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范文:准确把握科学内涵,因地制宜做实
“三个管理”(治理)
最高检党组决定“一取消三不再”,要求一体抓好“三个管
理”,这是最高检推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措施,也
是推动新时代检察改革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检察机
关直辖市分院承担本辖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职责,以
及对辖区基层院办案的监督管理职责,自身业务管理和对下业务
管理的要求都很高。直辖市分院如何加强“三个管理”,存在自
身的一些特有问题,对此需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对标最高
检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作出更加全面、准确的回答。
准确把握“三个管理”的科学内涵
“三个管理”各有侧重,又有机联系。业务管理外延最宽,既
有宏观管理,又有微观管理,但侧重于宏观管理。通过数据统计分
析,对检察业务、检察工作的趋势、规律、特点等进行研究,加强
业务指导,服务科学决策,是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保障。
案件管理侧重于微观管理,是对案件进行流程、实体等全方位管
理,包括办案组织设置、办案职权划分、办案监督管理等,推动把
司法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办案环节、每一个办案组
织、每一名检察官。质量管理是业务管理的目标导向,侧重于促
进办案实体、程序和效果的有机统一,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注重各项改革举
措的协调配套,增强改革取向的一致性,建立健全责任明晰、链条
完整、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加强“三个管理”首先要明确总体
工作架构,构建相对健全的工作体系,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制度细节。
检察长全面领导检察院的司法办案和监督管理活动,各业务部门
及其检察官受检察长委托行使相应办案和监督职权。检委会是检
察机关最重要、最权威的司法办案组织和监督管理组织。总体而
言,“三个管理”工作体系是以检察长和检委会为统领,司法办案
部门和监督管理专门部门以及上下级院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业
务管理体系。
从单个院的角度看,司法办案部门是业务管理的主责部门,主
办检察官、部门负责人、检察官联席会议根据权力清单履行各自
监督管理责任,担当个案质量的保障责任。政工人事、案件管理、
检务督察等部门是涉及业务管理的不同部门,一方面协助检察长、
检委会统筹全院业务宏观管理,另一方面借助专业优势,补强各办
案部门的自身管理。在案件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管理、检察官绩
效评价等领域发挥作用,同时还承担着衔接案件质量责任与检察
官绩效考核、司法责任追究、惩戒的职责。
从直辖市检察体系角度看,市院在业务管理体系中牵头管总,
重点在宏观管理,掌握分析全市检察机关业务数据情况,根据检察
机关服务大局任务要求,把握办案政策导向,解决影响类案质量的
法律适用统一问题。分院案件是业务管理的中枢,分院办案程序
与辖区院相互衔接,办案职权对辖区院办案有直接制约监督作用,
既要承担对自身办案的监督管理职责,对辖区院个案质量也负有
共同责任,因而在诉讼程序中对个案质量管理上既有管理职权又
有司法责任,也应有更大作为。辖区基层院是业务管理的基础末
梢,基层院“三个管理”工作体系的有效运行,决定着上级院各项
业务管理目标能否有效传达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办案环节和每
一名检察官。
加强“三个管理”应遵循的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
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再次深入阐述了改革与法治
的关系,强调“要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改革方案的设计必
须把握客观规律”等。为了推动检察工作进一步回归到高质效办
案这个本职、本源,最高检检察长应勇提出了严格依法、实事求
是、遵循规律的要求,其内涵与习近平总书记对改革和法治关系
的重大论述高度契合,是加强和改进检察管理,优化管理模式的观
念指引。围绕严格依法、实事求是、遵循规律的要求,在加强“三
个管理”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是抓好“三个
管理”的主线,要按照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
法责任制的意见》规定要求,科学、规范、严格落实主办检察官、
业务部门负责人、检察长、检委会,以及上级院对下级院的各项
监督管理职权和责任。检察权内部监督制约是案件质量的重要保
障。但是,也应当预见到可能出现检察官为了回避责任风险,怠于
行使办案职权,不敢决定、不敢担责、问题上交,过分依赖上级审
核把关的情况。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就必须“坚持谁办案谁
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