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召开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主要任务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
和省委、市委改革部署,总结成绩、分析问题、部署任务,动员
全县上下以更大决心、更实举措、更硬作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 XX 提供强劲动力。下面,我讲三个方面意
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差距,切实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责任
感紧迫感
近年来,全县上下坚持把改革作为关键一招,以“刀刃向内”
的勇气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改革工作呈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
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
(一)聚焦高质量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我们以
优化营商环境为突破口,在全省率先推行“拿地即开工”审批模
式,项目落地时间缩短 60%以上;创新“企业宁静日”制度,入
企检查次数同比下降 75%,企业满意度达 98%。在产业转型方
面,建立“链长制”推进机制,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产值突破
百亿,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实现翻番。同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
革深化拓展,全县村集体经济收入超50万元的村达65%,“三变”
改革经验在全省推广。这些成绩的取得,证明了我们抓改革的方
向正确、路径清晰。
(二)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民生领域改革展现新作为。围
绕“看病难”问题,我们组建县域医共体,建成智慧化区域检验
中心,覆盖 12 个乡镇卫生院,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三甲医院
服务,县域就诊率提升至 92%;针对“上学难”矛盾,实施“名
校+”集团化办学,通过“名校长工作室”“名师走教”等机制,
新建改扩建中小学 8 所,新增学位 1.2 万个,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达标率提高至 85%。在社会保障领域,创新“物质+服务”救助
模式,开发公益性岗位 2300 个,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为 1.2
万名困难群众提供居家上门服务。特别是我们打造的“15 分钟
便民服务圈”,整合政务服务、养老托育、医疗健康等 8 大类 36
项服务,让群众办事平均少跑腿 3 次以上,相关经验获中央改革
办《改革情况交流》专题刊发。
(三)聚焦治理能力提升,基层治理改革实现新跨越。在城
乡治理方面,我们推行“党建+网格”模式,将全县划分为 1268
个微网格,配备专职网格员,实行“一日两巡查、问题不过夜”,
实现“小事不出格、大事不出网”,矛盾纠纷化解率达 98%。针
对信访积案,建立“领导包案+听证评议”机制,县级领导包案
化解 10 年以上积案 12 件,信访总量下降 40%,获评全国信访工
作示范县。在数字赋能上,开发“智慧 XX”平台,整合 40 个
部门数据,接入“雪亮工程”1.2 万路视频,实现“一网统管”
“一屏全览”,累计处置城市管理、应急指挥等事件 3.2 万件,
相关做法入选全国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中央政法委评选)。
二、把握大势、突出重点,以改革攻坚激活高质量发展新
动能
当前,我县正处于跨越赶超的关键窗口期,必须坚持问题导
向、发展导向、民生导向,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五大攻
坚行动”。
(一)实施营商环境突破攻坚行动,打造投资兴业“强磁
场”。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一业一证”综合许可,
将 20 个行业准入证件整合为 1 张综合许可证,实现“准入即准
营”。以餐饮行业为例,过去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消防安全检
查、户外广告设置等 6 项审批,现在通过“一窗受理、一次勘验、
一证覆盖”,审批时限从 45 个工作日压缩至 5 个工作日,企业只
需提交一次材料即可开业。二是建立“政企早餐会”机制,每月
由县级领导轮流主持,与企业面对面解难题,确保企业诉求“件
件有回音”。2024 年已举办 12 场早餐会,解决企业用地、融资、
用工等问题 87 项,其中为某电子科技企业协调的 5000 万元“科
技贷”从申请到放款仅用 7 天。三是创新监管方式,对新技术、
新业态实施“沙盒监管”,在直播电商、数字经济等领域设定“观
察期”,预留发展空间。如对跨境电商企业实行“包容期”管理,
允许试错范围扩大至商标标注、广告用语等 5 类 12 项轻微违规
行为,期间以行政指导替代处罚,助力 32 家初创企业度过孵化
期。
(二)实施产业转型升级攻坚行动,培育现代产业“新引
擎”。一是构建“链长+链主”协同机制,由县级领导担任产业链
链长,遴选龙头企业作为链主,组建产业链联盟,推动新能源
汽车零部件等3条产业链产值突破200亿。链长牵头制定“一链一
策”,链主企业开放供应链资源,如某汽车零部件企业带动本地
12 家配套企业进入主机厂采购体系,本地配套率从 35%提升至
62%。二是打造科创共同体,与高校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设立
5000 万元“揭榜挂帅”基金,攻关“卡脖子”技术。已联合高
校发布技术需求榜单 23 项,其中“新能源汽车电池热管理”项
目被某院士团队揭榜,研发成果转化后预计新增产值 15 亿元。
三是创新土地要素保障,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