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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集中制党课素材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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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集中制党课素材汇编 ## ################## 2 ########### ############### 12 ########################## 17 ################### 38 ################# 26 ################# 47 ###################### 55 关于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质量的思考 中国共产党从创立以来,不论党面临的时代条件、发展任务如何变化,都始终将民主集中 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当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 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地全面从严治党,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把党建 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突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 制,提高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质量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新时代,切实提高贯彻执 行民主集中制质量是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 一、民主集中制对中国共产党的存在和发展的意义 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民主集中制举足轻重,作用不可低估。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质 量直接关系到党的团结统一,关系到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关系到全面从严治党能否实现,关系 到党的长期执政地位,关系到党的兴衰成败。 1.    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最大的制度优势 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为推进党和国家的治理提供了根本保 障。中国共产党长期的历史实践证明:我们党能否坚持正确有效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决定着 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兴衰成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民主集中制是最大的制度优势①。要求 全党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正确实行集中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 度地激发全党的创造力,提升党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党的权威,不断巩固党的执政 地位。 正是在这样一个科学合理的制度的引导下,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才能步调一致、团结一 心,不断取得革命和建设的一个又一个胜利,才能不断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向前发展。当前,在前所未有的复杂形势下,我们党要继续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完 成“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个方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 国,就必须继承党的优良传统,继续坚持和发展民主集中制,攻坚克难,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2.    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是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有力保障 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面临执政地位、执政能力的严峻考验。我们党要实现长期执 政,必须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如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其中一条重要 的历史经验就是要坚持和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党的历史告诉我们,凡是我们党在民主集中制坚 持、贯彻和执行好的时候,党的事业发展得就比较成功;反之,凡是党在民主集中制坚持、贯彻 和执行不好的时候,我们党的事业发展得就比较曲折。为什么呢?坚持、贯彻和执行民主集中制 好的时候,就是我们党组织和党员能够充分实行民主,充分地表达自己的主张和意愿,充分地发 挥自己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能够实行正确的集中,凝聚全党的意志、智慧,确保行动的一 致;坚持、贯彻和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好的时候,就是民主受到破坏的时候。只有坚决坚持贯彻执 行民主集中制, 不断发展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才能够保证党的理论和实践符合时代发展趋势, 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保障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不断提高。 3.    民主集中制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 中国共产党是拥有着9000多万党员的大党,如何做到人心一致、行动一致, 关系到我们党 的执政之基和长期执政,关系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在党的全部生活中,党员之 间、党组织之间以及党员和党组织之间,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在。要正确认识和解决矛盾,就 必须采取正确办法和措施,而民主集中制就是我们党最终解决矛盾的制度保证。首先,民主集中 制能有效解决矛盾。当党组织之间或党员之间出现分歧时,先采取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式做思想 政治工作,如果无法解决,就采用民主集中制中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方法,有效解决 矛盾和分歧。其次,民主集中制能有效防止党的分裂。在解决党内矛盾和分歧时,每位党员都有 权利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这体现了民主。但是,当党组织作出决策之后,个人、少数、下级、 全党就必须做到“四个服从”。即使有想法、有意见,在党组织未作出改变决议之前还必须服 从, 这就体现了高度集中。所以,坚持和发展党的民主集中制对做到“两个维护”, 加强党的 团结统一至关重要,尤其在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背景下,要想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化解多元利益 矛盾、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就必须坚持和发展民主集中制。 4.    民主集中制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基础 民主集中制正确规范了处理党内关系、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准则。具体来说,它规定了个 人与组织的关系、少数与多数的关系、下级组织与上级组织的关系、全党各个组织、全体党员 和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关系,还规定了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由选举产生的原则,党的 基本领导体制及其内部关系的原则,党的上下级组织关系的原则,党的领导制度原则,禁止个人 崇拜的原则等,保证党能够充分地发扬党内民主和实行正确的集中,同时,也能够实行有效的监 督,实现党在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高度统一,从而使党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 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民主集中制是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 纵深发展。 二、当前领导干部在贯彻民主集中制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党的组织制度都非常重要,必须 严格执行。”从当前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实践来看,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总体是好的,但 是,也存在着极少数领导班子和个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的突出问题。 1.    发扬民主不够和正确集中不力并存在民主集中制中,民主与集中是辩证 统一的。 如何正确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关键。事实上,在实际的工作中科学 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还存在着突出的问题,主要是发扬民主不够和正确集中不够并存。 在关于发扬民主不够的问题上,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民主不充分; 二是民主极端 化。发扬民主不充分主要集中在四个问题上。 一是忽视基层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在确定议案,广泛征求意见的时候, 忽视甚至剥夺 党员的知情权,不向党员传达相关的文件和精神,不认真征求一般党员的意见和要求。 二是部分领导干部把“负责制”变成了“家长制”。“一把手”说了算, 对于其他人的意 见,和自己一致的就肯定,和自己相左的就批评。 三是集体决策程序形同虚设。对于集体决策,要么随意改动,要么部分执行,甚至置之不 理。 四是民主监督流于形式。部分领导干部敷衍了事,不配合监督,甚至回避。民主极端化主 要表现为过分强调民主,从而偏离集中。决策之前充分调研,这本来是坚持了民主集中制,但是 一些领导干部不分轻重缓急,所有问题都要讨论,不能坚持集体领导,肆意扩大民主范畴。这种 看似发扬民主的工作方法, 往往会使很多决策陷入争论不休的状态从而导致议而不决,甚至在面对需要承担重大责任 时,相互推诿,互相扯皮,实质上是伪民主。针对民主不充分和民主极端化的两种情况,民主不 充分表现得尤为突出,也是当前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主要问题。 关于正确集中不力,主要体现在有些部门在贯彻民主集中制时,遵循着集中一民主一集中 的过程,先进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然后执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颠倒顺序后实际上成 了假民主。比如,在重大问题决策之前,“一把手”通过各种方式先定好调子,然后班子成员集 体讨论,发表意见,有了“一把手”的“神操作”,其他人基本不会提出相左的意见,最后“一 把手”心满意足地拍板决定。从表面上看符合民主集中制的决策程序,但实际上是披上了集体领 导外衣的个人专断。 2.    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偏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领导 制度。它是指在处理重大问题、重大事项时,必须经过党委集体的充分讨论作出决策,之后党 委成员要按照党委安排,明确分工,各负其责。这一制度既有利于凝聚全体党委成员的智慧和力 量,形成强有力的集体领导, 又有利于分工协作,提高集体领导的工作效率,但是在贯彻落实 中却存在一些错误倾向。 一是在贯彻执行中,按照党委领导制度的规定,重大问题、事项应由党委集体讨论决 定,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党委书记或个别党委委员凌驾于党委集体之上,从而导致党内集体领 导名存实亡,党委书记或个别党委委员单独决定的情况屡屡存在。二是很多一般事务按规定应由 党委会成员分工负责,但实际工作中分管领导却不敢担当,不敢独立负责,而要占用党委集体的 宝贵时间和精力,事无巨细地要求党委集体讨论,严重降低党委的工作效率,最终导致党委内部 职责混乱,不能很好地处理好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的关系,该党委的决策变成了个人决策,该分 工负责的常规决策变成了集体决策,导致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相偏离,民主集中制的优势 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极大削弱党委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3.    可操作的具体制度不够完善可操作性的具体制度规定相对缺乏,议事规则和决策程 序等不完善。如:领导制度、工作制度和生活制度,包括职权规定、会议制度、议事规则、民 主生活制度等,甚至出现无规则和程序错乱的情况。比如,党委领导制度中规定重大决策、重要 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或者大金额资金的使用,都必须通过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但是,在相关制 度中对哪些属于重大问题、重大项目,数目达到多少属于大额资金等问题的缺乏明确而具体的规 定,对党委会讨论的程序、方式的规定也不是很规范,比较笼统。又如,在党的监督制度中,关 于民主监督的规定非常笼统,在执行时难把握,极大地影响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同时,又缺乏 对监督机构监督范围的职权界定,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出现职权交又或监督漏洞的现象。因 此,诸如此类的制度执行起来往往会流于形式,缺乏强有力的约束。 4.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在《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明确了开展批评与自 我批评是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过程中,能否正确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 评,能否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是能否正确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关 键,但在有些组织和部门,大部分批评与自我批评都是走形式、走过场,不能坚持真理,修正错 误。 一是敷衍了事,不愿意进行自我批评。表现为对自我批评认识不深刻,认为就是形式,态 度不端正。甚至有些领导干部一碰到自我批评就躲闪,轻描淡写,不痛不痒,害怕因此丧失自己 的威信。 二是心存好人主义,不敢批评。往往奉行“老好人”原则,遇到损害党和国家、人民利益 的行为不敢批评。这种做法违背民主集中制,抛弃了党性原则, 使党内生活的严肃性变成了庸 俗化。 三是专横跋扈,批评不得。这种问题主要集中在部分上级领导干部身上, 对下级和同级班 子成员提出来的意见,毫不在意,一点都不采纳,甚至对提出意见的同志打击报复,扣帽子,穿 小鞋,背离了民主集中制的要义。 5.    监督机制不完善和监督力度不够并存在当前的条件下,我们党主要实行的是依据党 章和党规,自我约束、自律自省及党内纪检部门的监督,相对来讲, 监督力度还是不够的。在 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中,我们往往过度关注行政监督,而忽视民主监督,导致权力过度集中。 当前,党的民主监督渠道仍旧过于单一,部分地方和部门严重打击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对于所反 映的问题采取形式主义,只解决一些无关痛痒的意见建议。同时,部门党员缺乏监督意识,总是 把监督看作是专门监督检查机构的职责,对于自身的民主权利不甚关三、如何提高贯彻民主集中 制的质量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保证,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 兴的重要基础。因此,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提高贯彻 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质量。 1.    积极推进和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多年来,“一把手”说了算, 主要领导干 部我行我素、独断专行的现象较为突出和较为普遍,主要原因就是主要领导权力过分集中。党 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这就是要加快推进党内权力结 构改革,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结构和权力运行机制,从根本 上消除权力过分集中现象,从源头上解决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难的问题。为此,一是要科学配 置权力,合理划分和科学配置各部门、岗位的权力和职责,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需要适度分 解权力,将集中于某一个人的权力分解为多人行使,将重点岗位的权力分解到多个岗位,将集中 于某一层级的权力分解到多个层级,并且明晰权力边界,强化权力制约。要严格实行定期轮岗制 度,对在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工作达到规定期限的,要调换部门、岗位任职,降低因长期任职 于同一部门、岗位而受人情、关系影响和拖累的可能性。通过对权力的科学配置和合理分解,促 使领导干部做到可以行使的权力按规则正确行使,该由领导班子集体行使的权力班子成员个人不 能擅自行使,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决不能行使。二是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特别是对“一 把手”的制约和监督。在加大党内监督为主的基础上,要把党内监督和其它监督结合起来,形成 合力监督。如, 要与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同时要 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 发挥审计监督、 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形成强有力的制约机制。 2.    完善具体制度,特别要使具体制度更具有可操作性 仅仅有宏观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是不够的,需要微观上的具体制度, 好的具体制度 是宏观制度落实到位的重要保证,宏观制度和微观制度都运行得好才能保证民主集中制落实贯 彻到位,保证民主集中制落实得好。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具体制度不完善,也可能导致民主集中 制制度不能够落实到位,如议事制度,有些主要领导把会上要议的内容不事前告知一些委员,只 是他个人知道或个别委员知道,在委员会会议上,主要领导突然提出这个议题,并表明或隐约暗 示了他个人的想法和观点,个别人接着附议他的观点,而其他委员对此问题还没有什么思考,一 时还拿不出很好的主意,同时还要揣摩主要领导的意图,另一方面也要给主要领导一个面子,也 就顺水人情通过了主要领导人的观点。有些主要领导人正是通过具体制度的不完善而有意或无意 地破坏和践踏民主集中制,以实现其个人的私心杂念。这样的事例在民主集中制的实践中不胜枚 举。因此,我们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实践中要完善具体的制度,如:领导制度、工作制度和生活 制度,包括职权规定制度、会议制度、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制度等等,这样才能确保民主集中 制的正确执行。 3.    加强民主集中制的教育培训,使班子所有成员熟悉和懂得民主集中制的规矩和方法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领导制度和组织制度,它既是我们党的根本规矩又是我们党的根本领导 方法,是我们值得深人研究的一门科学。但是,从当前我们的领导干部的现状来看,有些干部并 没有系统地学习过民主集中制的理论,对民主集中制的理论一知半解,也不熟悉民主集中制的规 矩,不懂得民主集中制的方法,使用上更谈不上娴熟。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民主 集中制的教育培训,使大家熟悉民主集中制的规矩,懂得民主集中制的方法。”习近平总书记这 一重要论述告诉我们,必须加强领导干部的民主集中制的规矩的教育培训,如民主集中制“四 个服从”的原则等,要使民主集中制的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决不能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中 违背民主集中制规矩。另一方面, 还告诉我们,要懂得民主集中制的方法,如党内决策和议事 制度“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十六字方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 的“加强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强化决策执行、评估、监督”等方法是实 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关键。⑤ 4.    加强党性修养,为正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提供党性支撑 再好的理论和方法也要靠人去贯彻执行,人的立场影响着贯彻执行的效果, 一个人是站在 党的立场、人民的立场、科学的立场还是站在少数人立场、小团体的立场、自己利益的立场这直 接影响着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效果。因此,作为领导干部不仅要提高自己的业务的能力,更重要的 还要提高自己的品德修养和党性修养,这是解决正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问题。 我们共产党人的党性立场就是要始终代表着中国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始终以人民为中 心,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努力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人民 的利益作为自己的出发点,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自己的奋斗的目标,决不能代表少数人 的利益和个人的利益,这是根本的问题,更是党性原则问题,是能否正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 前提问题, 所以,只有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把党的立场和人民立场融入自己的血液,才能为正 确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提供立场支撑。 5.    积极推进党内民主,营造良好的民主政治生态环境。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没有党内民主,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就无法得到充分地表 达;没有党内民主,党员和党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也无法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必须把推进 党内民主作为基础性的工作和长远性的工作来做。首先要保证党员的民主权力得到充分发挥,有 了这个前提,党员才愿意提出自己的见解,也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也敢于坚持正确的 东西,反对错误的东西。其次,要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凡是在党内能公开的,一律要对党员公 开,使党员有充分的知情权;有了充分的知情权,党员才能够全面深刻地认识实情,发表自己的 见解,对正确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三是要营造党内民主政治生态环境,要吸取中国传统文化中的 精华,还要坚决反对传统文化糟柏,特别是要坚决反对封建社会的专制思想,营造风清气正的党 内民主政治生态环境, 为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质量营造良好的党内 生态环境。 迈向更高质量的政党治理 新时代民主集中制发展的五维向度 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遵循。实践 证明,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民主集中制为党和国家各项政策的确立、执行提供了有力的制 度保障。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近100年历程中,民主集中制彰显 了自身的强大生命力和组织力。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继续坚持民主集中 制,全面推进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实现了民主集中制的新发展。 一、政治维度:巩固核心意识,实现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党关于“核心意识”的重要表述,是中国共产党对党的政治实践新的认识和创新。这里 的“核心”具有三重内涵即核心力量、领导核心、核心领袖。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首次正 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3]” 的重要表述,并号召全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 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使党更加坚强有力。这是符合历史潮流的。每个时代都需要这个时代 的大人物,确立并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既符合马克思主义领导理 论要义,又是党在领导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的经验总结。马克思、恩格斯高度重视领导核心 在政治实践中的作用。实际上,“核心”的身份不仅代表着政治责任和政治权威,也代表着思想 创新和理论权威。伟大人物往往能够凭借自己扎实的理论功底和才能,以科学的预见制订正确的 革命战略,最大限度地凝聚社会共识,总揽全局,为社会的发展指明方向。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 期, 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以及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 导集体等,都在历史发展的紧要关头,凭借其渊博的理论知识和过人的胆识,审时度势地引导和 教育群众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其敏锐的判断力、理 论创造力和战略定力,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路人。 坚持党的集体领导与核心领袖具有内在统一性,如果缺乏核心领袖,不仅无产阶级革命事业难以 展开,而且统一意志更是空谈。民主集中制有效运行的关键在于实现民主与集中的统一,客观上 也就要求“核心”的存在,可以说核心领袖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领头羊”。民主靠集体,集中 靠“核心”,这是充分实现民主集中制的重要途径。 二、理论维度:深化理论认识,赋予民主集中制新内涵 学术界普遍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并未明确提出民主集中制的概念及内涵, 但在领导无产 阶级革命实践的过程中,提出了有关民主集中制的思想。列宁在马克思、恩格斯民主集中制思想 的指引下,结合苏俄的具体国情,正式将民主集中制规定为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的基本原则,这 些都成为中国共产党民主集中制的理论基础[4],对中国共产党民主集中制的确立和发展具有 重要的指导意义。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人面对新时代的发展要求,赋予了民主集中制新的 内涵。新内涵表明了民主集中制的民主与集中是相互作用、相互协调的有机统一整体。坚持和 完善民主集中制就要在两个方面下文章:一是善于发扬民主, 二是善于进行集中。没有充分的 民主,就不会有正确的集中,没有正确的集中, 民主就会流于形式,就会出现扯皮、推诿等问 题,因此在理论和实践中绝不能将二者割裂开来。历史证明,二者关系处理得好,党的各项建设 就顺利,反之则亦然。实际上,民主集中制的本质就是要实现民主基础上正确的集中,即按照少 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实现组织上的内在集中和外在统一,以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也是民主 集中制内涵的要义所在。 三、内容维度:注重功能提升,提高民主集中制执行力 一是以党内民主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民主集中制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 用,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立场。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从群 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主动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强调“关 键少数”的重要作用。国家治理的主体是多元的,在中国最重要的是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这 是因为中国的公共治理结构是一种“以党领政”的治理结构。因此,要提高民主集中制的效 能,就要着重抓住各级组织这一“关键少数”。三是严格党内监督制度。有效的监督可以保证权 力的规范使用。要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公务员的监察体系,就要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 众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5],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对民主集中 制执行过程的监督,保障了民主集中制在执行过程中的连续性与灵活性。 四、实践维度:整肃政治生活,推动从严治党走向纵深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着眼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整体设计,以壮士断腕的气势开展党 组织的治理,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将治党摆在了极端重要的位置。党要管党,首 先是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6],就是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根本遵循,以民主集中制为工 作方法,努力在全党营造“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良好政治生态。因此,必须始终将民 主集中制运用于强化党内监督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建设中。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的政治生活 展现出新的气象,面对时刻变幻的世情、国情、党情,党中央作出全面从严治党在路上的重要论 断,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人严肃党内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政治指向与决心。 五、制度维度:完善体制机制,高质量发展民主集中制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在于民主集中制的坚持与完善。十八大以来,党 中央的系列创新实践实现了民主集中制的重大制度创新。首先, 创新了中国集体领导体制。中 国集体领导体制发源于毛泽东,重建于邓小平, 巩固于江泽民,完善于胡锦涛,至党的十八大 前,形成了集体交接班、集体分工协作、集体学习、集体调研和集体决策五大机制。在此基础 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增加了集体外事机制、集体自律机制以及核心体制,形成了 核心加七大机制的领导体制框架。如前文所述,核心体制的确立,是中国集体领导体制的重大 创新,与民主集中制并不冲突,该核心既要带头发扬民主,也要在集中时有效整合民意,形成 认识上的统一和行动上的一致。其次,优化了党委议事决策机制。党委制的推行保障了党的各 项决策得到充分讨论,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 性。新形势下,我们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就是要强调党委的主体责任,即各级党 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主动承担职责。与此同时,党内表决应当按 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充分尊重全体委员的意志,让每位委员都能够充分进行决策意向的表 达。最后,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自党的十二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明确规定了请示 报告制度,可以说这是党的又一制度传统。对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作出相关的 制度安排,如《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 划(2018-2022年)》等,以推动请示报告制度的发展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总之,无论是集体 领导体制、党委议事决策机制还是请示报告制度以及其他相关的制度安排如巡视制度等,这些都 是执行民主集中制,实现党的集中统一的重要途径,并且它们在党内都得到了正式的规定和较高 层次的安排,表明了其在新时代得到了继承与发展。 六、结语 综上所述,坚持制度优势,发挥民主集中制治理效能。党的建设不仅是一个重大的政治课 题,也是一个时代课题。在近100年的发展历程中,民主集中制实现了党和国家制度的同质化构 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大的制度保障。但是受西方自由民主等社会思 潮的影响,民主集中制已过时等错误言论时有出现,对其发展产生了一定威胁。对此,我们必须 从理论和制度层面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民主集中制、审慎稳妥地推进其创新发展,力求以实践 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 民主集中制:中国共产党的制度优势、重要法宝和政治责任 在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主集中制的理论认识和实践要求提升到了新 高度,开拓了发展和运用民主集中制的新境界,为提高党的综合治理水平、提升党的整体治理效 能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 一、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坚持民主集中制鲜明标志 (一)民主集中制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内在逻辑 马克思主义政党是以工人阶级为基础、通过“消灭财产、竞争和一切阶级差别”①以实 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价值追求的先锋队。就其“政治属性” 和“价值指向”来讲,民主 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但这种民主属性是以政治组织为载体、是服务于建设新型国家 并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政党使命的。所以,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民主属性在政党政治过程中又表 现为统一性。就其“政治责任”和“职能履行”来说,民主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根本动力,经 由“代表与反映”的集中转化才能由分散力量变为整体共识,实现民主意志对国家主张的影响与 控制。所以,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民主职能在政党政治过程中又表现为集中性。民主相对于集中具 有价值上的逻辑优先性,而集中之于民主则具有实践中的具体保障性。由此,“民主集中制”在 价值逻辑与实践保障的统一中成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二)民主集中制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标志 列宁在领导创建新型政党之初,将马克思恩格斯的上述思想凝练为“民主集中制”并把其 确定为构建和处理新型党内关系的基本原则。列宁指出,“在涣散状态和小组习气盛行”的时 代,马克思主义政党应当以思想威信转化而来的政治权威为基础前提,“把最秘密的职能集中起 来”②,党内权力属于“由于自己的活动和自己的革命彻底性而享有极大威信的小组”;“在恢 复党的真正统一并在这个统一的基础上解散各个过了时的小组”③的时代,“党的一切组织是按 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④,党内最高权力机关“必然是党的代表大会”,“党内的一切事 务是由全体党员直接或者通过代表,在一律平等和毫无例外的条件下来处理的”。①列宁还主张 坚决反对官僚主义,要求成立同中央委员会平行的监察委员会以加强党内监督。 (三)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制度优势 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的指导下建立,“组织严密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 势。”②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规定以选举的方式产生党内权力机构,党内事务“均 取决多数,少数绝对服从多数”③;明确“党的组织体制是中央集权制,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 制”④;决定“选举中央及省监察委员会”⑤,以加强党内纪律;定义民主集中制“即是在民 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领导下的民主”⑥并确立了民主集中制的四项基本原则;强调“中国 共产党内部的团结,是团结全国人民争取抗日胜利和建设新中国的最基本的条件”⑦。中国共 产党执政不久,就指出“党委领导是集体领导,不是书记个人领导”⑧;认为“民主集中制执行 得不好,党是可以变质的”⑨;要求“按照党章的规定,建立党员与党的正确关系” 。改革开 放之初,党深刻认识到“民主集中制的中心是民主”,继续努力发扬民主是全党“长时期的坚定 不移的目标”,明确提出“要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党的 十三届四中全会后,党着手建立“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党内工作机制 和“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互相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党内民 主是党的生命”的重要命题,要求“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 二、切实用好重要法宝,深化民主集中制理论实践 (一)明确民主集中制的核心要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首先要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 导。”要求“每一个党的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无论处在哪个领域、哪个层级、哪个部门和 单位,都要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都要把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摆在首要位置,不 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认为,作为党对一切工作领 导的根本制度保障,民主集中制“既可以最大限度激发全党创造活力,又可以统一全党思想和行 动,有效防止和克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分散主义”。因此,“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 导,同坚持民主集中制是一致的。”维护党中央权威实际是维护党员民主选举权利、认可党内民 主决策结果的体现;集中统一领导则正是以集中立法权作为党员主体价值的实践形态,以集中决 策权作为党员意志主张的表达形式,以集中执行权作为党员目标追求的实现路径。 (二)挖掘民主集中制的时代价值内涵 “中国共产党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政党,也是为人类进步事业而奋斗的政党。”①这不 仅深刻阐明了中国共产党价值功能的总定位,同时也对党这一价值功能的养成机制提出了新要 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 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②作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 中的运用, “它正确规范了党内政治生活、处理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是反映、体现全党同 志和全国人民利益与愿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制定和执行的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率的制 度。”③民主集中制之所以科学,就在于它符合政党政治现代化发展的一般规律,以权力与责任 的结合为配置党内机构职能、职责定位提供依据,能够在“实践—认识—实践”的循环往复中及 时调整、适时纠偏。之所以合理,就在于它深刻把握党内关系,以义务与权利的统一为协调平衡 党内各方诉求提供准则,可以在“民主—集中—民主”的政治流通中激发党员主体的积极性、主 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党员群众的自觉认可。之所以有效率,就在于它能够有效促进政党发展并把 这种发展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乃至人类文明的演进统一起来,以权利与权力的互动为整合党内资 源、统一全党意志、贯彻执行中央决策构建机制,可以在“分散—统一—分散”的政治调配中统 筹兼顾、协同创新。 (三)增强民主集中制的实践针对性 作为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的“金钥匙”、锤炼党员干部的“大熔炉”以及纯洁党风的“净 化器”④,严肃党内生活成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认为,“严肃党内生 活,最根本的是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着力解决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 不够、严肃纪律不够等问题。” 民主集中制是贯穿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全过程的重要制度保 障,为正确处理党内关系提供了基本规范。为此,“要健全和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 制度”,促使党内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促使全党同志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凡属重 大问题、重大决策,必须切实坚持“四个服从”原则,严格遵循组织议事程序,经过民主讨论酝 酿,以会议形式集体决定通过,杜绝个人独断专行。“要发扬党内民主,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 围,鼓励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允许不同意见碰撞和争论,同时善于进行正确集中,防止 议而不决、决而不行。”⑤要在全党形成切实用好民主集中制重要法宝的普遍思想自觉和行动自 觉,引导广大党员积极主动地参与党内事务,在逐级担当、全员担当、协力担当中加强和规范党 内政治生活。 (四)强化民主集中制的法治功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基于政党法治化建设的价值取向,及时将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过程中好 的、成熟的、经过实践检验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转化为党内法规,增强运用民主集中制管党 治党的实际效能,是推进政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中央关于《深化党的建设 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指出, 党的组织制度改革,重点是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要抓紧建立健 全各项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构建完善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与民主监督的制度体系, 切 实推动民主集中制具体化、规范化、程序化。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 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按照集体领导、民 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机制。⑥同 时,党还在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指导下制定并健全了若干协调党内关系、规范党内生活的具体制 度,形成了以民主集中制为价值导向的政党治理法治化景象。 (五)强调民主集中制运行过程中的“关键少数” 贯彻民主集中制关键在领导干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每个领导干部, 都要加强民主 集中制的教育培训,使他们熟悉民主集中制的规矩,懂得民主集中制的方法。”习近平总书记 强调,要通过领导班子日常运转、决策执行情况及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行为表现等方面加强对民 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的综合考核,而不能简单地就结果进行评价。“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 力、发生重大偏差和失误的班子和个人,要追究责任”①,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和采取组织 措施。习近平总书记还特别指出,民主集中制的真正落实,要靠各级领导干部“把民主素养作为 一种领导能力来培养,作为一门领导艺术来掌握”②。各级领导干部要摆正自身位置,树立平等 意识,以诚待人、以理服人,杜绝盛气凌人、高高在上的特权情况出现;要“在广开言路中集中 智慧,在民主讨论中形成共识”③。 三、扛起全党共同政治责任,实现民主集中制价值跃升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导 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理论家的深刻洞察力、敏锐判断力和战略定力,系统 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 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新时代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思想 武器和行动指南。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党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根本指 导,一要深刻理解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把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作 为看家本领,全面把握马克思主义政党“为人民谋幸福”的政治立场和先进品格、“为民族谋复 兴”的崇高理想和使命担当、“为世界谋大同”的天下情怀和责任意识。④二要把坚定党的理想 信念作为全党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首要任务,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 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三要全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 涵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作为全党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 的价值指向和评价标准。 (二)以提高党的全面领导水平为价值指向 中国共产党是当代中国的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 党是领导一切 的”⑤是历史形成的结论,有着深刻理论支持、经验证明和法理逻辑。在协同推进自我革命和 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社会革命的时代进程中,全面领导的历史责任以民主集中制这 一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为根本保障。其中,维护中央权威是全面领导的前提。这既是马克思主 义政党的一条重大原则,又是对党的历史经验的科学提炼。其孕育于党员权利保障的充分民主 之中,形成于党内权力行使的正确集中之下,文本依据体现于党的政治纲领, 价值内涵兑现于 令行禁止的政治实践,为党的全面领导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思想一致是全面领导的关键。 它经由民主、集中形成思想解放,经由再民主、再集中形成思想统一,在理论掌握群众和群众 掌握理论的有机统一中将思想共识转化为物质力量,为党的全面领导提供广泛的社会支持。组织 坚强是全面领导的支撑。它既要求“包括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在内的严密组织体 系”⑥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又强调“纪律严明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 证”⑦,还注重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从而不断凸显“世界上任何其他政党都不具有的 强大优势”⑧ (三)以准确把握和处理民主与集中的辩证关系为着力点 广泛而充分的党内民主是党的政治生命的基础,正确而有效的集中是党的政治生命的关 键。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全党共同的政治责任加以贯彻落实,一要大力发展党内民主,厚植民主 集中制的政治基础。“民主是正确集中的前提和基础,离开民主讲集中,集中就成了个人专权专 断。”⑨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员意识、主体意识、民主意识,最大限度地激发全党的积极 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广大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真正发挥主体作用”;领导干部则要“倾听真 话、了解真实情况”,积极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环境氛围。二要进行有效集中,提升民主集中制 的政治质量。“集中是民主的必然要求和归宿,离开集中搞民主,就会导致极端民主化和无政府 状态。”①党内民主本质上是有组织、有领导的民主,在民主基础上形成的具有公信力和约束力 的集中是民主的归宿, 是民主的凝练与升华,因而是更高层次的民主。正确和有效的集中就是 要“把不同意见统一起来,把各种分散意见中的真知灼见提炼概括出来,把符合事物发展规律、 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正确意见集中起来”②。其中,“四个服从”是集中的纪律要求 体现,维护党的统一与中央权威是集中的核心价值表达,凝聚全党共识是集中的精神实质意蕴。 三要正确认识与准确把握民主与集中的辩证关系。“民主集中制包括民主和集中两个方面,两者 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③民主与集中是互为前提与目的、相互依存与保障、相互促 进与转化的辩证发展关系,二者的价值耦合与功能互化构成民主集中制效能的生成机理与发挥机 制。新时代全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落实民主集中制,就是把发挥党员主体作用、保障党员基本权 益与坚决拥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的核心地位紧密结合起来,把激发地方和基层党组织积极性、 主动性、创造性与坚决拥护党中央权威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 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④。 (四)以完善民主集中制制度体系为实践载体 制度创新由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成果升华而来,制度体系的完善健全进而为理论创新和实 践创新提供载体保障。由法律、法规、章程等规则确定和维护的民主集中制更加具有强制性、规 范性、系统性、根本性等特点,在国家治理和政党治理的框架内发挥着指引方向、规范行为、协 调利益、提高效率、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防范风险等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 议明确指出,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是将党的领导 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的根本保证,而“完善发展党内民主和实行正确集中的相关 制度”⑤则是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的核心要求。因此,制度管党、依规治党是 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作为全党共同政治责任的必然选择,从而使党内生活以及民主与集中、自 由与纪律、权力与监督、党员个人与党的组织、下级组织与上级组织等关系在坚实的制度合力规 范下有效运行。在民主集中制建设的新实践与新要求下,全党从共同政治责任的高度贯彻执行民 主集中制的关键就在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使其在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引领下践行“四 个服从”,在具体制度支撑下开展党内政治生活。 (五)以增强党的综合治理能力为评价标准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真正把民主集中制的优势变成我们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 优势、工作优势。”⑥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牵引下,党的综合治理能力既是民 主集中制“四大优势”鲜明特征转化为实践效能的综合成果,也是检验党的自身建设和治国理政 相互促进与优化发展成效的总标准。在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中,党的综合治理能力是由多种能力 构成的价值系统。其中,为发挥党在现代化进程中的驱动作用,提高党治党管党水平, 党应着 力提升包括党内民主能力、多党合作能力和领导社会能力等基础性能力。为发挥党在现代化进程 中的引领作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应围绕长期执政目标加强确立执政理念与方略、培育执政 资源、优化执政环境等关键性能力, 经由党内民主、党际民主实现与人民民主的理论融汇与制 度贯通。为发挥党在现代化进程中的保障作用,党应注重树立法治信仰、培育法治思维、提高法 治素养等保障性能力,为依规管党治党和依法治国理政提供载体支持。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如何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是一个重要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我 们应该以宪法相关规定为基准进行讨论。其中,宪法第三条对国家机关与民主集中制关系的论 述,是我们理解这个问题的锁钥。该条全文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 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 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 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 极性的原则。”这一条在原文中分为四款,构成了我们理解这个问题的基本脉络。 一、作为国家机构组织原则的民主集中制 宪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这个规 定,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关系的规定,即民主集中制是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对 此,我们需要弄清楚几个问题,即民主集中制是一个什么样的原则?为什么要把这个原则运用到 国家机构当中?民主集中制原则与西方的议会制有什么区别? 马克思恩格斯早在1847年起草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的时候,就表达过这样的意思:代表大 会是最高立法机关;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会是大会的执行机关; 委员由大会选举产生,可以随 时撤换。恩格斯在后来谈及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时指出:“组织本身是完全民主的,它的各委员 会由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 [1]但是,恩格斯同时也认为,这样的民主并不排斥集中,因 为“没有这种统一的和指导性的意志,要进行任何合作都是不可能的”。[2]就是说,他们讲过 民主制,也讲过集中的意思,但是没有提出过民主集中制的概念。 民主集中制这个概念是列宁最先提出来的。1905年,列宁为克服党内的不良习气,制定党 章以统一社会民主党的意志,提出“我们在自己的刊物上一面坚持党内民主,但是,我们也从未 反对党的集中,我们主张民主集中制”。[3]1906 年4月,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四次(统一)代 表大会首次把民主集中制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原则载入党章。十月革命后的1918年3月,列 宁在《“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一文的初稿》中,明确提出在国家体制上“我们主张民主集 中制。因此必须弄明白,民主集中制一方面同官僚主义集中制,另一方面同无政府主义有多么大 的区别。反对民主集中制的人常常提出自治和联邦制作为消除差错的方法。实际上,民主集中制 不但丝毫不排斥自治,反而以必须实行自治为前提”。[4]这就把这个概念推广运用到了苏维埃 政权的组织建设方面。 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毛泽东也是先在党的组织原则的含义上使用这个概念, 继而又把它运 用于政权建设的。毛泽东对民主集中制有不少创新性的丰富和发展,包括民主和集中的辩证关 系、群众路线与民主集中制的关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反对个人专断和极端民主化,也包括把 民主集中制原则运用于政权建设的原因和作用等。我们下面引述几段毛泽东的相关论述,并从中 引出应有的认识。 1936年8月,毛泽东指出:“政府的组织形式是民主集中制,它是民主的, 又是集中 的,将民主和集中两个似乎相冲突的东西,在一定形式上统一起来。” “民主和集中之间,并 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对于中国,二者都是必须的。一方面,我们所要求的政府,必须是能够 真正代表民意的政府;这个政府一定要有全中国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人民也一定要能 够自由地去支持政府, 和有一切机会去影响政府的政策。这就是民主制的意义。另一方面,行 政权力的集中化是必要的;当人民要求的政策一经通过民意机关而交付与自己选举的政府的时 候,即由政府去执行,只要执行时不违背曾经民意通过的方针,其执行必能顺利无阻。这就是集 中制的意义。”1945年4月,毛泽东指出:“新民主主义的政权组织,应该采取民主集中制,由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大政方针, 选举政府。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就是说,在民主基础 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只有这个制度,才能既表现广泛的民主,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有高度的权力,又能集中处理国事,使各级政府能集中地处理被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所委托的一切 事务,并保障人民的一切必要的民主活动。”1948年9月,毛泽东把民主集中制作为资产阶级议 会制的对立面进行过论述:“我们采用民主集中制,而不采用资产阶级议会制”,“我们提出开 人民代表大会”,“不必搞资产阶级的国会制和三权鼎立等”。[7]应该说,这些论述把什么是 民主集中制、为什么政权机构要采取民主集中制等问题都说清楚了。需要补充的是,关于民主集 中制的含义,上个世纪80年代邓小平曾经有一个非常简练的概括,那就是“我们实行的是民主集 中制,这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8]这些论述很好地回答了本节 开头提出的几个问题。(1)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是一个什么样的原则?根据毛泽东的论述,可以 说,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制和集中制的辩证统一,或者说是民主和集中的有机统一;进一步说,是 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相结合。(2)为什么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构建我们 的国家政权?根据毛泽东的论述,第一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构建起来的政权组织形式即政 体,能够与我们的国体相适应。按照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就是说我 们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民意是构成国家意志的基础和根本。而要在政体当中体现这一点,就 必须实行民主,即人民当家作主。这就不能不实行民主制。第二是在民主的基础上进行集中,从 而形成的国家意志,必须得到国家力量的有效实施,就是说人民的意愿必须得到执行、得到贯 彻、得到落实。这同样是人民当家作主这个国体的题中应有之意。简单说,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 中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的需要。第三是对于民主集中制当中的民主和集中,都不是简单的 望文生义,其民主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其集中也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民主 中有集中、集中里头也有民主,每一个概念环节都是民主与集中的辩证统一。这一点非常符合马 克思主义辩证法,非常符合国家机构民主和集中的实践需要。(3)在国家机构中实行民主集中 制,不同于西方议会制的三权分立。在这里,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代表大 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而不是三权分立;国家执行机关按照人民代表大会形成的统一意志可以高 效地组织实施,使人民意志得以迅速贯彻执行,而不是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停留在清谈、推诿 和扯皮上。 (4)民主集中制不但是国家政权体系建立的组织原则,而且是国家政权体系开展活动的原 则。因为,在我们的政权体系中,组织原则和活动原则是高度统一的。例如,作为国家根本政治 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既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也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运转的。 二、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和运行中的民主集中制 宪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 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这个规定,是对人民代表大会与民主集中制关系的规定,涉及 到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方式上如何体现民主集中制,也就是人民代表大会 与人民之间的关系问题,这是这一款直接表述的内容;二是在人民代表大会自身运行方面,如何 按照民主 集中制的原则运转。后一点尽管宪法第三条中没有明确展开,但在宪法其他条款和其他法 律中有许多规定。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依法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 会,并由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因为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选举的,就需要对人民负责,接 受人民监督。在我们国家,人民代表大会是按照直接选举或者间接选举的方式由人民依法选举代 表组成的。这是民主的体现, 是主权在民的体现。人民把自己的一部分权力委托给人大代表来 行使,通过这种方式把人民的一部分权力集中到一定比例的代表身上,由他们来行使。这也是 一种民主——集中关系。这种集中到代表身上的权力,行使得如何,自然需要接受委托人的监 督;所以法律规定代表要联系群众,要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要接受选民和选举单位的监 督。这里体现的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之间的关系。这是从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方式角度讲 的。 其次,人民把一部分权力委托给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就有一个人民代表大会自身如 何运转的问题。在这里,人民代表大会是完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运行的。简单说,人民代 表大会由会议集体行使权力,任何法律法规的表决、任何决议或决定的做出、任何国家工作人 员的选举任免,都必须按照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而且,在人民代表大会体系 中,任何议案、报告都必须经由审议程序,并在审议的基础上进行表决;表决所得结果即为国家 意志,而这也就是集中。在这里,民主的过程也就同时表现为是集中的过程。 正是在民主集中制原则指导下,人民代表大会得到了依法有序的运转。人民代表大会是人 民当家作主的机关,在这里民主得到充分的发扬,人大代表依法享有出席会议权、审议权、议 案权、建议批评意见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且享有言论免责权、人身保障权等。 同时,在这里不但代表的民主权利得到法律的保障和尊重,而且民主的表达也得到法律的规范和 约束。因为, 在人民代表大会体系中,一切行为都是依照法律和制度进行的,都是按照程序和 规则展开的,因而是有序的。它既不是中国“文革”时期那种杂乱无章的“大民主”,也不是西 方民主模式中乱喊乱叫的“街头政治”。在民主集中制原则指导下,人民代表大会实现了人民民 主的依法有序运转,这一点也是我国的民主制度不同于西方民主的一个重要特点。之所以能够如 此,民主集中制原则所发挥的作用功不可没。 从这里可以看出,宪法第三条第二款既讲了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也讲了民主基础上的集 中(决策)。概括而言就是:人民代表大会既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也按照民主集中制运转。需 要说明的是,所谓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在这里主要体现为党依法依宪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 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领导方面;实际上,人大制度的坚持和完善、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组织和提 名、人大工作的方针和举措、人大工作的计划和实施等各方面,都体现着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三、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关系中的民主集中制 宪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 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这个规定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关系的规定。 民主集中制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原则,也贯穿于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领域,这是体现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环节和重要方面。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系当中,人民代表 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其他国家机关是国家执行机关;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产生和被产生、立法 和实施、决定和执行、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人民代表大会以民主票决的方式集中人民意志作出 决议决定, 其他国家机关按照人大集中民意作出的决议决定执行。这里体现的是民主和集中相 结合的又一层含义,即人民代表大会在党的领导下按照民意进行集中,作出决议决定形成国家意 志,由各个国家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功能各负其责地贯彻执行、予以实施。这就既从国家总体权 力运行的角度进行了合理配置,也从不同国家机关功能划分的角度进行了活动规范,使得民主集 中制原则在不同国家机关之间的贯彻,得到了法律化、制度化的落实。 从国体的层面来讲,民主首先表现为人民当家作主,也主要表现为人民当家作主。与这个 国体相适应的政体,就是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并由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 力,而且人民代表大会也是唯一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在这里,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国家工作人 员,必须成为人民意志的执行者;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法规,必须得到国家力量的实施;人 民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必须得到国家组织的贯彻落实;而且,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命的官 员是否能够做到勤政为民廉洁自律,通过的法律法规能否得到有效实施,作出的决议决定能否得 到贯彻落实,也必须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严格监督。 这应该是宪法第三条第三款的含义,偏重于讲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之后的执行。习近平总书 记2012年12月讲过这样一段话:“我们要按照宪法确立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国家政权体制和活动 准则,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