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XX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
工作调度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工作调度会,
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总结前一
阶段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分析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并对下一
阶段的重点任务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刚才,相关科室通报了今
年以来全市肉制品案件查办和线索移送的总体情况,数据详实,
问题点得准,为我们下一步工作提供了明确靶向。下面,我讲几
点意见。
一、肯定阶段性成效,清醒认识当前严峻复杂的安全形势
肉制品质量安全,一头连着产业发展,一头连着民生福祉,
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市场监管
部门必须牢牢守住的安全底线。自年初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以来,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闻令而动、尽锐出战,展现了高度的政治自觉
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全系统累计检查肉制品生产经营主体 3300
余家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390 余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
案件线索 6 条,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规违纪线索 9 条。这一系
列数据显示,我们的专项整治行动方向是正确的,措施是得力的,
成效是显著的。通过高压严打,我们查处了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的
案件,惩治了一批利欲熏心的不法分子,有效遏制了假劣肉制品
泛滥的势头,有力回应了群众的期盼,为维护市场秩序和保障人
民群众饮食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此,我代表局党组,向奋
战在监管执法一线的全体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慰
问!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肉制品
质量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容不得半点松懈和麻痹。从监管实
践来看,一些深层次、潜伏性的风险隐患尚未完全根除。
一是源头性风险依然存在。部分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淡
薄,存在购进和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肉类产品的违法行为,为假劣
肉制品流入市场埋下了巨大隐患。
二是过程性风险不容忽视。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的现象屡禁不止,生产环境脏乱差、过程控制不规范的问题在一
些小作坊、小摊贩中尤为突出。
三是新型违法手段层出不穷。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
社交媒体等渠道销售假劣肉制品,手法隐蔽,给我们的追溯和打
击带来了新的挑战。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标签标识虚假等问题,
依然是消费者投诉举报的焦点。
从全国范围看,根据 2025 年上半年的监督抽检数据,虽然
肉制品的抽检不合格率低于食品总体不合格率,但微生物污染、
兽药残留超标和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依然是主要的不合格项目。
这充分说明,肉制品领域的质量安全风险是全国性的共性问题,
其顽固性和反复性要求我们必须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
常抓不懈,久久为功。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更是必须扛起的政治责任。我们必须站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
众健康的高度,深刻认识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工作的长期性、艰
巨性和复杂性,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将这场攻坚战、持久战进行
到底。
二、聚焦关键环节,以超常规举措深化专项整治行动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也是我们工作的导向。下一阶段,全市
系统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聚焦“清源
头、断链条、控风险、强打击”的核心任务,用超常规的认识、
超常规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确保取得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扎实成效。
第一,坚持源头严防,筑牢安全监管的第一道防线。万丈高
楼平地起,食品安全的根基在于源头。如果源头失守,后续一切
监管措施都将是亡羊补牢,事倍功半。必须将监管关口前移,实
施最严格的准入管理。
一要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
办者、肉制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依法查验并存入场销售
者的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产地等信息。对进入市场的肉类
产品,必须严格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
证明等文件,确保每一块进入市场流通的肉都有合法“身份证”。
对无法提供有效证明的,一律不得入场销售。
二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和指导肉制品生产企业建立完
善的供应商审核制度和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原料肉的来
源必须清晰可追溯,坚决杜绝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的肉
类作为生产原料。要将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
查的重中之重,对责任不落实、制度成摆设的企业,要依法依规
严肃处理,并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高频次检查。
三要推动全程可追溯。鼓励和引导大型生产企业、连锁商超
等建立完善的肉制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从养殖、屠宰、加
工到销售的全链条信息可追溯。这不仅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需
要,更是应对突发事件、精准召回问题产品的技术保障。
第二,坚持过程严管,打通风险防控的“最后一公里”。肉
制品从原料到成品,环节多、链条长,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可
能导致安全风险。必须对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最严格的监管,确
保风险隐患无处遁形。
一要严查生产加工环节。以小作坊、小车间为重点检查对象,
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
过期或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等违法行为。要对生产环境的卫生条件、
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等进行全方位监督,
确保生产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二要严查流通销售环节。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冷库、餐饮
单位是假劣肉制品流向餐桌的主要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