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材料用典】临财欲其勿苟、见利欲其勿争
【例文】朱熹在其家训中以“临财欲其勿苟、见利欲其勿
争”来训诫子弟。在对待钱财的态度上,确实可以洞见一个人
的品德、修养和智慧。诚然,人人都有维持正常生产生活所需
的物质需求,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物质需求应囿于合纪合法
的行为边界。因此,能够做到清不可事以财,体现的是一种尚
俭戒奢的作风、一种严于律己的境界、一种公私分明的品
质。(中国纪检监察报《清不可事以财》)
【典故】出自宋代朱熹《朱子家训》,临财欲其勿苟,见利
欲其勿争。
【释义】意思是,面对钱财利益,要克服贪欲,保持定
力,不是自己的,一分一毫都不能妄取;见到有利可图的事
情,不要去争抢。
【赏析】《礼记·曲礼上》有云:“临财毋苟得”,意在告
诫人们面对金钱财产,不要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获取,后人常
用“临财不苟”形容君子清廉自爱的高尚品格。古人讲,“道
德当身,故不以物惑”。德是安身立命之基,也是自我修炼之
首。古往今来,对国家负责,对人民有感情的正直官吏,都十
分重视自己的气节操守和道德修养,以“贪取一钱,即与千百
金无异”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据《资治通鉴·汉纪》记
载,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