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合伙经营养殖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出资建设养殖场地、购买种苗资金、所有成本费用,以及负责赣
州市章贡区及周边的宣传销售。乙方负责养殖场全部事宜,包括种苗的购进和
培育、养殖等全部事项。
二、养殖场设立地点为 ,养殖场对外以甲方或者甲方同意的名义
进行经营管理。
三、甲、乙双方合伙经营期限:从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期间如有意退出
合伙经营,需协商双方(合同签订人)达成共识后方可退出了,到期后可另行
协商,经协商一致可延长经营期限。
四、双方约定由甲方负责赣州市章贡区及周边的销售合伙经营养殖的成品
禽类,乙方负责大余县周边的销售合伙经营养殖的成品禽类。
五、乙方必须保证种苗到成品销售之间存活率为95%,并且全部能完全通
过绿色食品出口检验。
六、具体养殖操作由乙方执行,养殖种苗购入及成活率养殖等养殖过程
中存在的问题均由乙方单独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七、养殖场每三个月结算一次,纯利润部分(除去一切成本费用),双方
按签订人数,每人30%比例分成,剩余10%的利润,通过双方协商分配。
八、养殖场合作经营过程中,未经甲方签字同意,乙方不得以养殖场和合
伙名义对外举债或担保,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全部债务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
承担并负责处理清楚,同时,应双倍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九、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认真遵守协议内容,如一方违约的, 造成合伙事
项损失,应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