划调整时,原则上不调低被撒 销乡镇现有农村公路路网行政等级,按照“政策不变、力度不减”的原则,同等享受相 关补助政策。落实县级政府农村公路管养主体责任和乡镇管养职责,提升农村公路 管养水平,保障既有农村公路路网畅通。 (七)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优先支持涉及行政区划调整乡镇符合条件的交 通项目建设,重点加大对贫困地区通乡通村公路破损路面整治、新增通客车建制村 村道公路窄路加宽和安保工程等投入力度。加快剩余通乡通村硬化路建设,实现乡 镇行政区划调整前和调整后所有乡镇、建制村100%通硬化路。稳步推进人口集聚的 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渡口改桥、农村公路危桥整治等项目建设,基本建成覆盖广 泛、通村畅乡、安全便捷的农村公路网络。 (八)推进农村客货运输发展。有序推进农村客运设施建设,实现“三州”地区 三级以上、其余地区的县二级以上客运站全覆盖,所有贫困地区乡镇和具备条件的 建制村实现客运站(牌)全覆盖。提高农村地区客运覆盖深度广度,因地制宜推进 城乡公交化改造,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100%通客车。加快农村地区物流发 展,基本建成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 (九)加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根据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需要,统筹 规划乡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合理布局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强化生活污水管 网等配套设施建设,着重加快推进不具备处理能力的新设建制乡镇设施建设。有序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十)完善水利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将沿江沿河受汛期洪水影响的重点乡镇河 道治理工程纳入全国主要支流治理和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不断增强乡镇防洪防 灾能力。优化重点乡镇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结构,不断提升重点乡镇供水保障能 力。支持乡村振兴小微水利等项目建设。 (十一)支持农村电网改造。对乡镇和建制村合并后存在的配电网薄弱、变压 器不足等问题的地区,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高农村地区供电 质量。重点支持低压配电网建设,加大35千伏及以下农村电网工程投资力度和未改 造村改造力度。 (十二)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在整合乡镇 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的基础上,统一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