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告诫制度提升家庭暴力防治水平
长期以来,家庭暴力是一个隐蔽且重要的社会问题,不仅对
个体的身体和心理健康造成了严重侵害,也破坏了家庭和睦,影
响了社会的整体稳定。自 2016 年 3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
家庭暴力法》生效以来,法律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了坚实
的法律基础。然而,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不少轻度家庭暴力行为
未能达到刑事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门槛,若缺乏有针对性的干
预措施,受害人可能仍会多次遭受暴力侵害。家庭暴力告诫制度
作为一种行政干预手段,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
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
或者出具告诫书。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具有程序简便、执行迅速、
成本较低等显著优势,尤其适用于轻度家庭暴力行为的干预,能
够在法律和实际情况之间发挥“快速介入、防患未然”的关键作
用。但这一制度在我国的实施过程中,长期面临着规范不完善、
取证与认定困难、缺乏后续跟踪等多重挑战,使得告诫制度在预
防和约束家庭暴力方面的实际效果没有充分发挥。如何科学设计
并有效实施告诫制度,确保其在操作中的公平性和有效性,是完
善家庭暴力防治体系的一个重要问题。
2024 年 12 月,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全国妇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
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降低介入门槛、完善证
据体系、搭建制度衔接、构建多部门协作机制、强化后续干预
与援助等举措,进一步规范了家庭暴力告诫制度,为防治家庭暴
力提供了操作性更强、更可持续的制度保障。
《意见》基于我国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具体现实,通过完善配
套规范、健全实体标准与程序运行、强化执法与社会协同的方式,
将告诫制度与其他反家庭暴力手段紧密衔接、融合落地,旨在充
分激发该制度在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中的重要作用,从而构建一
个以保护受害人为核心,以约束施暴者为目的的全方位、多层次
反家庭暴力支持系统。对告诫制度的细化,目前呈现以下三个方
面的显著特征。一是体现科学导向。例如,当面向施暴者宣读告
诫内容,能让其直观感受到违法成本,从而产生震慑与再社会化
效果;后续的法治教育、心理辅导、查访监督则有助于打破“负
性强化”循环。又如,通过与人身安全保护令、强制报告、临时
庇护、社区支持服务等多种社会控制和保护手段的衔接,既可在
“最小必要干预”与“最大程度保护”之间取得平衡,也能借助
社会支持资源修复家庭与社区的关系,构建防止暴力再发生的社
会支持体系。二是坚持规范取向。在实体层面,强调对轻度暴力
行为的及时“刹车”。当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
管理处罚”时,公安机关可以对加害人进行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
书;若加害人“曾被批评教育或对特殊群体实施家暴”等,则一
般应当出具告诫书。此举为执法人员提供了清晰的“启动临界
点”,只要确认家庭暴力事实且尚未达到刑事或治安管理处罚门
槛,即可启动告诫制度进行有效干预,防止事态升级或反复出现。
在程序层面,通过多个环节的细化,构建从认定事实到查访监督
的闭环管理。公安机关可根据加害人是否对暴力事实持异议,综
合加害人、受害人的陈述,以及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悔过书、伤情鉴定等多元证据,以降低受害人取证难度,提升执
法机关快速下达告诫决定的可行性。出警后,公安机关应于当场
或 72 小时内决定是否出具告诫书,充分彰显告诫制度的“快速
干预”属性。出具告诫书后,公安机关需在七日内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