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节能改造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2014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节能工程技术协会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签订前请仔细阅读。
二、节能服务行业专业性强,涉及诊断、设计、改造、系统集成等内容,为更好地维
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尽到审慎义务,力求合同条款约定具体、严密。
三、节能服务公司应具有相应的资质,用能单位签订合同前应验看节能服务公司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
四、本合同中名词的含义:
用能单位: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承担支付项目价款义务的当事
人。
节能服务公司: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用能单位接受的具有项目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
人。
项目:指用能单位与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节能改造服务内容。
项目价款:指用能单位与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中约定,用能单位用以支付节能服务公
司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项目的款项。
节能率:报告期节能量与基准期的能源消耗量之比,即采取节能措施之后节约的能源
量与未采取节能措施之前能源消费量的比值。
五、经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节能改造项目时,应按GB/
T24915的要求执行。
六、本合同文本自发布之日起使用。今后凡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合同编号:
上海市节能改造服务合同
(2014版)
甲方(用 能 单 位):
乙方(节能服务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结合本节能改造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自愿、平
等、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内容
1.1项目名称: 。
1.2项目地址: 。
1.3节能改造服务范围: 。
1.4节能要求:节能率 节能量 节能效益 。
第二条 项目工期
2.1施工日期: 。
2.2竣工日期: 。
第三条 项目标准
3.1能耗基准: 。
3.2测量与验证方法
方案A:隔离改造部分:测量关键参数
方案B:隔离改造部分:测量所有参数
方案C:整个耗能设施
方案D:经校准的模拟
。
3.3执行技术标准:。
第四条 项目总价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价款明细另列附件)。
第五条 付款方式
。
第六条 项目设计
6.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双方根据能耗统计结果及节能潜力协商确认节能改造设计方
案。
6.2双方根据方案确定待采购的主要设备和原材料的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于双
方确认后开始项目的深化设计和设备的采购。
6.3在节能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设计的,应当签订项目设计变更单。
第七条 项目实施
7.1乙方的节能设备和原材料到达现场时间年 月 日,双方应对设备到达现场的事实予
以确认。
7.2节能改造过程中,乙方发现甲方指定或提供的原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工程缺
陷或规格差异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认为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向乙方作出书面确认。
7.3乙方应按照双方确认的设计文件安装到位,设备稳定运行后 个工作日内,双方应
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7.4对竣工验收或测量与验证结果存在争议的,双方可共同委托具有相应法定资质的
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争议事项进行检测确认。
7.5双方约定维保期限自竣工验收之日起 月,维保日期为(每月/季/半年)。
7.6甲乙双方竣工验收后,乙方应自确认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