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改革的任务,不仅是要减少和消除对资源配置和价格形成的行政干预,更在于建设能为市场机制提供支持的法治环境
用强势政府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解释中国经济最近30年的迅速崛起,并由此上升到这种强势对于中国最终成为一流发达国家至关重要的层面,不仅无法令人信服,而且对尽快形成市场、社会、政府的多元治理结构是有严重危害的。
财新《中国改革》月刊第12期发表对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的专访--《当前中国改革最紧要的问题》,吴敬琏表达了上述观点。
吴敬琏指出,靠政府的强大资源动员能力和对市场乃至生产成本的行政管制,固然提高了中国经济的增长速度,但是这种不是依靠效率提高、而是依靠大量投入资源支持的人为高速增长不可持续。
他说,各级政府必须下决心改变管了许多不应该管或者管不好的事情,许多应当管的事情又没有管或者没有管好的情况,进行自我革命。
吴敬琏将“政府不应做什么”归结为:
第一,不要直接去组织融资和操办项目。一个地区,一个县级市的领导班子就决定管辖区域内要发展哪些产业,要有多少个项目,可以决定由财政给投资补贴,一把手、二把手类似于一个地方大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它造成一个后果,就是产业同构化、同质化。官员并不具有获取这方面信息的能力和取得经济效益的激励,通常的办法就是按照上级的文件,听专家说了有什么,或者是自己觉得是什么,指定一种技术路线,大量的项目就上去了。以这种方式上马的项目极可能失败。
第二,不要违法设立行政许可和市场准入。现在行政许可比《行政许可法》建立以前不是少了,而是多了,变相的各种名称,不叫审批制了,叫核准制,其实本质没有变。不要对个别企业实行政策倾斜,破坏公正竞争的环境,不要干预司法,实行地方保护。
第三,避免直接补贴供方。对那些有外部效益,本身收益不大的项目,政府是可以补贴的,但是最好不要去直接补贴生产方。有一种流行的话叫“肥水不落外人田”,我争取了中央的补贴,或者我自己给一些补贴,直接就补给自己的企业,这使得有一些补贴政策的效果并不好。
有些人认为,中国改革的特点和优点,就是先搞经济改革,后搞政治改革。吴敬琏指出,这并不符合历史事实。实际上两者是同时发动的。只不过前者的推进相对比较容易,而后者却因涉及官员们自身的权力和利益,因而步履维艰罢了。
他说,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即使当年做出过正式决议的党政分开措施也没有得到贯彻。作为建设现代中国的一系列普适性的宪政要素在制度层面和法律层面的进展更是十分缓慢。政治改革的任务,不仅是要减少和消除对资源配置和价格形成的行政干预,使市场机制有可能发挥基础性作用;更艰巨的任务,在于建设一个能够为市场机制提供支持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