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2014—0116
广州市水产品买卖合同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品种、等级、数量、金额
品种名称 规格或等级 数量
单位
(公斤/尾)
单价 金额 备注
合计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质量标准及要求
(一)水产品需鲜活;
(二)“药残”不超标,符合无公害食品标准;
(三)其他要求:
三、交货时间、方式
(一)交货时间:
(二)交货方式按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1、送货。乙方将水产品送到 ,交货日期以甲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2、提货。甲方按约定时间到 提货,交货日期以甲方提货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3、代办托运。乙方通过( 运输方式)将水产品托运到 ,交货日期以办理托运手续日期
为准,托运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四、验收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接受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托运以
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甲方在收到货物的当日验收完毕,如对水产品的质量、品种、数量等
有异议的,应当日书面向乙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
(四)自然损耗:水产品自然损耗应在 %以内(含 %)。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方在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余款应在验收合格后日内付清。若甲方违约解除
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若乙方违约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