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F-2010-049
天津市布草(衣物)洗染服务合同
委托人(甲方):
服务企业(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
以下合同:(此合同适用于宾馆、饭店、餐饮、商业、洗染服务企业)
一、洗染标的物
本协议中的洗染标的物:(见附件1)。
二、服务费用
1.详见价目表(见附件2)。
2.新布草洗浆落水费用按洗染价格的50%收取洗染费。
3.如遇国家公用事业(水、电、蒸气等)费用调整影响洗染价格,双方协商。
三、甲乙双方责任(义务)
(一) 甲方责任
1.提供场地和足够装卸时间;
2.如实告知洗染标的物的相关真实情况;
3.对交付乙方的洗染衣物进行分离、统计和记录,并与乙方交接清楚;
4.甲、乙双方人员当面,对交接清单进行书面确认。
(二) 乙方责任
1.按天津市地方标准《洗染业服务质量标准》、《天津市洗染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提供
服务;
2.告知甲方洗染可能产生的不良效果;
3.甲、乙双方人员当面,对洗染后衣物进行书面确认。
四、收送验收
1.时间:乙方负责运输、按约定时间收、送。
客衣件 时收, 时送;布草件 时收, 时送。
2.验收:客衣收送时甲方当面点清验收;
3.收送单:乙方提供收(取)衣物凭证和布草(衣物)收送单;甲乙双方对有关洗染
物品的收送单签字确认,不得随意涂改、变动。如涂改或变动,甲乙双方均应签字、盖章。
4.包装;乙方应对客衣作常规吊挂或折叠包装运送,特殊要求另行商议。
5. 洗染布草(衣物)的合理使用期限及寿命为:
(1)全棉纺织品20支布件,洗涤60次报废;
(2)全棉纺织品40支布件,洗涤100次报废;
(3)全棉纺织品60支布件,洗涤120次报废;
(4)涤棉纺织品布件,洗涤100次报废;
(5)全棉单股纱布台,洗涤60次报废:
(6)全棉双股纱布台,洗涤80次报废。
6.加送:甲方如因业务需要,要求乙方在约定的收、送时间以外另行加送或加收,乙方
应给予配合满足甲方要求,但须收取相应服务费,每车/次 元。
五、结算方式和付款时间
1.双方签字的收、送单据作为洗染数量结算依据;
2.甲乙双方的洗染数量,每日做好汇总记录,甲乙双方有专人定期核对,每月结算一
次,由甲方盖章或下列人员签字确认。
3.甲方收到乙方对账单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核对确认。乙方据此开票结算,甲方
收到乙方发票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将洗染费支付到乙方账户或支票结算。
4.甲方逾期付款日,应按如下方式承担责任
5. 乙方因洗染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和客人衣服的损伤,由此带来的赔偿,乙方视情况每
月与对方结算一次。
六、质量纠纷及处理方法
1.自然损坏
(1)甲方洗染物的自然损耗及损伤,由甲方承担;
(2)由于甲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