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乡党员干部警示大会上的廉政党课
讲稿:以案为鉴知敬畏警钟长鸣守初心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乡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会议,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传达学习上
级警示教育会议精神,通报剖析近年来基层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当前,乡党委、村“两
委”换届已经完成,新班子已经接棒,新起点要有新气象,新征程更要有新底线。下
面,我围绕“严守纪法底线、护航乡村振兴”这个主题,讲五个方面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稳思想之舵,在换届新起点上常怀敬畏之心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基层绝不是“避风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
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反腐没有休止符,基层同样不是“避风港”。
乡村干部离群众最近,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群众评价党
风政风,往往不是看远处的大机关,而是看身边的乡干部、村干部。如果我们在惠农
补贴上动手脚,在项目资金上打主意,在集体“三资”上搞猫腻,群众就会戳脊梁骨,党
的形象就会受损害。不能因为“官不大、权不大”就放松自我要求,不能因为“天高皇帝
远”就心存侥幸。要深刻认识“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小毛病不治就会演变成大
问题。要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关于“三农”工作、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
论述,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廉洁是乡村振兴的底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关键
在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领导体系,夯实五
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高质量党建是乡村
全面振兴的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如果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如果干部队伍纪律松
弛、作风漂浮,产业再旺也可能跑冒滴漏,项目再多也可能半途而废,政策再好也可
能落空走偏。廉洁不是束缚,而是护航。只有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把权力
关进制度笼子,才能确保乡村振兴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才能把党的政治
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优势。
换届是新起点,更是新考场。这次乡党委、村“两委”换届,换出了新班子,也换
出了新责任。有的同志刚走上领导岗位,有的同志继续留任,有的同志从副职转任正
职。岗位变了,责任重了,但纪律要求没有变,廉洁底线没有变。新班子要接过接力
棒,不能有“新官不理旧账”的想法,不能有“躺平”心态,不能有侥幸心理。要令行禁止、
政令畅通,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要常怀敬畏之心,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敬畏权力,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
戒、行有所止。
今年以来,全乡共开展廉政谈话126人次,排查廉政风险点38个,完成整改35个,处
置问题线索6件,立案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挽回经济损失23.6万元。这些数据
说明,全面从严治党正在向基层延伸,监督执纪正在向群众身边用力。我们决不能有
任何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必须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二、以案为鉴,管好关键岗位,常照纪法之镜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了一批
基层干部在乡村振兴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从通报看,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贪污侵占、截留挪用惠农资金。有的村干部截留精神障碍人员低保金、养
老保险费共4.34万元,被责令辞职;有的村党支部书记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挪用、截
留资金,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有的镇党委书记挪用扶贫资金10.67万
元,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有的县干部贪污公款被开除公职;有的村主任私设“小
金库”套取资金被开除党籍。这些钱,有的是群众的救命钱,有的是发展的血汗钱。伸
手必被捉,动念必被查。
第二,违规插手工程项目、搞利益输送。有的干部插手高标准农田建设收受贿
赂;有的干部插手农村基础设施工程收受贿赂;有的干部非法转让土地;有的县干部违
规插手工程收受贿赂,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有的村干部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被开除
党籍;有的村党支部书记非法分包村建项目并参与其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乡村振
兴项目多、资金大、环节长,如果不公开、不透明、不监管,就容易成为“唐僧肉”。
第三,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有的县干部在项目中不作为、乱作为,导致
项目失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有的农业农村部门违规拨付资金造成损失,相关
责任人被处分;有的乡政府验收不严导致项目亏损,责任人被处分;中央纪委通报过
多起干部在乡村振兴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有的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
移送司法机关。不干事不是廉洁,不担当也是失职。守着岗位混日子、拿着俸禄不干
事,同样要挨板子。
第四,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有的地方汇编了19个案例,包括虚报套
取、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有的骗取危房改造资金,有的违规享受低保,受到
党内严重警告、警告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有的镇虚报套取退耕还林资金21.3万元,镇
党委书记等人受到处分;有的村党支部书记等人虚报生猪养殖补贴套取资金12.16万
元,受到留党察看或者党内警告处分;有的村干部在土地确权、救济补助中优亲厚
友,受到相应党纪政务处分。这些行为看似数额不大,但影响极坏,直接啃食群众获得
感,动摇党的执政根基。
同志们,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警示片中的熟悉面孔沦为反面教材,令人痛心,更
令人警醒。我们要常照纪法之镜,问一问自己:理想信念有没有滑坡?纪律规矩有没有
松弛?权力运行有没有任性?群众利益有没有受损?生活圈子有没有净化?乡领导班子
成员、站办负责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必须
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
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集体研究、按程序办理。要紧盯惠农补贴、乡村振兴
项目、村集体“三资”、村级用工等事项,严查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
挪用等问题,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
账、自由账、健康账,不要等到身陷囹圄才追悔莫及。
三、聚焦重点领域,规范权力运行,坚决守住乡村振兴廉洁防线
乡村振兴,项目多、资金多、政策多,廉政风险也随之增多。我们必须坚持问题
导向,抓住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