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制定有关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行政法规
近来,生成式人工智能(以下简称“GAI”)风起云涌,备
受关注。2013 年至 2023 年,全球共申请了 5.4 万项生成式人工
智能发明专利,其中超过 25%在 2023 年提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我国共有 302 款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在网信部门完成
备案,其中 2024 年新增 238 款。GAI 正在改变着人们的工作习
惯乃至生活方式。但与之相伴,也出现了很多新兴领域的法律问
题。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数据,2021 年至 2024 年全国法院共审理
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 1659 件,绝大部分系生成式人工智能相关
案件。
去年 3 月 21 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全球首个关于监管人工智
能的决议《抓住安全、可靠和值得信赖的人工智能系统带来的机
遇,促进可持续发展》;经过长达三年的筹备与谈判,去年 3 月,
欧盟正式完成《人工智能法案》立法流程,出台全球首部关于人
工智能的全面立法。在我国,国务院 2023 年度立法工作规划已
将人工智能法草案列入其中。不过,技术专家分析,相对于专用
人工智能系统而言,GAI 具有可以执行不特定任务、具有庞大数
据训练量等重要特征。因此,在讨论中国人工智能立法时,应重
点加快出台有关 GAI 全方位规范的立法。
2025 年 3 月 7 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委发布《人
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规定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生成合
成服务,均应适当位置添加显著的提示标识。此前,2023 年 8
月 15 日,《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施行,利用 GAI
技术向我国境内公众提供生成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
的服务适用该办法;2023 年 1 月 10 日,《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
合成管理规定》实施;2021 年 12 月 31 日,《互联网信息服务算
法推荐管理规定》颁布。不过,四个《办法》主要规范服务提供
者和技术支持者,而且属于部门规章性质,法律位阶较低。另外,
科技部等 10 部委印发《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明确“具
有舆论社会动员能力和社会意识引导能力的算法模型、应用程序
及系统的研发”为“需要开展伦理审查复核的科技活动”。
与传统立法相比,人工智能立法面临技术飞速发展带来的调
整对象不确定性、技术产业迭代带来的社会关系不确定性,以及
风险种类和程度的高度不可预见性。因此,制定一部既能解决当
下问题、又充分考虑长远的人工智能相关法律难度极大。在加紧
研究、充分借鉴、尽力推进的同时,可以选择 GAI 这一社会最
关心的“切口”,尽快推进“小、快、灵”立法,早些出台行政
法规。
第一,该行政法规的核心,应明确规定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贯穿并统领生成式人工智能全生态。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的一项法律准则。我国宪法明确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