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多地紧盯“逃逸式辞职”的思考
“逃逸式辞职”是指一些干部在任时违纪违法,妄图通过提
前退休、辞职转岗等方式逃避惩罚,以为“一走了之”就能安全
着陆的行为。近年来,多地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国企领域“逃逸式
辞职”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这不仅反映了当前党风廉
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也凸显了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
的重要性。深入思考这一现象,对于我们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
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多地紧盯“逃逸式辞职”的背景和现状
(一)背景
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着重抓好国有企业等权力集
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系统整治,持续深化“逃逸式辞职”
治理。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掌握着大量的资源
和资金。然而,一些国企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违纪违法活动,
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和纪律处分,选择“逃逸式辞职”。这种行为
不仅损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也严重破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社
会公平正义。
(二)现状
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查治结合、纠建并举,紧盯重点人员、
重点岗位、重点领域,督促国资国企系统加大治理力度,推动标
本兼治、系统施治。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纪委监委紧盯
退休前火速辞职,在位不收离职收、在岗不收转岗收等“期权化”
交易,重点核查领导干部在职期间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离职
或退休后是否到原业务管辖范围内企业任职、兼职“捞油水”等
方面情况。2024 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发展银
行纪检监察组和相关省级分行纪委运用“室组地”“组地行”联
合办案模式,共查办“逃逸式辞职”案件 4 件 4 人。湖南省纪委
监委全面起底省管企业“逃逸式辞职”问题线索,加大查办力度,
深化“纪巡”联动,针对 2024 年下半年以来十二届省委第六轮
巡视发现的 8 家省管企业“逃逸式辞职”问题,已协调地市级纪
委监委指定管辖有关问题线索 10 余件。
四川省成都市纪委监委驻成都益民集团纪检监察组联合集
团党委印发《关于规范集团离职、退休人员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工
作的通知》,通过构建“前置审核—动态把关—闭环管理”的全
流程监督机制,靶向破解国企领域“逃逸式辞职”问题。2024
年以来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147 份,暂缓 4 人离职。重庆市九
龙坡区纪委监委联合相关部门单位打出“监督+教育”组合拳,
利用大数据赋能监督的优势,推动有关部门创新打造国资国企数
字监管平台,实现对国资国企资金、资产、投资主要廉洁风险实
时动态防控,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可能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防止“逃逸”“提前筑巢”等行为。目前,该平台汇集全区 57 家
区属国企全量数据,已推送预警信息 315 条。同时,系统梳理查
办的典型案例资源,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出台《重
庆市九龙坡区区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
文件,多维度织密织牢监督网。
二、“逃逸式辞职”产生的原因
(一)利益驱动
部分国企干部受利益诱惑,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
利。他们认为通过“逃逸式辞职”可以逃避法律制裁和纪律处分,
继续享受违法所得。一些干部在位时为企业或个人提供便利,退
休或辞职后到相关企业任职、兼职,以获取高额报酬,实现“期
权化”交易。
(二)监督漏洞
在干部管理和监督方面存在一定的漏洞,导致一些违纪违法
行为难以被及时发现和查处。对干部离职或退休后的从业行为缺
乏有效的监管,使得“逃逸式辞职”有机可乘。同时,部分地区
和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等环节存在不足,未能充分发
挥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