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持续30多年的高速增长之后,中国经济发展进入转型发展时期。在经济运行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背景下,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继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之后,长江经济带的建设和发展亦上升为国家战略,从中部破局,带动经济的整体发展是努力扩大内需、稳步促进经济增长、合理调整区域结构、有效实现经济升级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未来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但也应看到,长江经济带的横向发展布局,以及其产业链和统一性大市场的形成,归根结底需要充分挖掘各经济区域的增长要素、强化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为着力点。而释放内需潜能、创新动力、培育市场活力,必须寻找新的突破口,把战略眼光投向广阔的农村,聚焦“三农”问题的解决,着眼县域经济再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从纵深层面实现发展的转型升级,为经济发展注入持续动力,进而实现中国经济整体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三农”问题是个战略问题,“三农”向好,全局主动。农村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改革最大的难点是乡村社区化、城镇现代化,这“两化”推进缓慢,农村经济活力和潜能远未激发。只有在改革中要活力,在创新中找出路,以“两化”为切入点,以县域经济再构为核心,以乡村社区化、城镇现代化带动新型城镇化,以农业产业化、集约化、专业化和现代化带动新型工业化,有效化解农村、城镇发展过程中的资金困局,方能使经济带的轴线发展找到基点和动力,与中部县域的纵深发展两相融合,从而深化改革开放、打破行政区域壁垒、建设统一开放和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切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联结城市和乡村,立足于中部崛起,推动社会经济整体发展,助力经济腾飞。以农村社区化、城镇现代化的形成为途径,在理念上形成凝聚改革共识、在改革中促进发展共为、在社会进步中实现成果共享,形成“共识”、“共为”、“共享”的“三共”发展理念。“一子活而全局新”,在当前和以后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中,“两化”是基点,“三共”是目标,从“两化”走向“三共”,为“中国梦”的实现铺就康庄大道。
一、立足“三农”,破局中部发展,带动整体增长
中国经济的整体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需要中西部与东部、沿海与内地、南方与北方等经济区域的联结、互动和整体发展,其中中部的战略枢纽作用不言而喻。随着“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中部地区战略重要性日渐突出,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区域一体化程度不断加深,中部进入加速发展快车道。但也不能否认,中部崛起战略实施以来,中部面临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总体外部环境趋于紧张,连接东部、西部发展的功能尚未实现,中部的发展,还面临农业基础薄弱、“三农”问题突出,农业地位的强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协调推进的难度加大,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市场化程度依然偏低、区域投资环境需要优化,城市化水平较低,政策优势可利用空间有限,中部各省之间行政区域壁垒突出、缺乏有效的联动机制,传统经济发展模式难以复制等诸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必须立足于中部农业发展的优势,做好农村经济这篇大文章,以“三农”为突破口,带动整体发展。
优先解决“三农”问题,有两个立足点:首先应立足中部地区区位优势,以拓展长江经济带的战略纵深为契机,形成东中西互动、南北贯通,区域带动全局的新局面,将“中部崛起”适度向“中部优先”战略转变,变“两个比照”政策为优先政策;其次应立足于全国粮食核心主产区和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推行“集群化”发展模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通过村镇的产业功能定位,形成与农产品生产、农民居住等联系密切、并能提供相关支撑的机构在空间分布上的聚集,形成强劲、持续竞争优势的现象,学习东部地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的村镇发展模式,根据自身特色,强化承接村镇的产业转移功能,整合农村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有效地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主要途径有:第一,创新农村资金投入渠道。增强中部地区建设新农村的投资能力,稳定和完善现行农村政策,充分尊重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生产经营自主权,完善政府对农业、农民、农村的支持和保护体系,加大保护力度,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形成向农业投资的激励机制和内在的市场动力机制。第二,实现农业产业的集群化。以科技为杠杆,提高粮食生产的科技贡献率,大力发展加工业,拉长产业链。稳步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集成、示范、推广先进实用的高产栽培技术,以粮食生产集群为基础,建设粮食储备和中转物流设施。第三,推进非农产业聚集发展。推进非农产业集聚发展,延伸产业链,强化农业与非农产业的连接和组合,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接纳农村转移劳动力,拓宽农民增收途径。第四,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优先增加财政拨款和引入社会资本的方式,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乡一体化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第五,构建农村集群人居模式。与农村产业集群的思路相适应,以生活区域划片、村庄社区化的方式,实现农村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设,实现集群居住,加速城镇化过程。
这样,解决“三农”问题,便可形成城乡统筹,农村集群、县域联动的新结构;构建体制创新、生态宜居、社会和谐的新模式;培育联结东西,内生增长、外生驱动的新功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社会经济结构转变,形成重点带动、区域协调的中部地区城乡统筹发展的新格局,“富民优先战略”得以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整体经济实力大幅提升,对全国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并能以此为基础,积极发挥好联结东部、西部的区位优势,联结东西,贯通南北,使中部地区成为国家发展轴线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内生动力,强化经济质量,提升发展水平
破局中部发展,从“三农”问题着手,必须以乡村社区化、城镇现代化的发展为抓手,从发展模式和制度上保证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以确保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经济发展的动力来源于对城乡中各种经济要素的充分发掘、促使其合理流动以及科学利用。当前城乡经济发展过程中,最为活跃的生产要素是土地。因此,合理利用农村土地资源,通过土地的合理流转,实现城乡间的互补、互动,以及产业之间的协调,实现土地资源的资产效益,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以此驱动城镇化进程,从纵深入手,促进经济的横向发展,是改变当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中对于土地财政的过分、单一依赖的有效途径。发掘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应及时转变思路,土地只是调动城乡、产业之间激发活力的中间要素,而不是财政收入的依赖性要素,必须以土地流转为轴心,激活各种经济要素,不断提升经济水平。
第一,根据土地功能区分重新实施发展规划。根据农村现有耕地面积、耕种农作物分布情况,规划农产品特色发展、产业集群发展之路。根据宅基地的分布情况,对宅基地进行土地评估、分类和功能分区。可以复耕的,坚决整合复耕;可以拓展运用于农村经济发展的,则可以尝试用途多元化,用于发展农业产业、农村社区配套生活服务等;利于集群居住的,则用作新的农村社区化住宅区用地。坚持可耕种土地只增不减,坚持高水平规划和建设原则。在保持承包责任制不变的基础上,农村土地经过分类、划片以后,农村宅基地、可耕种土地充分流转,通过农村社区建设、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配套设施建设,以及相应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的制定,农村土地实现了资产效益,农民就业得到保障,收入增加,保证农民既能“安居”又能“乐业”。
第二,坚持城乡土地同步开发原则。转变单一城镇化开发思路与方式,坚持城乡土地利用、开发的同步原则,城镇土地的开发,必须坚持与相应农村的开发相搭配进行。
首先,根据县域和周边城镇的产业特色,以及农村农产品特色、旅游文化资源特色等,在土地开发面积、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等方面进行匹配,结对实施整体规划。
其次,在城镇开发的过程中,根据现有城区大小,与配对开发的农村人口、农产品特色及产业发展规划等,在现有城镇外围进行适度拓展。在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并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纳入社会资本的开发之中,与城镇开发同步进行。避免县域城镇化的盲目性,也避免农村社区化、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对于土地的不合理使用。
再次,通过与城镇配对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使农村规划、环境治理、房屋建设等工程的资金问题得到解决,村庄社区化得以实现,实现农村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设,实现集群居住,加速城镇化过程。解决了农村道路、给排水、垃圾处理、人畜混居等突出问题,完善了生活、精神卫生等配套服务。同时,通过社会资本对城乡的同步开发,县、镇的城镇化进程加快,且产业功能更为科学齐全。在政府、社会资本和城镇和农村居民均能获益的情况下,各方的积极性得以全面调动,妥善解决了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问题。
第三,实施以民生为本的经济质量提升之路。坚持农村与城镇发展相互结合,农业产业与现代物流、高新技术相结合的内涵发展道路,消除二元结构,充分激发了各区域、各要素的经济发展潜能,通过县域之间整合战略资源,充分推进互动崛起,释放发展红利,真正做到谋发展,惠民生。
三、突破口径,解决资金困局,释放经济潜能
资金问题一直是困扰农村社区化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瓶颈,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均有其优势,但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城镇化发展的财政负担、调动社会资本与居民的积极性等问题。地方政府的高负债率像一把悬在头顶上的利剑,威胁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而PPP模式虽追求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全程合作为目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很难真正实现百姓、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共赢。当前,已经有很多地方开始农村社区化工作试点,以适应时代变化、遵循发展规律、创新发展模式,为破解改革难题、提升发展水平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是,因农村村庄数量庞大、位置分散,仅仅依靠政府调用有限的公共资源和服务项目于农村,很难解决资金困局,实现发展的可复制性和可持续性。面对当前资金困局,只有打破各种壁垒,树立大利益观,通过城乡协同开发的农村社区化、城镇现代化互动模式,以农民、政府、投资者互惠共赢的方式,才能突破发展的资金瓶颈,实现政府、社会资本和农民共同获益,充分释放经济发展潜能。
第一,整体原则。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应有序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四项基本战略。而城乡的协调发展,需以解决“三农”问题为前提,需大力推行农村社区化、城镇现代化,以新型城镇化带动新型工业化,进一步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布局,实现专业化、集群化、科学化发展,加大对传统产业的升级换代,加快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同时不断创新农村和城镇经济的发展模式。原则有三:坚持发展的可持续性,运行的有效性,经验的可复制性;坚持乡村社区化、城镇现代化带动新型城镇化,农业产业化、集约化、专业化和现代化带动新型工业化;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百姓受惠,合作共赢的整体原则。
第二,开发模式。
首先,社会资本根据规划和相关要求,同时配对购买城镇和农村土地,用于城镇和农村社区及商业开发建设。农村社区规模大小,根据农村人口情况、宅基地分布情况等因素决定。城镇住宅和商业开发,则根据与农村配套的产业开发需求、农村社区化与城镇化程度以及城镇居民本身的住房和商业需求确定。
其次,政府根据城乡协同发展规划,同步出让城镇和农村社区化建设土地。为进一步提高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政府在土地出让的过程中,可以考虑将农村社区周边部分建设用地以较低价格适当出让给社会资本,也可以根据其投资情况适当赠送,确保其积极性,以使这些土地用于社区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农业的现代化、产业化发展。由政府主导将土地进行整合,由社会资本投入资金,在此基础上进行住宅区、农业园区和配套生活区建设。
再次,根据农民原有住房与宅基地价值差异,在确保农民在社区中拥有相同居住条件基础上,在配对城镇开发地块中按等值甚至略高于其原有住房与宅基地价值去除社区化后拥有住房价值以外超值部分再进行住房置换,政府则以相应城乡配对开发地块土地出让金从社会资本开发主体中实行回购。农民不花钱完成了住房等值以上置换,实现了生活条件、生活方式的社区化、现代化,但其土地承包关系及使用收益权利、作为农村文化精髓的家族血缘关系及其结构、农村墓地等广大农民所倚重的经济和文化基因,都得以保留和传承。城镇规模进一步扩大,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社会投资主体经济效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三,效益生成。
首先,政府以结对开发出让土地的方式获得土地出让资金,并使土地出让资金主要用于农村社区化和城镇现代化的建设。一方面,对于城镇中被拓展的开发区域,政府使用开发商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根据被征范围内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需求,实行部分回购,用于征地拆迁的房屋置换;另一方面,对于配套开发的农村社区居民,同样对其原有住房与宅基地价值去除社区住房价值以外超值部分在城镇配对地块开发中进行的房屋置换进行回购。确保社会开发资本投入的基础效益。其次,社会资本以投资方式,完成所相对应城镇和农村的住宅社区、配套基础设施以及相关产业园区建设,通过房产销售、产业链开发,在“以村带城”、“以农带商”的模式中再次实现赢利。再次,农民则可在保持土地承包责任制不变的基础上,通过房屋置换,实现房屋价值增值,同时,由于将其责任田地成块划片纳入农业的产业开发体系之中,土地集约使用效率因之大为提高。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使一部分农民可以转移到城镇就业,一部分农民可以转变为农业工人,实现劳动就业和收入增加,其原有农业生产资料使用收益权利不变。
这里,需要说明的一个问题是,按照这种模式推进,势必会相对削弱政府的土地财政,但正如李克强总理指出,当前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气概,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才能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全面深化各领域改革。依据这一发展模式,虽然短期来看,政府依靠土地出让资金的收入来源会相对减少,但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眼光来看,就会逐步形成政府不投入甚至获取部分财政收入,农民不花钱,农村极大发展,城镇现代化,社会资本获取收益的多赢格局。彻底解决了资金的困境,培育了城乡互动发展的动力,城乡经济发展的潜能被彻底激活。可以预言,伴随着“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建成,必将惠及千秋万代。
四、城乡发展,实现“两化三共”,建设“幸福中国”
随着农村社区化、城镇现代化的大力推进,在广大农村就形成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整体新风貌。农民居住由分散走向集中,农业资源由分割走向集约,产能由低能走向高效,产业得到极大发展,农民收入水平提高,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农村道路与城镇接轨,社会服务和保障事业不断完善,农民素质得以提高并形成良好的文明风尚,民主政治得到全面实施。大规模的农村社区化、城镇现代化建设,在推动农村发展的同时,不断扩大中小型城市的规模,结出城乡一体化的硕果。不但有效解决了产能过剩的问题,还为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带动城镇的现代化进程,为未来数十年中国经济的新一轮高速增长注入持续动力。
在全面实现战略意义上的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城乡互动的经济发展模式之后,城乡二元结构得以突破,在战略上形成了各种经济成分有机组合、产业功能分布科学、城市与农村经济连接、城乡劳动力自由流动,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区域经济。这样,各个要素在城乡之间得以流通,可以不断促进城镇与农村的融合,有条件的区域可率先实现与大城市的对接,使县域成为联结、沟通城乡的中枢和桥梁,形成合理的村、镇一体的新型城市群。通过政策的支持、基础设施的完善等措施,在城乡的互动中,特色产业得到培育和发展,逐步形成了以农业产业发展和城镇配套产业及现代工业互相依托的县域经济,在人力、资本等多方面,因地制宜,实现了城镇与农村的融合发展。城乡之间、城镇与城市之间的整体联动得以实现,经济发展的新格局得以形成,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上升到一个崭新的发展层面,为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国家宏观调控提高广阔的基础空间。
“以村带城”、“以农带商”的经济发展新模式是实现“两化三共”的重要载体。新的发展模式,以土地流转、效益共生的方式解决了当前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问题,着眼“三农”问题和城乡协调发展问题,真正做到了提质量、强效益、惠民生,实现了广大农村的大变革、大发展,以村带镇、以镇促县、以县连城,从根本上实现了“两化”,为“三共”重要理念的形成奠定社会经济基础,全面实现“中国梦”。
“中国梦”的实现,“三共”理念的构建是重要途径。“三共”的前提是凝聚改革共识,关键是促进发展共为,目标是保障成果共享。在新的发展模式中,能够在广大农村和县域城镇形成改革发展的共识,实施各领域齐头并进、协调发展的格局。做到为了人民的利益而改革,遵循人民的意愿而发展。通过确保人民利益,依靠人民群众、相信群众,凝聚人民群众的力量,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人民群众尤其是农民全面参与改革和发展,公平合理地分担改革与发展的成本,使社会在分工合作、诚实守信、各类安全有保障、充满创造活力、人人幸福满足的各种利益关系中,实现稳定有序、全面协调的发展,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坚实的基础。新一轮经济发展模式的创新和经济发展的目的,是要通过广大农村,激活全局,在全社会创造极为丰富的有机财富与运行机制,摆脱片面追求GDP增长的局限,让全体人民共享社会进步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的成果。实现人人小康的“幸福中国”,最终达到“富裕中国”、“美丽中国”和“幸福中国”的有机统一,全面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从“三农”问题和内生动力的解决入手,在城乡协调、互动中实突破县域经济发展瓶颈,并进而以中部的发展带动全局发展的经济模式,正是要以广大农村为着力点,通过激发经济发展潜力,确保未来中国经济继续持续、快速、稳定增长。彻底摆脱单向发展思维,实现科学理性或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全面结合,最终实现以人为本的发展目的。在经济发展模式的创新中,凝聚改革共识,推行全面发展;促进发展共为,充分依靠民心、民智、民力;坚持保障成果共享,努力建成“幸福中国”,实现伟大的“中国梦”。