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挥协商式监督优势,增强民主监督
实效,助推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面对繁重的发展
任务和复杂的风险挑战,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不仅是提
升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履职效能的必然要求,更是增强区域
协同效能、保障重大战略精准落地的重要支撑。
十三届湖北省政协以来,各级政协组织在完善人民政协民主
监督机制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通过调研发
现,仍面临制度建设水平不高、委员主体能力发挥不充分、监督
力量联动不够等短板,为此,建议坚持系统思维,从整体性、关
联性、协同性和动态性出发,形成系统性重塑与整体性优化方案。
一、健全党对民主监督工作的领导机制,把准民主监督政治
方向。强化政治引领机制。建立常态化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确保
民主监督工作始终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完善重要
监督议题政治把关机制。完善工作统筹机制。推动将政协民主监
督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布局,建立定期研究民主监督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党委、政府、政协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民主
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统一部署、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落实支持保障机制。将接受和支持民主监督情况纳入领导班子考
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委员履行监督职责的保障机制。
二、完善民主监督融入政协履职全过程的机制,增强民主监
督系统性。健全会议监督机制。在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
专题协商会等各类会议中设置监督性议题,明确监督程序和标准。
探索开展专项民主监督评议会,邀请党政部门负责人到会回应委
员关切。完善视察调研监督机制。将民主监督融入视察调研活动
全过程,采用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点观察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等
方式,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提案办理监督机制。坚
持提案不在多在精的原则,坚持立案标准,加大提案审查力度。
建立提案办理民主评议机制,组织提案者对办理结果进行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