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汇报
提孜那甫乡基层立法联系点自 2020 年 1 月 19 日被自治区人
大常委会确定为立法基层联系点以来,提孜那甫乡立法点认真按
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的总体要求,不断健全
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联络员队伍建设,紧密结合我乡
实际,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征求对有关法律法
规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完成自治区人大法工委交办的各项立法调
研任务,较好地发挥了立法基层联系点的作用。截止 20XX 年 3
月初,提孜那甫乡基层立法联系点共收到自治区人大法工委拟出
台的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稿 21 部,提出合理化建议 20 多条。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联络人员网络
充分认识到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保障和实现人民当家做主方面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立法基层联
系点工作。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县人大
常委会分管法制的副主任主管联系点工作,由法工委具体负责指
导联系点工作,乡党委加大了对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的保障力度,
在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上给予了倾斜,解决了办公场地100平方,
并按照“十有”标准进行建设。自治区人大法工委拨付工作经费
1.3 万元。依托乡人大专干、乡司法所法律骨干,认真做好联系
点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了立法基层联络员制度,从乡、村、群众
团体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了具有一定法律基础知识、有
实践工作经验,热心立法工作的同志作为立法基层联系点的联络
员,将每村一名人大代表共 13 人确定为立法联络人员,形成了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网络。认真做好联系
点日常工作。
(二)强化制度建设,有序开展工作
在制度建设方面,我们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对立法基层联系点
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明确了联系点及联络员的职责
和主要工作任务,并对联络员的工作程序提出了具体要求。先后
制定了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度、立法联络员工作制度、联络员
工作职责等,使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在联
系点的日常工作中,注重加强与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沟通,认真
负责地做好立法调研的各项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将上级人大
的有关立法动态和信息及时传达给有关单位和立法联络员,将基
层单位和联络员有关立法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县人大。一
年来,共深入村开展立法宣传调研活动 8 次。积极派员参加县人
大常委会有关立法工作会议和各种培训活动,了解有关立法信息
和工作程序。联系点聘请的立法联络员也能够主动加强与联系点
的联系,按照联系点的要求和联络员工作职责,及时反映人民群
众对立法和执法方面的意见和呼声,带头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努力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三)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
立法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对我们而言,如何做好立
法基层联系点工作,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为此,我们坚持在学
中干,在干中学。一是乡人大坚持集体学法制度,每次针对议
题确定学法内容,提高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政府决策的
质量。二是认真组织乡立法联系点联络员、人大代表学习《宪
法》、《立法法》、《地方组织法》等与立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
规,并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搞好立法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