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社会上还存在一些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人民群众对社会不公的反应也越来越强烈。但一些既得利益群体,总是以“‘蛋糕’不够大”、“过早分‘蛋糕’将妨碍做大‘蛋糕’”为借口,试图延缓甚至阻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际情况是,如果这个问题不抓紧解决,不仅会影响人民群众对改革开放的信心,而且会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关于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的关系问题,一些人坚信做大“蛋糕”才能分好“蛋糕”,但他们可能忘了:分好“蛋糕”,才能够继续做大“蛋糕”。只有在分好“蛋糕”的社会状态下,各方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才能产生持久的、最大化的效率,进一步地做大“蛋糕”。“蛋糕”分不好,就会激化矛盾、出乱子,造成经济社会环境不稳定,就很难进一步做大“蛋糕”。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努力做大“蛋糕”,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奠定坚实物质基础,另一方面要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由此看来,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二者的关系问题更类似于学术界曾经长期争论的效率与公平哪一个优先的问题。实际上,两者之间不应该是非此即彼的冲突关系,而应该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和谐关系,因为与效率真正相冲突的并不是公平,而是平均主义、“大锅饭”;与公平真正相冲突的也不是社会总的效率,而是基于私人利益的效率至上。
如何做大“蛋糕”与如何分“蛋糕”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二者以公平正义为准则,互为条件、相互制约。如果我们只注重通过市场经济来做大“蛋糕”,而不注重分好“蛋糕”,放任市场经济导致社会贫富两极分化,那么以共同富裕、公平正义为特征的社会主义优越性将难以体现,国家政权的性质也将由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逐步演变为资产阶级专政,“共同富裕”将成为乌托邦。因此,我们必须在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同时,让这一成果在发展的当下就惠及社会各个阶层,以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这里有必要澄清两种错误观点:一是认为“蛋糕”做大后自然有利于全体社会成员的公平正义。这类观点已被事实反复证明是错误的,因为如何分配“蛋糕”与如何做大“蛋糕”所遵循的是完全不同的行为范式。由于市场经济本身无法自动解决社会分配的不公平问题,政府如果缺乏相应的政治意愿和政治力量,不能以公平正义为准则对市场进行干预,那些既得利益者必然会在范式转换时极力抵抗,由此形成的政治或阶级力量的激烈较量,极有可能导致社会动荡。二是认为撇开分配问题可以单独解决好生产问题,只需抓好经济发展,所有的问题都将迎刃而解。但实际上,一个社会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其他环节乃至整个社会系统都会出现问题。
因此,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应当贯穿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始终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仅关乎如何分好“蛋糕”,而且还关乎能否进一步做大“蛋糕”,进而关乎全面深化改革的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