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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5年数字检察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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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5年数字检察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当下,数字检察已然成为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关键力 量,对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不可估量的 价值。今天,我们齐聚于此,召开2025年XX区人民检察院数字 检察工作推进会,旨在全面梳理过往工作,精准剖析现存问 题,科学谋划未来发展路径,全力推动我院数字检察工作迈向 新高度。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化认知,把握数字检察核心要义 (一)数字检察是提升监督效能的关键路径。一是实现监督 线索精准挖掘。传统的法律监督方式往往依赖于人工审查案件 材料,效率低下且容易遗漏线索。而数字检察通过运用大数据 分析技术,能够对海量的案件数据、执法司法数据以及其他相 关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通过建立科学的数据分析模 型,能够快速筛选出异常数据,精准发现潜在的法律监督线 索。例如,在审查大量的行政处罚案件数据时,通过设定特定 的数据分析规则,能够迅速识别出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线 索,为检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提供明确的方向,大大提高了监 督线索发现的效率和准确性。二是增强监督的全面性与深入 性。借助数字技术,检察机关可以突破地域、部门之间的限 制,实现对各类数据的广泛收集和整合。这使得法律监督不再 局限于单个案件或某一领域,而是能够从宏观层面进行全面审 视。通过对不同类型数据的关联分析,能够深入挖掘案件背后 的深层次问题,发现系统性、行业性的违法违规行为。例 如,在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监督时,通过整合环保部门的 监测数据、行政执法数据以及司法裁判数据,能够全面了解生 态环境领域的执法司法情况,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从 而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完善。 三是提升监督的时效性。在数字时代,数据的实时性为法律监 督带来了新的机遇。数字检察利用实时数据采集和分析技 术,能够对执法司法活动进行动态监测。一旦发现异常情 况,能够及时发出预警,检察机关可以迅速介入,及时纠正违 法违规行为。相比传统的事后监督方式,数字检察实现了从事 后监督向事中、事前监督的转变,大大提高了法律监督的时效 性,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更好地维护了社 会公平正义。 (二)数字检察是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引擎。一是优 化检察工作流程。传统的检察工作流程存在环节繁琐、信息传 递不畅等问题,影响了工作效率。数字检察通过构建数字化的 办案平台和工作系统,实现了案件信息的在线流转和共享。干 警可以在平台上便捷地进行案件受理、审查、审批等工作,减 少了纸质文件的传递和人工操作环节,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同时,数字化平台还能够对工作流程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及 时发现和解决流程中的问题,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检察工作的 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二是提升检察决策的科学性。数字检察 为检察决策提供了丰富的数据支持和科学的分析工具。通过对 大量案件数据、统计数据以及社会舆情数据的分析,能够准确 把握检察工作的运行态势和社会需求。例如,通过分析不同类 型案件的发案趋势、犯罪特点等数据,能够为制定检察工作规 划、调整工作重点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利用数据分析模型对 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测,能够为检察决策提供参考,提高决 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使检察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 要。三是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检察 工作创新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数字检察鼓励干警运用新技术、 新方法解决检察工作中的难题,推动检察工作模式和方法的创 新。例如,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对法律文书的智能生成和审 查,提高文书制作的效率和质量;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证据的 安全存储和共享,增强证据的可信度和证明力。这些创新应用 不仅提升了检察工作的质效,还为检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注入 了新的活力。 (三)数字检察是回应群众司法需求的必然选择。一是提供 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人民群众对 司法服务的便捷性和高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数字检察通过 搭建线上服务平台,实现了检察服务的数字化、智能化。群众 可以通过网络平台便捷地进行法律咨询、控告申诉、案件查询 等操作,无需再到检察机关现场办理。同时,检察机关可以利 用数字技术对群众的诉求进行快速分析和处理,及时反馈办理 结果,大大提高了司法服务的效率和质量,让群众享受到更加 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二是增强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数字检 察通过推进检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将检察工作的流程、结果等 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群众可以通过互联网实时了解案件的办 理进度、法律依据和处理结果,增强了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同 时,数字检察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检察工作进行评估和监 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这种公开透明的工作方式,有 助于增强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提升司法公信力,更好地维 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是精准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数字检察通过 对群众诉求数据、社会舆情数据的分析,能够准确了解群众关 注的司法热点问题和实际需求。检察机关可以根据这些分析结 果,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重点,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的 法律监督,提供更加精准的司法服务。例如,针对群众反映强 烈的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问题,检察机关可以利用数字检察 手段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监督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 益,回应群众的司法关切。 二、回顾过往,明晰数字检察工作进展 (一)肯定既有成果,坚定前行信心。一是数字检察实践初 显成效。自开展数字检察工作以来,我院积极探索,在多个领 域取得了初步成果。通过构建基础的数据采集与整合机制,逐 步汇聚了一定规模的检察业务数据,为后续的分析研判奠定了 基础。在部分案件办理中,尝试运用数据分析手段辅助审 查,有效提升了案件办理效率,缩短了案件办理周期,一定程 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在监督线索挖掘方面,借助简单 的数据比对和筛查,成功发现了一些潜在的监督线索,为精准 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人才培养体系初步构 建。意识到数字检察工作对复合型人才的迫切需求,我院积极 行动,大力开展人才培养工作。组织了多场数字检察专题培 训,邀请业内专家、技术骨干为干警授课,内容涵盖大数据技 术基础、数据分析方法、数字检察应用场景等多个方面,有效 拓宽了干警的知识面。鼓励干警自主学习,通过线上课程、学 术研讨等方式,不断提升自身数字素养。同时,选派优秀干警 参与上级院组织的数字检察专项培训和实践项目,在实战中积 累经验,培养了一批既懂检察业务又具备一定数字技术知识的 复合型人才,为数字检察工作的持续推进提供了人才保障。三 是工作机制逐步完善。为保障数字检察工作的有序开展,我院 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机制。成立了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 了各成员的职责分工,加强了对数字检察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 导。制定了数字检察工作规范,对数据采集、存储、使用、安 全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数字检察工作依法依 规进行。建立了数字检察工作考核机制,将数字检察工作纳入 部门和个人绩效考核体系,激发了干警参与数字检察工作的积 极性和主动性,为数字检察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直面存在问题,增强发展紧迫感。一是思想认识深度 不足。部分干警对数字检察的重要性和战略意义认识不够深 刻,仍习惯于传统的办案模式和监督方式,对数字技术在检察 工作中的应用持观望态度。在工作中,缺乏主动运用数字技术 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未能充分认识到数字检察将带来的工 作方式的深刻变革。这种思想认识上的滞后,严重制约了数字 检察工作在我院的全面推广和深入开展,使得数字检察工作在 部分部门和干警中推进缓慢。二是数据获取与整合困难。数据 是数字检察工作的核心要素,但目前我院在数据获取与整合方 面面临诸多难题。内部数据方面,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数据存在 格式不统一、数据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部分数据未能得到有 效整合和利用,形成了数据孤岛。同时,一些历史数据由于存 储方式落后、技术更新等原因,难以进行高效提取和分析。外 部数据获取渠道有限,与其他政法机关、行政部门之间的数据 共享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数据交换的频率和规模难以满足数字 检察工作的需求。此外,在获取外部数据时,还面临数据安 全、隐私保护等方面的挑战,进一步增加了数据获取的难度。 三是数字检察应用水平不高。虽然我院在数字检察应用方面进 行了一些尝试,但整体应用水平仍有待提高。在大数据法律监 督模型建设方面,缺乏专业的技术团队和完善的研发机制,模 型的数量和质量均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求。已有的模型在应用 过程中,存在与实际业务结合不紧密、准确率不高、可操作性 不强等问题,未能充分发挥模型在法律监督中的精准指引作 用。在数字技术与检察业务的融合方面,还停留在较为浅层次 的应用阶段,如简单的数据查询、统计分析等,未能深入挖掘 数字技术在案件办理、监督决策、风险预警等方面的巨大潜 力,导致数字检察工作对检察业务的赋能效果不明显。 (三)对标先进经验,明确提升方向。一是借鉴先进地区数 字检察理念。先进地区在数字检察工作中,树立了以数据为核 心、以需求为导向、以创新为驱动的工作理念。他们将数字检 察视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积极主动地将数 字技术融入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在工作中,紧密围绕检察业 务需求,开展数字检察应用场景的设计和开发,确保数字检察 工作能够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同时,鼓励创新,不断探索数字 检察工作的新模式、新方法,为我院提供了宝贵的理念借鉴。 我们应积极学习先进地区的数字检察理念,转变思想观念,将 数字检察工作提升到战略高度,以理念的更新推动数字检察工 作的创新发展。二是学习先进地区数据治理经验。先进地区在 数据治理方面,建立了完善的数据采集、整合、存储、管理和 应用体系。他们通过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和规范,实现了内部 数据的高效整合和共享。在外部数据获取方面,与其他政法机 关、行政部门建立了常态化的数据共享机制,通过数据交换平 台、数据接口等方式,实现了数据的实时共享和更新。同 时,加强数据安全管理,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管理制度,确 保数据的安全和隐私。我们应学习先进地区的数据治理经 验,加强我院的数据治理工作,完善数据管理体系,提高数据 质量和应用水平,为数字检察工作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三是 汲取先进地区数字检察应用实践成果。先进地区在数字检察应 用方面,开发了大量成熟、高效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和数字 检察应用系统。这些模型和系统在案件办理、法律监督、风险 预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显著提升了检察工作的质效。例 如,在刑事检察领域,通过建立智能量刑辅助模型,实现了对 量刑建议的精准计算和智能分析;在民事检察领域,利用大数 据分析技术,对民事裁判文书进行批量审查,快速发现监督线 索。我们应积极汲取先进地区的数字检察应用实践成果,结合 我院实际情况,引进和推广成熟的数字检察应用产品,同时加 强自主研发,提升我院数字检察应用水平,推动检察工作的现 代化发展。 三、精准施策,全面推进数字检察工作 (一)强化思想引领,凝聚数字检察共识。一是持续开展专 题学习活动。制定系统的数字检察专题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全 院干警参加学习培训。邀请数字检察领域的专家学者、业务骨 干进行授课,深入解读数字检察的理念、技术和应用实践。学 习内容涵盖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在检察工作 中的应用,以及数字检察相关的政策法规、工作规范等。通过 系统的学习培训,让干警全面了解数字检察的内涵和外延,提 升对数字检察工作的认知水平,为数字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奠 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组织研讨交流活动。定期组织数字检 察工作研讨交流活动,鼓励干警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享在数 字检察工作中的经验和体会,探讨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通 过研讨交流,促进干警之间的思想碰撞,激发创新思维,共同 探索适合我院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和方法。同时,建立数字检 察工作交流平台,如微信群、论坛等,方便干警随时交流工作 中的问题和想法,营造良好的数字检察工作氛围。三是加强宣 传引导。通过内部宣传渠道,如宣传栏、内部刊物、办公系统 等,广泛宣传数字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 效,提高干警对数字检察工作的关注度和认同感。同时,积极 利用外部媒体平台,如微信、微博等,向社会公众宣传数字检 察工作,展示检察机关运用数字技术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维护 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心和成果,争取社会各界对数字检察工作的 支持和理解。 (二)拓宽数据渠道,夯实数字检察基础。一是深挖内部数 据资源。对检察业务应用系统、12309服务中心等内部数据进行 全面梳理和整合,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和规范,消除数据孤 岛。利用数据清洗、转换等技术手段,对数据进行质量提 升,确保数据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