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建设新成效推动党的工作机关建设迈上
新台阶
——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
近日,中共中央正式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
例》,标志着党的工作机关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迈入新阶段。《条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是巩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成果
的重要制度安排。《条例》共 6 章 32 条,明确规定了党的工作机
关的设立、职责、决策与执行、监督与追责等全流程规范,突出
政治引领、强化职能定位、优化运行机制。《条例》出台旨在进
一步强化对党的工作机关的政治要求,规范党的工作机关的设立
和运行,推动党的工作机关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体现了党
中央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坚定决心,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
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党的工作机关建设的历史脉络:从初步探索到系统完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一步步走过来,很重要的一条
就是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本领,不断提高应对风险、迎接挑战、
化险为夷的能力水平。”党的工作机关建设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
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与党的事业发展同频共振,经历了从初
步探索逐渐到系统完备的历史演进。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工作机关伴随党的组织建设逐步
萌芽。1921 年党的一大选举产生了中央局作为中央的临时领导
机构。1921 年 8 月,成立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这是中国共产
党早期领导工人运动的总机关。1922 年 7 月,党的二大选举产
生了中央执行委员会,这是党第一次以“中央执行委员会”作为
中共中央领导机关。1927 年党的五大将“中央执行委员会”改
称“中央委员会”,并选举建立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选
举产生了中央监察委员会(即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前身),标
志着党的工作机关制度化建设迈出新的一步。土地革命时期,中
央苏区设立了中央人民委员会、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等机构,初
步形成了“议行合一”的工作机关运行模式。抗日战争时期,党
中央在延安设有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等职能部
门,确立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为党的工作机关建设奠定了
组织基础。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的工作机关体系在探索中逐步
健全。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为适应国家政权建设的需要设立了
众多工作机关,形成了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机构设置模式。
1956 年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对党的中央机构和地方机构作出
系统规定,明确了工作机关的职能定位和运行原则。这一时期,
尽管经历过一些曲折,但党的工作机关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
导,在恢复国民经济、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工作机关建设进入规范化发展新阶段。
1982 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对党的工作机关进行调整。随后又进行了多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使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能定位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并逐步
形成了以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派出机关等
为主体的党的工作机关组织体系。
党的工作机关建设是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
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
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持续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不断完善党的
工作机关组织体系、职能配置和运行机制,大力推进机构编制法
定化,着力提升工作机关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各级党的
工作机关更加规范、高效、协调运转,进一步增强了党的组织力、
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制度保
障和组织支撑。2017 年《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的
出台,标志着党的工作机关建设实现了从“经验探索”向“制度
规范”的历史性跨越。此次修订的《条例》,进一步巩固党和国
家机构改革成果,强化政治要求、优化运行机制,使党的工作机
关建设更加适应新时代党的使命任务,为全面加强党的长期执政
能力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修订完善《条例》的时代价值: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
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优势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最
大优势。”修订完善《条例》,是党中央立足新的历史方位、推动
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举措,具有深刻的时代必然性和
战略引领性。
从政治维度看,《条例》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
保障。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进入战
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党的工
作机关作为实施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的直接
载体,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党的工
作机关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
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政治要求贯穿
工作机关设立、职责、运行全过程,为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提供
了刚性约束。
从改革维度看,《条例》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成
果。2018 年以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但部分领
域仍存在机构设置不够健全有力、职责交叉重叠等问题。《条例》
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在第二章“设立”中明确要求“党
的工作机关的设立,应当适应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需要”,
并对合并设立、合署办公等作出规范,既解决了“多头领导”“推
诿扯皮”等问题,又为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
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提供了制度遵循。
从治理维度看,《条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
代化的重要支撑。党的工作机关在国家治理中处于承上启下的重
要位置,其工作效能直接关系治理效能。《条例》第十一条将“坚
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
作为党的工作机关的首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