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断完善“集体领导制”)
本文节选自胡鞍钢新书《中国集体领导体制》最后一章。在这一章中,作者在总结全书的基础上,说明中国特色的“集体领导制”的历史发展逻辑,概况制度创新的基本内涵,证明它所特有的巨大政治优势,并对进一步完善“集体领导制”提出建议。
胡鞍钢新书《中国集体领导体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7月。
在总结多年来党中央的重大决策实践与经验的基础上【1】,根据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我提出了若干加强党中央决策制度建设的建议。【2】这里又作了重要补充,对新一届(指第十八届)党中央提出更具体的建议,共计13条,旨在不断完善中央领导集体工作机制。
第一,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党中央工作规则。这包括《中共中央政治局工作规则》、《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工作规则》【3】,专门增加《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一章,完善党中央民主决策机制,使其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第二,进一步明确党中央重大问题决策原则及机制。如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使调查研究、咨询建议、政治协商、民主决策相结合的机制更加具体化、规范化,更具可实施性。
第三,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程序和规则。如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的重大议题、重要事项、会议程序、分组讨论、投票规则、会议决策等。
第四,加强重大决策调查研究或专题研究。完善中央政治局常委、委员及书记处书记国内调查研究、各地考察、国际考察等制度,带头写出书面或口头调研报告或考察报告,并向中央政治局报告,必要时通报全党;通过召开各类座谈会,直接听取人民群众、专家学者、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也包括国际组织或国际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对部门重大决策建议的预研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各中央部门提请中央政治局讨论决定的重大政策建议,必须有翔实的调查研究报告或专题报告,经过专门机构研究、专家咨询和论证,各方征求意见、部门之间协调。
第六,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有必要将务虚会议列入工作会议规则之中。多议大事,多开务虚会,并使之制度化,使之成为研究重大理论、重大方向、重大战略的内部研讨会和信息交流会,充分面对面地沟通信息、分享信息,以开阔思路、深化认识、达成共识。
第七,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报告制度。真正履行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最高组织原则,包括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会向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健全各地区、各部门关于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报告制度,这包括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以及中央各部门向党中央的报告。要使全国各地、各部门始终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发挥地方积极性同维护中央权威结合起来,把局部利益同全国利益统一起来,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保证中央政令畅通。
第八,进一步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实行重大决策的无记名投票(包括同意、弃权和反对)、多数决定机制,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会议重大决策应有文字记录和投票结果。【4】
第九,定期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民主生活会。【5】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自我批评为主【6】,坚持和风细雨,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常委工作。适当时召开省市委书记、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书记座谈会,老同志座谈会,民主党派座谈会,专家座谈会,直接听取他们的批评、建议并接受他们的监督,形成中央政治局常委民主生活会报告,向中央政治局通报,必要时向全体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通报。真正做到恪守职责,对中央委员会负责,并接受中央委员会的监督。
第十,进一步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7】坚持党中央政治生活制度,每届不少于两次,应及时向党内通报。【8】责任者应当主动作出自我批评,应当对责任者进行实事求是的批评,不要夸大事实,严禁党内任何形式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9】发生中央政治局和中央委员会成员违法违纪事件,应当追究有关组织责任和个人领导责任。【10】这应当成为一项重要的制度。【11】
第十一,要宣传中央领导集体,不要突出个人。严禁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12】要宣传领导集体而不是领袖个人,要突出的是人民而不是自己。【13】中央领导集体对这个根本性原则要不断重申,还要共同严格遵守,不得有例外。这就是无产阶级政治家与资产阶级政治家的不同之处,也是中国政治领导人与西方或其他国家总统最大的不同。
第十二,要带头改进对中央政治局常委的新闻报道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提出的对有关中央工作的新闻报道的规定,对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同志活动的报道,要突出重点,讲求效果,文字报道要压缩篇幅,电视报道要减少时间,有些内部调研活动不作公开报道。外出考察工作要轻车简从。【14】所有的领导人必须置于党规与政纪的制度监督之下,必须置于全党与全民公开的民主监督之下。
第十三,必须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这是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中最根本的一条。【15】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表明,思想上政治上的路线正确与否是决定一切的。党的路线正确就有一切。路线不正确,有了也可以丢掉。路线是个纲,纲举目张。【16】鉴于历史上两个总书记在资产阶级自由化问题上栽了跟头的历史教训【17】,也鉴于苏联共产党总书记戈尔巴乔夫解散苏共、解体苏联的国际教训,必须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并不断实践、不断创新、不断完善。决不允许党中央出现两种声音【18】,为此应当特别重申党的政治纪律:“对于中央已经作出决定的这种有重大政治性的理论和政策问题,党员如有意见,可以经过一定的组织程序提出,但是绝对不允许在报刊、广播的公开宣传中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反的言论;也不得在群众中散布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相反的意见。”【19】 【1】参见胡鞍钢:《一个好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及其机制设计——以中共第十六届为例》(2007年11月16日),载《国情报告》,2007(29)。
【2】参见胡鞍钢:《关于加强党中央民主决策制度建设的建议》(2010年3月15日),载《国情报告》,2010(5)。
【3】1987年11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并通过《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工作规则(试行)》、《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工作规则(试行)》、《十三届中央书记处工作规则(试行)》;2002年12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了十六届中央政治局工作规则。
【4】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推行和完善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参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9年9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5】参见江泽民:《通报中央政治局常委“三讲”情况的讲话》(2000年1月20日),见《江泽民文选》,第2卷,519~52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6】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领导班子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参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9年9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7】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参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9年9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8】一个成功的案例是:1999年12月22日起,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用五个半天的时间进行“三讲”;2001年1月20日,江泽民代表中央政治局常委,向中央政治局通报“三讲”情况。(参见江泽民:《通报中央政治局常委“三讲”情况的讲话》(2000年1月20日),见《江泽民文选》,第2卷,519~58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9】1980年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党内斗争,不许实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党内不准用超越党的纪律或违犯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禁所谓揪斗,严禁人身侮辱和人身迫害,严禁诱供逼供。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株连无辜的家属和亲友。(参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69页,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
【10】江泽民曾在谈到党中央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时讲,这些问题(包括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不论是什么原因产生的,我是总书记,应该负主要责任。(参见江泽民:《通报中央政治局常委“三讲”情况的讲话》(2000年1月20日),见《江泽民文选》,第2卷,55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11】参见胡鞍钢:《一个好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及其机制设计——以中共第十六届为例》(2007年11月16日),载《国情报告》,2007(29)。
【12】1982年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第十条明确规定:“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13】江泽民曾要求:“对中央的领导同志,不要突出个人,不要宣传个人。不然,不仅对领导同志个人没有什么好处,对党的事业也没有什么好处,在群众中也会带来不好的影响。”(江泽民:《不要突出宣传领导同志个人》(2000年9月28日),见《江泽民文选》,第3卷,11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14】参见胡锦涛:《关于中央的工作》(2003年2月26日),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153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2003年3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意见》提出若干意见,包括改进会议新闻报道,改进领导同志(指中央政治局常委)活动的新闻报道,改进领导同志外事活动的新闻报道,改进新闻报道的采编播发,改进地方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的新闻报道。
【15】参见《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1980年2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54页,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
【16】毛泽东讲过:思想上政治上的路线正确与否是决定一切的。党的路线正确就有一切,没有人可以有人,没有枪可以有枪,没有政权可以有政权。路线不正确,有了也可以丢掉。路线是个纲,纲举目张。(参见毛泽东:《在外地巡视期间同沿途各地负责人谈话纪要》(1971年8月—9月),见《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3册,242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
【17】邓小平指出:过去两个总书记都没有站住,并不是选的时候不合格。选的时候没有选错,但后来他们在根本问题上,就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问题上犯了错误,栽了跟头。四个坚持中最核心的是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四个坚持的对立面是资产阶级自由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这些年来每年我都讲多次,但是他们没有执行。在这场动乱中赵紫阳暴露了出来,明显地站在动乱一边,实际上在搞分裂。(参见邓小平:《我们有信心把中国的事情做得更好》,见《邓小平文选》,1版,第3卷,32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邓小平还指出:中国今年的动乱也是迟早要出现的。其中也有我们内部的问题。你知道我们两个总书记都在资产阶级自由化问题上栽了跟头。如果中国搞资产阶级自由化,那么肯定会有动乱,使我们什么事情也干不成,我们制定的方针、政策、路线、三个阶段发展战略的目标统统告吹。(参见邓小平:《坚持社会主义,防止和平演变》(1989年11月23日),见《邓小平文选》,1版,第3卷,34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18】江泽民指出,1989年政治风波之所以会发展到后来那样严重的地步,关键是中央出现了两种声音,全党不能统一思想采取果断有力的措施。(参见江泽民:《对十六大报告稿的几点意见》(2002年9月18日),见《江泽民文选》,第3卷,51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1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1980年2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59页,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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