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转交办理工作会办会
上的讲话
曲福田
2019年 7月 19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组织一个会办,专题研究完善涉法涉诉信访
事项转交反馈机制问题,目的是进一步统一思想,理顺关
系,完善机制,明确职责,促进涉法涉诉问题妥善解决,
更好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
刚才,省人大信访办陈勇主任介绍了《涉法涉诉信访
事项办理反馈和工作协调机制》,省人大监司委和省两院
的同志对如何完善和落实这个机制都谈了很好的想法,国
伟同志、三顺同志还介绍了近年来办理人大转交信访事项
情况,并提出不少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听了以后,
很受启发,也很受鼓舞。
长期以来,省两院积极办理省人大转交的信访件。今
年,省两院都书面向我们反馈了省人大转交信件办理情况
在此,对省两院多年来的认真履职,特别是对省人大的积
极配合和大力支持表示敬意和感谢。
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始终注
意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今天的会办就是常务
副主任震宁同志提议的。这次研究出台转交反馈机制,震
宁同志亲自出题谋划,还亲自把关文稿,体现了省人大维
护群众利益的深厚政治情怀。根据常委会领导的要求,4月
份以来,省人大信访办、监司委与省两院的同志先后到河
南、重庆等地学习调研人大信访涉法涉诉问题的处理工作
机制初稿形成后,有华副秘书长带队专门走访了省两院,
就一些细节进行了对接沟通。可以说,现在这个文本较好
地吸收了以往好的做法,借鉴了兄弟单位好的经验,凝聚
了大家的共识、智慧和心血。为了更好地贯彻这个机制,
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转交反馈机制的重要意
义
关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从中央到省里都很重视,尤
其是全国人大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还率先建
立转交反馈机制,给我们做出了示范引领。这次机制的出
台,是我们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行动,也是我们增
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的生动实践。
要看到,这是按照中央要求、追随看齐的需要。习近
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
完善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强化法律
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
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几年,中央相继出台
《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依法分类处
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等文件。去年,栗战书委员长对全
国人大机关转交信访事项办理工作专门作出重要指示;今
年 6月份,栗战书委员长考察江苏时又强调人大转交信访件
不能石沉大海,要站在维护宪法尊严和群众利益的高度来
认识。今天,我们专题研究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就是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
也是与中央同频共振、步调一致的具体举措。
要看到,这是回应群众关切、赢得民心的需要。当前,
社会变革,利益调整,涉法涉诉问题比较多,群众有诉求
舆情有反映。其中,很多涉法涉诉信访事项,都是群众反
复诉求无果,不得已才走上这条充满艰辛的信访之路的。
每一封来信,每一次来访,对群众来讲,都是一份眼巴巴
的期盼;对我们而言,则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群众利益
无小事,来不得半点懈怠。这个机制的出台,就是要下定
决心,积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要看到,这是正视问题矛盾、维护稳定的需要。2005
年以来,省人大机关受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 31606件次,其
中,光今年上半年就新增 730件次。可见,一些老问题尚未
清零,一些新矛盾又相继出现。问题倒逼我们积极作为。
如果不加以重视,不设法化解,会使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一些热点敏感问题,如果被炒作放大、发酵升级,就可能
引发群体性事件。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既躲不了,又
绕不开,必须积极正视,迎难而上,为维护和谐稳定作出
贡献。
二要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证转交反馈机制顺畅运行
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涉法涉诉信访事
项转交反馈和工作协调机制基本议定。下一步,各方要依
据职责,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一要明确职责。宪法规定:各级“一府一委两院”由
本级人大选举产生,对本级人大负责,受本级人大监督。
中办发〔2017〕5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