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农业领域污染专项治理
工作总结
市农业农村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
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实际,围绕农业面源污
染、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农业领域燃煤治理、
推进农业领域清洁能源改造等方面的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工作,
现就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应完成环境整治任务的行政村 68 个,已完成 68 个,完成率
100%。
(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
我区无“千吨万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
(三)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
1.涉农区 1 个,已完成规划编制的涉农区 1 个,农村生活污
水治理县域规划完成比例 100%。
2.涉农区 1 个,已完成黑臭水体排查的县区 1 个,排查完成
比例 100%。
3.行政村总数 68 个,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的行
政村 68 个,覆盖的行政村比例 100%。
4.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0 个,排查整治任务完成率 100%。
(四)养殖业污染防范
1.畜禽粪污产生量 5.79 万吨,利用量 5.27 万吨,综合利用
率 93.2%。
2.大型规模畜禽养殖场 3 个,已配备粪污处理设施的 3 个,
设施配备率 100%。
3.规模畜禽养殖场 11 家(包含 3 家大型规模养殖场),已配
备粪污处理设施的 11 个,设施配备率 100%。
(五)种植业污染防治
1.主要农作物化肥施用折纯量 0.4497 万吨,主要农用化肥施
用折纯量 0.4489 万吨,主要农作物化肥施用量实现负增长。
2.主要农作物农药使用量 0.0098 万吨,主要农作物农药使用
量 0.0024 万吨,主要农作物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
3.秸秆产生量 5.4 万吨,可收集量 4.37 万吨,秸秆利用量
4.16 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 95.24%,
4.农膜使用量 32.35 吨,农膜回收量 32.35 吨,废弃农膜回
收利用率 100%。
(六)深入实施燃煤污染治理
开展散煤清零巩固行动,推进农业领域清洁能源改造。
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
1.农村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经核查我区“千
吨万人”以上集中式供水工程 2 处,均属于城市管网延伸,不需
要划定保护区。
2.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对以前未装消毒设备的工程加装消
毒设备 156 套,实现全区农村饮水工程消毒设备全覆盖。全区共
建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 240 处,共化验水样 227 份(除城市管网
延伸工程 13 处)全部合格。
3.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排查整治。一是结合河湖“清四
乱”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农村河湖“清四乱”;二是开展涉水企
业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河道固废垃圾倾倒
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整治。
(二)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
1.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积极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
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形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工作
制度化、规范化。加大力度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健全收
运体系,构建长效保洁机制。计划在硖石镇修建垃圾中转站一座,
蟠龙镇、硖石镇、金河镇各配备一辆垃圾分类压缩转运车辆,各
镇招聘一名专业车辆司机,定时定点将各村收集点的垃圾通过压
缩车辆转运至垃圾场,保证我区农村生活垃圾做到农日产日清,
实现我区 68 个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集中处理
全覆盖。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是制定印发《X 区农村生活污水治
理方案》《X 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方案》等文件,扎实开展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作,对全区 68 个行政村,采取村镇自
查、区级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逐村摸清污水治理现状,建立区、
镇、村污水治理台账。二是我局会同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局联
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的通知》和
《关于对农村黑臭水体摸排工作检查的通知》。通过对全区 8 个
涉农镇街 68 个行政村集中排查,全区未发现农村黑臭水体。三
是进一步完善农村河(湖)长体系,明确村级河(湖)长为农村
河湖管护的直接责任人承担巡河护河职责,完成 X 河、X 河划
界工作,两条河流栽设界桩、界牌及公告牌,全面划定农村河湖
管理范围并向社会公告。四是邀请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
省环科院等单位,结合实际编制完成《X 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
项规划(2020-2035 年)》。五是在 X 村、X 村等 6 个村建设生
活污水治理设施及管网,其中 5 个村已完工,全面完成市级下达
的目标任务。六是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
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对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地区,厕所粪污
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有效衔接,统一规划、建设和运行。
3.农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一是制定印发《X 区农村生活污
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明确各村委会(涉农社区)是农村生活
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责任单位。二是督促检查镇街
切实做好中省市投资建设的 26 处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4 处管
网设施以及林业局牵头修建的 21 座涝池的维修管护,确保污水
治理设施完好、运行正常,管网通畅、无垃圾等杂物,起到应有
的作用。
(三)养殖业污染治理
1.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备率
100%,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93.2%以上,中小散养户粪污资
源化利用率达到 91%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