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标内部评审工作要点摘录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一、总体要求:企业应按标准的要求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实施、运行并持续改进,保持其有效性,并形成文件。
评审要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否充分考虑了企业的综
合因素,适应其发展现状;
企业等方面产权管理体系是否遵循 PDCA 循环,具备持续
发展性。
二、文件要求
(一)总则
知识产权管理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
知识产权方针和目标;
知识产权手册;
本标准中要求形成文件的程序和记录。
评审要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否包括方针、目标、知
识产权手册以及相应的程序和记录。
(二)文件控制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是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的依据,应
予以控制:
发布前得到审核和批准;
文件中相关要求应予以明确;
应按文件类别、秘密级别进行管理;
文件应易于识别、取用和阅读;
因特定目的需要保留的失效文件,应予以标记。
评审要件:
文件发布前是否有审核和批准程序;
文件是否依据类别和密级级别进行分别管理;
文件的发布、标识、更改、使用、保存、废止是否有专门规
定。
(三)知识产权手册
编制和保持知识产权手册,包括:
知识产权机构设置、职责和权限的相关文件;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程序文件或对程序文件的引用;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过程之间相互关系的表述。
评审要件:知识产权手册的内容是否全面。
(四)外来文件与记录文件
对外来文件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记录文件应予以控制并确
保:
行政决定、司法判决、律师函件等外来文件进行有效管理,
确保其来源与取得时间可识别;
建立、保持和维护记录文件,以证实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符合
本标准要求,并有效运行;
外来文件与记录文件的完整性,明确保管方式和保管期限。
评审要件:
记录的表示、贮存、保护等是否有规定的程序;
外来文件的来源和时间是否表示清楚;
外来文件和记录文件是否全面,是否有明确的保管方式和期
限。
管理职责
一、管理承诺:最高管理者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第一责任
人,应通过以下活动实现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制定知识产权方针;
制定知识产权目标;
明确知识产权管理职责和权限,确保有效沟通;
确保资源的配备;
组织管理评审
评审要件:企业在接受审核时,需提交能证明最高管理者承
诺尊重和重视知识产权的书面文件。如:企业最高管理者讲话稿;
企业公开发行的文件。
二、知识产权方针
最高管理者应批准、发布企业知识产权方针,并确保: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与企业的经营发展情况相适应;
在企业内部得到有效运行;
在持续适宜性方面得到评审;
形成文件,付诸实施,并予以保持;
得到全体员工的理解。
评审要件:提供有关制度文件和记录文件,证明制定了“企
业知识产权方针”。
三、策划
(一)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策划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
对知识管理体系进行策划,以确保满足知识产权方针的要求;
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的管理活动得到有效运行和控制;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得到持续改进。
评审要件:提供有关制度文件和记录文件,证明实施了“企
业知识产权策划”
(二)知识产权目标
最高管理者应针对企业内部有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并保持知
识产权目标,目标应确保:
形成文件并且可考核;
与知识产权方针保持一致,内容包括对持续改进的承诺。
评审要件:
是否形成纸质文件的知识产权目标;
知识产权目标是否分解到职能部门,力求量化且可以测量;
知识产权目标是否与方针相适应;
(三)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最高管理者应批准建立、实施并保持形成文件的程序,以便: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建立获取渠道;
及时更新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信息,并传达给员工。
评审要件:是否形成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台帐;
是否建立信息获取的渠道
四、职责、权限和沟通
(一)管理者代表
最高管理者应在企业最高管理层中指定一名成员,使其具有
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确保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
向最高管理者报告知识产权管理绩效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