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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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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调研报告  乡科级干部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基层的执行者、落实者、推动者,不仅 数量庞大,而且直接面向群众。近年来,*市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乡科级干部“能上 能下”机制,通过创新“上”的方式、“评”的标尺,畅通“下”的渠道,推动干部“能上能 下”机制在基层落地生根,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和宜昌市《关 于加强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措施》,树立“凭实绩用干部、 以实绩论英雄”的鲜明导向,积极探索适用乡科级干部的“能上能下”体制机制,以“四 让两不让”(让想干事的有更多机会、让能干事的有关键岗位、让敢干事的有制度保 障、让干成事的受重用褒奖,决不让埋头苦干的吃亏、决不让说多干少的吃 香),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奋发有为。聚焦当前干部队伍实际情况,先后出台了 《*市干部自荐制度(试行)》《*市领导干部“停职专抓”实施办法》《*市公务员职 级“能下”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开展发现“躺平者”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试 行)》等系列配套制度文件,加快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着力培养提拔优秀年 轻干部,并对一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大刀阔斧”地进行了岗位调整,干事创业氛 围越发浓厚。 (一)创新“上”的方式。一是唯才是举大力荐。出台《*市干部自荐制度(试 行)》九条措施,鼓励干部“毛遂自荐”进入考场,“不考虑相关岗位是否空缺,无需 单位审批同意,只要有信心有能力胜任者,都可自荐”。改变传统单一发现识别干部 途径,打破年龄、资历“分水岭”,充分调动干部自荐积极性和主动性。23名自荐干部 被优先纳入青年干部选派锻炼计划,选派到一线岗位压担子、促成长,并提拔任 用5人。二是及时表扬大方奖。出台《*市公务员及时表扬奖励常态化实施九条措 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对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截 至2023年6月底,已选树4批、20人作为先进典型,对其中符合资格条件的13名同志 全部晋升职级,2名同志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三是精准容错大胆用。打破“一次犯错、 尽量不用”观念,正确把握干部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履职尽责中出现失误、错误 的原因和性质,对“失误”“错误”实行精准研判,做到该容错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 决不容,对12名受处理处分影响期满,同时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干部大胆使用。 (二)明确“评”的标尺。一是健全考核体系。着眼于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优化 年度考核,做实平时考核,加强专项考核,完善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科学合理设 置考核指标,分层分类赋权赋能,形成绩由事考、人以绩论的闭环链条。二是释放 职级杠杆效应。落实《*市职级晋升积分制度》,统筹全市职级“一盘棋”,以职级晋 升积分制为抓手,区分不同职级层次,量化赋分排名,排名靠前者优先晋升职 级,最大限度调动各年龄段干部工作热情。三是建立干部实绩档案量化管理制度。 设立干部“干成事”个人业绩档案,通过分层次定绩、多维度评绩、凭实绩定奖惩,推 动干部队伍始终保持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奋进姿态。2022年以来,*市运用积分制 对198名不同层级干部晋升职级,同时对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始终坚持“一把尺子 量到底”,已对积分靠前的227名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进行职员等级晋升。 (三)拓宽“下”的渠道。一是突出抓好“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果断“下”。用好 《*市公务员职级“能下”管理办法(试行)》,对德能勤绩廉表现与所任职务要求不 符的、不能胜任职位职责要求的、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 为基本称职的、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干部,坚决采取调整职务、降职等组织 措施,让他们真正“下”来。二是着力整治“佛系”“躺平”现象。着眼于宗旨意识不牢、 担当精神不够、工作态度不正、工作作风不实、工作责任心不强、自我要求不高及 其他类似情形,采取群众评、单位议和组织定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发现“躺平 者”专项行动,推动干部持续转变作风。三是果断运用“停”的措施。用好《*市领导干 部“停职专抓”实施办法》,对未按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事项,未按要求落 实“保底线”事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交办事项和所负责的工作被上级通报排名靠 后的事项,视情节轻重和工作推进力度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实施提醒告知、“停职专 抓”和组织处理。仅2022年,就对能力素质不适应、职位职责不胜任的5名正科职干部 进行岗位调整;提醒告知12名工作推进不力的干部,对3名干部“停职专抓”;对“躺平 者”推选中发现的19名表现相对较差干部,进行挂牌督办。 二、当前存在的瓶颈和障碍 调研中,很多基层干部坦言,“能上能下”是个好机制,但是在基层操作起来往往 是“上多下少”或者“能上难下”,如何让“下”的干部服气、“庸”的干部警醒,仍然是干部 管理工作中的难点和堵点。 从制度设计层面看,虽然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规 定、细则和措施,但具体到不担任领导职位的乡科级干部,对其制度性安排多为“参 照执行”,激励和约束作用有限。此外,随着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愈加繁重,现有制度 缺乏对那些“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主动下”的保护机制和便捷性渠道,导致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