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F-2021-2729合同编号:
北京市美发美容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
法(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美容
美发预付费服务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办卡事宜
1.费用及支付方式
办卡种类 □计次卡,使用次数为次 储值卡 其他
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支付宝账号: 微信账号:
其他账号:
合同金额 人民币 元 支付日期 年 月 日
支付方式 □现金 □银行卡 支付宝 微信 其他
履约保障措施
经营者承诺购买合同履约保证保险 银行保函
设立资金存管专用账户 无
重要提示:大额度预付式消费存在风险,需谨慎选择。
2.使用权限
该卡记名,仅限甲方本人使用;甲方将卡转让他人时,□不需 □需 支付转让手续费 元。
□该卡不记名,可由任何符合条件的持卡人使用。 □其他: 。
该卡□能 □不能 与乙方其他优惠促销活动同时使用。
卡遗失、损坏需要补卡的,甲方□不需 □需 支付手续费 元。
3.使用期限
记名卡不设有效期限;不记名卡有效期限为(不少于3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限届
满后卡内仍有剩余的金额、次数的,乙方应当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乙方在非法定节假日暂停营业超过24小时或甲方按照约定办理暂停服务手续的,有效期限相应顺延。
4.使用范围
□仅限单店使用,名称、地址: 。
□连锁、加盟门店通用,通用门店名称、地址见附件。
第二条 乙方承诺提供的服务内容
1.本合同可消费项目及其品牌包括:□美发 □美容 □美甲
2.本合同可消费项目优惠幅度为:
3.另收费项目: (以店内公示项目和价格为准)。
第三条 重要事项及告知方式
1.乙方应明确告知甲方其经营场所的租赁期限信息,租赁时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乙方应向甲方告知调整营业时间、暂停营业、歇业、转让或注销等重要事项,应当采用店堂告
示及□书式 □电子邮件 □传真 □短信 微信 微信 企业网站方式。
第四条 7天冷静期
甲方自签署本合同的次日起,有7天冷静期,冷静期期间,在未开卡使用消费的情况下,有权无条件
解除本合同,乙方经与甲方以书面 电子邮件 □短信 微信 其他 方式确认退费申请后,于15个
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全部预付费用。
第五条 退费方式
按甲方缴费原路径退回,对于已向银行(第三方)等支付的合理手续费用等,由乙方出示相关证明材
料后,由甲方 乙方 承担。
第6条违约责任
因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应承担 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30%。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者
双方一致同意选择以下方式(单选)解决:
依法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