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蛋糕面包坊股份分配的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图发展的宗旨,经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
协议条款,以共同信守:
一、合作形式
1、甲乙双方共同出资(总投资万人民币),开办名称为无锡市 蛋糕面包
坊,于2005年1月4日试营业,该企业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盈亏自负。
2、双方以现金投入,投资比例为甲方40%;乙方60%;甲方全面负责经营管理;本店
双方各占股份50%
3、以出厂价乘以2作为店面产品定价,营运费用中包括:“荷塘新村店的水电、房
租(12个月)、门市人员工资福利、税收、促销的费用及各种形式的折让损失,物
流分摊费用”。利润计算:店面月营业总额-月销售产品的出厂价总额-店面营运
费用-门市设备还款(12个月分摊)-物流分摊费用
4、由甲方负责聘请蛋糕面包坊的员工,由甲方提供制作技术及培训,企业经营管
理、生产销售实行经理、店长负责制(其中,人员招聘,培训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饼店由于产品卫生质量造成的任何损失全部由甲方负责。除此之外本店面在经营
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均由双方共同承担。
6、新产品的研发、试制、包装设计费用由甲方承担。
7、乙方入股后,2年内不可退股或转让,合作2年后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退股或转
让的,乙方需要提前一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退股或转让;否则取消乙方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