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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遵规守纪中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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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遵规守纪中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典型特质。全面加 强党的纪律建设需要系统化推进,引导党员、干部把他律转化为 自律,激发全体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遵规守纪和干事创 业具有高度的内在统一性。新时代新征程,要构建纪律约束与担 当作为有机协同的制度机制,在遵规守纪中不断激发干部干事创 业的内生动力,实现治理效能的有效提升。 遵规守纪与干事创业的内在统一性 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纪律和干事创业的辩证统一关系作出 深刻阐释:“纪律既明确了不能触碰的底线和边界,也为党员、 干部干净干事、大胆干事提供了行动准绳。遵规守纪,就会拥有 干事创业的充分自由和广阔空间。”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 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在遵规守纪中改革创新、干事创 业”的重要论断,创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纪律观,深刻揭示了在 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有效激发干部能动性的辩证逻辑,对于精准 把握遵规守纪与干事创业的内在统一关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党规党纪是有效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 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党的各项纪律明确了政策执 行的权责边界,既防止干部因拥有过多的自由裁量权而随意变通 导致政策失真,也避免干部因消极避责而降低治理效能。2019 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就将“在教育医疗、生态环境 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扶贫脱贫、社会保障等涉及人民群众最 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 为”列为应当予以问责的情形。同样,2023 年修订的《中国共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搞 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列为违反政治纪律的情 形;将“庸懒无为、效率低下”“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列为违 反群众纪律的情形;将“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 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列为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形。这 些党内法规通过制度约束规范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具体行为, 经由学习教育和具体实践逐渐内化为党员、干部的思维习惯与行 动自觉。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遵规 守纪是党员的义务。党规党纪的价值内核体现为“为谁干事、为 谁用权、为谁创造业绩”的执政理念,以铁的纪律严惩不担当、 不作为等消极行为,划清不可为的底线,为干部干事创业提供纪 律保障。在制度设计上,2020 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关于 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推动澄清正名工作的开展。 澄清正名制度有利于破解基层干部怕得罪人被举报诬陷而不敢 为的困局,更好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2022 年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创新 “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动态选人用人机制,明 确指出“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宽容改革探索、 先行先试等工作中的失误”,将干部“不能有效履行职责、按要 求完成目标任务”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之一,使“有为 者有位”从政治承诺转化为可操作的激励机制。通过构建制度约 束与有效激励深度耦合的体制机制,明确将为民用权、为民造福 等方面的实践成效作为干部奖惩和职位晋升的重要依据,引导广 大干部在民生服务、风险防控等复杂任务中勇于担当作为。 随着实践的发展,党规党纪也进行着动态调适。干部干事创 业的实践作为强有力的倒逼机制对党规党纪的更新完善有重要 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一方面,党规党纪的更新完善往往源于既有 规则与新兴实践间的内在张力。干部干事创业的创新行为可能会 突破现有制度的边界,使现有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存在的漏洞暴露 出来,进而提出更新完善的要求,成为制度调适的关键节点。另 一方面,干部干事创业实践推动了规则解释的动态调适。近年来, 针对基层普遍反映的容错程序不透明问题,多个地方通过试点建 立失误行为分级评估及第三方专家评议等机制,并将实践经验转 化为具体的制度细则,为推动党规党纪的创新发展、激励干部敢 闯敢试作出了积极探索。2018 年,针对一些党员、干部为官不 为、消极避责、懒政怠政等问题,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 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把党的十八大以 来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激励机制、容错 纠错机制、关心关爱干部的成功经验写入其中,集中体现了干部 干事创业实践对党规党纪更新完善的促进作用。 党的纪律和干事创业内在统一于党的性质宗旨、初心使命, 主要体现于二者在价值层面上的有机统一以及二者均以推进中 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为旨归。那些把遵规守纪和干事创业对立起 来的观点,不仅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中也是极端有害的, 必须在理论上旗帜鲜明予以反对,在实践中坚决予以摒弃。 在正确处理二者内在统一关系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正确处理遵规守纪与干事创业的关系,是新时代全面加强党 的纪律建设的重要命题。当前,因少数干部过度强调安全底线而 消极执行、个体对纪律与责任关系的认知存在偏差等原因,部分 干部在实践中仍存在以形式化合规代替实质性担当,把遵规守纪 视为干事创业的“紧箍咒”而非“护身符”,在“风险规避”与 “创新试错”之间难以找到平衡点等问题。 体现在实质性担当缺失上,消极执行与形式主义并存。当前, 部分干部的避责心态挤压改革创新空间,因害怕出错从而陷入少 干事、不干事的保守状态。有的干部顾虑“洗碗越多,摔碗越 多”,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