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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完善”到“积极”——读懂文化经济政策的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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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完善”到“积极”——读懂文化经济政策 的新变化 “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实施积极的文化经济政策”。 此前,“积极”的政策定性主要用于宏观经济领域,此次是首次 系统性延伸至文化经济领域。一词之变,绝非偶然的措辞调整, 而是对文化与经济关系的一次重新定位:文化经济政策由文化建 设的配套安排,升格为国家宏观政策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 稳增长、扩内需、育动能的重要工具,积极的文化经济政策展现 更开放更宽松的制度发展新态势。读懂这一变化从何而来、意欲 何为、如何落地,是把握“十五五”时期文化发展主动权的前提。 文化经济政策的演进脉络。一般来说,文化经济政策是指国 家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投资、用地、价格、贸易等经济 手段,调节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 以实现文化发展目标的政策总和。它处在文化与经济两大系统的 交汇点上,一端连着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和社会效益,一端连着 文化的商品属性和经济效益,是国家治理在文化领域的基础性制 度工具。 文化经济政策进入我国政策文件已逾 30 年。1991 年,国务 院批转原文化部《关于文化事业若干经济政策意见的报告》,要 求各级政府对文化事业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政策上加以引导,资 金上予以支持,文化经济政策由此进入国家政策文本;1992 年, 党的十四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文化事业的有关经济政策”;1994 年起,中央和省级财政建立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对机关报刊、 大中小学课本等出版物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1996 年国务院印 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2000 年又出台 《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政策框架沿用 至今。30 多年来,这套政策长期承担补偿性、保障性功能:文 化单位转企改制的税收过渡、宣传文化领域的专项资金、公共文 化服务的财政兜底,政策关键词始终是“制定”和“完善”。直 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表述仍然是 “健全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完善文化经济政策”。2025 年, “十五五”规划建议在同一条目中并列部署健全文化产业体系和 市场体系、培育优秀文化企业和品牌、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 动战略与实施积极的文化经济政策。 从“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到“实施积极的文化经济政策”, 至少包含三层递进。其一,关键词之变。“完善”重在制度层面 的查漏补缺,“实施”重在行动层面全面展开,政策由制度设计 期进入落地施工期。其二,定性之变。“积极”意味着政策力度 与政策预期的整体转换,这意味着文化产业将从单纯的“政策扶 持”转变为“市场驱动+政策引导”,致力于让文化产业成为国民 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其三,能级之变。将积极的文化经济政策落 实为财政、税收、投资、金融、消费等方面的政策协同和创新, 要求加大政策激励和保障力度。而且,这意味着并非进行一般性 的产业扶持或市场调节,而是通过自觉、系统的制度安排,增 强宏观政策取向的一致性和有效性,实现文化与经济在更高层次 上的融合互促。综合来看,文化经济政策正在完成从部门政策、 行业政策向国家宏观治理工具的转变,传递出深入推动文化经济 发展的鲜明信号。 政策语言的跃迁,根源在于发展实践的深刻变化。实施积极 的文化经济政策,遵循着宏观经济、产业变革与战略目标的三重 逻辑。 首先,宏观经济逻辑是其现实基础。扩大内需是构建新发展 格局的战略基点,文化恰恰是居民消费升级最确定的方向之一。 2025 年,全国文化产业实现营业收入 208254 亿元,规模首次突 破 20 万亿元,比上年增长 8.8%,其中文化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 12.8%,占全部文化产业营业收入的比重提高到 59.1%。拉长时 段看,2024 年,全国文化产业实现营业收入 19.14 万亿元,比 2020 年增长 37.7%,已成为重要的增长引擎。更关键的是发展阶 段的判断,“十五五”时期我国将由中等收入国家迈向高收入国 家,从国际发展经验看,这个阶段正是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窗口 期。恩格尔系数持续下行,发展型、享受型消费占比上行,情绪 价值、体验价值成为新的消费理由,文化消费的收入弹性远高于 一般商品消费。正因如此,党中央明确提出推进文旅深度融合、 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以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并着力培育文 化旅游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支柱产业有量化门槛,从实际 情况看,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在提高,但 提高的幅度却在收窄,说明仅靠增长惯性还不够,必须依靠政策 加力,使文化产业增速在整个“十五五”时期持续快于经济总量 增速。而且,文化产业以中小微企业为主体,以内容和创意为核 心资产,对财政、税收、金融政策的敏感度高于重资产行业,同 样的政策投入在这一领域能够产生更大的边际效应。这正是政策 取向必须“积极”的量化依据。支柱产业的成长,客观上要求一 套与其体量和潜力相称的积极政策供给。 其次,积极的文化经济政策着重构建新发展格局。创新性成 为文化产业跃迁、变革,真正进入新发展阶段的内在要求。文化 与科技深度融合,催生了新型文化业态,已经成为文化产业增长 的主引擎。新业态普遍具有轻资产、高研发、长周期、快迭代的 特征,与传统政策工具存在明显错配:无形资产难以抵押,跨界 业务难以归类,爆发式成长与既有审批节奏难以合拍。生产力的 跃迁必然要求政策体系进行相应调整,积极的文化经济政策正是 对文化领域新质生产力的制度回应。值得注意的是,“十五五” 规划纲要在同一条目中强调引导规范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网络 视听等健康发展,把“积极”与“规范”置于同一框架,体现的 是赋能而不放任、松绑而不松手的政策理性。 最后,战略目标是其根本指向。距离 2035 年建成文化强国 的目标只剩下不到 10 年时间。“十五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文化 繁荣兴盛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文化在现代化全局中的 权重整体上升。放眼全球,文化贸易和数字内容市场的竞争日趋 激烈,我国文化出海已经形成先发优势。2025 年,我国自主研 发游戏海外市场实际销售收入达 204.55 亿美元,规模连续 6 年 超过千亿元人民币;海外微短剧应用双端内购收入达 20.3 亿美 元,同比增长超过 1 倍;网络文学出海正由作品授权、平台出海 迈向叙事出海与文化共创的新阶段。把这些单点突破转化为整体 优势,同样需要完善文化贸易政策、强化国家层面的制度供给。 外部竞争越激烈,政策供给越要积极主动,这是大国文化竞争的 基本经验。 积极的文化经济政策的科学内涵。政策取向的转换并非从零 开始,实践中早有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