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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房管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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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市房管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 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 202X 年 8 月 26 日 至 11 月 8 日对市房管中心党支部开展了巡察,202X 年 1 月 12 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房管中心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 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市房管中心党支部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坚持把做 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 结合,切实肩负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认真制定整改 方案,逐一对照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过程中,始终坚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与学习贯彻党的 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与“找改强争”专项行动、推动全年重点工 作开展相结合,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提高站位,切实扛起整改政治责任 召开支委会专题学习,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 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领域重 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 要作用,把整改工作作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 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对标对表市委巡察整改要求,研究制定整 改方案。整改以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反馈 问题,中心党支部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其他支委委 员、各科室负责人根据各自职能将问题一一分配相关科室,举一 反三,细化整改措施。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建立台账,推动整改落 实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细化工作流程,找准堵牢廉政风险点。 (二)压实责任,坚决完成整改政治任务 整改以来,成立了以中心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其他支委委员 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巡察整改 期间,党支部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会同班子 成员、具体科室研究巡察反馈的问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及 时调度,审定整改事项,逐条逐项对账销号,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三)明确导向,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主动对接市住建局、市纪委监委和市委巡察办,在整改中细 化措施,形成合力。对巡察整改工作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 监督,主动对接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不断完善整改措施, 强化问题导向,注重总结行业性、系统性廉政风险点,细化流程 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强化监督保障,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治结 合起来。举一反三,不断完善整改措施,制定和完善《中共淮北 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等 17 项制度, 建立长效机制,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 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重点工作部署落实力度不够。 (1)针对“学思践悟不深入”问题、“理论学习不重视”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整改以来,制定出台《支部委员会 2023 年 理论学习计划》,围绕房产管理服务职能,认真编排,丰富学习 内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 指示批示精神等;二是坚持先学习、促决策。每次支委会先开展 学习,研讨理论,结合房管业务实际分析现状、查找问题后研究 业务工作,研究贯彻落实措施,2023 年已召开 13 次支委会。三 是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强化思想引领,从党史学习教育中坚定 信仰信念;做到学思践悟,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 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 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针对“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不到 位”问题。一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和健全集体 领导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二是整改 以来,制定《市房管中心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解 决问题,坚决杜绝以主任办公会代替支委会作决策,严格执行末 位表态制。议事范围包括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 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按照议题审定、材料准备、会议讨论、 民主表决、作出决定的程序进行议事。 (3)针对“对房地产业发展科学谋划不足”问题。一是提高 政治站位,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 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等专题学习,加强对国家、省宏观政策的研 究,结合工作实际分析现状、增强研判;二是配合局机关科室, 制定《淮北市“十四五”房地产业发展规划》、《淮北市房地产调 控“一城一策”方案》等房地产专项规划。 (4)针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落实不力”问题、“预售 重点监管资金账户余额低于应留存金额”问题、“预售重点监管 资金拨付形象进度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严格审核形象进度, 按照《关于修订<淮北市新建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 通知》(淮住建〔2022〕2 号)文件要求,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 提取涉及的工程形象进度现场勘查、资金量核准工作,认真做好 预售监管资金留存量核准,严格按标准留存重点监管资金,确保 工程形象进度与应留存重点监管资金比例相符,目前,市本级在 建在售 45 个项目,开设 247 个监管账户;二是加大各商业银行 预售资金监管力度。要求各监管银行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直接 将购房款进入对应楼栋监管账户,保障各开发企业设置专用 POS 机,杜绝将预售款、购房定金等打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以外的账 户,杜绝将企业税户、保证金账户挂接监管账户;三是开展房地 产市场检查。对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中介等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 执行《实施细则》情况等进行检查、巡查,对违规行为通过责令 整改、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多种手段进行规范管理,有效净化 房地产市场,形成《房地产市场检查周报》,已制发 18 期;四是 定期梳理预售资金拨付情况。每月梳理预售资金拨付情况,形成 预售资金监管信息月报,月报已制发 9 期。 (5)针对“重要业务资料丢失”问题。一是加强业务资料留 存,对中心办理的业务纸质资料统一存放、统一管理,按照档案 整理标准进行整理归档保存,开展业务资料档案整理工作;二是 推行业务网办,预售资金提取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审批,线上审核, 无需纸质材料。结合“智慧房管”信息化系统,网上受理业务资 料,公开透明,同时加强网络安全维护;三是对可能涉及违规的 事项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整改。 (6)针对“公租房动态管理有短板”问题。加大对市管公租 房核查清退力度,对于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租户及时予以清退。 已对清退出的闲置房屋进行摇号配租,目前在租 768 户。 (7)针对“老旧小区改造标准不高”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