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主评议市住建局工作调研报告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为落实市政协常委会关于对市住建局工作开展民主评议工
作部署,7 月下旬开始,由分管副主席牵头、抽调部分政协委员
及相关单位人员成立民主评议工作组,对住建局在贯彻执行相关
政策法规、履行部门职责、落实市政协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加
强自身建设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评议。一是动员部署。8 月 12
日,评议组在住建局召开民主评议工作动员会,与局机关领导班
子、二级机构和内设科室负责人开展个别谈话,查阅相关文件材
料,深入了解我市住建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问题。二是座
谈交流。评议组先后赴 X 镇、X 镇、X 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
“两代表一委员”、镇村干部代表及行业代表共计 40 余人参会,
与会人员围绕城乡建设、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三
是问卷调查。结合乡镇征求意见座谈会发放纸质问卷和民主测评
表,同时通过网络发布问卷调查,广泛征集社会各界代表对住建
局工作的评价及意见建议。截止目前,共收到问卷调查 246 份,
其中“满意”171 份、占比 69.51%,“基本满意”71 份、占比
28.86%,“不满意”3 份、占比 1.22%,“不了解”1 份、占比
0.41%.10 月 23 日,市政协召开十四届二十三次常委会议,对住
建局工作进行了民主测评,综合民主评议小组测评、社会测评、
常委会议测评情况,市住建局工作优秀等次汇总百分比为 76.46,
总良好等次以上百分比为 98.65,评定为良好等次。
二、市住建局工作总体情况
市住建局是主管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职能部门,内设
8 个科室,下辖 5 个事业单位。现有班子成员 7 人,公务员 11
人,事业编制人员 56 人。评议组认为,近年来,市住建局积极
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紧紧围绕全市
中心工作,高质量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
效。市住建局实施的文化公园项目荣获 X 省建筑行业建设工程
质量最高荣誉奖“黄山杯”。2024 年,X 市获得 X 传统建筑修缮
示范县称号。
(一)党建业务深度融合。班子成员带头抓理论武装,落实
双重组织生活和“三会一课”等党建制度,创建“精美住建,倾
心为民”党建品牌。修订完善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和决策
制度、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等,完成人防职能划转,组建质量安全
管理站,成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中心,党建与业务融合水平
得到全面提升。
(二)城乡品质稳步提升。实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三年
行动,建成开放 X、X、X。评定公布野寨中学历史地段 1 处、
天宁寨院落建筑群等第一批历史建筑 13 处、第一批传统建筑 162
处,国家级、省级传统村落均增加到 9 个。编印推广《农村住房
设计图集》,引导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和乡村整体风貌。建成书香
北路等道路,改造南岳路等主干道,有效缓解城区道路通行压力。
实施城市“去污、活水、增绿”工程,建成高铁新区、河西新区
污水处理厂,整治东关河、幸福河等城市水系,城市生态更加
优化。
(三)民生保障扎实有力。大力实施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
持续推进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建成观湖印、城央壹品
等一批高品质楼盘。开展住宅小区“四整治、两补齐”和基础设
施修复提升行动,有效缓解停车难、充电难等问题。常态化开展
城乡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 298 栋,改造
农村危房 60 余户,群众居住条件显著改善。
(四)行业发展提质增效。助力本土企业升级增项,新增施
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 1 家、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企业 1 家。做
优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创建省优质工程“黄山杯”1 项、X 市
“振风杯”4 项。出台《X 市关于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房地产业良
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引导住房合理消费,稳定
房地产市场。推进“皖美红色物业”建设,成立全市物业行业党
委,城区住宅小区实现物业服务、党组织和业委会组建全覆盖。
成立 X 市房地产(物业)领域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常态
化开展“夜话物业”“业主开放日”等活动,及时化解物业管理
纠纷。
三、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功能配套不完善。老城区部分主次干道通行压力
依然较大。小区改造规划统筹不够,单个项目范围普遍偏小。前
期论证社区居民参与度不深,小区改造设计标准不高,项目推进
存在阻力。社区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生活性服务配套有短板。
城市棚改征迁区域土地利用不足。城市绿地仍有扩充空间。城市
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尚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装配式建筑、绿色建
筑等新型建造方式推广应用不足。
(二)城市运行安全有隐患。前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地
上、轻地下”,全市地下雨污管网“一张图”不完善,管网连通
不畅、存在不少堵点。老城区部分路段地下管网仍然处于雨污合
流状态,城市污水收集仍不完全,城市部分区域排水不畅,防洪
排涝压力较大。城市既有房屋解危机制不健全,危旧房屋尚有存
量。
(三)名城建设成效不显著。对标国家和省历史文化名城定
位,我市名城保护利用工作机制仍不完善,市级层面尚未成立名
城保护管理委员会,名城保护利用相关管理规定也尚未出台。历
史建筑、传统建筑等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认定和挂牌保护进展不快,
历史城区名城风貌未完全彰显,主城区尚未形成特色鲜明、亮点
突出、运营成熟的支柱性历史文化旅游产业集群。
(四)工作联动统筹不顺畅。城市建设规划不完善,引领作
用不强,一些区域存在重复建设,造成一定浪费。基础设施建设、
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建设运维机制不畅。机构改革以来建设的
60 多个老旧小区均未完成移交,部分已改造小区智慧监控系统
未实现组网运行。我市开放性小区较多,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