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年来,国内民族冲突事件频发,清楚认识和解决民族问题是民族理论研究和实际民族工作部门的共同责任。马克思主义历来倡导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发展。如何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对认识和解决民族问题具有根本性意义。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基本立场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基本立场和观点是什么?
王希恩:学界通常将这个马克思主义分为经典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两部分。就经典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而言,指的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关于民族问题的论述和观点。他们立足于全人类的解放,站在无产阶级革命立场,对民族问题有着丰富的著述。关于经典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基本观点,如何总结和表达还有不同的意见,但在以下几个方面大家应该说是有共识的:1.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从马克思恩格斯的《共产党宣言》到列宁、斯大林的有关论述,都将民族看作是一个历史范畴,认为民族有其产生、发展、消亡的自然过程。所以,民族现象因其历史性和过程性使其成为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内容。2.阶级利益高于民族利益。民族和阶级都是人类社会的不同组合形式,但两者之中哪一种形式更为本质、更值得重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显然是倾向于阶级的。与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相对应,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始终认为阶级利益高于民族利益,始终是将民族利益置于无产阶级革命利益的大视野之中的。3.主张民族平等,反对任何民族压迫、民族歧视和民族偏见。当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民族平等的理论是发展的,直到列宁时才明确提出各民族不论大小一律平等,要特别重视对于少数民族平等权益的保护等。4、反对民族主义,倡导国际主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将民族主义看作是资产阶级的民族观,是与国际主义这个无产阶级民族观完全对立的,不可调和的,因此必须坚决反对。但同时在具体革命实践中又对不同阶段和国家的民族主义做出区别,对民族主义理论做了批判性的借助和吸纳。5.主张无产阶级利益基础上的民族联合和团结,反对民族分立。表现在国家问题上就是主张建立尽可能大的统一的国家,联邦制只是实现更大社会主义国际联合或单一制国家的过渡形式。6.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不能孤立地看待民族问题,而应将其看成无产阶级革命所要解决问题的一部分。
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是就中国共产党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而言的,现在把它分为毛泽东民族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两大块。前者是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运用于中国民族问题的认识和解决实践的理论升华,而后者则是改革开放以来,从邓小平直到当前中国共产党领导集体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观点。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央领导人对这些理论观点曾做出一系列概括和表述。 2005年,中共中央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其中对中国共产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和政策做了12条概括。这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集中表达。目前高校的民族理论政策教材主要就是围绕这“12条”的解读。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是对经典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本质上是一脉相承的,但更加贴近中国实际、贴合时代,吸收了当代民族理论研究的积极成果。
民族识别工作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有人对我国上世纪的民族识别工作提出异议,认为其照搬于苏联,您怎么看?
王希恩:中国的民族识别是一项基础性的民族工作。它的进行是基于两个历史因素:一是落实民族政策的需要。新中国成立后要落实民族政策,不清楚哪些人是少数民族,是哪个少数民族,这些前提性的问题不解决,落实民族政策便无从谈起。二是民族自觉的要求。自辛亥革命以来,一方面国家层面上的中华民族理念逐渐形成,不断自觉,另一方面汉满蒙回藏、苗彝瑶侗羌等各具体民族的自我意识也在逐渐形成并增强。在抗击帝国主义列强的斗争中各民族同仇敌忾有共同的利益和命运,从而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同时各民族也在反抗国内的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的革命中不断形成了自己的身份和利益诉求。因此他们期望获得民族身份的承认。所以,新中国建立后开展的民族识别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为落实民族政策、顺应民族自觉不必可少的工作,绝不是可有可无。在民族识别过程中,虽然名义上套用斯大林的民族定义作为依据,但由于这一定义不适合中国民族的实际而并没被恪守,实际上走的是自己的路。中国式的民族识别在苏联并不存在。在这一点上说中国照搬苏联是根本不符合实际的。
当然,由于我国民族情况的复杂,具体的民族识别工作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但总体来说识别结果得到了各民族的认可。中国的民族识别是对中国民族存在的客观确认,绝不能说成是“人造民族”。实际上,民族识别也对我国民族地区的社会管理、民族工作的开展,民族认同的有序引导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中国民族政策是对少数民族人权的最好保护
西方势力常指责中国的民族政策,对此,您的观点是什么?
王希恩:西方有些人总是对中国的民族政策加以指责,认为中国民族政策压制了少数民族人权,摧毁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破坏了少数民族地区环境。这些指责都是没有道理的。从民族政策本身来说,中国并没有对少数民族人权有任何压制,相反做出的保障很全面、很具体。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对自治地方自治权的规定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生态、自然资源等各个领域,覆盖了少数民族人权的各个方面;分散在其他法律政策中涉及到少数民族的部分,也完全体现了对少数民族人权的保护和尊重。在民族政策方面,只要不带偏见,谁都不能否认中国在少数民族人权保护方面是处于先进行列的。这除了内容的全面性之外,还在于实行的时间上也早于其他国家。因为,言必称民主、平等的西方国家真正将少数民族人权纳入自己的政策范围,大多数是从上世纪60-70年代才开始的。而那又是内有“民权运动”的冲击、外有世界民族解放运动和社会主义文明压力的结果。而中国的这套理论政策则始自中共领导的民主革命时期,普遍实行于新中国建立之际,比西方世界要早得多。所以,从人权保护角度出发,我国的政策是走在世界前列的。当然,中国国情的复杂、整体发展的不平衡决定了中国在民族政策的落实上还存在很多不如意,政策本身也还存在一个需要发展完善的问题。
关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衰退和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是现代化发展中任何一个国家都会发生的问题,决非中国独有,也决非民族政策使然。相反,随着现代化的推进,包括民族政策在内的中国的法规政策都对民族文化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出了越来越多的规定,而这些政策的落实也正在产生越来越明显的效果。这一点,只要不带偏见也是不能不承认的。
正确辨别和反对民族主义
目前,我们需要警惕哪些错误的民族主义思潮?
王希恩:当前被称为“民族主义”的现象很多,但首先要辨别清楚什么是民族主义,不然会混淆矛盾。民族主义有两个原则:一是民族神圣、至上的理念,二是民族和国家对应的政治追求。以这两个标准来衡量,我们可以确认当前的“东突”、“藏独”和“台独”是民族主义,而且是民族分裂主义。这些民族主义打着“民族”旗号对中国的国家安全和统一形成很大威胁,危害的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因此必须坚决反对,遏制其蔓延。但诸如情绪化的错误言论、民族之间的摩擦,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引起的管理问题等,都不能轻易归之为民族主义,因为它或是狭隘民族意识的表现,或是不同民族之间文化和利益的摩擦,和民族主义并没有关系。民族之间因为文化的差异、利益的不同总会产生一些矛盾和问题。这在各民族交往空前广泛和深入的当今社会更是如此,由此产生的问题性质各有所属,不要轻易称为民族主义。在我国,反对“两种民族主义”,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在促进民族团结、构建平等的民族关系方面产生过积极的作用,也有过深刻的教训。当前社会上有些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行,不应都归之于“两种民族主义”,因为严格来讲它们不是民族主义。不适当地戴这个帽子,容易混淆不同性质的矛盾,扩大民族之间的隔阂。
科学发展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
您认为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是什么?
王希恩:当前中国的民族问题虽然不少,但我认为主要矛盾和主要方面还是发展问题。其他问题,包括文化问题、权益问题、生态问题,甚至分裂主义问题等,大部分都与发展不足或发展过程有关。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民族问题的主要矛盾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愿望和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的矛盾。作为这一矛盾的突出表现,就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上的差距。不可否认,经过民族地区的不断努力,尤其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缩小差距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数字说明,民族地区的发展速度提高了,一些方面的差距也相对减少了,但并没有改变既有的差距格局。以前是整体落后,现在是贫困地区由面向点集中。在所谓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中,民族地区占了大部分。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0-2020),现阶段全国农村扶贫对象为1.22亿人,占全部农村户籍人口的比重为12.7%;而民族八省区农村扶贫对象占其农村户籍人口的26.5%,远远高于全国其他地区。所以,民族地区虽然有进步,但还是有差距,而且差距还很大。这就决定了我们对民族工作重心的把握不能有变化,仍需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放在第一位。抓不好这个问题,其他问题也解决不好。中央准确地把握了这一点,对省一级的民族地区都提出了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力促实现跨越式发展。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讲:“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句话,对认识和解决当前我国的民族问题也很具指导意义。当然,这里的发展只能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违背客观规律、以破坏生态为代价的发展只能是南辕北辙,贻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