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革命是党永葆生机活力的力量源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经过不懈努
力,党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
答案,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显著增
强,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
生态不断形成和发展,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
味。”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是
党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党的十八大以
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总结党的历史经验特别是新时代以来的
新鲜经验,提出了自我革命的重要政治论断。自我革命的命题
虽然是党的十八大以后我们党正式提出的,但是,由于我们党
是一个马克思主义的政党,党的性质宗旨、理想信念、奋斗目
标决定党必须自我革命,党除了人民利益以外没有任何自己的
利益,更没有特殊利益。自我革命源于党的初心使命。这也是
党敢于自我革命的勇气之源、底气所在。纵观党的全部历
史,自我革命是贯穿始终的一条红线,是党永葆生机活力的力
量源泉。
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自我革命的探索实践
我们党一成立就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在大革命时期,党的
中央和地方各级组织注意对干部、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
人生观教育,进行党的纪律教育,进行反对和防止贪污腐化的
教育。1926年8月,党中央发出了《中共中央扩大会议通
告——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这是党的历史上制定的第一
个惩治贪污腐败的文件。1927年6月,中央政治局通过的《中国
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专门将“党的建设”列为一
章。1929年12月,红四军召开古田会议,确立了思想建党的原
则,强调了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性,指明了党内各种非无
产阶级思想的表现、来源及纠正办法。1932年7月,《中华苏维
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第十四号》提出厉行廉洁政
治,反对贪污和浪费,依法严惩腐败行为。《训令》强
调:“对苏维埃中贪污腐化的分子,各级政府一经查出,必须
给以严厉的纪律上的制裁。谁要隐瞒、庇护和放松对这种分子
的检查与揭发,谁也要同样受到革命的斥
责。”1939年10月,毛泽东发表《〈共产党人〉发刊词》,提
出党的建设总目标、总任务,把党的建设称为“伟大的工
程”。将党的建设作为伟大的工程来实施,这表明党对加强自
身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更加自觉和深刻。1942年2月开始,党以延
安为中心,在全党范围开展了一场反对主观主义、宗派主义、
党八股的整风运动。解放战争时期,各解放区进行了整党工
作,通过查阶级、查思想、查作风和整顿组织、整顿思想、整
顿作风,采取党内党外结合等办法,解决基层党组织存在的突
出问题。经过整党,党同群众的联系更加密切,为争取土地改
革和解放战争的胜利提供了重要保证。
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自我革命的有效实践
新中国成立前夕,我们党召开七届二中全会,毛泽东向全
党提出了“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
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的重要思
想,告诫全党必须警惕敌人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
击。1950年下半年开始,全党全军开展了整风运动。1951年下
半年开始,全党进行了整党。在整党进行过程中,全国开展了
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1952年,党中
央将正在开展的“三反”运动与整党相结合,严肃查处部分党
员干部存在的贪污、浪费、受贿等腐化堕落行为。毛泽东指
出:“自从我们占领城市两年至三年以来,严重的贪污案件不
断发生,证明一九四九年春季党的二中全会严重地指出资产阶
级对党的侵蚀的必然性和为防止及克服此种巨大危险的必要
性,是完全正确的,现在是全党动员切实执行这项决议的紧要
时机了。再不切实执行这项决议,我们就会犯大错误。”毛泽
东在下发的指示中强调:“反贪污、反浪费一事,实是全党一
件大事,我们已告诉你们严重地注意此事。我们认为需要来一
次全党的大清理,彻底揭露一切大、中、小贪污事件,而着重
打击大贪污犯,对中小贪污犯则取教育改造不使重犯的方
针,才能停止很多党员被资产阶级所腐蚀的极大危险现象,才
能克服二中全会所早已料到的这种情况,并实现二中全会防止
腐蚀的方针,务请你们加以注意。”“三反”运动有力地惩治
了部分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整顿了党的队伍,纯洁了党
的组织,尤其是从严查处“新中国反腐第一案”刘青山、张子
善案,起到了极大震慑作用。
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自我革命的创
新实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了保证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
顺利进行,全会同时对加强党的建设进行了一系列部署,决定
健全党规党法,严肃党纪,整顿党的作风。这次全会上重新成
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担负起这项重要任务。1980年2月,党的
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向全
国公布,对恢复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加强党的建设,起到了
重要的作用。为了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1983年10月,党
的十二届二中全会根据党的十二大的部署,作出关于整党的决
定,随后在全党分期分批开展了一次以统一思想、整顿作风、
加强纪律、纯洁组织为基本任务的全面整党。面对改革开放以
来,党内出现的一些消极现象,邓小平指出:“开放、搞
活,必然带来一些不好的东西,不对付它,就会走到邪路上
去。所以,开放、搞活政策延续多久,端正党风的工作就得干
多久,纠正不正之风、打击犯罪活动就得干多久,这是一项长
期的工作,要贯穿在整个改革过程之中,这样才能保证我们开
放、搞活政策的正确执行。”1989年7月28日,党中央、国务院
作出《关于近期做几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要求从党中
央、国务院的领导同志做起,在惩治腐败和带头廉洁奉公、艰
苦奋斗方面先做七件事。当时,邓小平强调:“要扎扎实实做
几件事情,体现出我们是真正反对腐败,不是假的。”“腐败
的事情,一抓就能抓到重要的案件,就是我们往往下不了手。
这就会丧失人心,使人们以为我们在包庇腐败。这个关我们必
须过,要兑现。”他还特别指出:“要整好我们的党,实现我
们的战略目标,不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的高层的腐败现
象,确实有失败的危险。”江泽民也强调:“在改革开放的条
件下,资产阶级思想时刻侵蚀着党的肌体,使党内消极腐败现
象有所滋长,脱离群众的倾向有所发展,严重影响了党在群众
中的崇高威信。这种严峻的现实告诉我们,能不能把我们党建
设好,不仅关系到党的兴衰,而且关系到四化建设和改革开放
的成败。”8月28日,党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
知》。1990年3月,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作出《关于加强党同人
民群众联系的决定》。1993年,党中央作出加大反腐败斗争力
度的重大决策,此后每年都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
专门研究,在党内形成了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
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为主要内容的反腐败三项工作格
局。1994年9月,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加强党的建设
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