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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培训班《条例》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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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 分条例》培训班《条例》讲解 2024年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培训班《条例》讲解 同志们:2023年12月,党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 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 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 纪律全面从严,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一、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 肃纪,强调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此次修订 《条例》,将近年来我们党强化正风肃纪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 创新成果及时固化为纪律规范,释放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 严的强烈信号,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目标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 此次修订《条例》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 的现实需要;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修订《条例》,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全面从严,体现系 统观念,做到科学立规,不断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修订后的《条例》 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关于总则。总则是《条例》具有统领性的基础 部分,共5章48条,此次修订共增写5条,修改26条。 一是丰富了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在第二条指导思想中增写“弘扬伟 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 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 律保障”等内容,在第三条总体要求中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切实践行正确 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内容,明确纪律建设的宗旨目标和功能 定位,强化各级党组织纪律建设责任和广大党员、干部遵规守纪自觉。 二是坚持从严要求。在第四条工作原则中对“把严的基调、 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作出总体规定,又在“违纪 与纪律处分”等总则各章中加以细化,奠定整部法规严的基调。 三是完善纪法衔接条款。在第三十条规定对有破坏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等行为的党员视情 节轻重给予处分,对有涉黄涉毒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 象行为的党员应当开除党籍,进一步细化处分情形,标定处分档次。 四是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新增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做到“党纪政务等处 分相匹配”,在第十一条、第三十五条细化规定对党员撤销党内职务的,应 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以及党员依法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同 时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将第四条增写的“执纪执法贯通”原则落实 落细。同时,借鉴国家法律有关规定,充实完善从轻减轻处分情形、党纪 处分影响期计算规则、共同违纪数额认定标准、经济损失计算规则等内容。 五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将二十大党章修正案新 增内容具体化,在第五条中充实第一种形态处理方式,增写“谈话提醒、批 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推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设防。完善纪律 处分运用规则,在第十九条规定区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追究党纪责任 等不同情形给予相应处理,推动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 2.关于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立场、政治方 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 证。《条例》分则“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28条,增写2条,修改12条。 一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在第五十六条增写 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 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 二是推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 展。新增第五十七条,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 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 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 三是促进对党忠诚老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在第五十四条 增写搞政治攀附行为的处分规定,并新增第五十五条,明确对 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以及充当政治骗子行为的处分规定。 四是规范政治言行,坚定理想信念。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问 题,在第五十二条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 资料,情节严重行为的处分规定;在第六十九条明确对信仰宗教的 党员加强思想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在第七十条增写对个人搞迷 信活动行为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永葆政治本色。 3.关于组织纪律。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 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条例》 分则“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17条,增写2条,修改7条。 一是促进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要求,衔 接《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在第八十五条新增规定在推进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避重就轻行为的处分规定。 二是推动增强组织观念。在第九十一条对党员虽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但 存在超出批准范围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在第八十条新增在党组织纪律审 查中,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义务的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行为 的处分规定,引导党员干部摒弃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对组织光明磊落。 三是保障落实人才评价机制。细化党章关于“充分发挥 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的规定,在第八十六条增写对 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