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人工智能+消费”
当快速发展的人工智能与我国超大规模消费市场相遇,“人
工智能+消费”就成为了政策布局与市场开拓的关键交汇点。2025
年 3 月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促进“人工智
能+消费”,开辟高成长性消费新赛道;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实
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把“人工智能+”消费提质作为重点
行动;多地提振消费行动中也频频强调推进“人工智能+消费”。
那么,人工智能为什么可以“+”消费?如何推动“人工智能+消费”
真正落地见效?
要理解“人工智能+消费”,需要回溯技术与消费的本源关系。
实际上,技术从来不是孤立的存在,技术创新、产业创新与消费
升级之间始终呈现相互塑造、协同演化的关系。纵观人类经济史,
每一次颠覆性技术革新都会改变原有的生产方式与消费模式,催
生出全新的产业形态以及与之适配的消费场景体系。第一次工业
革命以蒸汽机的发明和广泛使用为重要标志,推动了规模化生产
和市场地理的扩张,使各国的地方产品走向更大范围市场。第二
次工业革命使人类社会进入电气化时代,家用电器革命性地提升
了家庭生活质量,催生了现代大众消费市场。第三次工业革命以
信息技术为核心,互联网打破零售的时空限制,孕育了一批全球
消费平台,消费形态也从纯实物向“实物+数字”融合演进。由此
可见,重大技术创新一直是驱动消费演进的重要引擎。
那么,这一过程又是如何发生的呢?相关创新理论表明,通
过引入新产品和新生产方式、开辟新市场、获取新原料、实现
新组织等形式,可以推动经济系统变革。这一框架同样有助于我
们理解技术对消费的作用机制。其一,通过创造新产品直接激发
新需求,如智能手机不仅革新通信工具,更催生了移动支付、实
时导航、泛娱乐应用等全新消费体验;其二,借助新生产方式大
幅降低成本,使以往价格高昂的商品走向普及,推动消费规模扩
张和普惠化;其三,通过开拓新市场、链接新资源,持续扩展消
费的地理与品类边界;其四,借助新组织形式重构消费流程与关
系,使消费者从被动接收方转变为积极参与者和共创者。
当前,技术赋能消费已成共识,但仍有人对“人工智能+消费”
能否带来实质性突破存疑,也并不认为“人工智能+消费”会带来
不同于其他技术的效果。事实上,若能把握人工智能与此前技术
革命的关键差异,便能理解其将引发的消费范式跃迁。首先,既
有技术主要作用于物理世界和物质生产过程,而人工智能的核心
作用对象是认知世界和决策过程。这意味着消费活动的核心环节,
即需求识别、选择决策、体验评价等活动,成为技术直接干预和
优化的对象。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