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开店协议书
合伙人:
甲: 性别:
现住址: 市(县) 街道(乡、村)号
乙: 性别:
现住址:市(县) 街道(乡、村) 号
丙: 性别:
现住址:市(县) 街道(乡、村) 号
经三方考查协定在 街合伙开设 店,在平等,自愿、互利协
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店,总投资为 元。
甲:出资金额元 占投资总额的 %
乙:出资金额元 占投资总额的 %
丙:出资金额元 占投资总额的 %.
第一条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
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
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二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
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
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
伙;③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
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
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
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
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
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三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 为合伙负责人,决定经营管理方针,对合伙事业进行
日常管理。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
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
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四条 每月 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
会议 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