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合作协议
投资甲方:XXXX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技术乙方:XXXXXXX
按照国家的公司法、合同法精神,瑞士国际控股集团北京机电能源研究所的技术项目作为核心
支柱,决定改变过去的技术入股为集团战略运作,以图在国内外全面实施开发清扬所有项目,双
方已认可一致的“对等公平、险利均担、平等占股、年度许可”和《经济技术合作规则》内容,双
方合作建厂或有限公司,经过协商,达成合作协议条款如下:
1、已确认合作项目:双方已了解并决定在范围内接产普通实施项目。计划年产规模。
2、经济技术相互平衡的投资方式:由甲方负责投入自有资金和部份急需之房地,乙方负
责投入自有独立产权的单项技术。甲方衡量经济与技术价值的平衡匹配和项目规模的必需额而投
入总资金万元,以后一律不得继续投入,其中先投启动资金万元.另投自购土地亩(包括地上的厂
房平米).任何方的经济技术一但投入即为双方共有集体财产,仅双方组成的董事会有安排处理
权,若发生抽退或借口独占把持则一律按侵占公共财物处理。
3、注册资金;基地或项目工厂、公司的注册资金采取现金注册方式,有多少资金就注册多
少资金,不必与总投资额匹配。凡知识产权无论有价无价,一律不抵占注册资金。
4、利益均享,风险均担;凡作为控股集团子公司,双方在投资数额上已按平等平衡原则作
了调整,适应对半投入,故一律风险共担,利润均分;共产共管,无论各方投入多少,一律各占
股份50%(控股方可占51%)。由甲方向外推广的乙方项目,可从乙方所得额中获取十分之一利
润。(另外商议的特定条件下,或投资超巨额(数亿)或超规模,技术价值无法匹配的,技术方也
可只占股35%,)。
5、生产方式:合作厂为共同生产经营模式,但在具体分工负责上,乙方主要负责技
术,以及负责关键部件生产和承包小试、必要时还可指导建厂。甲方主要负责生产经营并办理一
切手续。
6、关于产权;合作厂或公司产权属双方平均共有,凭股份分担,按股分红。合作资产是从
老厂划分出的,合作产权仅指划出的部份)。
7、组织形式;项目合作工厂或公司可以成立董事会,由方任董事长法人代表,乙方任副
职,董事成员各半。成立集团子企业(“海南清扬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凡董事不领工资,一律实
行年月补贴制。董事另任有职务的,再按职务等级另加计酬。
8、子企业享受优惠:凡独资或合资成立的各公司和工厂,均是集团下属相对独立的法人
子企业,子企业可以享受所合作的项目不断创新改进而无需再另交入门费的待遇,以及有后备项目
防市场风险的优惠(也可以不需要优惠待遇而成为独立企业而不隶属于集团子企业)。
9、关于专利权:双方约定,基地所有的项目中,凡甲方投资实施了的项目一般为普通实
施,具备一定条件者也可为市排他实施,但专利权、技术后续改进权、同类或类似产品项
目,(包括与项目有关的附属品)专利申报权一律属技术方。
10、合作程序;先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