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规守纪和担当作为不是“单选题”
讲一个党员干部纪律严不严、党性强不强,在什么地方得以
体现呢?绝不是在“清茶一杯、清闲一天”的无事无为中,而是
主要体现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上。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加强党
的纪律建设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要引导党员、干部把他律转化为
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要求“把从严管理监督
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使干部在遵规守纪中改革创新、干事
创业”。这一重大论断为广大党员干部既要遵规守纪又要干事创
业提供了根本遵循,每个党员干部都当省察入心,笃定在行。
遵规守纪和担当作为从来就不是“单选题”。避事避责、懒
政怠政的党员干部,囿于“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
消极思维,认为纪律规矩是条条框框,影响自由施展,担心因干
事出错而受到党纪处分……这些消极错误心态一旦产生,就容易
当太平官、老好人,看摊子、守位子、护帽子。看似“四平八稳”
不会破纪,其实这种认识是对纪律的误读,更与党员干部身份与
职责使命不相符。
为官避事平生耻。干部干部,“干”字当头。敢于担当不退
缩,尽职尽责不推诿,是为民为政的立身准则。党员干部决不能
把“纪律太严”作为“为官不为”的借口,把无事当本事,消极
避事,不为群众解难题、谋福利,在改革发展中缩手缩脚,就是
违反党纪的错误行为,必须严肃惩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
例》标明了“触雷区”,划出了“责任地”,也列出了“负面清
单”。针对一些党员干部满足于做太平官,遇到矛盾绕道走、碰
到难题往上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