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作 办 学 协 议
甲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
乙方:北京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XX路XXXX号X号楼X单元X层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共同建立“对外经贸大学XXXX教育中心”,合作
举办XXXXX教育项目,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非学历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大学后继续
教育及其它中、高层次人才培训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 总 则
一、合作宗旨
以互惠、互信、互利为原则,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进行强强联合,实现社会和
经济利益的共赢,进一步提升各自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共同为开发继续教育
和终生教育市场而努力。
二、合作范围
双方同意共同成立“对外经贸大学XXXXXX教育中心”,以联合宣传、共同招
生、合作举办XXXX教育项目为龙头,带动其它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开发全方
位的中、高端非学历培训项目、资格认证培训项目,以及国内及国际紧缺人才
培训项目。
三、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X年。协议到期前三个月,如双方
一致认为可以继续合作,可正式续签协议。
四、办公地点
“对外经贸大学XXXXXX教育中心”设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内。
五、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前期宣传推广、项目筹备、招生咨询、教材及教学资料、教师课酬、
教学及教务设备和设施等资金投入及各项费用的支出均由乙方负责。
六、学习费用
专科层次:每人每个专业每期(两年)人民币¥XXXX元;
本科层次:每人每个专业每期(两年)人民币¥XXXX元。
学习费用(不含教材费、辅导资料费)报到注册时可分学年缴纳。
七、利益分配
1、 甲方按所收学员学费总额的XX%提取;
2、 甲方负责支付向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缴纳管理费;
3、 乙方按所收学员学费总额的XX%提取。
第2章 项目实施
一、项目实施
1、本合作办学协议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批准后立即生效,并在15天内成立“对
外经贸大学XXXXXX教育中心”。
2、2005年8月开始,(合作协议正式签署后)在国内主要媒体展开宣传推
广,同时进行项目介绍,项目咨询等活动,时间约为1-3个月。上述活动将
由乙方牵头,甲乙双方共同完成。
3、宣传推广工作展开后,可开始招生报名工作。具体招生报名的有关工作将由
乙方负责。
4、全部教学工作将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开始。
第三章 双方职责
一、甲方责任
1、负责项目开办的相关立项和报批手续,及时传达国家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有
关继续教育的方针、政策;
2、负责审定项目策划、推广、招生咨询、招生简章的内容和文字;
3、负责提供办学所需的基本条件(包括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正式收费收
据、中心公章等),免费提供X间办公室;
4、负责制定教学大纲、教学计划,选定教材和辅导资料,并对教学计划的实
施进行全程监控;
5、负责收取学员的学费,并开据正式票据;
6、负责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将乙方应分成的学费部分划拨到乙方指定的银行
帐号。为确保学员的合法权益,划拨将以分二次完成,第一次,乙方应得
学员所交学费的XX%在学员完成交费后的20个工作日内划拨;第二次,乙方
应得学员所交学费的XX%在第二学年开学后的50个工作日内划拨;
7、负责审定教材及辅导资料收费标准,委托乙方收取,并负责监督乙方完成
教材及辅导资料费的多退少补工作。
8、负责在审查学员学习达到结业标准后,颁发写实性毕业证明书及其它相关
专业资质证书。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办学资金投入,支付全部办学费用;
2、负责提供全部资质文件及项目相关资料,以便甲方能顺利进行项目考察、
立项、报批等有关手续;
3、负责草拟全部宣传推广,招生广告的策划、设计、文字和内容;
4、负责租赁设施完善的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